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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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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和全球领先、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企业,为深圳证券交易所(SZ.002466)和香港联合交易所(9696.HK)两地上市公司。公司业务涵盖锂产业链的关键阶段,包括硬岩型锂矿资源的开发、锂精矿加工销售以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战略性布局中国、澳大利亚和智利的锂资源,并凭借垂直一体化的全球产业链优势与国际客户建立伙伴关系,共同助力电动汽车和储能产业实现锂离子电池技术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发源地为四川省遂宁市,成立至今已逾30年,在经历了企业改制、深交所上市、资本扩张和海外收并购、香港联交所上市等阶段,现已稳步发展成为中国和全球领先的,集上游锂资源基地、开发和中游锂化工产品加工为一体的锂电新能源核心材料供应商。公司以西澳大利亚格林布什锂矿和四川雅江措拉锂矿为资源基地,并通过参股SQM和日喀则扎布耶的部分股权,实现了对境内外优质盐湖锂资源的布局。

  目前,公司在中国境内以成都为管理、贸易和研发中心,在四川射洪、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澳大利亚奎纳纳均设有规模领先、技术先进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碳酸锂、氢氧化锂、金属锂等产品。公司的锂化工产品在全球销售,通过长期与下游生产企业的合作,目前公司已逐步与全球各大电池材料制造商、跨国电子公司和玻璃生产商等下游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正在向覆盖正极、电池和汽车全产业链的客户结构进行转变。公司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形成互惠互利的商业共同体。此外,公司通过投资参股固态电池领域的优秀企业布局下游,以期跟踪下游技术趋势和商业化进程,成为关键材料的增值供应商。

  公司致力于在企业理念、管理团队、技术研发、产品品质、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层面发挥开放与合作的价值,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依照国际规则运营,力争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能源变革推动者。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锂业、不忘初心,坚持“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长期发展战略,致力于为人类开发、利用更加丰富多元的清洁能源,通过切实有效的技术手段不断优化产能结构,携手全球战略合作伙伴推动电动汽车和储能产业实现锂离子电池技术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助力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等与公司H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上市外资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在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或公司股票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要求(两者中较高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债务偿还、产能扩张和补充运营资本。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2022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4号)。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于2022年6月16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总数为164,122,200股(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其中,香港公开发售16,412,4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10%(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国际发售147,709,8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90%(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发行价格为82港元/股。本次发行的H股已于2022年7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于2022年8月5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公司委托的联席代表(代表国际承销商)于稳定价格期间内并无行使超额配售权,故超额配售权已于2022年8月5日失效,超额配售权失效前后的公司股份无变动。本次H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经使用本次H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偿还全部SQM并购银团贷款及约14.71亿元国内贷款,剩余资金将陆续用于补充流动性和安居项目建设。

  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后三个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实现激励约束并重,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面向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制定的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时,为了规范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该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3,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2022年9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178.036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8.50万元。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的178.0366万股A股股份中,131.24万股已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剩余的46.7966万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后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了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和委员会主任,任期为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与前述主体、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股份过户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立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5743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0万元,以“份”作为授予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20,000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授予份额为11,970万份,对应公司股份106.24万股,实际授予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授予份额上限。

  2022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0899990607)中所持有的1,312,400股公司股票(含25万股预留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0899357438),过户价格为0元/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1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后,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剩余股份数量为1,312,400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

  4、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中创新航香港首次公开发行

  2022年9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中创新航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美元(按照2022年9月2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约6.95亿元;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联交所交易费、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等)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中创新航在香港联交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于2022年9月21日与中创新航、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他包销商(如适用)共同签署《基石投资协议》。

  中创新航已于2022年10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发行价格为38港元/股,发行股数为265,845,300股。公司作为其本次发行最大基石投资人之一,共计投资约1亿美元,认购20,217,200股,占本次发行股份7.47%,占本次发行后股本1.12%,基石投资人锁定期为6个月。

