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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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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2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44,860.34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45,055.3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91.23万元。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1,748.70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06,423.37万元。

  因上市公司以前年度存在亏损待弥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研发投入、日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长远利益,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治理模式与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

  (二)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

  (三)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07%的投票权。

  此外,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的表决权差异安排未发生变化。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分红权益;(2)设置独立董事;(3)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4)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7)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等。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以国际化视野立足全球市场,以简化人和物的移动,让生活更加便捷和有趣为使命,专注于推动智能短交通和机器人产品的创新和变革。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智能短程移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依托自身在技术创新、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品牌推广等多方面积累的竞争优势,已经形成包括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全地形车、服务机器人等品类丰富的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物料对产品性能的重要性水平、采购金额、对产品交货周期的影响等因素,将所采购物料分成三类,主要包括高价值物料(如锂电池电芯、锂电池外协包、轮毂电机、主要IC、MOS等)、关键重要物料(如灯、充电器、塑胶类零件等)、其他辅助物料(轮胎、线束接插件、结构组件等通用物料)。公司生产模式分为自主生产及OEM两种。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全部供应商的开发、评估、管理以及物料的采购都由公司负责。在OEM模式下,大部分高价值物料和关键重要物料由公司进行采购后再发送给OEM工厂,或由OEM工厂直接从公司指定的供应商采购指定型号和规格物料;部分通用物料由OEM工厂自行采购,并且这部分物料的供应商需要通过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审核;在OEM工厂完成生产后,公司再通过采购部向其采购产成品。

  2、生产模式

  公司于2018年开始与OEM工厂展开合作,形成自主生产和OEM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即自有工厂以生产多型号小批量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移动机器人、电动两轮车、全地形车为主;OEM工厂以生产少型号大批量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自行车等产品为主。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覆盖线上、线下渠道,采用直营与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服务机器人已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全地形车、割草机器人主要以线下销售为主。

  4、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研发以客户需求为主,根据各事业部收集的国内外市场及客户动态形成调研需求,研发部门及产品部门制定产品立项报告并逐步完成产品研发工作;公司也通过产学研、战略合作等模式,加强技术开发及技术储备。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

  1、智能短交通行业机会显著

  ①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行业

  电动平衡车在经过几年的迭代之后,其智能化已经进入较成熟阶段。电动平衡车具有携带方便、驾驶简单、绿色环保等多方面的优势。根据《中国电动平衡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年)》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电动平衡车出货量已达到1032万台,同比增长23.7%,欧美是主要的出口市场。未来随着行业标准的明确、政策的完善和行业集中度的提升,能挖掘出更广阔的电动平衡车市场潜力。

  电动滑板车兼具小巧便携、环保时尚等特点,可以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通行问题,在海外呈现出以共享业务为主的电动滑板车B端市场,与面向C端的电动滑板车零售业务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随着欧美、亚太大部分城市和地区允许电动滑板车上路,如加州、密歇根州等美国大部分州允许电动滑板车上路行驶;英国从2020年开始在部分城市放开路权试点;德国允许在自行车道骑行;日本从2023年7月1日起,不需要驾照便可上路等,使电动滑板车的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欧美国家纷纷出台电动滑板车的相关准入标准,如美国的UL认证、欧盟的CE认证,有效的引导了有资质的企业进入市场,使得行业经营环境趋于标准化,电动滑板车开始进入有序发展阶段。其次电动滑板车使用锂电池作为动力,符合各国绿色、环保、低碳的政策方向。

  其中共享电动滑板车具备的出行方便、费用低廉、停放自由等优势,在欧美国家备受消费者青睐,使得共享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根据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与管理局统计,5英里以下的短途共享出行占据了美国60%左右的出行需求,主要包括共享的自行车、电动滑板车及电踏车,未来全球范围内的共享短交通出行市场容量有望进一步提升。根据Market Watch数据,共享电动滑板车的市场规模在2022年达到15.208亿美元,预计在预测期内的复合增长率为16.47%,到2028年将达到37.958亿美元。目前仍有更多人口密集度高的城市和地区未得到覆盖共享短交通业务,或者当前虽有覆盖,但投放的密度并不够匹配,如美国东北部地区、加利福尼亚州地区等,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总体来看,电动滑板车赛道仍处于扩张发展期。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报告,到2025年,预计全球智能滑板车市场规模达到500亿美元,其中欧美市场在2025年均可达到150亿美元,中国市场达到80亿美元。

