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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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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http://www.hkexnews.hk(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报告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4.本公司国内及国际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分别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0元(含税)。此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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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投资银行、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金融市场等相关金融服务。

  本集团所属行业为证券行业,该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本集团所处的行业地位:

  中国资本市场已成为全球最为重要的资本市场之一,为证券行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A股市场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二,上市公司数量突破5,000家,2022年A股IPO募资总额接近全球一半,上海、深圳交易所IPO募资额包揽了全球市场的冠、亚军。虽然2022年A股主要指数均呈现较大幅度下跌,但公募基金管理总规模同比增长5.3%,达到人民币26.8万亿元,基金数量和基金份额均同比增长14%。在助力产业创新转型及完善居民财富配置上,中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更加突显,推动了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证券行业将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畅通科技、资本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为中国式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2022年,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主要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保持行业领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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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2年2月、3月,公司分别完成A股、H股配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计算每股收益时追溯调整上表中各列报期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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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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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有限的一致行动人中信股份持有公司434,311,604股H股,中信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3,961,712股,占比18.45%

  注3: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越秀资本直接持有公司305,155,945股A股,广州越秀资本直接持有公司626,191,828股A股,作为港股通非登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148,401,1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间接持有公司125,966,093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5,714,966股,占比8.1354%

  注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5: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6: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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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重要事项

  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的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财务顾问业务,在境内外为各类企业及其他机构客户提供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从事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顾问服务。机构股票经纪业务服务于境内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客户群,为其投资交易中国股票市场以及亚太、美国等海外股票市场,提供包括研究销售、交易执行、股票融资和交易项目推介等各类专业增值服务。金融市场业务主要从事权益产品、固定收益产品及衍生品的交易及做市、外汇交易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另类投资和大宗商品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其他投资账户管理。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另类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本集团还提供托管及研究等服务。

  1.1投资银行

  2022年,境内股权融资方面,公司完成A股主承销项目166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3,763.17亿元(现金类及资产类),同比增长13.38%,市场份额22.31%,排名市场第一。随着注册制改革推进,公司完成IPO项目58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1,498.32亿元,市场份额25.53%,排名市场第一;再融资项目108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2,264.85亿元,市场份额20.60%,排名市场第一,其中现金类定向增发项目68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1,155.64亿元,市场份额20.93%,排名市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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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公司内部统计

  注1:上表统计中,首次公开发行、公开增发股票、可转债/可交换债、定向增发、配股、优先股完成时点均为上市日

  注2:如未明确承销商份额,联席主承销项目的承销规模为项目总规模除以主承销商家数

  2022年,境外股权融资方面,按项目发行总规模在所有账簿管理人中平均分配的口径计算,公司完成43单境外股权项目,承销规模合计23.83亿美元。其中,香港市场IPO项目16单,承销规模6.98亿美元;再融资项目9单,承销规模5.72亿美元,香港市场股权融资业务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二;在欧洲市场完成GDR项目8单,承销规模7.95亿美元,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一;在东南亚、印度和澳大利亚等其他海外市场完成股权融资项目10单,承销规模3.18亿美元。

  2022年,公司债务融资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共承销债券3,555只,排名同业第一。承销规模合计人民币15,785.81亿元,同比增长0.93%,占全市场承销总规模的6.32%,排名市场第一;占证券公司承销总规模的14.74%,排名同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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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公司内部统计

  境外中资离岸债券业务方面,公司共完成141单债券发行,合计承销规模38.33亿美元,市场份额3.92%,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二;公司还为客户提供结构化及杠杆融资、风险解决方案、跨境流动性管理等多元化服务。

  2022年,公司完成A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规模人民币1,074.50亿元,排名市场第一;完成多单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并购重组交易,包括徐工机械吸收合并徐工有限等。公司完成涉及中国企业全球并购交易规模419.33亿美元,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二;持续加强全球并购业务开拓,协助赤峰黄金通过协议收购方式,对金星资源进行境外三地私有化并完成其控制权收购;协助中矿资源跨境并购津巴布韦锂矿资源项目,助力企业海外发展建设。

