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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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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3-002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拟提名李明华先生、吴震先生、陈志刚先生、李北先生及黄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拟提名董煜先生、吴邲光先生、赵军先生、张伟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4时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3-003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志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3-004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并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提名李明华先生、吴震先生、陈志刚先生、李北先生及黄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董煜先生、吴邲光先生、赵军先生、张伟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军先生、张伟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目前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志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明华,男,汉族,1968年5月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公关新闻部总经理,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监兼品牌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监兼品牌管理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部长、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现任中粮糖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吴震,男,汉族,1972年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中粮集团糖业部经理,中粮集团糖进出口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粮糖业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陈志刚,男,汉族,1964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省宿松县凉亭中学化学教师,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干部,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咨询部副主任(副处级),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部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兼技术开发部主任,安全生产协调司一处处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技术装备部副主任,中粮集团办公室安全环保部总经理、质量与安全管理部副总监、质量与安全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审计与法律风控部副总监、审计与法律风控部副总监、安全生产部总监,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审计特派员;现任中粮集团质量安全管理部总监,深圳前海中粮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中粮糖业董事。

  李北,男,汉族,1963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华润恒达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国南洋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国华润总公司企划部副总经理,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生物能源事业部总经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集团中粮生化专业化公司党委书记,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粮糖业监事会主席;现任中粮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中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黄晶,男,汉族,1980年7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安宁市市委常委,昆明市官渡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昆明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昆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委员、董事、总经理;现任天津农垦宏益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天津铭信嘉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农垦铭信嘉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天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粮糖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煜,男,汉族,1975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副处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二局副处长、处长、副局长等职务;现任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区域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清华大学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院研究员,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糖业独立董事。

  吴邲光,男,汉族,1957年4月生,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刑法学硕士点责任教授,伊利股份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雅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糖业独立董事。

  赵军,男,汉族,1974年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区域销售总监,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疆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星沃机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现任嘉士伯中国区新疆业务单元和宁夏业务单元财务总监,中粮糖业独立董事。

  张伟华,男,汉族,1984年7月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系主任、院长助理;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志远,男,汉族,1979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现任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处处长。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3-005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7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7日

  至2023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4:30-18:3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 徐志萍

  3、联系电话:0991-6173332 邮箱:xuzp@cofco.com

  4、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 2 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

  5、邮编:830000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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