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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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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该额度一年内可滚动使用。同时,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可向商业银行提供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的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介绍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商业汇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根据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最终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3、实施额度

  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票据池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含)5,000万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4、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提供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频率不断提高,额度不断增加,持有及应付账款由商业汇票支付的需求相应增加,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推动商业汇票结算业务的实施。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统筹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对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或境内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质押的应收票据与需开立的应付票据的票据到期日期不一致,会导致票据托收后的资金进入公司或境内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立的专项保证金账户,对公司或境内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或境内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或境内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或境内控股子公司以增加票据入池或保证金方式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或境内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进行统筹管理,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优化财务结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因本年预计金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年3月30日,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5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81,550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981,5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4,136,500元变更为403,154,95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

  2、申报时间:2023年3月31日起45天内(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4、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577-57117711

  6、邮件:cwbstock@cwb.com.cn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公告编号:2023-025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二零二三年三月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注1: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2: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种类及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000.00万元(含6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具体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董事会对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000.00万元(含61,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换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具体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4)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5)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受托管理人提议;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000.00万元(含6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新能源汽车电子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兴汽车电子(嘉兴)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0年的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0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和2022年的财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2)第3884号、上会师报字(2023)第209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报告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1、合并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20年12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日本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并购买了CWB Holding Germany GmbH的100%股权,该等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1年不涉及合并范围的变化;2022年12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合兴汽车电子(嘉兴)有限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倍)=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倍)=(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利息收入);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45,405.48万元、179,656.80万元及198,630.72万元,整体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且在2021年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扩充净资产规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53%、62.68%及58.48%,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7,398.21万元、67,043.78万元及82,466.7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47%、37.32%及41.52%,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6,356.73万元、36,241.52万元及38,464.09万元,负债总额总体较为稳定,负债内部细分科目账面价值有所波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52%、83.08%及82.55%,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等构成。公司短期借款规模在报告期内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经营积累不断增加,从而减少银行贷款所致。公司其他应付款于2022年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部分股权激励对象于限售期内离职,公司确认了回购义务。

  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规模在报告期内持续上升,主要系公司享受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且固定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断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倍)=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倍)=(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83、3.74及3.66,速动比率分别为1.89、2.19和1.97。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公司流动资产规模上升,并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流动负债规模略有下降,导致流动比率快速上升,同时因2021年公司为应对原材料涨价提前备货,存货余额大幅上升,速动比率上升幅度较小。2022年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受当期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期末余额增加影响而上升,致使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有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5.00%、20.17%和19.36%,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净资产规模增加,盈利能力不断提升,资金实力增强所致。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政策较为稳健,负债整体规模稳定,并具有稳定的融资渠道,偿债能力逐年提高,债务违约风险较小。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1)应收账款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分别为3.83次、4.06次及3.76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稳定且保持在较高水平,资产管理能力整体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博世、联合电子、大陆、博格华纳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客户信誉良好。

  (2)存货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80次、2.53次及1.99次。存货周转率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资产管理能力良好。2021年,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订单增加,同时公司为应对材料涨价提前采购储备原材料导致公司库存储备增加,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2022年,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存货平均余额增加导致存货周转率下滑。

  5、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产品和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随着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新项目立项,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和汽车智能化相关产品的研发和量产进度加快,公司的产品结构日趋优化,与此同时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公司的销售订单持续增加,并不断投入新产能建设,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000.00万元(含6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新能源汽车电子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兴汽车电子(嘉兴)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分红与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原则上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绝对值超过5,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9-2021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19-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60,9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02,100.00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150,000.00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4,136,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620,475.00元。

  2、2019-2021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2019-2021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支出,在扩大现有业务规模的同时,积极拓展新项目,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公告编号:2023-02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风险提示: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募投项目能否实施以及实施后能否取得预期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重要声明:本分析测算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3年12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于2024年6月末全部转股、于2024年12月末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1,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6.67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日(2023年3月3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前一年度相应财务数据分别保持不变、上升10%和上升20%三种情况测算。该假设分析仅为测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2024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外,假设不存在任何其他因素(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利润分配等)引起公司普通股股本变动;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亦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发行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发行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时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业务,拟在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充分发挥公司在汽车电子零部件领域积累的客户资源、研发技术等竞争优势,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和智能座舱系统等关键电子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管理研发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先进的技术水平,为公司高效运营、技术创新和性能提升提供了重要保证。为保障公司新项目拓展,公司在模具和自动化产线产线设计开发方面亦建立了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团队。公司拥有一支约300人的模具研发与加工团队,积累了数十年的模具开发经验,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确保了公司可以不断实现产品创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其次,公司自动化部门拥有一批优秀的研发、设计、制造、组装专业人才,为公司智能制造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

  2、技术储备

  公司在汽车电子零部件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品质,积极将前沿技术运用于技术与产品开发中,不断研发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公司模具技术研发能力处于业内领先水平,经过数十年的技术开拓和经验积累,建立了一贯式模具开发智能信息系统,模具设计开发的技术优势,确保了公司可以不断实现产品创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自动化部门通过综合运用机器人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视觉检测技术,为公司提供优质的自动化解决方案及非标设备,实现高效率、高品质、低成本、全自动化的生产作业,自动化部门每年生产数百套非标自动化工装设备,有效提高了生产过程稳定性和生产效率。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为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制度保障。

  3、市场储备

  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与技术服务体系、完善的制造工序以及严格的质量管控水平,积极开拓市场,深耕行业优质客户。凭借在汽车电子领域多年来的市场积累,以及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公司现已与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包括博世(BOSCH)、联合电子(UAES)、大陆(Continental)、博格华纳(Borgwamer)等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的产品也借此进入了大众、宝马、奥迪、通用等汽车品牌的供应链体系。上述客户均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对供应商的考核较为严格,一旦供应商进入其采购体系后,客户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从而与供应商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其次,上述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对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的客户也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目前,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下游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对汽车电子零部件的需求不断攀升。公司在现有的基础上与客户深化合作,为其提供性能良好的汽车电子产品,有助于客户满足自身日益增长的汽车电子零部件的需求,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同时,公司也在依托现有的技术储备和研发实力,不断开拓新的客户,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加大现有业务拓展的力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以实现降本增效、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等措施,增强盈利能力,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大现有业务拓展的力度,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性能的突破,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抓紧完善营销服务规划,通过国内外市场的深度覆盖,实现公司营销服务网络体系的合理布局;通过进一步巩固在优势领域的产品以及新产品的开发,奠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在充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公司将采取各种措施合理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强研发创新度,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实现降本增效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此外,公司将不断强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日常经营效率;加强预算管理,优化内部资源整合与配置,以降低运营成本;不断加强生产环节管控,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组织管理水平,以降低单位成本及费用。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

  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开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使项目早日达产达效,以推动公司效益的提升,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五)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范文件的精神,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强化了投资者回报机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合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文葆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

  至2023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 2023 年 3 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合兴集团有限公司、陈文葆、陈文义、蔡庆明、汪洪志、周汝中、周槊、倪旭亮、唐荣华、陆竞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3年4月20日16: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

  邮编:325608

  电话:0577-57117711

  传真:0577-57570796

  电子邮箱:cwbstock@cwb.com.cn

  联系人:干女士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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