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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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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毕打街11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31字楼

  执业资格:香港执业会计师

  公司主席:郑中正

  截至2022年末,拥有董事13名,从业人员总数约为390名。

  国卫为大约10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公司审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涉及的上市公司客戶主要行业包括房地产和建筑、证券投资、家电和家居、矿产、汽车、医药、化工原料、食品生产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卫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执业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国卫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一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董事

  韩冠辉先生(董事总经理),数据系统及处理荣誉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资深执业会计师。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石磊先生(董事),澳洲会计师,财务商业硕士,香港资深执业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田新杰先生(董事),英国特许会计师,香港资深执业会计师。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法规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项目成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董事韩冠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石磊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新杰不存在违反《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经合理考虑工作范围及行业标准,确定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三、拟续聘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8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梁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旷念,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1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 2023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国卫、天职国际在独立客观性、专业技术水平、诚信记录、财务信息披露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与公司的沟通效果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国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国卫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国香港审计机构;同时,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国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国卫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国香港审计机构;同时,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审计机构事宜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拟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本次事项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中兴财光华、国卫及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国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国卫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国香港审计机构;同时,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 上述续聘公司审计机构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6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下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于2023年3月30日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车建兴先生作为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12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以上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为依据,并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定价原则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交易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时间、金额、相关条款等。

  本次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3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严格在董事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相关金额已按四舍五入凑整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相关金额已按四舍五入凑整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徐州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装饰城”)

  注册地址:复兴北路延长段八里东路1巷9号

  法定代表人:车建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专营除外)、普通机械、交电、五金、化工(危险品除外)、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销售,场地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徐州装饰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徐州装饰城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徐州装饰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449.6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001.69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17.0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05.83万元。

  2、徐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全球家居”)

  注册地址:徐州市复兴北路延长段

  法定代表人:车建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销售;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徐州全球家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徐州全球家居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徐州全球家居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3,512.9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985.62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062.6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32.51万元。

  3、济宁鸿瑞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鸿瑞”)

  注册地址:济宁高新区新元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盛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场管理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建筑材料、家具、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济宁鸿瑞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济宁鸿瑞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济宁鸿瑞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2,797.2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339.39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098.3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08.51万元。

  4、陕西鸿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鸿瑞”)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688号红星美凯龙商场6层东南角

  法定代表人:张建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陕西鸿瑞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陕西鸿瑞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陕西鸿瑞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513.2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94.41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20.2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4.76万元。

  5、扬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置业”)

  注册地址:蒋王红旗大街88号

  法定代表人:车建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械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办公用品、工艺礼品销售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扬州置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扬州置业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扬州置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7,034.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500.62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99.9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7.81万元。

  6、常州市红星装饰城(以下简称“常州装饰城”)

  注册地址:天宁区红梅街道飞龙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车建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批发、零售;场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常州装饰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常州装饰城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常州装饰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8,605.2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976.93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243.9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52.15万元。

  7、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红星控股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6楼F8020-1

  法定代表人:车建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红星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红星控股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单体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星控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791,258.4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16,911.9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65,913.4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1,583.88万元。

  8、上海星之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之域”)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2号2层201室

  法定代表人:孙晏卿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服务,商业经营管理,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停车场管理经营,绿化养护,餐饮企业管理,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商务咨询,公共安全防范工程,房地产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上海星之域为红星控股的附属公司,红星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星之域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星之域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234.1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34.8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3,398.8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23.94万元。

  9、上海红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星云”)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1000号一层(湾区科创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珏

  注册资本:人民币5,266.6666万元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软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因上海红星云为红星控股的附属公司,红星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红星云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红星云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038.1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25.0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35,048.4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513.20万元。

  10、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华成城”)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120弄6号

  法定代表人:杨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17,500万元整

  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物业服务,餐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上海新华成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新华成城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新华成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66,819.2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3,128.86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151.8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388.72万元。

  11、上海或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或京”)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427号3楼087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会展会务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房地产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上海或京为红星控股的附属公司,红星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或京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或京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71.8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50.12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1,551.5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7.36万元。

  12、上海红星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星停车”)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响椿路58号南二楼597室(上海竖新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贾庆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6.272万元

  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软件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上海红星停车为红星控股的附属公司,红星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红星停车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红星停车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412.7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534.0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4,527.8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8.95万元。

  13、北京国富纵横文化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纵横”)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园盈路7号A座502

  法定代表人:赵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3,289.1581万元

  注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商业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产品设计;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教育咨询(涉及文化教育、培训除外);出版物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国富纵横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长的其他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国富纵横构成公司关联方。

  14、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诺贝尔”)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临平大道1133号

