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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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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民营经济
多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 本报记者 连润

  ● 本报记者 连润

  

  近期,从重大项目推介、创新投融资方式等方面着手,多地多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专家表示,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有利于调动各方参与投资的积极性、稳定市场预期,民间投资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有望得到更好发挥。

  拓宽民间资本投入渠道

  作为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投资是市场预期的风向标。

  从实践看,借助重大项目的牵引作用和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可有效拉动民间投资增长。近期,地方纷纷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

  广东省3月20日发布的《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出,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梳理筛选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常态化向民间资本进行推介,以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在各地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举措中,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成为一项重要内容。例如,山西省3月30日就印发了《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3月31日,山西省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此次共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100个,计划总投资2122亿元,计划引入民间资本1057亿元。

  “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可拓宽民间资本中长期投入渠道,有利于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研究员罗贞礼说。

  此外,各地还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盘活资产,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

  多源引流提供融资支持

  专家表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需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了资金活水,就有了增强投资意愿的动力。”业内人士表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应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以提升民营企业的投资能力。

  一方面,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的政策支持。广东省提出,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汇聚涉企信用信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建立和完善民间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

  另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广东省提出,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采取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打破融资的‘玻璃门’‘弹簧门’,公平、公正对待民间投资者等各类投资主体。”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吴亚平建议,研究设计适合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努力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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