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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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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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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使用合作模式开发,各方股东原则上需按照权益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由此形成公司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为房地产业务正常经营需要,符合监管要求及行业特点。

  2022年末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632.43亿元,2022年净增加额度为26.64亿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要求,为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净增加额度不超过150亿元,单笔额度不超过30亿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为减少资金占压,按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可以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并形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与合作方股东的资金往来,该往来系行业惯例及经营需要。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及财务资助事项的主要内容

  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资助情形为公司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等形成的财务资助,具体包含以下情况: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被资助对象可能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而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相关财务资助情形。

  2、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与合营联营项目公司及合作方股东等协商并确定财务资助事宜,并与被资助对象签署相关协议,约定财务资助的条件、金额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前提下,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资金单笔金额不超过30亿元,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及运营效率,支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公司对被资助对象进行日常监管,财务风险可控,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需要,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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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

  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

  1、交易情况概述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将控股子公司信保(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认定为公司关联方。相关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相应发生的共同投资、向合作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或对等调用富余资金等业务,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2、2022年度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按照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不超过380亿元。2022年度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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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共同投资交易金额为发生额,接受股东借款、富余资金调用的交易金额为余额。

  3、2023年度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相关合伙企业实际情况及合作项目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发生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20亿元。具体交易类别及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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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共同投资交易金额为发生额,接受股东借款、富余资金调用的交易金额为余额。

  因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控制、公司部分董事兼任信保(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平、陈关中、周东利、胡在新、陈育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企业信保(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联营企业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均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下属有限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按照合伙协议等履行投资管理等职权。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主要为保障相关业务开展及项目开发资金投入,确保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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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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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15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4、 本次股东大会将作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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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08

  (三) 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3日和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胡海洋 黄修扬

  电话:020-89898833

  邮箱:stock@polycn.com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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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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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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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23年月  日

  备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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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3.00“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有6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4.00“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5.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13.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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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3-033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唐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唐翔先生未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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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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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唐翔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最终决定不实施减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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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孔峻峰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天职业字[2023]17511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三、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议案审议通过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五、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六、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孔峻峰、龚健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以上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八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候选人简历

  孔峻峰,法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保利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保利山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保利置业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龚健,经济学硕士。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部副主任、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保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董事,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新保利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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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1,543,752,943.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1,970,443,4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86,699,538.10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为保障利润分配及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在平衡股东的短期收益和长期回报,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情况及股东回报等重要因素后,于2021年制定了《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述回报规划,在确保股东短期收益的同时,为公司预留一定的资金储备,保障公司投资运营安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该方案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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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天职国际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获得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并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1年度收入总额26.7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

  天职国际承接上市公司2021年报审计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颜艳飞,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勤,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公司支付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二、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2023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就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所具备应有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执业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8

  ■

  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在澳大利亚、美国和英国等持有房地产项目,当使用境内人民币、境外美元融资投向其他地区项目时,将产生货币错配,存在汇兑风险。为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失风险,公司通过远期锁汇等来对冲实体投资的相关损益。相关业务以套期保值、管理风险为目的,不涉及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不超过等值13.1亿美元,业务品种为外汇远期。在相同工具、品种范围内,可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相互调剂。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制定并将严格执行《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背景

  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境外持有房地产开发或运营项目18个,分布于澳大利亚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美国洛杉矶和旧金山以及英国伦敦等城市。海外项目初始启动资金主要为境内人民币资本金、在香港发行的美元债等,为此,澳大利亚和英国项目存在货币错配,存在汇兑损失风险。

  公司拟采用外汇远期合约对冲境外房地产项目的利率风险,其中外汇远期合约是套期工具,海外房地产项目预期投资和回款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均满足套期有效性,两者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相互抵销,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历史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以外汇远期开展套期保值共6笔,均于2020年及以前开展,累计持仓规模折合人民币约40亿元,未出现单笔交易亏损情形。

  (二)交易金额

  公司2023年度拟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折合不超过13.1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有效期一年。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3.1亿美元(含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工具为外汇远期,产品结构简单易管理,风险可有效评估。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汇币种,包括人民币、美元、澳元、英镑等多币种交叉远期。

  3、交易场所

  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的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不超过等值13.1亿美元,业务品种为外汇远期,在相同工具、品种范围内,可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相互调剂。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等值13.1亿美元的计划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业务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交易方式、交易规模,及签署合同文本等。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的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盈利,但套期工具自身的金融属性也会带来潜在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主要在境内及香港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交易对手均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金融机构,已充分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以及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并选择产品成熟、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及业务风险管理手册,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2.公司审慎选择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开展交易前,公司咨询专业金融机构建议,针对交易时点、金额、产品、价格等方面出具专业意见,辅助公司决策。

  3.公司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及时跟踪外汇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4.公司明确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5.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四、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失,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备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可行性分析报告

  4、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9

  ■

  关于与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

  关联合营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

  1、交易情况概述

  因管理需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派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担任部分合作项目公司的董事或高管,部分合营联营企业因此成为公司关联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公司对相关合营联营企业提供的担保、股东借款或对等调用富余资金等构成关联交易。

  2、2022年度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按照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合计金额不超过110亿元。2022年度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

  注:上述交易金额为余额。

  3、2023年度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的议案》,结合关联合营联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合作项目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合计金额不超过110亿元。具体交易类别及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

  注:上述交易金额为余额。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其2022年度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主要为保障相关业务开展及项目开发资金投入,确保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1

  ■

  关于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

  1、交易基本情况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租赁、物业管理、销售代理等业务,形成日常关联交易。

  2、2022年度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按照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4亿元,并授权经营层在不超出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具体类别及额度。2022年度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

  注1:公司因进行公开招标活动导致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根据相关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和审议;

  注2:上述交易金额均为发生额。

  3、2023-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3-2025年间每年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50亿元。具体交易类别及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

  注1:公司因进行公开招标活动导致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根据相关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和审议;

  注2:上述交易金额均为发生额。

  由于部分关联方与公司同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控制,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平、陈关中、周东利、胡在新、陈育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主要包括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兼任董事或高管的合营联营企业、公司及联营企业控制的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其他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等。部分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其2022年度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

  三、主要内容及定价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场所租赁、物业管理、销售代理等业务,是公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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