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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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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https://www.hkex.com.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2,591,144.51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70,799,407.4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按照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7,079,940.74元,加上2021年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1,670,087,739.31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147,621,733.75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1,676,185,472.24元。以2022年末总股本2,952,434,675股为基数,每10股拟分配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8,573,040.25元,结存未分配利润1,587,612,431.99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城市燃气

  随着能源绿色转型推进,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形成良性互补,将在我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2022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3,663亿立方米,同比下滑1.7%,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约8.4%,“十四五”期末预计将达到10.5%。在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的过程中,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源结构调整提出了新挑战,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中国将在未来10年实现能源、经济领域的深度低碳转型,而天然气的稳定协调发展是我国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低碳化发展的现实路径,同时对城市燃气行业也是新机遇。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燃气转型之路,将促进燃气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污水处理

  国内污水处理业迅速成长,但目前仍存在设施建设、处理能力、运维水平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政府监管引导水务行业规范发展,通过环保绩效考核升级、督察常态化等一系列举措,提升行业规范发展和能力,使环境治理转变为在产生社会效益的同时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产业。以环境治理绩效为导向的水环境系统性治理需求不断升级,水环境系统治理市场加速释放,厂网河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厂网一体化等综合治理项目逐渐增多。

  3、城市交通

  上海市出租车行业目前主要约有5万辆出租车,在行业存量竞争激烈的态势下,网约车公司低价竞争和无序投放车辆,对出租汽车企业造成较大冲击。作为市场原有的供给方,传统出行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政策、运营模式等因素影响。但我们本着对传统行业深度的了解和敬畏,积极作为,致力于为行业带来变革和可持续发展,力求稳定市场供求状态。

  4、物流运输

  物流行业整体受市场回暖的影响,着力于稳步推进业务拓展。随着区域配送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新能源车辆的参与,主要业务特征仍维持低门槛、运力车辆供应充足、参与公司性质参差不齐的状态。随着“双碳”战略的不断部署和落实,绿色和低碳已成为发展共识,货主和物流企业围绕车辆运行效率提升这一核心主题的探索不断深化,通过绿色运力串联起货运生态,为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以及践行“双碳”目标提供了新思路。

  5、地方金融

  融资租赁在发达国家国民经济与市场体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是商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之一。从融资租赁渗透率来看我国相比发达国家仍然有较大提升空间。融资租赁行业对于经济周期敏感度较高,因此,当经济复苏时,融资租赁业回升速度也相对较快。增长中的中国经济,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企业用工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需求,以及城镇化继续推进等,将共同为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构筑起良好的需求环境。

  6、创投

  近年来,创投行业在“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下加速发展,全面注册制加速创投机构优胜劣汰,IPO定价更加市场化,对创投机构的投资、管理、退出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入市场早、投资实力强、产业资源丰富的头部机构在募资难度、优质项目获取、投资胜率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公司以“公用事业、金融创投”业务双轮驱动,构成了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其中公用事业包括(1)城市燃气、(2)污水处理、(3)城市交通、(4)物流运输;金融创投包括(1)地方金融服务、(2)创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用事业

  1、城市燃气

  我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下游需求端的城市燃气业务,包括居民及商业用气,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燃气销售和管道施工,经营模式为向上游供应商购买气源后,通过自有管网体系,销售给终端客户并提供相关输配服务。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以及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分别是上海浦西南部、江苏省南通市区唯一的管道燃气供应商,在上海市以及长三角地区较有影响力。上海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6,867公里,日供气能力720万立方米,拥有燃气用户超过188.8万户;南通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2,900公里,日供气能力200万立方米,拥有61万户燃气用户。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长三角地区的天然气普及程度和消费水平走在全国前列,面对能源终端市场的激烈竞争, 我们将不断提升用户服务体验,在有序推动市场项目建设的同时,抓住城市发展机遇,积极响应地方政策推动能源合作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推进主营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2、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是公司的主业之一,主要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公司下属多家污水处理厂分别由子公司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

  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单价,按照实际处理量拨付。目前公司在上海、江苏共运营9家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44万吨/日。其中,子公司大众嘉定污水日处理规模为17.5万吨,出水标准达到上海市最高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A+;子公司江苏大众公司目前业务主要涉及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贾汪区和沛县及邳州市四个区县,连同连云港东海县、东海二期,总处理规模达到26.5万吨/日。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将开展智能化管理工作,通过科技手段做到设备保养科学化,保障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运行成本,提质增效;对外积极拓展发达地区的优质项目,在上下游领域寻求突破,提升企业综合运营能力。

