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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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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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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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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额部分为使用银行存款利息补充,共计使用利息补充金额为2,408.40万元。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9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58名,注册会计师26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7人。

  (三)业务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45,825.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990.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762.62万元。

  2022年度为36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938.3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7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组成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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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简历

  李娟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1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2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助理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及合伙人,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简历

  吕桦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1998年开始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首席合伙人,199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0份。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崔单单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6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5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36.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年增加39万元,主要是公司2022年度开始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增加了内控审计的相关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审计委员会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1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条款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共有20名职工代表出席了会议。经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一致讨论通过,会议选举卢广轩先生、曹江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卢广轩先生

  卢广轩,男,汉族,1990年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18年9月博士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8年10月进入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联合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程师岗位。截至本次披露日,卢广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卢广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卢广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卢广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江海先生

  曹江海,男,汉族,1994年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工程师。2022年6月博士毕业于重庆大学冶金工程系,德国波鸿鲁尔大学(Ruhr-University Bochum)联合培养博士。2022年7月进入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联合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程师岗位;2023年2月调入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部从事研发工作。截至本次披露日,曹江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曹江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曹江海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曹江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8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需要和到期贷款能及时偿付,经综合分析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贷款存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9亿元的银行贷款综合授信担保,实际担保额不超过15.9亿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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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彦

  公司持股比例:88.3%

  经营范围:钛及钛合金材料、不锈钢、有色金属及其合金材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以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100,941,051.95元,总负债2,741,301,400.38元,净资产359,639,651.57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88,392,495.17元,净利润148,310,839.09元。

  (二)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

  注册资本:9,4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亮

  公司持股比例:51.31%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复合材料及深加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非标设备的设计、技术咨询和制造;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60,348,086.08元,总负债343,712,499.37元,净资产316,635,586.71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38,877,530.38元,净利润73,180,347.55元。

  (三)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高北路中段18号

  注册资本:7,87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学军

  公司持股比例:60%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稀有金属材料、贵金属材料及其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来料加工;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99,168,424.06元,总负债334,017,591.57元,净资产265,150,832.49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42,810,724.89元,净利润40,573,331.34元。

  (四)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陕汽北路

  注册资本:5,34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延安

  公司持股比例:51.21%

  经营范围:金属纤维、纤维毡、多层网、过滤器、过滤材料、石油机械、备品备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455,886,959.47元,总负债297,199,938.48元,净资产158,687,020.99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0,125,358.04元,净利润22,264,642.12元。

  (五)西安瑞福莱钨钼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泾高北路中段16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学军

  公司持股比例:56%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钨及钨合金材料、钼及钼合金材料的板、带、箔、丝、棒、管及其加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电产业、新陶瓷灯新材料制备所需的烧结炉、真空器械新产品、电阻炉、成套设备及非标机电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仅限分支机构制造);来料加工;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安瑞福莱钨钼有限公司总资产209,462,976.59元,总负债223,634,888.30元,净资产-14,171,911.71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4,939,608.63元,净利润181,018.33元。

  (六)西安庄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陕汽北路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咏

  公司持股比例:50.7 %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转让、服务;通讯设备(不含无线)销售;新材料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安庄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26,737,101.16元,总负债586,261,776.44元,净资产40,475,324.72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89,215,269.12元,净利润4,801,629.24元。

  (七)西安西材三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延安

  公司持股比例:34.67%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转让、服务;通讯设备(不含无线)销售;新材料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安西材三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总资产57,182,531.12元,总负债24,208,432.81元,净资产32,974,098.31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1,369,975.52元,净利润3,357,160.44元。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公司将根据各公司实际用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82,866.1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6%,全部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53900万元,为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94.35万元,为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361.81万元,为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1910万元,为西安庄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为西安西材三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万元)。

  本次担保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最高额20.9亿元的银行贷款综合授信担保,但实际担保额控制在15.9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3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陈亮先生、左庆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卢广轩、曹江海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亮先生

  陈亮,男,汉族,1967年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参加工作,在部队服役15年,在陕西省纪委工作21年,曾任陕西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副部长。2019年3月至今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左庆春先生

  左庆春,男,汉族,1970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航天六院干部处副处长、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劳动工资处处长、劳资培训处处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航天六院7103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2021年5月至今任航天六院纪检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5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2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根据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杜明焕先生、李建峰先生、郑树军先生、梁书锦先生、张于胜先生、杨延安先生、王力波先生、王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郭斌、单智伟、董南雁、杨丽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斌先生、董南雁先生、杨丽荣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单智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董南雁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明焕先生

  杜明焕,男,汉族,196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财务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延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延安市委委员,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22年7月至今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二级咨询员,201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杜明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杜明焕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杜明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杜明焕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杜明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峰先生

