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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3-00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4日16: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文本方式于2023年4月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办理保全贷款的议案》

  为了积极推进公司金融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支持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办理8亿元保全贷款,即将公司在该支行的8亿元贷款展期续贷,自2022年9月29日起算,期限10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3-00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融资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展期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办理保全贷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哈尔滨支行”)就8亿元贷款融资债务化解达成意向,对公司该笔债务予以展期,自2022年9月29日起算,期限十年。

  公司与龙江银行哈尔滨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登记机关: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88号1-2层

  负责人:范剑涛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578682685E

  经营范围:该经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与公司关系:龙江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子公司亦无关联关系。

  三、保全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2、借款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金额:8亿元

  4、期限:十年

  四、本次融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保全贷款是基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涉及风险投资,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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