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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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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佳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周斌、王延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自上市以来,业务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投资优质项目的资金需求也不断增加。根据目前的投、融资计划,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订了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分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22,201,168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3,519.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更好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编制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运用,公司编制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议案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议案9:《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议案10:《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专项存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议案1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夏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赵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自上市以来,业务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投资优质项目的资金需求也不断增加。根据目前的投、融资计划,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订了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分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22,201,168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3,519.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更好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编制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运用,公司编制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议案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议案9:《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议案10:《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设立专项存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7日

  至2023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当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更改公司主营业务;

  7、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股东大会对上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10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合伙企业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合伙企业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周阳帅

  联系电话:021-60969707

  传真号码:021-60969708

  电子邮箱:ir@cloudwalk.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请自理。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333号文注册同意,于2022年5月18日采取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4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728,049,1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00,954,154,11元,实际募集资金1,627,094,945.89元。

  截止2022年05月2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22]00026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4,843.40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634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五)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升级项目、轻舟系统生态建设项目均属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产出。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8,783.4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45.48万元,理财收益984.50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62,709.49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1.54%,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时,支付金额包含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582.20万元,导致对募集资金的占用。2023年1月,公司已将该部分资金并占用期间利息补充至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公司的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升级项目、轻舟系统生态建设项目均属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产出。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文件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环境以及证券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3年11月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22,201,168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4)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据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054.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653.51万元。

  (6)假设公司2022年、2023年不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股,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7)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2年度持平;2)较2022年度增长20%;3)较2022年度下降20%。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2023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2022年、2023年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测算。

  二、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项目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需要在投产后逐步体现,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短期内会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募集资金效益的逐步实现,这一状况将得到逐渐改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摊薄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系统性提升认知技术水平,将大模型基础理论与行业实践相结合,巩固公司核心技术壁垒,推动公司应用场景拓展和人工智能生态建设,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保持长期稳健的经营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将会显著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具备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基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述方面的储备情况分析,具体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严格执行和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回报广大投资者。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提高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维护和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的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公布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常州云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曦承诺如下:

  “1、任何情形下,本公司/本人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次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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