  5、参股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2月1日,IVANHOE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NYSE: IVAN,艾芬豪资本收购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公司参股公司 SES 的业务合并事项,艾芬豪更名为“SES AI Corporation”;2022年2月3日,其完成了发行价为每股10.0美元的普通股私募非公开发行,合计募集资金约2.75亿美元;2022年2月4日,合并公司的 A 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开始交易,新股票代码分别为“SES”和“SES WS”。此次SES与艾芬豪在业务领域的合并将为其执行未来更长远的战略规划创造更好的条件,从而进一步加速锂金属电池的商业化进程,为其在相关业务领域市场的开拓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持有 SES 的股份为27,740,256股,已解除限售。SES上市前,公司对所持有的SES的股份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SES上市后,公司不再保留在SES的董事会席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所持有的SES股份终止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丧失重大影响之日,公司将其公允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采用权益法核算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至投资收益。

  6、诉讼及仲裁事项终结

  针对TLK与建设澳洲奎纳纳氢氧化锂项目的总承包商MSP于2020年3月发生的诉讼事项,西澳大利亚州最高法院(以下简称“西澳最高院”)于2021年3月8日判决TLK应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向MSP支付工程欠款,本息金额合计为 3,888.15万澳元。TLK 根据澳洲的相关法律提起上诉,并于2021年4月9日全额支付3,888.15万澳元至法院托管账户。随后,TLK于2021年8月12日收到上诉法院送达的通知,上诉庭审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另外,TLK对MSP提起的违约赔偿仲裁申请、MSP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提起的担保仲裁申请、MSP对TLK提起的补充争议通知书的索赔声明仲裁已由西澳争议解决机构合并同步审理,仲裁庭审日期为 2022年2月21日。

  公司管理层一直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组织相关方与MSP展开积极协商,以期妥善处理相关诉讼和仲裁结果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及TLK与MSP就上述全部诉讼及仲裁案件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和解与解除契约》(以下简称“《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签署后,TLK与MSP立即联合向上诉法院和仲裁庭分别申请终结上诉程序和暂停所有仲裁程序,并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上诉法院正式文件明确上诉程序的终结。2022年2月24日,TLK和MSP联合向西澳最高法院和西澳仲裁庭分别提交了终结MSP与TLK一审诉讼程序的申请以及终结MSP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前述所有仲裁程序的申请;2022年3月3日,TLK收到西澳最高院同意终结一审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式文件,MSP与TLK之间的诉讼程序已完全终结;2022年3月4日,TLK收到西澳仲裁庭送达的同意终结所有仲裁纠纷的正式文件。至此,MSP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包括诉讼与仲裁在内的所有司法程序已完全终结。

  7、澳洲氢氧化锂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启动的第一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经公司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98亿澳元调整至7.70亿澳元(按照2019年10月2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约37.12亿元),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该项目目前已完成所有工序段的负荷调试并贯通全流程,并于2021年底工厂进入正式试生产阶段。经过反复调试和优化,首批约10吨氢氧化锂产品通过公司内部实验室取样检测,并于2022年5月19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氢氧化锂标准。

  在通过内部实验室的取样测试后,TLK 将首批氢氧化锂产品样品分批次送至中国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GS”)进行检验。SGS 是国际公认的测试、检验和认证机构,TLK送检样品均对照中国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标准 GB/T26008-2020进行检验分析。该机构的认证结果与公司内部实验室的测试结果一致。TLK已准备好并正陆续将相关氢氧化锂产品样品分发给潜在的承购方进行客户认证。

  目前该工厂已具备连续生产运行能力。根据 TLK 管理层的合理预计,该项目产量有望自2022年12月起得到稳定提升。基于上述因素,公司判断一期氢氧化锂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起达到商业化生产的能力。公司和TLK将继续专注于实现和巩固工厂稳定、一致和可靠的运营。