  ②电动两轮车行业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3年中国两轮电动车行业白皮书》,83.9%的车主在购车时更偏好购买有智能化功能的电动两轮车;超60%车主在搜集信息时,会关注新技术、智能化升级、产品功能介绍等相关信息,表明智能化功能日益成为购买者的考虑因素。其次电动两轮车市场目前锂电渗透率仍较低,2022年锂电池两轮电动车在整体市场中的销量占比约为25%,铅酸电池仍占较大比重,未来在长续航、车辆重量、低碳环保的多重影响下,对密度高、容量大、质量小的电池需求会不断增加,轻量化、锂电化的产品销量占比会有进一步的提升。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与估算,2022年中国电动两轮车销量约5010万辆,较去年增长15.2%,预计2023年销量将达到5400万辆,市场继续扩容。

  同时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新国标在生产端对产品管理和标准进行了规范,对电动两轮车的车速、质量、电压、电机功率等均做了规定。有利于行业集中度提升,行业逐步实现规范化,具有生产资质和产品资质的头部企业将受益。

  总体来看,电动两轮车行业正处于需求持续扩张,供给持续优化的高景气阶段。

  ③全地形车行业

  随着全地形车已逐步向休闲娱乐性和实用性方向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各地区生活消费水平的持续提升,未来全球范围内以休闲娱乐、赛事竞技、日常生活为用途的个人全地形车消费需求将越来越高,其市场规模和渗透率将逐步提高。

  从全球分布来看,全地形车的主要消费地区为北美和欧洲,占据全球大部分的市场。亚太近些年经济发展迅速,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国内消费市场,全地形车在国内起步较晚,属于新兴市场,但随着国内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旅游业逐渐恢复、人们对全地形车的认知度逐渐加深,国内全地形车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根据Expert Market Research发布的研究数据,2022年Powersports市场规模达到92.8亿美元,预计2023年-2028年的复合增长率将达到5.60%。

  2、服务机器人行业是蓝海赛道

  国内随着人口红利的减弱,中国经济进入结构转型关键阶段,餐饮服务、酒店送物、快递配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拥有巨大的消费市场。配送机器人可根据用户对配送的及时性、便捷性、安全性的需求,自主完成药品、餐食、医疗物资、快递包裹等的配送服务,可有效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丰富配送模式、提升配送效率。商用服务机器人是一个新兴行业,根据《中国电子学会报告》数据,中国机器人市场持续蓬勃发展,成为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预计2022年,中国机器人市场规模将达到174亿美元,五年年均增长率达到22%,其中,服务机器的市场规模将达到65亿美元。

  割草机器人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前景广阔。在欧美国家,由于土地资源较为丰富、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割草机市场需求旺盛,加上智能技术的进步和应用场景的拓展,智能割草机器人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此外随着锂电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传感器技术的应用,智能割草机器人解决了传统割草机的痛点,智能化可实现自动避障、解决无序割草、应对复杂环境、制定草坪护理方案等,而锂电的续航和快速充电可应用到更大面积的草坪场景中,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全球市场来看,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数据,全球割草机器人市场预计在2026年将达到35亿美元市场规模,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12%。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智能短交通的行业地位

  在创新短交通领域,公司已率先实现完善的智慧交通网络,布局智能短交通全赛道。电动平衡车为2km以内的微交通提供了解决方案;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为2-20km的短交通提供了解决方案;电动摩托车和全地形车产品则是为20km以上的支线交通提供了解决方案。

  其中公司Segway共享业务为全球共享微出行运营商提供优质的共享解决方案,共计服务超170家共享微出行运营商,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凭借其创新技术、高可靠性产品、完善的服务和对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关注,已经在行业中树立了高品质质量和服务的标杆,处于行业领头羊地位。

