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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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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交易类别:销售产品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2023年的预计数:2023年关联交易总额累计不超过90,06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经营涵盖中成药品、中药材、生物工程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制剂、营养保健品的生产经营等众多领域,主营业务是中成药的生产和销售,因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医药集团前身是天津市医药管理局,其控股、参股有众多产品的医药工业企业和销售网络的医药商业企业,公司与这些企业有历史上形成的业务关系,同时为发展和开拓公司业绩,不可避免地要与这些企业发生一定的日常经济往来,形成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况介绍请参见附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双方的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由合同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购货合同的价格不应高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购货的价格,销货合同的价格不应低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销货的价格。

  2、《原材料供应合同》约定:上述企业生产所需的中药原材料全部通过公司购买,供货价格以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定的作价办法确定,对于没有规定的,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价格不应低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供货的价格。

  3、《药品包装印刷合同》约定:合同印刷品的价格以该公司不高于市场同类加工品种的价格和该公司为第三方加工同类品种的价格为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 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经营中的日常普通贸易往来,与关联企业签订合同有助于公司对药品购销、原材料采购和药品包装印刷的统一管理和调控,能够更好的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销售,尽可能地降低了本公司的综合成本。

  2、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双方本次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完全按照国家计委有关规定执行或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而将给其他股东带来更高的回报。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附件:公司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况介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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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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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3-014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医药集团下属的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结算及中间业务、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以下或称“甲方”)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财务公司将在协议有效期三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其中,结算及中间业务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存款业务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高于人民币150,000万元;信贷业务每日本金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50,000万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高于人民币5,250万元。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实现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由于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公司名称: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合广场3-2-501、502;3-3-501

  法定代表人:幸建华

  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解;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 月14 日,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0%;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7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5%;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7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5%;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7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5%;天津金益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0.2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和结算平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作为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与医药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实现便捷高效的业务结算,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该项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以及先决条件

  1.坚持依法、自愿原则。甲、乙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业务的开展依法合规、平等自愿。

  2.坚持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基于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实现合作双方互赢。

  3.本协议的先决条件是获得来自于以下的批准或获准(i)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和(ii)甲方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根据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二)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及中间业务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提供收支结算服务,代收代付各类款项等。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及其他中间业务收取的费用,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第三方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伍佰万元整)。

  2.存款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高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壹拾伍亿元整)。

  3.信贷业务,包括且不限于贷款业务,如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以及票据贴现业务等。

  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并提供贷款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每日本金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壹拾伍亿元整),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高于人民币5,250万元(伍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前款约定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应计利息金额,按照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计算。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1.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定价以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为基础参考市场水平,将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定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定价方式确定的基础利率参考市场水平,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将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3.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资金结算、汇票承兑、代理服务等中间业务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费率,将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费率水平。

  4.以上费率、利率均指其他金融机构在充分市场化条件下提供的综合费率以及综合利率,不包括政策性贷款利率或政府贴息等特殊费率、利率。

  (四)服务原则

  1.有关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及具体细则通过双方另行签署协议明确。

  2.本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财务公司在向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六) 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获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达成的书面协议中,未变更的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协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且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和重大疾病等。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5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3名关联董事郭珉、张铭芮、毛蔚雯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就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公司拟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均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3-015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37,369.39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流通业务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8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21-050号。依据该《方案》,为了保证新成立的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董事会、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本公司向医药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的议案。现担保期限即将到期。

  为保障医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及对其现有存量委托贷款进行有序接续置换,公司拟继续向中新医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9亿元,将在医药公司取得的金融机构授信与金融机构担保额度中调节使用,担保期限为1年。

  目前,医药公司获得的银行担保额度为:

  单位:亿元

  ■

  (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担保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全部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简介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达道5号

  3、法定代表人:孙岩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及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19亿元人民币

  4、其他重要条款:无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医药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为了确保医药公司资产重组后的日常经营用款需求及现有存量委托贷款的有序接续,医药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37,369.39,均为公司为医药公司的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652,146.05万元,经测算,本次担保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9.13%。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3-016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2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灵活使用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按照公司融资成本或参考同行业水平设定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流通业务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8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21-050号。

  依据该《方案》,为了保证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重组后正常运营,公司分别于2022年第一次董事会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医药公司提供1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一年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2年第九次董事会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为医药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5月17日、11月10日与12月31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22-009号、2022-018号、2022-037号、2022-041号。

  鉴于前述委托贷款期限即将到期,为了保证医药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紧密结合金融市场的政策变化,为医药公司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融资竞争环境,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向医药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事项的具体方案如下:1、委托贷款金额、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在不超过12亿的额度内灵活使用。即:在每个时点的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12亿的基础上,可以进行短期借贷。

  2、委托贷款利率:按照公司融资成本或参考同行业水平设定。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为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提供1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全部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对象简介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达道5号

  4、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达道5号

  5、法定代表人:孙岩

  6、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委托贷款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医药公司向公司申请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支付本公司的重组对价和医药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用款。通过上一期的委托贷款,医药公司已向本公司支付重组对价,公司实现了资金回收。

  本次委托贷款是保证医药公司重组顺利完成及日常经营用款正常周转的重要手段,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本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医药公司是由公司旗下17家分公司重组设立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医药公司具备实际控制能力,不存在重大委托贷款风险。

  五、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贷款金额134,854.79万元(包含对医药公司的委托贷款),公司无逾期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公告编号:2023-017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达仁堂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拟参加会议的境内可限售流通股股东于2023年4月19日之前,将参加会议的意愿书面通知公司。

  2、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个人股东,需于2023年5月12日12:00前凭个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个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23年5月12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该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3、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法人股东,需于2023年5月12日12:00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法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23年5月12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达仁堂大厦

  联系部门: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电话:022-27020892

  传真:022-27020926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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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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