  法定代表人:骆水根

  注册资本:2,409.6386万美元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高级建筑瓷砖及其相关产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自有房屋租赁(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关联关系:因杭州诺贝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杭州诺贝尔构成公司关联方。

  15、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猫”)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7室

  法定代表人:戴珊

  注册资本: 11,474.214722万美元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研发:网络商城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产品、多媒体产品;服务: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及维护;提供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经济信息咨询(含商品中介);制造:计算机。(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浙江天猫持有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35.75%股份,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公司认定浙江天猫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在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

  (一) 提供家居商场项目开业后项目品牌咨询委托管理服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关联方均不受公司所控制。公司对于年度项目品牌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收入的定价主要根据所处的城市类别以及年度租金收入水平确定。上述扬州置业、济宁鸿瑞、陕西鸿瑞、徐州装饰城和徐州全球家居委托公司管理的商场均参考该项目临近或者其他同等城市中类似且独立第三方所有的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的收费水平进行定价,均处于公司收取委托管理服务的合理区间内。

  (二) 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设计服务和装饰施工服务

  上海红星美凯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系由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拟与红星控股签订设计服务框架协议。为红星控股及/或其下属的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提供工程设计和室内设计服务,服务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协议约定。设计费参照市场价收取,符合向第三方收取设计费的收费水平,厘定年度上限为4,000万元。设计服务框架协议生效后,上海红星美凯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将按需与红星控股及/或其下属的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另行签订设计服务合同,设计服务费、结算方式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以具体设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拟与红星控股签订装饰装修工程与建筑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上海美凯龙智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红星控股及/或其下属的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提供装饰装修工程与建筑工程施工服务,服务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协议约定。施工费用参照市场价收取,符合向第三方收取施工费的收费水平,厘定年度上限为11,000万元。装饰装修工程与建筑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生效后,上海美凯龙智装科技有限公司或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将按需与红星控股及/或其下属的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另行签订装饰装修工程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服务费、结算方式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以具体装饰装修工程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三) 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保洁服务

  龙之惠(上海)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红星控股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提供保洁服务,保洁费用参考第三方市场报价,符合向第三方收取保洁费用水平,厘定年度上限为600万元。

  (四)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推广服务

  上海安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浙江天猫提供推广服务,推广服务费用参考第三方市场报价,符合向第三方收取推广服务费用水平,厘定年度上限为1,200万元。

  (五)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上海红星云拟与公司签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框架协议,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服务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协议约定。经公司与上海红星云公平磋商,参考了公司内部历史交易金额及未来交易估计,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类似服务的市场价格,厘定年度上限为4,520万元。软件实施和开发服务框架协议生效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将按需与上海红星云另行签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实施和开发服务费、结算方式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以具体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六)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上海星之域与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间上海星之域主要为红星美凯龙公司总部提供秩序维护及访客区域停车指引服务、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护服务、卫生清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综合管理服务等。经公司与上海星之域公平磋商,参考了物业服务市场一般费用水平,根据物业定位、面积及管理人手需求、服务需求、绿化需求、日常维护等因素,厘定年度上限为1,630万元。

  (七)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培训服务

  国富纵横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大家居教育平台VIP、家居设计师认证教育、商场培训、神铺育商项目等服务。费用参考第三方市场报价,符合向第三方收取服务费用水平,厘定年度上限为325万元。

  (八) 接受关联方的平台服务

  浙江天猫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安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天猫商户服务协议,浙江天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平台服务,费用参考浙江天猫统一公开市场定价,符合市场水平,厘定年度上限为6,000万元。

  (九) 关联租赁

  1、承租关联方物业

  常州美凯龙国际电脑家电装饰城有限公司与常州装饰城于2021年3月30日签署《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租赁其持有的位于常州市飞龙东路70号的常州飞龙商场(一期)物业,建筑面积为40,678.21平方米(产权证编号:常房权证字第0006133号),租赁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包括租金、设备及停车场地使用费、检修服务费在内的租赁及服务费用,按月支付。2023年租赁费用预计为2,400万元。

  2、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上海星之域与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预估不超过18,001平方米租赁面积,租金为人民币7.8元/平方米/日。详细内容可见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经公司与上海星之域公平磋商,参考了房屋临近区域及相近级别城市经营的商务办公房屋的现行定价机制以及租金、总租赁面积以及公司的发展计划等因素,厘定2023年租赁收入为5,130万元。

  上海星之域与上海宇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宇煦”)于2022年12月30日签订了车位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宇煦出租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2号楼、5号楼部分非产权车位,每个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800元。详细内容可见2022年12月31日的公告。经上海宇煦与上海星之域公平磋商,参考了该车位地段及相近级别的车位租金、车位数量及公司的发展计划等因素,厘定2023年租赁收入为29万元。

