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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8日和2020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713.33万股作为该计划的股份来源,上述股票于2020年8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回购专用账户剩余股份2,205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上述剩余回购股份36个月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无法将该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2,205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26,957,470股变更为1,026,955,26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26,957,470元变更为1,026,955,265元。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2、申报期间:2023年4月1日起45天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报方式: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电子邮件申报(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4、联系人:韩爽

  5、电话:021-39288106

  6、E-mail:ir@deppon.com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睿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唐伟、符勤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吉星、姚资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2、4为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2、 议案2、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议案1相关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崔维星先生、崔维刚先生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宏俊、李柯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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