  公司电动两轮车产品具备智能化和差异化的特点,以RideyGo?、RideyFUN?以及2022年发布的RideyLong?长续航系统组成了九号真智能2.0系统。并将Ninebot Airlock感应解锁技术进化为更加可靠灵敏的Ninebot Airlock AC,实现稳定的无感解锁体验,成为最受用户拥趸的招牌功能,同时投入自主研发ABS、高功率控制器、高效率的单绕线电机、智能辅助驾驶技术等,持续领跑行业智能化发展。

  (2)公司服务机器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2014年开始系统化进军机器人领域,在行业相对分工仍不成熟的时期,自研全栈机器人技术,在图像识别、导航算法、计算平台、物联网等多个关键技术栈均有耕耘,更好的推动服务机器人的全面落地。九号配送机器人产品搭载公司自研的视觉为主的多传感器室内定位技术、高动态室内环境机器人运动技术等多项国际领先的核心技术,现已全面进入规模化商用阶段,并处于行业第一梯队。

  2022年公司将自研机器人的VILO-SLAM导航系统(视觉为主的多传感器融合导航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在行业通用的三维感知的基础上,强化了纹理感知,以及大量的室外机器人导航能力。将可商业化的服务机器人范围逐步从室内扩展至室外,打造更具商业价值的服务机器人产品。同时仍继续深耕物联网平台的开发,公司自研的梯控及智能通讯系统也进行了全面升级。通过“双模通讯”、“即时定位”及“云边一体”等多个关键技术,大幅度提高整个物联网平台的鲁棒性及扩展性,让服务机器人能更全面的和智慧楼宇相融合,为用户带来体验更好的服务。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短交通高速发展

  人工智能在共享出行的使用已初见端倪。未来产品会更多的融合AI、计算机视觉等多种技术,准确判断骑行者是否骑行在正确的路面,同时通过对行人的识别,更好的保障行人的安全,进一步优化骑行安全性。

  在高质量发展时代背景驱动及消费升级需求推动下,短交通正逐渐朝着高品质、智能化、个性化发展。未来两轮电动车智能发展将继续围绕用户使用便捷性、安全性为核心,通过提高技术应用丰富性,增强智能系统操控稳定性,以及挖掘更多智能化功能应用场景等方面,去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同时提高电动两轮车的实用性也是必然发展路径之一。随着电池技术的升级可提高电池能量密度或降低单位能量电池成本,使电动两轮车可以搭载更高电量的电池;电机技术提升可提高电池能量转化率,从而提高续航能力。

  智能短交通市场存在潜在需求高、与政策关联度高、性能敏感度高等特点,从全球市场方面来看,当前智能短交通行业尚处于高速发展初期,尤其是欧美市场需求旺盛,未来行业市场潜力巨大。

  (2)服务机器人更加智能与普及

  根据《中国电子学会报告》,中国高度重视机器人科技和产业的发展,机器人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机器人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已经初步形成完整的机器人产业链,同时“机器人+”应用不断拓展深入,产业整体呈现欣欣向荣的良好发展态势。未来随着机器人与信息技术的融合日渐深入,将大幅提升机器人的感知、计算、执行能力,使其更加智能化、精准化和柔性化,更能满足应用场景中的性能需求。同时技术协同联动引领机器人实现感知向认知的跨越式发展,提升自研硬件性能,软件赋能硬件,以多源感知为基础,依托海量数据改进以算法为核心的智能技术,缓解终端数据处理压力。

  在政策支持、技术进步和资本助推等多种利好的因素下,未来十年是服务机器人的发展黄金期。服务机器人将大量的助力人们的日常生产活动中,减缓老龄化趋势带来的压力,同时释放整个社会的活力,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份

  ■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

  ■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2,431.80万元,同比增长10.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55.31万元,同比增长9.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969.69万元,同比增长48.2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39,287.45万元,同比增长22.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9,693.26万元,同比增长14.55%,基本每份存托凭证收益0.6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8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9009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3-030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30日,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8亿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存在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主要涉及币种及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及欧元等。

  (三)业务期间、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8亿美元(含本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投资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平衡公司外币资产与负债。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相关款项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款项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收入预测量。