  8、泰利森锂精矿扩产项目进展

  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泰利森第三期锂精矿扩产计划的议案》,同意泰利森正式启动化学级锂精矿产能继续扩产的建设工作,建造一个独立的、专用的大型化学级锂精矿生产设施和新的矿石破碎设施,同时为后续扩产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项目选址位于西澳大利亚州格林布什;项目总投资概算约5.16亿澳元,资金来源为泰利森自筹;原计划于2020年第四季度竣工并开始试生产。结合市场情况,2022年3月文菲尔德董事会根据该项目最新的前端工程设计研究报告,决定调整项目整体预算至6.268亿澳元,在原预算基础上增加了6,930万澳元,计划试运行时间延迟至2025年,本次调整预算总额的原因包括劳工成本增加、设备改良和营地建设成本增加、货物供应成本增加等。2022年9月,基于CGP2优化项目实施情况,文菲经营层拟提升原项目计划采购的部分设备性能,经文菲尔德董事会同意,决定调整项目整体预算至6.32亿澳元,在原预算基础上增加510万澳元,原计划的试运行时间维持不变。该项目建成后,预计泰利森化学级锂精矿产能将增加至200万吨/年。

  目前,泰利森既有产能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需求,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投产时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9、安居项目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与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双方就公司在遂宁市安居区化工产业园区“新建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以下简称“安居项目”或“本项目”)达成合作共识,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天齐锂业遂宁安居区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遂宁安居区启动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工厂的建设工作。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天齐,项目内容为建设一个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的工厂;项目建设地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区安东大道化工产业园;项目建设目标为实现遂宁天齐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目标产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143,101万元人民币,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

  受多种因素影响,2019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特别是进入2020年2月后,公司流动性压力进一步加大。因此,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管理层结合当时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决定调整安居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本金投入计划安排,放缓项目建设的整体节奏。自2021年开始,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景气度提升,锂离子电池厂商加速产能扩张,下游正极材料订单回暖等多个积极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情况好转,流动性紧张的局面得以缓解。同时,公司下游客户订单饱和,产品供不应求,为持续提升公司在下游市场的占有率,优化公司现有产能配置,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综合评判资金情况、完善项目规划后拟恢复安居项目建设节奏,按计划逐步推进项目建设和资本金投放。

  2022年7月,公司管理层对该项目的进度、预算以及土建招标工作开展进行了评审,同意将该项目预算增加至148,419.28万元;2022年10月,公司预算管理小组最后核定该项目的预算金额为147,780.71万元,该项目预计将在2023年下半年完工。

  10、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创锂与北京卫蓝于2022年5月20日签署完成了《合作协议》。双方计划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共同从事预锂化制造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相关业务。天齐创锂拟以货币出资1,02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北京卫蓝拟出资68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4%;其中:20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480万元以知识产权形式出资,实际出资额以合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准。合资公司将预留全部注册资本的15%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合资公司天齐卫蓝固锂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已经正式成立。合资公司的成立,有利于促进公司产业经营的良性发展和产业整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给投资者以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1、成功委派SQM董事,并出售公司持有的SQM的部分B类股权

  2022年4月,公司参股公司SQM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提名的三名候选人成功当选为董事,他们分别是澳大利亚商业顾问Ashley Ozols先生、前新华社智利圣地亚哥分社首席记者党琦女士以及智利知名商业人士Antonio Schneider先生。

  2019年初,在充分分析公司2019年全年的整体预算情况以及资金需求后,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子公司TLK氢氧化锂项目建设、调试和爬坡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持有的SQM的B类股进行融资。因2019年上半年SQM的B类股股价持续走低,经过前期对多种融资方案的调研和商业层面的反复论证,公司选取了具有更高贷款金额的3年期领式期权融资方案,能够最大化满足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鉴于上述融资于 2022年1月起陆续届满,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此前质押给融资方的SQM的B类股股权用于到期实物交割。结合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资金现状、2022年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及有息负债到期情况,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选择实物交割方式(即可以出售全部质押的SQM的B类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价格、时机等因素选择收回部分剩余股票或出售全部剩余股票收回现金。

  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已完成上述领式期权合约的全部交割,实际交割SQM的B类股452.6828万股。交割完成后,公司仍持有SQM的B类股74.849万股,持有SQM的A类股6,255.6568万股,公司对SQM的总持股比例约为22.1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价款与所处置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本次处置公司所持有的SQM部分B类股股权不会影响公司在SQM拥有的董事会席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1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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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潘鹰先生、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2年度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2年度业绩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业绩公告》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详细阐述了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和对2023年度的重点工作规划与展望。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37,480,231.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18,928,464.33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364,672,165.79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6,391,736,529.6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8,237,282,268.00元。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41,221,583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 467,966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922,260,851.00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现状,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情况下提出,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针对该专项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编号: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653号),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的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方案并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类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各类金融机构授信合计约人民币2,768,875万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及修订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同时,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被担保的债务总额度不超过2,768,87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根据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独立董事、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门意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专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发公司A股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或H股股份各自数量的20%的A股和/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和/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发行A股股份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发公司A股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融资结构,丰富债务融资工具以保障现金流的稳定,结合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五年战略规划(2023 -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未来五年(2023-2027年)战略规划》。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董事会同意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相关内控制度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

