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3-01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源煤电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9),由于相关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部分披露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七、审议通过《恒源煤电关于换届推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推选王庆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推选张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推选陈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七、审议通过《恒源煤电关于换届推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推选王庆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推选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推选陈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3-01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

  公告

  ■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6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议案名称错误,具体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3年3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15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6日

  至2023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