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化集团”)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8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河化集团持有的公司37,493,589股股份。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定,解除对河化集团持有的37,493,589股股份的冻结。
1、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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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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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河化集团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份解除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2、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河化集团出具的《关于河池市中院解冻我公司持有股票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3、法院出具的裁定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