  上海虹欣欧凯家居有限公司与上海新华成城拟签订停车场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上海虹欣欧凯家居有限公司出租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388号1幢B1楼部分地下车库,租金定价参考了独立第三方提供的租金估值报告,租金为2,000万/年,租金符合市场水平。

  上海或京、杭州诺贝尔分别与公司控制(分)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协议,租金参考了当地其他相近商铺的租金,符合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商户出租的租金水平。

  云南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与上海红星停车签订停车场场地租赁协议,云南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向上海红星停车出租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318号的停车场,租赁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租金由固定租金和利润分成组成,其中固定租金280万元,利润分成为租赁期限内乙方经营停车场收入净利润(扣除经营成本、租金和税金后)的50%,合计厘定2023年租赁收入为35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主要经营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业务,因此,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购销业务和服务提供,承租、出租房屋。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故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2023年3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6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简称“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合同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本集团2022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73,289,101.34元,转回及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5,401,874.94元,其中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255,103.44元,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62,146,771.50元。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将减少本集团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960,033,997.9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和计提情况

  (一)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通过上述分析和减值测试,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238,938,699.40元、人民币37,658,560.47元、人民币704,231.80元、人民币79,783,609.70元、人民币69,083.69元、人民币1,133,291.60元以及人民币40,172,366.07元。2022年度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13,000,000.00元、人民币11,003.44元、人民币90,000.00元及人民币154,100.00元。2022年度核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26,773,950.56元、人民币60,429,894.65元、人民币8,000,000.00元、人民币14,942,926.29元、人民币12,000,000.00元及人民币40,000,000.00元。

  (二) 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对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综上述分析和减值测试,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下购入的一项土地整理相关收益权以及一项工程项目投入进行了评估,2022年分别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21,479,743.50元和人民币153,349,515.1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共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73,289,101.34元,转回及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5,401,874.94元,其中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255,103.44元,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62,146,771.50元,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960,033,997.90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6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于2022年10月-12月期间(以下简称“本公告期间”)共新增两类对外财务资助:第一类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新增额合计2,196万元,第三类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新增额合计582万元。

  2、本公告期间新增的财务资助均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259,231.38万元,其中未到期的财务资助余额约为157,360.70万元,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余额约为101,870.68万元。本集团密切关注财务资助的可回收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逾期财务资助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928.24万元,未到期财务资助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767.13万元。

  4、本集团已对现存的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审慎评估。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相关负面影响传导至零售消费端,或发生其他未预期的重大事项,并对资助对象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负面影响,本集团仍将可能面临财务资助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22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本公告期间,本集团共新增财务资助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77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1)向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提供借款

  为了满足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实业”)于2021年5月与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宁波凯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凯创”)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红星实业向宁波凯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借款;于2022年5月签订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延期至2024年5月20日;于2022年11月签订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将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2021年3月18日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合计人民币1,976万元的借款归属于上述最高额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其借款期限统一变更为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本公告期间,红星实业对宁波凯创提供借款合计人民币2,196万元(包括人民币1,976万元的借款展期金额)。

  2)向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借款

  该类型借款的债务人为公司已开业的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对于委管项目,通常商户缴纳的租金、押金等款项由委管项目管理公司收取并在短时间内形成一定的沉淀资金。部分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可能因其资金需求需提前预支商户的租金/押金。本公告期间,公司委管项目管理公司向三家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3笔借款,合计人民币582万元(包括人民币162万元的借款展期金额)。

  2、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集团将向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合作方、合营联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以及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往来款项,在2022年年度内计划提供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财务资助均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

  3、本集团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商场正常经营的需要,推动自营项目的顺利开发以及加强与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的关系,不会影响本集团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以及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均与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下的关联关系。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集团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为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凯创置业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GWQ9C6P;

  法定代表人:严志新;

  成立日期:2020-01-06;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都路159号42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室内装饰装修;(以上不包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宁波凯创是上海凯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凯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

  ■

  注:上海红星美凯龙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宁波凯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根据浙江耀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凯创资产总额426,901.93万元,负债总额429,725.87万元,净资产-2,823.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66%。2021年,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142.09万元。

  根据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凯创资产总额387,326.34万元,负债总额389,971.06万元,净资产-2,644.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68%。2022年,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2.2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星实业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0,626.77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为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

  本公告期间,对三家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共新增3笔借款,合计人民币582万元(包括人民币162万元的借款展期金额)。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资助对象为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