  2022年,公司作为新三板主办券商提交11家企业挂牌申请,其中完成挂牌项目5单,获得挂牌同意函项目2单;公司持续督导的挂牌企业共23家,其中13家已进入创新层。

  1.2财富管理

  2022年,公司重点推出企业家办公室整体解决方案,从现金服务拓展到股份服务、资产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强化投资顾问及核心财富配置能力,截至报告期末,面向高净值客户配置的各类私募产品保有规模约人民币1,800亿元;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人民币1,733亿元,排名行业第一;公募基金投顾业务累计签约客户近14万户、累计签约资产超百亿元。保险代理销售业务正式上线,成为业内首家且唯一获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法人持证、网点登记”创新试点公司。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正式启航,成为业内首批销售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客户数量累计超1,300万户、托管客户资产规模保持10万亿级,其中人民币200万元以上资产财富客户数量近16万户。公司及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代理股票基金交易总额人民币36.2万亿元,经纪业务收入排名保持行业第一。

  1.3机构股票经纪业务

  公司境内机构股票经纪业务主要覆盖服务公募基金、保险公司、私募基金、银行理财子公司、QFI、WFOE等境内外专业机构投资者。2022年,公司继续保持在境内机构经纪业务中的整体领先地位。其中,公募基金佣金分仓2022年上半年排名市场第一;QFI交易客户数量增长到264家,居市场首位;全年重点私募基金开户率达60%。探索一二级市场的联动,与市场股权投资机构及金融同业等财富管理机构加深多维度的合作。

  公司境外机构股票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在亚太地区继续保持领先。进一步布局全球业务,打通境内外业态差异,搭建一体化的全球股票机构经纪业务平台。从现金服务拓展至资产服务,从单一业务驱动转型为多方协同驱动,为全球客户提供差异化专业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1.4金融市场

  场外衍生品业务不断深化产品创新,丰富应用场景;柜台产品进一步丰富标的覆盖和产品结构;做市业务持续排名市场前列,首批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衍生品业务交易能力突出、收益稳定。境外股权衍生品业务交易为客户提供跨时区的全球市场一站式投资交易服务。

  固定收益业务充分发挥客户资源优势,提升产品设计及服务客户的综合能力,不断丰富盈利模式,各项业务稳步发展。2022年,公司利率产品销售规模保持同业第一。

  股票自营业务坚持聚焦上市公司基本面,同时强化自上而下的宏观策略研究对投资组合风格及行业配置的驱动,更着眼于降低组合波动及增强抵御外部宏观因素冲击的能力。继续注重以产业链研究为切入点,加强跨行业比较研究。

  融资业务以股东客群融资需求为业务增长新动力,份额持续领先;融券业务获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资格,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股票质押业务重点提升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新增质押项目全部为优质标的项目,资产质量稳步提高;境外孖展业务稳健发展。

  另类投资业务研发出抗风险能力更强、与传统因子相关性更低的策略;加大海外布局,业务日趋成熟,覆盖不同市场的投资策略均超过同业平均水平。多元化策略有效分散风险,整体取得了正收益。

  大宗商品业务在持续做好产业客户套期保值和金融机构资产配置服务的同时,通过专业的风险控制和市场风险对冲能力,帮助客户有效的规避和降低市场异常波动导致的风险敞口,业务展业广度和客户服务深度进一步加强,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1.5资产管理

  2022年,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养老第一支柱规模保持平稳,第二支柱规模稳中有升;全面覆盖国有股份制银行和区域银行理财子公司,通过多样策略和深度服务提升核心客户合作;19只大集合全部完成公募化改造;资管子公司设立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香港资管平台获香港证监会证券交易及公募基金牌照。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合计人民币14,177.92亿元,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分别为人民币5,033.07亿元、9,144.85亿元,资管新规下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包括养老业务、公募大集合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份额约16.13%,排名行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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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公司内部统计

  注:集合资管计划规模包括大集合产品,不包括养老金产品;单一资管计划规模包括养老业务;专项资管计划规模不包括资产证券化产品

  2022年,华夏基金权益基金中长期业绩表现出色;产品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保持行业领先,打造个人养老品牌范本,保持公募REITs业务领先优势;完善社保产品布局,改善主动管理专户结构,保持机构业务增量稳定;加大力度推进数字化转型,强化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整体资产管理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华夏基金本部管理资产规模人民币17,216.26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人民币11,374.77亿元;机构及国际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5,841.45亿元。

  1.6托管

  2022年,公司继续巩固在托管与基金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引领服务创新,推出了“信e宝”现金增值开放信息平台;完成银行间市场首单信用违约互换集中清算代理业务;境外基金行政管理服务机构获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TCSP牌照;托管券商首个集募集、合同签署和产品管理于一体的“信e+”平台不断优化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人直联结算全面上线;公司基金投研分析平台重磅发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托管和基金运营外包服务业务继续实现增长,由公司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的存续产品数量13,960只,提供基金运营外包服务的存续产品数量15,406只。

