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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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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05,816,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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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主要从事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研发和生产平板显示材料及触控器件,现有的主导产品包括中小尺寸平板显示器件用ITO导电玻璃、彩色滤光片(CF)、TFT-LCD面板及模组和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其中触摸屏包括触摸屏面板、触摸屏模组、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等产品。ITO导电玻璃、彩色滤光片、TFT-LCD面板最终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办公、车载、医疗、工控、电子标签等终端产品的小尺寸显示面板(10英寸以下,以3.5英寸以下为主),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最终主要应用于触控笔记本电脑、一体化计算机等PC终端产品的触摸屏、以及应用于汽车终端的触摸屏。

  公司产品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大部分产品具有较为显著的多品种、小批量的定制化产品特征。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元器件行业,细分行业为中小尺寸平板显示材料行业和触摸屏行业,随着终端应用产品需求的季节性周期变化特征,公司主导产品将相应产生一定的周期性变化特征。

  行业地位方面,公司在中高档ITO导电玻璃方面位居国内前列的市场地位,彩色滤光片以自用为主,TFT-LCD面板仅有一条2.5代线,主要以满足多品种、小批量的定制化订单为主,市场占有率较为有限;公司拥有国内目前唯一一条批量生产的第5代触摸屏生产线,是全球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细分市场的龙头厂商,车载触摸屏出货量国内领先,整体而言,公司在国内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市场位居行业前列的优势地位。

  (二)行业竞争格局

  ITO导电玻璃方面,2022年随着国内外中大尺寸TFT-LCD显示面板生产线逐步投产,彩色TFT-LCD显示面板对黑白显示市场替代进一步加剧,国内外中小尺寸TFT-LCD显示面板生产线逐步向车载、工控等专业应用市场渗透,持续蚕食原TN-LCD和STN-LCD显示面板市场,导致用于生产TN-LCD和STN-LCD显示面板的关键原材料——ITO导电玻璃的需求呈持续下降态势,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由于ITO导电玻璃技术近年来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有限市场的激烈竞争主要表现为价格竞争。

  TFT-LCD方面,受全球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萎缩、地缘政治、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小尺寸显示屏市场需求持续低迷;此外,随着全球高世代TFT-LCD面板线新增产能逐步释放,高世代显示面板生产线逐步向小尺寸面板市场释放产能,中小尺寸TFT-LCD显示面板供大于求的形势逐年加剧,价格持续降低;同时,诸如LTPS TFT、氧化物半导体TFT、AMOLED等新技术生产线陆续投产,产品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市场广泛渗透,侵蚀了非晶硅TFT-LCD显示面板的市场份额,非晶硅TFT-LCD面板市场竞争形势日益激烈。

  触摸屏方面,2022年,全球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萎缩,笔记本电脑等终端整机品牌客户持续加大库存控制和谨慎推广新机种的力度,行业竞争激烈程度加剧,同时叠加显示面板厂商受整体供大于求影响进一步加大嵌入式结构(On Cell/In Cell)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在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和车载触摸屏的推广力度影响,以公司为代表的外挂式结构电容式触摸屏厂商受到的替代竞争威胁和市场份额被侵蚀程度日益加大。

  车载等专业应用触摸屏方面,随着全球汽车市场进一步加速向电动化、智能化、互联网化、共享化等方向发展,车载中控屏、车载仪器仪表、车联网、车载娱乐系统等创新应用日益增加,车载触摸屏日益向大屏化、多屏化方向发展,车载触摸屏未来市场需求仍有望持续快速增长,尤其是双联屏、3D曲面屏等车载触摸屏在中高档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但受全球经济衰退风险日益加大、通货膨胀、地缘政治等综合因素影响,2022年全球汽车销量与2021年相比基本持平,2023年全球汽车销量可能进一步萎缩。此外,公司目前缺乏车载显示面板资源,车载触摸屏只能以外挂式结构(G-G、OGS、OGM等)的技术路线为主,近年来显示面板厂商日益加大In Cell结构车载触摸屏的市场推广力度,其在车载触控显示屏市场渗透率日益提升并已占据主流市场地位,相应对外挂式结构的车载触摸屏的替代竞争威胁逐步加大。