  3、城市交通

  公司的城市交通服务业务以综合交通运输为核心,由联营企业大众交通运营。主要围绕出租车运营、汽车租赁等细分市场发展,提供出租车和汽车租赁、道路客运、旅游包车等综合交通配套服务。截至2022年末,大众交通在上海市拥有出租汽车5,843辆以及租赁车3,137辆,通过“大众出行”平台打造智慧交通。大众交通的汽车租赁业务主要包括长包和零租两种业务,运营模式为公司购买车辆和牌照,统一对外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积极探索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互联网模式,结合“大众出行”APP、“96822”服务热线等功能,围绕“平台化运营”和“跨界营销”两大关键任务,深化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探索“全员营销”在线上线下的融合,抓住国内经济复苏及上海五大新城建设带来的市场机遇,运用数字化技术推动公司向综合交通服务供应商转型。

  4、物流运输

  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物流运输业务。目前,大众运行物流主要业务包括货运出租、搬场、供应链、液化气配送等,拥有车辆管理系统、智能调度系统、营运管理系统、TMS系统等多个管理系统,致力于提升车辆运输服务管理效率,节省运营成本。货运出租、供应链以车辆租赁业务为主、市场城配业务为辅推进业务拓展。大众运行物流拥有上海市危险品运输二类、三类、九类资质,是上海市最大的第三方专业配送LPG的物流公司,液化气运输车队已覆盖了上海14个行政区。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2022年内,大众物流尝试新能源物流车,已采购12台新能源物流车投入使用。此外,大众运行物流在原有LPG液化气配送业务基础上加大业务储备,增加了氧气、氮气瓶的配送,展开了新业务布局。

  二、金融创投业务

  1、地方金融服务

  公司下属金融服务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和大众商务运营,主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预付费卡业务等。

  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以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净息差为主要盈利来源,主要收入来源是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围绕“消费金融、平台金融”拓展业务,重点开展“手机、汽车、3C”的居民消费升级业务。

  子公司大众商务“大众e通卡”的预付费卡业务,致力于商户结构的优化,丰富“大众e通付”应用场景,改善用户使用体验,增强公司整体业务产品自主控制力和市场竞争力。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借助自身稳健经营与股东支持,开拓贸易、保理、投资等业务;通过与金融科技平台进行模式探索,推进“科技驱动、小额分散”的消费金融模式转型,针对细分市场做精做透,走差异化竞争或合作竞争的道路,通过专业化、信息化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打造盈利能力强、资产质量高的优质企业。

  2、创投业务

  公司的创投业务主要通过直投及参股专项基金、私募基金等多种渠道,进行多领域投资,涵盖 PE 类、并购类、二级市场定增等投资标的多阶段。公司参股的创投平台主要有4家,分别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受资本市场波动下行影响,公司创投板块带来的投资收益有所下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随所持股票类资产市值缩水而出现负增长。公司将重点关注投资风险控制及盈利能力改善情况,重点管理存量项目的推进及退出,提高投资资金的运用效率,努力创造稳健的投资收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68亿元,较上年同期54.18亿元增加了6.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09.64%。

  2022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3.96%,较上年同期3.52%减少了7.48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国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3-005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 04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债券代码:138999           债券简称:23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3月22日以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9票。本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8《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2,591,144.51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70,799,407.4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按照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7,079,940.74元,加上2021年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1,670,087,739.31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147,621,733.75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1,676,185,472.24元。以2022年末总股本2,952,434,675股为基数,每10股拟分配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8,573,040.25元,结存未分配利润1,587,612,431.99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事项尚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报全文和摘要》(2022年年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等采购天然气和LNG以及工程施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史平洋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同意本公司子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史平洋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史平洋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史平洋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史平洋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史平洋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同意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  票。

  9)同意公司委托大众企管及大众河滨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2)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8《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9《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1《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2《关于2022年度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意见: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3《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董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及境外债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6《关于发行公司债券及境外债的议案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4《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5亿元,并可以分期发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15《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5亿元,并可以分期发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为下述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本次换届选举董事人选:

  提名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汪宝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史平洋先生、金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姜国芳先生、李颖琦女士、刘峰先生、杨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非执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审核。以上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候选人简历及独立非执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见附件)。