  4、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真实、公允地反应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8亿美元(含本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九号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九号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九号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九号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3-034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4:00-15: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1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3opCq1bEs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一、说明会类型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4:00-15: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禄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徐鹏先生

  CFO:凡孝金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4:00-15: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3opCq1bEs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4828002-841

  邮箱:ir@ninebo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9009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3-026

  九号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CEO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CEO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履职情况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2023年重点工作目标,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44,860.34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55.3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91.23万元。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1,748.70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06,423.37万元。因上市公司以前年度存在亏损待弥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研发投入、日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长远利益,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的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九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6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管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董事王野先生、陈中元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议案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8亿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5、审议通过《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董事会同意《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3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3元/份的授予价格向1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7.7880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77.8800万份存托凭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3-027

  九号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8号) 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向存托机构发行7,040,917股A类普通股,并由存托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股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及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合计70,409,170份,本次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94元/份,合计人民币1,333,549,679.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2,693,682.58元后,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向投资者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855,997.2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3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0)第00587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4,825,280.64元,其中2022年1-12月使用人民币 48,8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47,711,435.6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设立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公司之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61,761,885.8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已置换的项目金额和发行费用后余额为人民币 147,711,435.69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发行费用中的人民币14,050,450.19元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故列示扣除已置换后余额。

  注2:公司于2022年4月26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蒙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并已完成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4,825,280.64 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1,214,017.68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348,450.19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19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40,855,997.22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协定存款人民币119,647,765.39元、智能通知存款人民币40,763,257.42元,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及有效期。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意见:我们认为,九号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九号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九号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该项目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标系营业收入。

  注3: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实际建设进度等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3-028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6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本次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8,623.19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预计为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6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的2023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所属全部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上述担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度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1、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3号楼A座16、17层

  法定代表人:王野

  注册资金:15,38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9-24

  经营范围:光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的设计、制造、销售、维修、租赁,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器人、儿童玩具的组装、销售、维修、租赁,模型设计,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维修、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Ninerobot Limited持股67.5%,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2.5%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7,146.92万元,净资产83,522.07万元,营业收入490,562.32万元,净利润15,448.1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港城街99号深国际前海颐都大厦塔楼1101、1102及3栋公馆201、301、401

  法定代表人:王野

  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4-15

  经营范围:光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的设计、销售、租赁;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器人、儿童玩具的销售、租赁、模型设计;电子产品销售、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的制造、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器人、儿童玩具的组装、维修;电子产品制造、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

  主要股东: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6,843.04万元,净资产6,574.01万元,营业收入117,401.76万元,净利润845.7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港城街99号深国际前海颐都大厦1、2、3栋公馆3栋公馆101

  法定代表人:王野

  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9-23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器人、儿童玩具、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电池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2,077.97万元,净资产485.28万元,营业收入97,841.38万元,净利润212.7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Ninerobot Limited(中文名称:九号机器人有限公司)

  名称:Ninerobot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SUITE 603 6/F LAWS COMMERCIAL PLAZA 788 CHEUNG SHA WAN ROAD KL

  法定代表人:高禄峰

  注册资金:HKD10,000

  成立日期:2014-12-23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智能硬件材料、产品的跨境销售

  主要股东:Ninebot Limited九号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0,609.79万元,净资产29,032.20万元,营业收入784.27万元,净利润6,801.5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方签署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续经营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企业担保、下属企业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企业之间互相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尤其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176,169.11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8.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6.0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3-029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强,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瑶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审计本期 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20 万元,其中包含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审阅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等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尤其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法》规定的从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3-031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是发行中国存托凭证(以下简称“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红筹企业,依据本公司与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存托人”)签署的《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存托协议》,存托人将代理存托凭证持有人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鉴于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拟行使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投票权,须通过存托人进行投票。存托人将收集到的投票结果发送给境外托管人,由境外托管人将投票结果传递至本公司完成投票,并由股东授权代表根据前述投票意愿结果填写表决票完成投票表决。

  存托凭证持有人行使投票权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通知》(以下简称“《投票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4日

