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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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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不大。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结合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对本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

  ■

  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协议

  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下属公司与公司需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故双方就关联销售、采购、租赁等事宜拟定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交易标的,定价原则,期限和协议的终止,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协议的有效期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双方还将另行签订协议或交易文书,明确约定交易细节。

  对于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公司将根据具体交易内容,并经公司内部审核流程完成后,与其签订交易协议,确保交易价格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交易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双方将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相应项目比例较低,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5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投资类型: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投资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已经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理财产品投资概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5,749,839,145.55元的19.05%),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 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均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五) 投资行为授权及期限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按公司核决权限提交审批。

  2、公司稽核中心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就其合规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进行理财投资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公司股东。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此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6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

  ●交易品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墨西哥比索、波兰兹罗提等

  ●交易工具:远汇和掉期等

  ●交易场所: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

  ●交易额度: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第2季度至2024年第1季度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概述

  (一) 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近几年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造成公司全球化经营在财务操作层面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以外币结算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海外资产负债也不断增加,因此公司经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以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二) 交易额度

  在当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大的背景下,为满足业务需求,公司预计2023年第2季度至2024年第1季度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相关外汇避险操作。如2023年第2季度至2024年第1季度外币避险额度超过10亿美元,将根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规定,就超出额度部分,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 交易方式

  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以部位的避险为目的,主要为经营避险策略的远汇和掉期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交易场所为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远汇和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五) 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第2季度至2024年第1季度,相关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业务损益。

  (2)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办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衍生品业务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会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相应监管机构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衍生品业务进行合规性审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业务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 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此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章程》《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要求及规定。

  2、公司2023年第2季度至2024年第1季度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而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能够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7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PLZE? S.R.O.、ASTEELFLASH TUNISIE S.A.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300万欧元;截至目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300万欧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PLZE? S.R.O.、ASTEELFLASH TUNISIE S.A.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共用授信额度为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3年4月24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2)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向HSBC Trinkaus & Burkhardt AG申请不超过1,0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3年9月7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3)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 S.R.O.向?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s.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3年4月10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4)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TUNISIE S.A.向BRED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3年9月6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上述担保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2022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700万欧元

  (二)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向HSBC Trinkaus & Burkhardt AG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2022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

  被担保人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的基本情况及2022年经审计财务数据见前表。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1,000万欧元

  (三)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 S.R.O.向?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s.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ASTEELFLASH PLZE? S.R.O.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Building BP 8, industrial complex of City park Plzen, cadastral area Skvrn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2、被担保人2022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300万欧元

  (四)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TUNISIE S.A.向BRED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ASTEELFLASH TUNISIE S.A.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104 avenue de l'UMA 2045 La Soukra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2、被担保人2022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300万欧元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FINANCIERE AFG分别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PLZE? S.R.O.、ASTEELFLASH TUNISIE S.A.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行为是为满足被担保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合理安排;被担保人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前述担保事项涉及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经营做出决策并及时掌握其财务和资信状况。该等担保事项有利于被担保方经营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784万元(不含本次,按照2022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结算汇率计算),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不存在逾期担保。

  鉴于被担保人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PLZE? S.R.O.、ASTEELFLASH TUNISIE S.A.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

  德勤华永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中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原守清先生自199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原守清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原守清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华女士自199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周华女士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周华女士自2023年开始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科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科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胡科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 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3万元。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比上涨18.31%。2022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能力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业务流程较为熟悉,能够有效的全面开展公司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9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鉴于2022年投保的董监高责任险将于2023年5月31日到期,公司拟继续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投保人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4、保险费:不超过18万美元

  5、保险期限:保险合约签署后12个月

  为方便实施,提请股东大会在前述限额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承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依法承担权利和义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时,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4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方便股东参会,公司提供通讯参会方式。股东完成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后,公司将提供参会链接。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对通讯参会的股东进行身份验证,通讯方式参会的股东以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为方便股东参会,公司提供通讯参会方式。股东完成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后,公司将提供参会链接。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对通讯方式参会的股东进行身份验证,通讯方式参会的股东以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4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日月光集团总部1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具体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 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1、12、13、15、17、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6:环城科技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ASDI Assistance Direction需回避表决;(2)议案1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tion需回避表决;(2)议案1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

  6、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五、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七)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八)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十)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一)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十二)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六、 会议出席对象

  (二)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三)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其他人员

  七、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实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5楼

  4、登记传真:021-58968415

  5、登记邮箱:irusi@usiglobal.com

  八、 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4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

  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09,000元“环旭转债”换为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540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3%。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891,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6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81,017股。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3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47,767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8,602,087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41.89%。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2023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33,250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5,972,805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44.45%。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尚未有激励对象行权。

  一、 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环旭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5,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3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环旭转债” 转股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环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自2021年6月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2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1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9.49元/股。因公司注销部分2019年回购股份,自2022年7月21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49元/股调整为19.52元/股。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自2022年12月9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52元/股调整为19.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7月20日、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临2022-058、临2022-071、临2022-119)。

  (三)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环旭转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转股金额为41,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101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0%。

  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891,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68%。

  二、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部分表述稍作修订,并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公告修订后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25日;同时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数量进行调整。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由1,406人调整为1,38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变更为2,663.9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152名激励对象离职、7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5名激励对象于2015年度、26名激励对象于2016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根据《2015年激励计划》《2015年激励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同),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8.39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382人调整为1,155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3.95万份调整为2,265.56万份。

  5、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55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7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66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155人调整为1,099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5.56万份调整为2,166.895万份。

  6、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27日有28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3名激励对象于2018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4万份(前述1名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70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115.155万份。

  7、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有2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死亡、2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9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万份(前述3名因死亡、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43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92.545万份。

  8、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有2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14万份(前述8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09人(不含退休人员),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76.405万份。

  9、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有30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760万份;前述12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退休时四个行权期均已获准行权,因此继续保留行权权利,无需注销。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967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53.645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

  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认,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现有激励对象为967人(不含退休人员)。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有619人参与行权,其中2023年第一季度10人参与行权。

  4、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15.54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47,767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3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47,767股,获得募集资金742,299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8,602,087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133,676,432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表了意见。

  3、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8月24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19年11月28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9年11月28日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鉴于首次授予部分536名激励对象中,23名激励对象因放弃、退休和离职的原因,上述23名激励对象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36名调整为513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40万份调整为2,164.5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1,716.7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447.80万份不变。

  6、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0年9月9日为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14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8、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以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部分3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不符合行权条件以及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4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513人调整为477人,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16.70万份调整为1,618.25万份;公司预留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5人调整为4人,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4万份调整为99万份。

  9、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12.67元/股调整为12.41元/股,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21.15元/股调整为20.89元/股。

  10、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有21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退休、6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8.54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477人调整为448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1,618.250万份调整为1,509.705万份。

  11、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到期注销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到期注销的议案》。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于2022年11月27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148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1,658,795份股票期权;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于2022年11月8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39.6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1,509.705万份调整为1,343.825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99万份调整为59.40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行权情况如下:

  ■

  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本季度尚未行权。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认,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现有激励对象为448人。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337人参与行权,其中,2023年第一季度共有42人参与行权。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4人,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有人参与行权。

  4、行权价格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12.41元/股,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20.89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为233,250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3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233,250股,获得募集资金2,894,633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5,972,805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74,310,802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

  ■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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