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4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706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76,851,523股变更为1,076,800,81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76,851,523元变更为1,076,800,817元,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