  1.7股权投资

  作为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2022年,中信证券投资紧密围绕资本市场和国内外宏观形势的发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举措,新增投资主要投向新能源、半导体、新材料、先进智造、信息技术、创新医药和新型器械等领域。

  作为公司募集并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平台,2022年,金石投资发起设立基金规模合计超百亿元人民币,金石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布局、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发展。在投资方面,金石投资2022年对外投资近百亿元人民币,涉及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截至报告期末,金石投资在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超过20只。

  金石投资全资子公司中信金石基金自2014年设立中国境内首只类REITs不动产基金,至报告期末,累计设立不动产私募基金共计约人民币309.82亿元,累计管理规模在国内不动产基金排名前列。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金石基金及下属子公司存量基金管理规模约人民币77.37亿元。

  1.8研究

  2022年,公司向全球投资者提供专业、前瞻、全面的研究服务,支持各项业务并全面服务各业务线客户。公司研究业务拥有丰富的产品体系,全年发布报告10,112篇,并向欧洲、美国、亚太等市场提供国际化报告,在国际市场打造全球视野、扎根本土的中信研究品牌。公司研究领域全面,共设置12个总量和产业研究团队,覆盖上市公司超1,600家,并与各领域优秀企业建立研究关系和业务联系。公司全年举办了19场线下论坛活动,并在“服贸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重点国际性活动中举办论坛活动,研究能力和产业号召力获市场认可;加大网络会议和线上服务力度,在线上成功举办了50余场大中型产业论坛及“聚力加速度”半年度、“聚力突重围”年度策略会,提升了公司的社会声誉度和市场影响力。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以现场方式(香港太古广场一期18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非执行董事赵先信先生以电话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以下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版本,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于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披露。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本预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22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四)《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五)《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自营投资额度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公司2023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在净资本规模的100%以内;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在净资本规模的500%以内。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中的相关公式计算。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上述额度不含公司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额度。

  说明: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规模完全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六)《公司2023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计划获得通过。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供总额不超过286.11亿等值美元和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类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则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授权有效期内调剂使用。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类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融资类担保的公告》。

  (七)《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案》

  表决情况: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张佑君先生及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王恕慧先生作为关联/连董事,回避了该预案中关联/连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连董事对本预案进行了表决,未有反对票或弃权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本预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2022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非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仅供审阅)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2022年内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现存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且充足。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四)《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五)《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六)《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七)《2022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八)《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九)《2022年度风险偏好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2023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陈述书获得通过。

  本陈述书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十二)《关于对公司合规负责人年度考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应程序,对合规总监张国明先生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三)《2022年度企业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度企业管治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H股年度业绩公告“九、企业管治报告”。

  (十四)《2022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五)《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六)《2022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七)《关于落实深证局128号通知相关要求的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十八)《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关于授权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召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佑君先生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会议审阅了《2022年呆账核销资产情况报告》(非表决事项)。

  说明:前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年度业绩公告、2022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等文件和公告,将分别登载于2023年3月30日的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3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以现场(香港太古广场一期18层会议室)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张长义、郭昭、牛学坤、杨利强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监事会主席张长义以视频方式参会,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饶戈平先生主持。

  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以下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讨论

  (一)《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2022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该预案将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预案》一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三、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呆账核销资产情况报告》《2022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合规报告》《2022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及《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对该等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扣税前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

  ●在批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258,827,052.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即100%为现金分红),向2022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4.90元(含税)。以2022年末公司A股及H股总股本14,820,546,829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262,067,946.21元(含税),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88%。自上述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数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022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3年8月31日前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而对关联/连人形成依赖。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该预案进行表决时,执行董事、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作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股份)及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的总经理助理,曾任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资本)董事;公司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担任中信集团、中信股份及中信有限非执行董事;公司非执行董事付临芳女士担任中信集团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非执行董事赵先信先生担任中信集团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基金)董事长,上述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预案中关联事项的表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与该等关联/连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连股东将分别回避该议案中关联/连事项的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1.相关关联/连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本集团的业务增长,提高投资回报,符合本集团实际情况,有利于本集团的长远发展;

  3.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督促相关预案的表决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制度执行。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预审通过,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所做的预计,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与中信集团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中信集团续签《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与中信集团续签了上述协议,就各协议项下2020-2022年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内容进行了约定并分别设定了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与中信集团续签了《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就该协议项下2021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及2022年度的相关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内容进行了约定并设定了交易金额上限。