  16.1 修订《融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2 修订《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3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整体资金计划,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增资,以增加其整体流动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及其他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因H股2022年度报告和相关通函尚在准备中,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确定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具体事宜。待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具体事宜确定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另行发布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1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锦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3月21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2年度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2年度业绩公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业绩公告》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41,221,583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467,966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922,260,851.00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合乎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类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各类金融机构授信合计约人民币2,768,875万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及修订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同时,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被担保的债务总额度不超过2,768,87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根据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相关方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已配备到位,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3)2022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公司重要的持续性的工作,建议公司视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提高内控制度建设,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测,持续加强对执行效果和效率的监督检查。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子公司自身发展利益和公司自身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1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1、本次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购买Nutrien Ltd.间接持有的SociedadQui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以下简称“SQM”)已发行的A类股62,556,568股,总交易价款约为40.66亿美元。

  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安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鑫隆”)作为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为增强其资本实力,推动本次交易的完成,公司对其进行增资。

  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采用增资的方式向收购SQM股权实施主体天齐鑫隆注入资金,用于偿还贷款、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性等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鑫隆作为收购SQM股权实施主体,在股权收购及归还境外并购银团贷款的过程中产生一定金额的内部关联往来借款。为增强天齐鑫隆资本实力,本次拟以货币资金57亿元人民币对其进行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增资前后的注册资本情况如下:

  ■

  3、 本次增资后上述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由于本次增资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前后公司持有天齐鑫隆股权比例及天齐鑫隆股权结构不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4、 出资方式:现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

  2、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天齐鑫隆2021年的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增资由公司全额出资,增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交易对手方。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的目的为增强全资子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全资子公司流动性。本次增资顺利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天齐鑫隆100%股权,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决策,总体风险可控。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和政策变化所导致的风险,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和经营管理,积极防范与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是基于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不会导致原有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将进一步充实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本。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子公司自身发展利益和公司自身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1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申请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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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由于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射洪天齐”)、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齐”)、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鑫隆”)、Tianqi Lithium Australian Investments1(以下简称“TLAI1”) 及控股子公司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文菲尔德”)下属子公司拟分别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各类金融机构授信159亿元人民币、6亿美元、16.62亿澳元(或等值美元)(美元、澳元按照2023年3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分别约为412,626万元人民币、766,249万元人民币),合计约人民币2,768,875万元。其中,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射洪天齐、成都天齐、江苏天齐、天齐鑫隆、Tianqi Lithium HK Co., limited(以下简称“TLHK”)、TLAI1申请不超过125亿元人民币、6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合计约人民币1,662,626万元;全资子公司射洪天齐、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合锂业”)拟为公司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拟为其申请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拟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6.62亿澳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此等担保额度合计约2,768,875万元,有效期限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2023年度预计授信及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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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约2,768,875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金融机构、融资主体、授信品种、金额、币种及担保方式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确定。

  注2:全资子公司自行提供担保类授信主要业务品种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注3:美元、澳元按照2023年3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金融机构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保持合理、充足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是公司资金管理的必要手段,是公司实现正常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重要保障。2023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金融机构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并根据最终金融机构审批情况和公司实际需求,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经审批后提用部分或全部授信,以积极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和资金成本结构,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支撑各项业务及发展规划的正常、有序实施。

  四、被担保人及拟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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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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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图为截至2023年3月29日的股权结构图

  (三)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2022年12月31日(或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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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1年12月31日(或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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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天齐锂业和文菲尔德为合并报表口径,其余公司均为单体报表口径。

  公司2022年度的合并财务数据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未对上述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单独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故此表引用的上述子公司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2:相关数据合计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被担保人信用等级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查询,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拟用于抵质押的主要资产

