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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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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3-13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仲裁案件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涉案金额:217,638,368元(指人民币,以下同);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投资”)涉及的仲裁案件现已全部执行完结,因该案被冻结的股权和查封的资产也已全部解除权利限制。

  一、所涉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9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邮寄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2)粤03执恢1090号之一,因公司与同方投资涉及的仲裁案件现已全部执行完结,予以执行结案。

  有关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9日、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6日、2022年1月26日、2022年4月13日、2022年7月6日、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2020-4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20-51)、《关于仲裁进展及财产保全的公告》(2020-53)、《关于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2022-02)、《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公告》(2022-16)、《关于与国信同人签订〈协议书〉的公告》(2022-42)、《关于拟签订仲裁相关事项〈协议书〉的公告》(2022-54)、《关于执行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2022-61)。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深圳中院认为,北京仲裁委员会(2022)京仲裁字第1302号仲裁裁决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293,058.38元由被执行人负担,已由被执行人交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北京仲裁委员会(2022)京仲裁字第1302号仲裁裁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2.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财产的查控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仲裁案件结案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同方投资涉及的仲裁案件现已全部执行完结,因该案被冻结的股权和查封的资产也已全部解除权利限制。

  关于仲裁案件所涉的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相应比例股份归属问题,公司后续将依据《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执行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所确定的处理方式另行解决,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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