  2022年,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均在上述框架协议范围内,具体为: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向本集团提供同业拆入及认购本集团发行的收益凭证,系基于其利益考虑并按正常商业条款提供;且本集团无须就该等同业拆入及收益凭证提供任何担保;同时,该等同业拆入及收益凭证属《香港上市规则》第14A.90条下的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因此公司未对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向本集团提供同业拆入及认购本集团发行的收益凭证设定上限。

  注2: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说明:(1)公司向关联/连方购买的金融产品少于预期,因此赚取的收益相应较少;(2)关联/连方对于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的需求量少于预期,公司向关联/连方销售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债券及收益互换凭证亦低于预期;(3)在进行交易时,经对比当时关联/连方及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公司选择了条件更优的独立第三方进行交易;(4)部分银行间市场交易系以匿名方式进行,从而导致交易对手具有高度随机性,因此,公司通过银行间市场向关联/连方购买的债券少于预期;(5)因货币市场相对宽松,公司可选的资金融入方较分散,未集中从关联/连方融入资金;(6)因银行体系资金面宽松,公司向存款类机构融出的交易较少。

  (2)综合服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说明:在进行交易时,经对比当时关联/连方及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公司选择了条件更优的独立第三方向公司提供综合服务。

  (3)房屋租赁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除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亦为公司的关联方,但不属于《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方,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遵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开展,不属于《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2022年,此等关联交易按照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的决议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本集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本集团与持有公司重要下属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公司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本集团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2022年度关联/连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向公司董事会确认其已审阅上述2022年度关联/连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1.相关关联/连交易属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

  2.相关关联/连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的条款是否为一般商业条款,则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情况而定)的条款;

  3.相关关联/连交易根据有关协议条款进行,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基本情况

  现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连交易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3年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

  (二)本集团与其它关联/连方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1.除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外,公司的关联/连方还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包括(并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司关连方):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越秀产业基金、赛领资本、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保(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以上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并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司关连方),包括:越秀资本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融国际)。

  2.公司结合往年与上述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对2023年的交易做如下预计:

  (1)本集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的关联交易。

  ■

  注1:相关“不超过”均含上限金额,以下同。

  注2: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难以估计,建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上述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量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以下同。

  (2)本集团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以上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

  ■

  三、关联/连方及关联/连关系介绍

  (一)中信集团及其关联/连方介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集团的下属公司中信股份、中信有限合计持有公司18.45%的股份。

  中信集团成立于1979年,现任法定代表人为朱鹤新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05,311,476,359.03元。中信集团是一家国有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业务涉及综合金融、先进智造、先进材料、新消费和新型城镇化五大板块。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有限的控股股东中信股份系中信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

  中信集团、中信股份、中信有限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条第(1)款及第14A.13条第(1)款规定的关联/连人。

  中信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中,与公司业务往来较多的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6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为朱鹤新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4,893,479.6573万元,主营业务为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是一家扎根香港逾百年的综合性商业银行,现任董事长为郭党怀先生,股东权益约412亿港元(根据其2022年度中期业绩公告),主营业务为提供包括财富管理、个人银行、企业银行服务以至环球市场及财资方案等金融服务。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黎康忠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3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1988年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李子民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127,600万元,是以信托业务为主业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张云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475,134.7525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陈晓佳先生,注册资本 人民币663,700万元,其主营业务为工程建设综合服务。

  (二)其它关联方介绍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构成公司的关联方,该等关联方名单请见本公告“二、(二)本集团与其它关联/连方发生的关联/连交易”的相关内容。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原因以外,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无其它关联关系。