  李建峰,男,汉族,1981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6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四厂厂长助理、副厂长(主持工作)、厂长,低温超导线材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22年10月至今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委委员、常务副院长。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李建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建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建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李建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建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树军先生

  郑树军,男,汉族,1972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党支部副书记、办公室主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群工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第十四党支部副书记、党群工作处处长、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2022年10月至今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次披露日,郑树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树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郑树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郑树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树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书锦先生

  梁书锦,男,汉族,1981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三厂厂长助理、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欧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长,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院长助理。2022年8月至今,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截至本次披露日,梁书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梁书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梁书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梁书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梁书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于胜先生

  张于胜,男,汉族,1979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生物材料研究所所长助理,先进材料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院长助理。现任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常务副院长,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张于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于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于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于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于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延安先生

  杨延安,男,汉族,1966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控股子公司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材三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委委员,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次披露日,杨延安先生通过其配偶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杨延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延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杨延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延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力波先生

  王力波,男,汉族,197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航天一院价格处副处长、综合管理处处长、财务处处长,一部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成本价格中心主任、财务共享中心主任等职务。2019年12月至今兼任天津航天长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航天六院总会计师。

  截至本次披露日,王力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力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力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王力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力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枫先生

  王枫,男,汉族,1972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航天六院研究发展处副处长、规划发展处处长,中国长江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务。2021年9月至今任航天六院总经济师兼系统工程部部长。

  截至本次披露日,王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王枫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斌先生

  郭斌,男,汉族,1952年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自1992年起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曾就职于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任律师,现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负责完成上百余项国有企业改制、公司IPO、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及新三板挂牌等证券项目。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郭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郭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郭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智伟先生

  单智伟,男,汉族,1974生,中共党员,美国匹兹堡大学博士,美国劳伦兹伯克利国家实验室博士后。国家“特聘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010年回国任教于西安交通大学,现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助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单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单智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单智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单智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单智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南雁先生

  董南雁,男,汉族,1978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煤炭科学研究院西安研究院会计。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教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董南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董南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董南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董南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董南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丽荣女士

  杨丽荣,女,汉族,1963年生,民建会员,经济学硕士,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粤开证券(原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杨丽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丽荣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丽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杨丽荣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丽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0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材料”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9号文)核准,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获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38,077,13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元/股,共计募集资金94,050.5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219.3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831.1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27日出具的[希会验字(2016)007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增资取得西部新锆8.33%股权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已实施完毕。 “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1,635.04万元,专户尚节余2,186.03万元募集资金。

  2. “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2019年9月30日,“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投资金额由35000万元变更至13814.9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中尚有已签订合同但应付未付款3188万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尚余2,186.03万元未使用,具体原因如下:

  1.因未达到支付条件,募集资金专户尚余部分合同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在专户中产生的利息。

  3.公司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部分支出有所减少。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该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故公司拟将上述“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2,186.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该项目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等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7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材料)实际发生关联交易30,729.87万元。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2022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度,公司2023年预计将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预计额为58,17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巨建辉、张平祥、杜明焕、李建峰、张于胜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会投票表决时,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平祥

  注册资本:10852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无机材料、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等。

  住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96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5.18%。

  (3)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31,798.96万元,净资产为59,296.53万元。2022年度,其营业收入为51,518.64万元,净利润为850.3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2.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冯勇

  注册资本:46404.6069万元

  主营业务:铌、钛超导材料

  住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2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130,586.50万元,净资产为599,653.89万元。2022年度,其营业收入为422,717.81万元,净利润为107,999.24万元。(已审计)

  3.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冯庆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电极产品、金属玻璃封接产品及成套装置。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4.西安西部新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军刚

  注册资本:36556.032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复合材料、功能材料(不含国家专项审批)及其制品、普通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高北路东段19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兼任该公司董事。

  (3)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46,266.88万元,净资产为22,948.20万元。2022年度,其营业收入为21,632.72万元,净利润为-14,139.6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绍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新材料研制与检测;陶瓷材料、矿产品检测;检测标准样品生产与销售;计量校准;环境检测;材料失效分析;检测技术的技术研发等。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高北路中段18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5,174.35万元,净资产为10,509.28万元。2022年度,其营业收入为12,754.41万元,净利润为3,332.9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杜明焕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主营业务:稀有金属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金属材料的分析、检验的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住所:西安市未央路96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7,813.06万元,净资产为8,103.90万元。2022年度,其营业收入为12,502.56万元,净利润为130.7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巨建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通用装备、特种装备、民用核安全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3,976万元,净资产为25,139万元。2022年度,其营业收入为22,607万元,净利润为2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西安聚能超导线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冯勇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超导材料制造、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

  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正阳大道北段2000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为依据。公司与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本公司利润形成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西部材料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均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2)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公允的市场定价规则;

  (3)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议是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做出的,程序合法合规;

  (4)本次关联交易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广大公众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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