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内容的变更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批准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14点20 分

  召开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12、13、14、15、16、17、18、19、20、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10、12、13、14、15、16、17、18、19、20、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邓维加、邓代兴;法人股东:贵州永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云商印务有限公司、上海叁圭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颖志

  (三)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电话号码:0851-86607332传真号码:0851-86607820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于2023年1月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发行审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包括:对方案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中国证监会核准”调整为“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履行的外部程序调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名称。

  本次修订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弋才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3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有效的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或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股票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数量将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5,724,995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方案为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基于产业发展及公司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以募集资金建设智能包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设计及打样中心建设项目、现有产线信息化、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一体化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并编制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为确保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同意公司编制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0517号)。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2023-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等因素,为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和监督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就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鉴于上述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9号),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58,6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8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63,949.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04,050.1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20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1日出具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7,393,671.99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107,393,671.99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2022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90,086.30元,其中:2022年募集资金专户取得利息收入291,020.43元,支付银行手续费934.13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000,464.5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19日,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永吉盛珑包装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部分投入,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2,457,387.18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263,949.81元,合计为74,721,336.99元。

  公司于2022 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8745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2,457,387.1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63,949.81元,合计为74,721,336.99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晓明,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3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张海英,199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洪琳,201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70万元,上述收费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数量将较发行前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大幅提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时间内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23年8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在预案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419,083,319股为基础,并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假设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以125,724,995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监管部门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7、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77,809.6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725,489.21元。假设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2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30%和下降30%等三种情形(该数据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8、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若公司在发行当年最终实现的净利润未能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时的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本次发行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取得核准的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加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此外,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市以来在不断加强烟标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酒盒、药盒等其他包装印刷业务市场,目前已形成“烟标+酒盒”双轮驱动的战略布局。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能包装生产基地建设,一方面抓住客户资源向行业领先企业集中的机遇,满足不断增长的订单需求,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另一方面以现有技术、品牌、行业地位、区位优势等有利条件为依托,横向扩展药品、食品、电子产品等印刷包装业务,丰富产品矩阵,进一步拓展多领域高端客户、扩大产品下游覆盖,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此外,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研发设计及打样中心建设、现有产线信息化及智能化升级建设、一体化仓储中心建设,符合印刷包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研发设计能力的提升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高端化、多样化需求,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信息化及智能化升级建设将通过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公司现有的生产、设计、制造、仓储、销售等环节,以便对市场需求做出迅速反应,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公司目前仓储能力已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销售规模,需要对外租赁,一体化仓储中心建设在满足公司仓储需求的同时,可以有效提升公司仓储安全性和发货高效性,降低仓库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降本增效。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当前战略发展方向一致,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公司技术优势和综合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业务经验,设置了合理紧凑的组织架构,积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中高层管理团队结构合理、保持长期稳定,具有丰富的烟标产品生产、管理、技术和服务经验,拥有全面的行业知识并深刻了解行业相关制度,能够紧跟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顺应市场变化,制定全面商业策略,评估及管理风险,执行管理及生产计划并提升整体利润,从而提高公司价值。同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目前已有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核心人员储备。此外,公司将及时有效的从外部进行招聘,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技术储备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并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以保证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高品质,全方位提升公司在品牌、技术、工艺、设计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已掌握多项印刷、包装核心技术,同时坚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推进技术升级,促进工艺优化,设计打样烟包、酒包、药包产品合计196款。截至2022年12月底,永吉股份拥有已获授权专利14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12项。此外,公司与贵州大学、贵州理工学院等国内重点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与多家先进印刷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形成了战略合作联盟,助力企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创新研发。公司良好的技术优势助力项目的顺利实施。

  3、市场储备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为下游卷烟企业提供包装印刷业务,是贵州省内最早的烟标供应商。随着下游卷烟行业的整合,以及印刷领域的设备升级和工艺技术革新,公司已成长为贵州省规模最大的烟标供应商和纸质包装供应商。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与贵州中烟及其前身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自2007年以来一直为贵州中烟提供商品和服务,能够获得持续、稳定的订单支持。此外,公司将根据客户的招投标计划,参与新客户的市场开发,增加市场储备。

  近年来,公司在酒标市场大力推广,已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国台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酒企建立了供应关系,设计能力及打样产品获得客户认可,酒标订单量大幅增长。公司在酒盒设计、打样和生产上所积累的经验,为公司后续获取更大规模订单提供了支撑。

  除烟酒市场外,随着医药、食品及消费电子市场快速发展,带动上游包装印刷材料市场需求不断提升,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有助于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原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二)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摊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的管理,积极调配资源,合理统筹安排项目进度,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如期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本次募集的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鉴证,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本人同意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