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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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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3-03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及
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197,912,1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74%,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224.45%。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基本情况

  (一)股权分置改革情况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重组完成后更名为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一汽解放”)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2006年4月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年4月11日。

  2、控股股东变更

  2011年,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整体重组改制方案,中国一汽以实物、现金、股权等经营性资产(含中国一汽持有的一汽解放股份),联合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共同发起设立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中国一汽将其持有的53.03%一汽解放股份作为出资注入一汽股份。该次变更完成后,一汽股份持有一汽解放53.03%股份,合计862,983,689股,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1、核准情况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0年3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2号),公司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982,166,21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重组涉及的新增2,982,166,212 股股份(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2,982,166,212股)已登记到账。

  2、股份无偿划转情况

  2020年12月22日,一汽股份与其全资子公司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奔腾”)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一汽股份拟向一汽奔腾无偿划转其合法持有的一汽解放784,500,000股股份(全部为一汽股份2020年3月取得的限售流通股份)。2021年4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权分置改革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

  ■

  注:2011年中国一汽重组改制,将其持有的一汽解放全部股份作为出资注入一汽股份。一汽股份继续履行中国一汽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

  (二)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

  1、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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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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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汽股份向一汽奔腾无偿划转其合法持有的一汽解放784,500,000股股份(全部为一汽股份2020年3月取得的限售流通股份),一汽奔腾取得该部分股份后仍将继续履行一汽股份原有限售承诺。

  3、其他重要承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经或正在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197,912,1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74%,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224.45%。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一汽股份、一汽奔腾。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一汽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包含股权分置改革未解除限售的股份215,745,922股和重大资产重组新增限售股份2,197,666,212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暂不考虑重大资产重组新增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公司股份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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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暂不考虑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公司股份结构表

  ■

  3、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和重大资产重组新增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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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股东持股变化及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持股数量变化情况说明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中国一汽持有公司股份1,035,500,000股,2006年4月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中国一汽持有本公司股份861,715,848股,均为限售股。

  (2)2006年7月13日,上海君灵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偿还了中国一汽为其垫付的193,258股股改对价,中国一汽持有本公司股份变更为861,909,106股。

  (3)2007年4月3日,上海友天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偿还了中国一汽为其垫付的8,330股股改对价,中国一汽持有本公司股份变更为861,917,436股。

  (4)2007年7月13日,上海宝翔物资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分别偿还了中国一汽为其垫付的916,311股和149,942股股改对价,中国一汽持有本公司股份变更为862,983,689股。

  (5)2011年,中国一汽重组改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作为出资注入一汽股份,一汽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变更为862,983,689股。

  (6)2020年,本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向一汽股份发行2,982,166,21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重组完成后,一汽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变更为3,845,149,901股。

  (7)2020年12月22日,一汽股份与一汽奔腾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一汽股份拟向一汽奔腾无偿划转其合法持有的本公司784,500,000股股份(全部为一汽股份2020年3月取得的限售流通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一汽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变更为3,060,649,901股,一汽奔腾持有本公司股份为784,500,000股。

  3、股改实施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

  六、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汽解放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 16 号--解除限售》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对一汽解放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2、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申请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上市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解除限售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一汽股份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持有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股东一汽股份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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