  新一届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二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四名。

  公司董事会对王开国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1)《关于提名杨国平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票,弃权  票。

  2)《关于提名梁嘉玮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关于提名汪宝平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关于提名史平洋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5)《关于提名金永生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6) 《关于提名姜国芳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7)《关于提名李颖琦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8)《关于提名刘峰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9)《关于提名杨平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3-017《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4、审议通过了《联交所ESS变更主要授权人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此外董事会还确认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聘请香港嘉源律师事务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港交所上市规则培训。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国平:男,1956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局主席,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第三届会长。

  梁嘉玮:男,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金融)。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上海市股份公司联合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汪宝平:男,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史平洋,男,1974年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燃气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金永生:男,1964年出生,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执业律师资格。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秘书长。

  姜国芳:男,195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申万巴黎、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申万宏源集团副总经理、 顾问。具有扎实的证券业务知识和基金管理经验。

  李颖琦,女,1976年出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峰,男,1968年出生,硕士,律师、高级经济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律师协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理事、上海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中国民艺法律服务中心特聘专家、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上海市消保委“消费维权法律专家服务团”团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并多次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论证会成员。曾任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杨平:男,1969年出生,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资产管理30人论坛理事。曾任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CEO兼总裁、香港赛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名姜国芳、刘峰、杨平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 月23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名李颖琦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 月 23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姜国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国芳

  2023年3月23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颖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颖琦

  2023年3 月22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刘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峰

  2023年3月23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杨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平

  2023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3-006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 04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债券代码:138999           债券简称:23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3月22日以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9楼910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人数3名,实为3名,监事会主席庄建浩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8《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2,591,144.51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70,799,407.4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按照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7,079,940.74元,加上2021年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1,670,087,739.31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147,621,733.75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1,676,185,472.24元。以2022年末总股本2,952,434,675股为基数,每10股拟分配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8,573,040.25元,结存未分配利润1,587,612,431.99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报全文和摘要》(2022年年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真地审查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后认为:

  1)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管理层分析客观、具体。

  4) 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等采购天然气和LNG以及工程施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同意本公司子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3)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监事赵思渊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同意本公司联营公司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监事赵思渊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9)同意公司委托大众企管及大众河滨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监事赵思渊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监事赵思渊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监事赵思渊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2)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监事赵思渊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8《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9《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1《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12《关于2022年度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3《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过三年辛勤工作,本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在任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守了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同意提名赵思渊女士、李萍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另曹菁先生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作为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简历附后)。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庄建浩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1)《关于提名赵思渊女士为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关于提名李萍女士为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第十二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赵思渊:女,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资格。现任本公司监事,并兼任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萍:女,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财务管理技师。现任本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经理

  第十二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曹 菁:男,1965 年出生,理学士、研究生课程班毕业。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证券事务授权代表,并兼任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3-007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 04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债券代码:138999           债券简称:23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燃气: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南通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上海燃气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大众运行物流: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集团: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企管: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众河滨: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大众保理: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大众融资租赁: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5)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6)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7) 因办公需要,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8)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9)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委托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大众河滨对本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10)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1)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2)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3、公司4名独立董事王开国、李颖琦、刘峰、杨平对有关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表示同意,并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鉴于上海大众燃气是对本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同时上海燃气持有上海大众燃气5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海燃气作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且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是上海燃气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租赁办公场所、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燃气集团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大众交通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以及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众河滨系大众企管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委托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上海大众河滨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大众交通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之前,我们事先认真了解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等;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等租赁办公场所;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物资采购;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办公需要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本公司委托大众企管理及大众河滨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商业保理与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商业保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大众企管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上述事项均属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通过该日常关联交易可以保障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续稳定的生产经营。故此项交易是必要的。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等;下属子公司运行物流,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租赁办公场所;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办公需要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委托大众企管及大众河滨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议案所列交易事项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和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且将持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等,交易定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确定;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办公需要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按市场公允价双方商定租赁等金额,委托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大众河滨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服务费金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服务费金额。有关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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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一、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3、法人代表:王者洪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3,333.3333万元

  5、主要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6、主营业务:燃气经营,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管理,燃气设备、燃气用具等。

  7、成立日期:2018.12.27

  8、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009室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332,160.46万元,净资产744,168.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90,314.79万元,净利润-291,105.51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合并口径)。

  关联方二、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控股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人代表:李庆丰

