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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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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3-2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所持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接到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的通知,公司股东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与鞍钢集团已于2022年9月2日签署了《非公开股份转让协议》,鞍山钢铁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鞍钢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928,946,14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9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截至2022年9月2日)的10.8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所持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73)。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鞍钢集团通知,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宜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于2023年4月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鞍山钢铁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鞍钢集团持有本公司928,946,14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0%。

  三、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不属于增持或减持行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因上述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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