  (三)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专业研究机构集邦咨询(TrendForce)2022年11月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消费与商用型笔记本电脑市场将持续承压,受全球经济低迷、通胀压力与地缘问题等综合因素影响,集邦咨询(TrendForce)预估2023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暂时没有明显回暖迹象,预计2023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仅为1.77亿台、同比下降6.9%,具体统计预测情况如下图所示:

  ■

  数据来源:集邦咨询(TrendForce),2022年11月

  细分市场方面,笔记本电脑品牌厂商库存压力逐步回归健康水平后,Chromebook市场需求有望于2023年第二季回暖,出货量将小幅回升;随着新款电脑中央处理器(CPU)批量导入市场,消费类笔记本电脑经调整后有望扮演主角,预计2023下半年出货量有望重返传统旺季需求轨道,但全年整体出货量仍将呈现下降态势;商用笔记本电脑需求因企业应对高通胀及高融资成本而调整规模、缩减编制等状况,其同比下降幅度较消费类笔记本电脑下降幅度大。此外,专业研究机构集邦咨询(TrendForce)预计,电竞类及创作类笔记本电脑细分市场需求,仍有一定的成长空间。

  触控笔记本电脑凭借便携性、良好的商务办公能力、娱乐功能为一体的特征,再加上PC厂商不断推广轻、薄、便携、多点触控、悬浮触控、支持手写笔、电池更耐用、窄边框、高分辨率、时尚美观等全新体验的创新笔记本电脑(NB)产品,触控笔记本电脑市场需求2023年仍有望稳定增长。

  受触摸屏在笔记本电脑的渗透率稳定提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球显示面板市场需求以及中小尺寸触摸屏市场需求持续不振等影响,显示面板厂商向附加值更高的On-Cell、In-Cell结构触控显示屏投入了更多产能,使内嵌式触控显示屏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攀升,有赶超外挂式触摸屏的趋势;以智能手机为典型市场的中小尺寸外挂式触摸屏厂商为摆脱智能手机市场需求不振的不利影响,逐步向中大尺寸外挂式触摸屏市场进军,进一步加剧了中大尺寸外挂式触摸屏市场的竞争形势,价格竞争日趋激烈。此外,显示面板厂商大力推广On-Cell结构、In-Cell结构的触控显示屏在汽车等终端的应用,日益挤占外挂式结构(OGM、GF2等)电容式触摸屏厂商的市场空间,并已占据主流市场地位。

  此外,在新型显示技术方面,Mini LED背光技术进一步成熟,成本持续下降,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至智能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虚拟现实等领域;柔性AMOLED显示面板技术日益成熟、生产成本下降,在智能手机市场方面的出货量有望持续大幅成长、市场占有率有望持续攀升;LTPS TFT仍将占据智能手机的主流地位,应用持续向车载、高端笔记本电脑拓展,氧化物半导体TFT以其较高的性价比且不断提升的技术性能占据中高端笔记本电脑显示的主流地位,并逐步向车载、医疗等应用领域拓展;彩色电子纸显示技术不断创新,公司与合作伙伴合作开发的电浆型电子纸显示(DES)技术和产品具有更好的性能和更低的生产成本的竞争优势,可支持大中小各种尺寸系列,可应用至电子标签、电子纸平板、彩色电子书阅读器、扩展显示器、电子白板、公共显示、户外广告牌等诸多领域;Micro LED、LTPO OLED、硅基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和产品不断创新,市场日益成熟,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季度间数据环比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季度间的销售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化较大,主要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第二季度销售收入环比第一季度增加,主要是公司敦促客户加速提货,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产品销量增加影响所致;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环比第一季度增加较多,主要是第二季度销售收入增加影响销售毛利增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产生较大的汇兑收益、计提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基金增加、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相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第三季度销售收入环比第二季度下降金额较大,主要是公司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产品、ITO 导电玻璃及TFT-LCD产品受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萎缩及终端客户消化渠道库存影响,产品销量大幅下降影响所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环比第二季度减少,主要是销售收入下降及产线产能利用率下降、电费成本增加等影响产品成本上升导致销售毛利下降加大,以及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产生的汇兑收益减少、应收账款余额下降相应冲回预期信用损失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环比第三季度略有下降,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环比下降较大,主要是第四季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产生汇兑损失(第三季度实现较大的汇兑收益)影响所致。