  4、注册资本:人民币419,990.00万元

  5、主要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营业务: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天然气管网及其输配设施(含西气东输),投资改造、管理煤气管道、煤气制气企业。

  7、成立日期:2004.2.12

  8、住所:上海陆家嘴环路958号1008室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燃气集团总资产1,240,047.00万元、净资产1,064,762.00万元、营业收入53,425.00万元 、归母净利润170,103.00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

  关联方三、上海燃气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燃气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 唐奕春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5、主要股东: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6、主营业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等

  7、成立日期:2022.9.30

  8、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4楼402室-5

  9、暂无审计数据。

  关联方四: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900.00万元

  5、主要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6、主营业务:出租汽车企业及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企业管理。

  7、成立日期:1995年03月10日

  8、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S区182室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89,547.01万元、净资产73,119.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305.11 万元、净利润 1,499.03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

  关联方五、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毛一松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主要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营业务:酒店管理(除酒店经营)、物业管理等。

  7、成立日期:2003年07月18日

  8、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888号3幢102室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42.05万元、净资产458.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1.29万元、净利润21.14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

  关联方六、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3、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12楼

  4、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22楼

  5、主要股东: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7、注册资本:人民币236,412.2864万元

  8、主营业务: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出租汽车、省际包车客运)、相关的车辆维修(限分公司经营)等。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004,479.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37,217.25万元,营业收入216,313.47万元、净利润-23,701.35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

  (二)关联关系说明

  1、鉴于上海大众燃气是对本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同时上海燃气持有上海大众燃气5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海燃气作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法人,且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是上海燃气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鉴于燃气集团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大众交通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事项以及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4、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众河滨系大众企管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委托大众企管及大众河滨对本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5、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6、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7、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如下:

  1、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等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确定购销价格。

  2、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运输服务及劳务金额。

  3、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租赁办公场所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租赁金额。

  4、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采购金额。

  5、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提供运输等劳务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运输服务金额。

  6、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采购金额。

  7、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租赁金额。

  8、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租赁金额。

  9、本公司委托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大众河滨对本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服务费金额。

  1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1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12、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可以保障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签署协议等交易相关工作。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3-008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 04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债券代码:138999        债券简称:23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3 月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需求,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不超过180亿元(累计发生额),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融资金额、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3-009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 04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债券代码:138999           债券简称:23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大众(越南)国际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Interstellar Capital Investment CO., Limited、Platinum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al Limited 、Ultra Partner Limited、Century Charm Limited、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众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众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7家公司)以及年度内新增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00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50亿元。担保协议签署日期、地点视被担保人的需求情况而定。

  2、由于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协议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仅限于本公司下属各级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不受本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限制)。

  以上额度调剂可以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29号2122室

  3、法人代表:金波

  4、经营范围:投资各类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桥梁、机场跑道等市政基础项目及其相关辅助设施等。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466.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79万元、负债总额6.79万元、净资产21,459.3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145.61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29号2120室

  3、法人代表:金波

  4、经营范围:隧道、隧道运营的相关产业开发。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294.6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65.3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624.56万元、负债总额24,488.48万元、净资产35,806.1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958.25万元、净利润503.09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29号2121室

  3、法人代表:金波

  4、经营范围:投资运营城市自来水供应及污水处理工程,投资固废处理工程基础设施等。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618.1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54万元、负债总额70.88万元、净资产41,547.2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174.33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四)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路1720号

  3、法人代表:金波

  4、经营范围:接纳并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6,563.5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7,461.1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368.55万元、长期借款总额6,417.52万元、负债总额33,870.55万元、净资产32,692.9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9,664.50万元、净利润6,678.58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五)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徐州市乔家湖村三八河

  3、法人代表:陆绮俞

  4、经营范围:环保工程、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服务;技术咨询;再生水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销售;非金融性资产经营;光伏发电站建设、运营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9,887.28万元、短期借款总额2,403.1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546.77万元、负债总额14,367.51万元、净资产25,519.7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0,814.42万元、净利润2,802.30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

  (六)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徐州工业园区内(310国道、206国道交叉处南100米)

  3、法人代表:陆绮俞

  4、经营范围: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及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61.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07.80万元、负债总额1,891.02万元、净资产1,070.7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912.76万元、净利润281.91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七)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沛县东环路西侧、沿河大桥南