  1、公司持有的SQM的A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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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SQM累计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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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SQM已发行在外的A类股股份数量为62,556,568股,其中已质押给渣打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牵头的境外银团股数为900万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35.47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2、文菲尔德及其子公司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所有资产用于提供汇丰银行牵头的银团循环贷款抵押。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等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5.18亿元。

  五、担保方式及额度

  公司拟为射洪天齐、成都天齐、江苏天齐、天齐鑫隆、TLHK、TLAI1申请不超过125亿元人民币、6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射洪天齐、盛合锂业拟为公司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拟为其申请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文菲尔德拟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6.62亿澳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各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对方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实际授信银行、担保主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仍需公司及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均系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作反担保安排。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业务授权及办理

  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及修订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被担保的债务总额度不超过2,768, 87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根据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七、专项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相关方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现金流水平,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相关方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不超过2,768, 87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作反担保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相关方提供担保。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次拟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为不超过2,768, 875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7.10%;截至2023年3月29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27,949.2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外币按照2023年3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公告编号:2023-01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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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澳元、港元、欧元、智利比索等。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投资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4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该金额。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交易目的:随着公司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业务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算金额迅速增加。境外购销业务多以美元、澳元结算,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与此同时,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分红及内部往来款项逐步递增。此外,为合理利用公司整体的财务杠杆,匹配公司海外投资战略,外币贷款额不断增加,外汇汇率风险急剧升高。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适时合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本次投资业务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法律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为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至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为0。

  鉴于前次授权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拟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4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为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业务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算金额迅速增加。境外购销业务多以美元、澳元结算,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与此同时,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分红及内部往来款项逐步递增。此外,为合理利用公司整体的财务杠杆,匹配公司海外投资战略,外币贷款额不断增加,外汇汇率风险急剧升高。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适时合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可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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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为有效对冲大额美元采购付款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外汇掉期、远期结/购汇等业务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2、资金来源及规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拟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外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14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3.59%。业务到期后,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同时,财务成本会根据业务品种不同而有所差异。

  3、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交易对手:银行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预期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对此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合理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该等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主要以套期保值,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等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及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与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以规避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投资、筹融资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除外币贷款额不断增加外,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不匹配致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投资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做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能有效规避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综合评估业务开展时机和合作机构资质、专业能力后,审慎选择套期保值产品种类,有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公告编号:2023-01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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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融资结构,丰富债务融资工具以保障现金流的稳定,结合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发行。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情况,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可以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

  5、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二、 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许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以及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评级安排、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等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工作相关申报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8、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需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随着公司资本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量及稳定性要求进一步提高。本次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融资结构,增强融资方式的灵活性从而实现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本次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申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其他说明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公告编号:2023-01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齐集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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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持有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或“公司”)A股股份416,316,4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37%。公司近日收到天齐集团《关于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的告知函》,其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持有的天齐锂业A股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股份数不超过16,412,21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出借股份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齐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416,316,43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37%。

  二、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内容

  1、参与该业务的原因:盘活天齐集团存量权益资产,提高其资产收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2、参与该业务的方式:转融通证券出借;

  3、参与该业务的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借入方: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计划参与的股份来源及数量:天齐集团本次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其孳生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6,412,21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参与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比例不变,即可用于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数量按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出借的部分股份将转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出借期间不登记在天齐集团名下,但出借股份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

  6、价格区间: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框架内,根据出借人与借入人双方协商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关风险提示

  1、天齐集团用于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天齐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次业务计划存在时间、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天齐集团将在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首次开展和期限结束时及时函告天齐锂业相关进展情况。鉴于转融通证券出借周期较短,为保证出借人业务的灵活性,在开展业务期间,在天齐集团转融通证券出借公司股份数量余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时,除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外,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4、本次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为天齐集团的正常业务行为,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跟踪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天齐集团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公告编号:2023-01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发公司A股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A股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或H股股份各自数量的20%的A股和/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和/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发行A股股份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和/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前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股份和/或H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本议案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该类已发行的A股股份或H股股份数量的20%。

  三、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本议案第五项所述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和/或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2、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或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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