  2022年季度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主要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较大负值金额,主要是第二季度6月到期约3,000万美元的销售货款延期至7月收款及第二季度产销增加导致采购材料付款增加影响所致;公司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较大正值金额,主要是7月收回6月到期货款约3,000万美元、第三季度收到第二季度销售到期货款增加,以及第三季度产销减少导致采购材料付款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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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说明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预计2022-2024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提供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2022年10月27日,公司向重庆莱宝提供担保期限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26日,担保最高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按《企业担保函》签署日——2022年10月27日的美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1:7.157折算为人民币42,942.00万元)的担保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正在履行中,未发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二)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莱宝光电的履约能力,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决议通过,2021年8月12日,就莱宝光电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项下约定义务的担保事项,公司与莱宝光电共同签署了担保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担保最高金额为500万美元、受益人为合肥联宝的《最高额保证函》。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和授权,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备案后,2022年12月28日,莱宝光电增资引入三家新股东共同签署了《增资合作协议》;同日,还共同签署了合计最高担保金额500万美元保持不变、公司及各增资方分别按照各自在莱宝光电增资后的认缴出资比例对应承担担保最高金额(其中,公司在莱宝光电增资后的出资比例30%,为莱宝光电提供前述担保的最高金额相应变更为150万美元,按照本次变更后的担保协议签署当日美元兑换人民币基准汇率1:6.9681折算为人民币1,045.22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函》(以下简称“担保变更协议”),本次变更后的担保协议的担保期限自签署之日起两年,即自2022年12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正在履行中,未发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045.22万元,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度为43,987.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67,568.27万元的9.4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45.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67,568.27万元的0.22%。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三)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为主动把握笔记本电脑触控板(TouchPad)的市场机遇、满足增加配套产品供应、深化与笔记本电脑品牌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需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和授权,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备案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引入三家新股东、合计增资人民币700万元,莱宝光电于2022年12月28日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对其出资比例由100%变更为30%,莱宝光电变更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描述为“联营企业”,以下均同此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仅对其期初至丧失控制权日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范围,期末资产负债表不纳入合并范围。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臧卫东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2:00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参加会议董事12人(其中:独立董事周小雄因工作原因,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并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臧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邹雪城、周小雄、翟洪涛、袁振超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指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度实现净利润397,095,765.0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39,709,576.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9,156,532.40元,减去2022年支付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70,581,616.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765,961,104.94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964,522,068.19元,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因此,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765,961,104.94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037,997,973.73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2,037,995,333.73元(均为资本溢价)。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提出以下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5,816,1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141,163,232.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31日登载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刊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就此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33,650,940.29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相关手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刊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4月28日起一年内、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在董事会批准的上述审批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2023-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刊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3-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及相关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增资后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关联法人,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莱宝光电将继续租用公司位于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生产车间及办公场地,有偿使用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信息化资源、人力资源等服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日常商品买卖和销售代理等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预计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不存在关联董事,全体董事均无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票数占公司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总人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全文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2:00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刊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五号路9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3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对该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指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度实现净利润397,095,765.0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39,709,576.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9,156,532.40元,减去2022年支付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70,581,616.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765,961,104.94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964,522,068.19元,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因此,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765,961,104.94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037,997,973.73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2,037,995,333.73元(均为资本溢价)。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提出以下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5,816,1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141,163,232.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保持每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利润分配预案有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我们同意对该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33,650,940.29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刊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的日期

  1、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9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且募集资金投入已达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共计33,650,940.2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02号文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7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4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41,538,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99,702,212.00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3月4日全部到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19),2013年6月,公司、重庆莱宝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33,650,940.29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考虑到新型显示面板技术变化的行业背景,为稳妥推进新型显示面板的研发进程和达到项目预期的实施效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对研发项目投资进度延期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对研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及投资进度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研发项目已累计支付各类合同款项29,875.7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金额为24,970.22万元),剩余部分进度款及尾款(初步预计金额为4,815.30万元,最终以实际金额为准)由项目实施单位——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并已部分投入使用,募集资金24,970.22万元已全部投入完毕,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结余0元。研发项目为研发性质,不产生直接效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不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3,767,876.48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116,936.19元,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为33,650,940.29元。

  鉴于上述研发项目已基本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拟将上述研发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33,650,940.29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和利息收入之和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快速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 董事会的审议意见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33,650,940.29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相关手续。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的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我们同意对该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33,650,940.29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我们同意对该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33,650,940.29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