  红星实业与宁波凯创于2021年5月签订了《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红星实业向宁波凯创提供不超过27,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一年,借款年利率12%。2022年5月,就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变更签订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变更为实际放款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其他约定不变,借款期限届满当日,一次性归还全部的借款本金及利息。2022年11月,红星实业与宁波凯创签订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将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2021年3月18日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合计人民币1,976万元的借款归属于上述最高额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其借款期限统一变更为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其他借款相关事宜均按照最高额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二)被资助对象为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

  公司对应委管商场的项目管理公司已就上述3笔借款分别与相关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签订借款及还款协议,约定了各笔借款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项目管理公司可通过以其代收的委管商场租金等费用中抵扣的方式保障借款回收的权利。相关借款均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在2-26个月之间(其中展期期限为26个月内)。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上述财务资助主要面向公司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该等财务资助将满足对应商场项目的资金需求、加深公司与相关方的业务合作关系,有助于业务经营及拓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相关财务资助将在确保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本集团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本集团将根据项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本集团将停止对相关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118,081.0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1%;本集团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259,231.3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到期的财务资助余额约为157,360.70万元(含已展期的财务资助余额约2亿元),本集团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余额约为101,870.68万元。本集团密切关注财务资助的可回收性,本集团逾期财务资助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928.24万元,未到期财务资助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767.13万元。

  本集团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余额中:

  (1)由于部分合作的自营商场项目因工程建设进度未及预期的逾期款项为50,950.43万元,本集团未能如与合作方签署相关协议时的预期,将借予合作方用于投入工程建设资金产生的对应债权,及时转为对对应土地及家居商场物业的购置款。本集团将通过对项目进度的把控与跟进、适时要求自营项目合作方根据协议进行前述转换等方式,持续推进项目建设以达到协议约定的可以转让状态并回收相关资产;

  (2)由于资助对象资金周转原因导致本集团未能按期回收财务资助款项的逾期款项为50,920.25万元。本集团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加大对相关款项的催收及回收力度,并通过包括对资助对象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对代收的相关开业委管商场租金等费用进行抵扣等在内的多种方式,作为公司实施相关债权回收的增信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于上述存在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情形的资助对象,在相关款项收回前,本集团不会向相关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六、其他说明

  本集团已对现存的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审慎评估,并会对相关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持续的跟进与评估,在判断可回收性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本集团会允许逾期借款的存在,而不优先考虑通过重新提供借款或者对原有借款进行展期的方式消除逾期情形,主要原因系在借款逾期的情况下,本集团可通过法律程序随时发起对借款的追偿,在资助对象出现偿还风险的情况下,该等情况相较于未到期借款,从债权的追偿角度公司将具有更强的主动权。

  在不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等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出现难以预计的重大负面变动并对资助对象还款能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本集团认为,除本公告中已提及的财务资助逾期情况及对应预计难以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外,本集团其他财务资助款项在可回收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

  尽管本集团评估其他财务资助款项预计不存在重大可回收性风险,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相关负面影响传导至零售消费端,或发生其他未预期的重大事项,并对资助对象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负面影响,本集团仍将可能面临财务资助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未来本集团也将持续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水平和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并针对相关财务资助款项的逾期风险和可回收性风险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6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 2022年年度(“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了94家自营商场,284家委管商场,通过战略合作经营8家家居商场,此外,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57家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共包括476家家居建材店/产业街。

  一、 2022年年度商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商场新开1家商场,位于广东深圳,关闭1家商场,位于重庆市,有1家商场由自营转为委管,位于福建厦门;委管商场新开12家商场,位于湖北黄冈、湖北武汉、江苏扬州、山西临汾、浙江余姚、山西大同、江苏盐城、安徽六安、江西吉安、四川南充、江苏苏州,关闭7家商场,位于河南南阳、江苏南京、黑龙江北安、河南信阳、湖南宁乡、山东临沂、辽宁丹东。

  (一).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情况

  表1-1 报告期内自有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公告自营商场包含自有商场、合营联营商场、租赁商场三类

  表1-2 报告期内合营联营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1家商场由合营联营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表1-3 报告期内租赁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表1-4 报告期内委管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其他业态转入商场:1家商场由合营联营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二)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明细表

  表1-5报告期内商场新增情况    单位:平方米

  ■

  ■

  表1-6报告期内商场关店情况    单位:平方米

  ■

  一、 截至2022年第四季度储备待开业商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19家筹备中的自营商场(其中自有16家、租赁3家),计划建筑面积约297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许可文件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筹备的委管商场中,有315个委管签约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获得地块。

  二、 2022年年度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情况

  公司已开业自营商场于报告期内取得营业收入8,196,499,169.3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毛利率为73.3%,相比2021年同期毛利率减少3.6个百分点。

  表3-1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经营业态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表3-2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地区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6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为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核心股东保障水平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拟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内容一览表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变更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以上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章程修改事项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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