  2.2020年公司向越秀资本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原广州证券100%股份后,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越秀金融国际作为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11月26日起持有公司股份,其与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金融国际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金融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8.1354%。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前期同类关联/连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2年度与各关联/连方开展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均正常履约,前述关联/连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为了实现交易价格的公平、公正,公司与中信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对关联/连交易的定价原则进行了如下约定: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续签的该协议,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各种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并互相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①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证券和金融产品的认购以该产品的认购价及条件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场内交易,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场外及其他交易,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为依据经双方协商进行;如无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该交易的价格或费率应适用双方依据公平市场交易原则协商确定的价格或费率。同业拆借的利率及回购交易应当以该类型的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的市场利率及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的价格应当参考该类收益凭证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的市场利率确定。②证券和金融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且公司于中信集团的银行子公司存款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所能提供的条款。中信集团收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按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当时的市场费率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惟不得高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所收取的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标准。公司收取的经纪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按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当时的市场费率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惟不得低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所收取的经纪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标准。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2.《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续签的该协议,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互相提供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络、网络维护等非金融服务。就该等服务的定价,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应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一般商业交易条件下,以不逊于从独立第三方取得该等服务/向独立第三方提供该等服务时的条件,由双方公平协商确定。就工程总承包服务而言,若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方,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等因素后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3.《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续签的该协议,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租金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相关关联/连方的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2.相关关联/连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融资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CSI MTN Limited、CLSA Finance Ltd、CSI Financial Products Ltd、中信寰球商贸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融资类担保总额不超过286.11亿等值美元和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等值美元,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226.11亿等值美元及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841.83亿元。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类担保需求,结合2022年度担保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公司申请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供总额不超过286.11亿等值美元和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类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预计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等值美元,预计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226.11亿等值美元及2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开展以下三类业务:

  1.发债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等值美元,包括公司及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SI)担保其子公司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Ltd、CSI MTN Limited开展中期票据计划合计60亿等值美元,以及公司总部担保其子公司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Ltd开展欧洲商业票据发行30亿等值美元。

  2.银行借款和银团贷款,预计担保额不超过46.11亿等值美元及2亿元人民币,其中46.11亿等值美元用于CSI担保其子公司CLSA Finance Ltd开展境外银行借款和银团贷款等司库资金运营业务,人民币2亿元用于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中证寰球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担保其母公司中信寰球商贸有限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

  3.业务部门开展结构化票据融资业务,预计不超过150亿等值美元。用于CSI担保其子公司CSI Financial Products Ltd开展固定收益和股权衍生品结构化票据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

  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则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授权有效期内调剂使用。

  (二)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1美元

  主营业务:欧洲商业票据计划和中期票据计划发行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美元

  ■

  2.CSI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P.O. Box 3340,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1美元

  主营业务:结构性票据发行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美元

  ■

  3.CSI MTN 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1美元

  主营业务:中期票据计划的发行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美元

  ■

  4.CLSA Finance 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成立时间:2002年3月20日

  注册地址:18/F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75,800,980港元

  主营业务:中信里昂证券司库业务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美元

  ■

  5. 中信寰球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3591355G

  成立时间:2014年3月31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726室

  法定代表人:刘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万元整

  主营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等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被担保主体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主要考虑到境外市场为了业务类别的区分和隔离,通常会以独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作为运营主体,一般情况下SPV自身无信用评级,为了在市场顺利开展相应业务,必须通过上级公司担保的形式予以增信;此外,中信寰球商贸有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并缓解资金压力,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了满足银行授信要求,须通过第三方公司担保的形式给予增信。

  各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及其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类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841.83亿元(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按照2023年3月30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26%,均为公司对其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5.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A股配股及H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29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4号)文件核准,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3月4日完成向A股原股东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配售新股工作。

  其中,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552,021,6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43元,收到原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2,395,672,337.35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人民币22,353,672,337.35元;扣减其它应付未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人民币1,552,021,645.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20,766,174,086.58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月27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11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341,749,15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1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6,038,707,568.85元,按上市当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89,179,196.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5,976,454,116.99元,折合人民币4,838,776,311.2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折合人民币341,749,155.00元,新增资本公积折合人民币4,497,027,156.28元。上述H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3月4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41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831,417,966.96元,使用H股募集资金合计港币5,970,000,000.00元,其中H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按资金使用时点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30,685,200.00元(本报告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不包含发行相关费用及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77,373,605.64元,其中包括A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净收入、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H股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港币8,619,038.88元,按2022年12月31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7,699,128.86元,其中包括H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收入及待支付费用留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A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83,099,235.25元;在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港币9,036.79元,按2022年12月31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8,072.2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2年1月2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A股募集资金,并按照管理办法存放和使用H股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A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经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将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归集至开户行与公司位处同一办公楼的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对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此后的资金使用将全部由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公司已于2023年1月11日与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H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配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及实际发行结果,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所得款项:

  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

  用于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用于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517,013,935.1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014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已于2022年4月13日实施完毕。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暂时闲置A股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暂时闲置A股配股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人民币万元

  ■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613号的鉴证报告,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2年7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信证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信证券2022年度A股配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A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中信证券2022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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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0030                                                    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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