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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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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1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03月31日,累计52,000元“明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10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3%。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03月3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672,948,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23%。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3月31日,共有13,000元“明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523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7号文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公开发行了67.3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300.00万元,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9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04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明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0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明新转债”自2022年10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4.81元/股。公司在2022年05月06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自2022年05月20日起,“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由每股人民币24.81元/股调整为每股人民币24.51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明新转债”转股期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8年03月29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公司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及时披露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的规定,现将“明新转债”转股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03月31日,累计52,000元“明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10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3%。其中,自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3月31日,共有13,000元“明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523股。

  截至2023年03月31日,尚未转股的“明新转债”金额为672,948,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23%。

  三、股本变动情况单位:股

  ■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3-83675036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04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2022年05月0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2年05月1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明新旭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6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按回购总金额上限2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3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66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6,660万股的4.00%。按回购总金额下限1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3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3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6,660万股的2.0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09月3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0月0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明新旭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二)2023年03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86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85%,回购最高价格2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0.52元/股,回购均价26.1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890,421.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04月1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明新旭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庄君新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刘贤军先生、董事余海洁女士及胥兴春女士、原监事会主席、现董事会秘书袁春怡女士、监事卜凤燕女士及李萍女士、副总经理沈丹女士及赵成进先生、财务总监吕庆庆先生、原董事会秘书马青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拟自2022年03月14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个人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合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1%,价格为不高于3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4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9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5,342,019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03月13日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进展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3年04月0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3,862,700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3,862,700股,本次注销3,862,700股,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6,602,107股减少至162,739,407股,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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