  莱宝高科本次对《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3,650,940.29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该事项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综上,海通证券对莱宝高科本次对《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3,650,940.29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的目的: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和减轻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变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与符合相关条件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外汇交易品种丰富、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

  2、交易的额度: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4月28日起一年内开展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

  3、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上述外汇衍生品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正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1、交易的目的

  公司存在大量进出口贸易业务,特别是出口贸易业务,基本以美元结算,近1年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波动影响;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时,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和减轻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变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与符合相关条件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外汇交易品种丰富、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时、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

  公司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的金额: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4月28日起一年内开展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的方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机构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的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2023年4月28日起一年内有效,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投入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借贷资金。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且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履行了董事会等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2023-2024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合法、合规的;

  2、公司与符合相关条件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外汇交易品种丰富、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遵循衍生品交易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因此,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充分遵循了稳健、谨慎的原则;

  3、公司2023-2024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任意时点外汇衍生品交易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因此,公司2023-2024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处于适度、风险可控的范围。

  综上所述,公司2023-2024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可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2023-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审批自2023年4月28日起一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2023年4月28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给公司带来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如汇率或利率实际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变化趋势发生大幅偏离,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将超过不锁定汇率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一定费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的现金流需求;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衍生品业务以保值为原则,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机构;

  3、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培训,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进行衍生品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5、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开展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如外汇实际变化趋势与公司预期的外汇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则可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外汇波动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如外汇实际变化趋势与公司预期的外汇变化趋势产生较大的背离,则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会一定程度降低公司的收益。

  鉴于: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衍生品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2)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审计监察部将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因此,预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经审核,我们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4月28日起一年内、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公司已制订明确可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在董事会批准的上述审批额度内,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该议案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2024年开展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为主动把握笔记本电脑触控板(TouchPad)的市场机遇、满足增加配套产品供应、深化与笔记本电脑品牌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需要,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和授权,莱宝光电于2022年12月28日完成引入投资者增资及工商注册变更手续,莱宝光电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关联参股公司。为满足莱宝光电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不存在关联董事,全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并发表相应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莱宝光电增资后,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3年预计将租用位于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公司光明工厂生产车间及办公场地并使用配套的信息化等服务,并将委托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莱宝科技(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莱宝”)代理销售(非买断式)部分客户的触控板(TouchPad)等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向莱宝光电购买生产用印刷线路板(PCBA)加工物料等商品。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莱宝光电在2022年12月28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前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之关联法人,2022年12月28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成为公司之关联法人(参股公司),上表中的金额均为涉及关联交易的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1889998Q

  3、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9号第四栋501

  4、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生产与销售;触摸屏、平板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情况: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30%、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29%、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29%、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12%。

  8、主要财务状况:

  莱宝光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30%,系莱宝光电第一大股东,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军先生担任莱宝光电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条之规定,莱宝光电系公司、香港莱宝、重庆莱宝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莱宝光电具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实力,产品品质优良、客户资源丰富,具有经验丰富的生产经营团队。莱宝光电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为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之间采购产品、委托销售产品及提供综合服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的交易均以代理协议及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发生,并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莱宝光电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及资源优势,有利于资源优化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考同类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之间预计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莱宝光电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及资源优势,有利于资源优化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考同类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之间预计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预计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日常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9日,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至2022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源四路9号 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

  2、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31日登载的《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31日登载的《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31日登载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刊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31日登载的《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7)《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31日登载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3、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5、提案7、提案8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的全部提案均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要求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和下列地点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107

  传真:0755-29891997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人:王行村、曾燕

  3、联系电话:0755-29891909

  4、传真号码:0755-29891997

  5、电子邮箱:lbgk@laibao.com.cn

  (三)本次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6”,投票简称为“莱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路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了解了公司本次会议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以在下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

  1、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内打“√”表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对应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行为视为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姓名(法人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莱宝高科股票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2023年月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必须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深入了解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3:00-5:00举办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及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3年4月12日下午3:00-5:00。

  (二)召开方式:以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进行。

  (三)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臧卫东先生、总经理李绍宗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行村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梁新辉先生、独立董事袁振超先生。

  三、征集问题相关安排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关注的问题。敬请投资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专用邮箱:lbgk@laibao.com.cn,或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留言提问,也可以在活动交流期间进行互动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相应回复。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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