  3、法人代表:陆绮俞

  4、经营范围: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524.3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290.93万元、负债总额4,348.04万元、净资产3,176.2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045.38万元、净利润575.56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八)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东海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西南侧

  3、法人代表:陆绮俞

  4、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30.2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1.58万元、负债总额649.45万元、净资产1,880.8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033.02万元、净利润247.89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九)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徐州市乔家湖村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3、法人代表:陆绮俞

  4、经营范围:污水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及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278.5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25.18万元、负债总额1,414.43万元、净资产6,864.0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278.20万元、净利润418.58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310国道与206国道交叉处南100米

  3、法人代表:陆绮俞

  4、经营范围: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及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302.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44.37万元、负债总额2,432.13万元、净资产2,870.6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231.80万元、净利润548.05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一)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邳州市运河镇镇东村东500米

  3、法人代表:陆绮俞

  4、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运营。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45.0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87.96万元、负债总额1,116.35万元、净资产3,528.7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666.60万元、净利润674.78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二)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09号

  3、法人代表:梁嘉玮

  4、经营范围:煤气、天然气、燃气表社、燃气设备用具、燃气厨房设备、燃气输配、燃气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管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0,805.17万元、短期借款总额70,043.7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8,718.34万元、负债总额376,896.50万元、净资产173,908.6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80,745.97万元、净利润5,486.92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

  (十三)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康桥镇沪南路2575号1226室(康桥)

  3、法人代表:梁嘉玮

  4、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国内商业,资产重组,资产托管及相关业务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从事城市燃气、交通、水务、环保等经营性公用事业投资,实业投资。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902.2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98万元、负债总额19.98万元、净资产20,882.2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120.54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十四)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南通市工农北路59号

  3、法人代表:汪宝平

  4、经营范围:管道燃气生产、输配和供应、CNG的供应、液化石油气供应等。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4,418.2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2,949.78万元、负债总额103,290.88万元、净资产51,127.4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49,889.40万元、净利润5,836.16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五)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24A01室

  3、法人代表:杨国平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645.23万元、负债总额1,766.39万元、净资产47,878.8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2.49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十六)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泰谷路169号A楼906室

  3、法人代表:杨国平

  4、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275.83万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7,275.8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4.59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十七)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3、法人代表:杨国平

  4、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4,796.5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77,903.7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4,983.07万元、长期借款总额37,689.86万元、负债总额146,593.33万元、净资产58,203.2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280.59万元、净利润5,552.48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

  (十八)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1112室

  3、法人代表:李伟涛

  4、经营范围:通过集团会员卡系统提供企业管理咨询策划及商务信息咨询,通过员工服务卡体系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员工福利相关的管理、策划、咨询及代理服务等。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219.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13.88万元、负债总额4,113.88万元、净资产10,106.0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28.56万元、净利润69.10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十九)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FLAT/RM 8204B, 82/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Austin Road West, KL

  3、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兼并购,天然气设计施工及表灶,出租汽车及客货运服务。

  4、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0,296.62万元、短期借款总额4,137.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4,374.05万元、负债总额84,436.52万元、净资产125,860.1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2,574.77万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十)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纺织工业园

  3、法人代表:陆绮俞

  4、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及运营服务。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58.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43.18万元、长期借款总额599.00万元、负债总额2,633.87万元、净资产1,724.1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 847.08万元、净利润226.65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十一)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

  3、法人代表:张荣峥

  4、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普通货运(货运出租)、普通货运(搬场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类(易燃气体)),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国内货运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760.1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514.95万元、负债总额4,563.72万元、净资产6,196.4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0,763.25万元、净利润650.39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

  (二十二)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021号10幢G1016室

  3、法人代表:梁嘉玮

  4、经营范围: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246.8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0元、负债总额37.40万元、净资产121,209.4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932.43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十三)上海大众运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运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56号

  3、法人代表:何洲

  4、经营范围:装卸服务、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等。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85.6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57.34万元、负债总额437.34万元、净资产2,348.3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417.97万元、净利润274.34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十四)Platinum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al Limited

  1、公司名称: Platinum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al Limited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0.02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1.81万美元、负债总额1.81万美元、净资产-1.79万美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0.17万美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十五)CENTURY CHARM LIMITED

  1、公司名称:CENTURY CHARM LIMITED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0.01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2.57万美元、负债总额2.57万美元、净资产-2.56万美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

  公司代码:600635                                                  公司简称:大众公用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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