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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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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中标重大项目工程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中标重大项目工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概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了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中标滨州市沾化区宏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烨新能源”)发包的滨州沾化区2G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中标重大项目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子公司十一科技发来的通知,十一科技与宏烨新能源完成了《滨州沾化区2G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二标段)合同》的正式签署。

  三、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滨州市沾化区宏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滨州沾化区2G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2、工程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

  3、工程规模:暂定902.7564MWp(以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容量为准)

  4、工程承包范围:除发包人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管理、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质监站监检)、项目技术经济评审等,包含且不限于配合项目前期工作;长期租地、临时租地、耕地占用税(如有)、建设期土地使用税(如有)、水土保持补偿(如有)、施工用地附着物补偿(如有)、青苗及渔业赔偿(如有)、地方政府关系协调、外部阻工协调及相关行政手续办理;光伏场区建设工程(以光伏区集电线路至升压站汇集点为分割点,含集电线路终端头施工及调试)、试桩及检测报告、监造、检测、咨询、评审、保险、验收、移交,电网及当地政府要求的检测及试验、配合国家电投集团集中运营中心及生产调度数据中心数据接入、性能保证、消缺、建设工程管理、生产准备配合、后评估配合、达标投产、争创国优等本标段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二)工期目标

  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5月18日正式开工,2024年12月28日全容量并网。

  (三)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对标国家优质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设计值,确保机组达标投产,创国内同期、同类型、同地区工程建设先进水平。

  (四)签约合同价格

  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为:人民币3,466,458,772元整(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亿陆仟陆佰肆拾伍万捌仟柒佰柒拾贰元整)。

  (五)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的;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试运行的;承包人违反合同关于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六)争议解决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行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署体现了十一科技在国内光伏产业工程总包业务领域的重要地位。项目相关收入将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受实际开工日期及工程进度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发包方支付实际情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同时合同结算金额以本项目最终竣工结算金额为准。子公司十一科技将严格把控项目进度、施工管理和资金回笼,统筹做好项目管理以防范风险,但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不利因素。

  公司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滨州沾化区2G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二标段)合同》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0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3日、4月4日、4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3日、4月4日、4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序,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和书面问询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3日、4月4日、4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3-002),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上述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5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项目预中标公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公司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与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了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华虹制造(无锡)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项目”)的投标,十一科技(代表联合体)为项目拟确定中标人。本次预中标项目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82.80 亿元,根据投标阶段《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预计公司所占金额为项目投标报价的55%-57%。以上金额占比仅为初步估算数据,最终实际金额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截至目前,联合体最终能否获得中标通知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能确定中标并签订正式合同,因项目存在跨年实施,且受合同签订时间、开工日期及实施进度影响,相关收入、利润的确认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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