  ●存托人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存托凭证持有人根据《投票通知》的要求,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存托人将收集到的投票结果发送给境外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由境外托管人将投票结果传递至本公司完成投票。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4日10点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A4 栋

  (五) 根据《投票通知》,存托人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采用的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投票通知》的程序予以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八)存在的表决权差异安排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01%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L.P.、HctechIIL.P.、HctechIII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上述议案中,1-8、10均适用特别表决权;涉及的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A类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9

  6、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注意事项

  (一) 根据《投票通知》,本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存托凭证持有人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存托凭证持有人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存托人授权代表。

  (二) 存托凭证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有权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但均需按照存托人发出的《投票通知》的要求进行网络投票。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存托凭证持有人。

  ■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A4 栋

  (三)登记方式:

  1、如存托凭证持有人为法人主体,则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主体的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如存托凭证持有人为自然人,则应由其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其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存托凭证持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A4 栋

  电话:010-84828002-841

  邮箱:ir@ninebot.com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存托凭证持有人)

  附件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基础股票持有人)

  附件1: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存托凭证持有人)

  授权委托书

  九号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持有存托凭证数量: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基础股票持有人)

  授权委托书

  九号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将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向贵司发送表决票及存托人收集到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结果,表决票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签署,以此完成股东大会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689009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3-032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预留授予日:2023年3月30日;

  ●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预留授予数量:合计授予7.7880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77.8800万份存托凭证(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占目前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71,444.3650万份的0.1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

  《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确定2023年3月30日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以23元/份的授予价格向1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7.7880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77.8800万份存托凭证。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系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公司,未设立监事会)。

  2、2022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7)。

  4、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

  5、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日为 2023年3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23年3月30日,以23元/份的授予价格向1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7.7880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77.8800万份存托凭证。

  (四)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年3月30日

  2、预留授予数量:授予7.7880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77.8800万份存托凭证(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占目前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71,444.3650万份的0.11%

  3、预留授予人数:12人

  4、预留授予价格:23元/份

  5、证券来源: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或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2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同样不得归属。

  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存托凭证均未超过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存托凭证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20%;

  2、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存托凭证的存托凭证持有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剩余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包括5名外籍激励对象,其姓名及国籍如下:

  ■

  二、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未设置监事会,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23年3月30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23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77.8800万份存托凭证。

  三、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二叉树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3年3月30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

  (1)标的股价38.20元/份(假设授予日收盘价同2023年3月30日收盘价为38.20元/份);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45.96%、50.42%、48.53%、48.21%、45.30%(采用选取公司与6家可比公司最近一年、两年、三年、四年和五年的年化波动率的中位值);

  (4)无风险利率:2.38%、2.51%、2.60%、2.68% 、2.75%(分别采用国债1年期、 2年期、 3年期、 4年期和5年期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共计143.1300万份,已于2023年1月3日预留授予29.4655万份。本次授予77.8800万份,本次授予后剩余35.7845万份尚未授予。

  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因红筹企业未设置监事会导致的程序差异外,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预留部分授予日的确定及预留部分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九号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3月授予日);

  (四)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法律意见书;

  (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9009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3-033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现对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刘磊先生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刘磊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结合刘淼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经公司研究决定,结合刘淼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刘淼,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后。2012年至2015年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任职汽车电子工程中心副研究员,同时兼任浙江中科领航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5年至2021年于上海友衷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联合创始人兼CTO。202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CTO。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

  刘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PBI-北京加维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师,北京洛可可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师、项目经理,碧思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工业设计中心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研发项目和业务发展等多方面考虑,现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将不再认定刘磊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磊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磊先生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产品工业设计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根据公司与刘磊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双方对竞业限制事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刘磊先生对其在工作过程中所获得所有保密和专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刘磊先生前往与公司为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影响

  公司重视人才的持续引进与培养,已经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形成了一支稳定的研发技术人才队伍,储备了丰富的专利技术。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总体相对稳定。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整体的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2、刘磊先生已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5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2022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17,016.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测试,2022 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193.71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2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822.7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17,016.45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7,016.4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 2022 年末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89009                                                  公司简称:九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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