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8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自2015年下半年起,公司以“主题公园领导者、旅游产业领军者、城镇化价值实现者”为战略定位,以文化旅游、房地产为主营业务,利用文旅内涵融入地产综合开发的核心优势,加速全国布局。2015年-2021年期间,公司业务布局以综合性项目为主,形成了地产开发及相关文旅、酒店、商业等丰富业态,打造了一批精品项目及城市地标,推动了城市生活空间扩容发展、城市形象提质升级,创造了优质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回报。

  随着房地产行业自2021年下半年起进入下行调整周期,从速度型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成为了业内企业的普遍共识,开发及运营两端的竞争态势愈发激烈。2022年,华侨城以转型谋发展,在专业化整合、精益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要求各业务在市场化竞争中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房地产业务深入践行“一体两翼三功能”新发展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通过专业化发展推动各业务协同促进,全面向“市”而生。文旅业务加快构建“两核三维多点”新发展格局,强化面向市场的盈利模式,进一步向“市”图强。通过全力推动专业化发展模式加速落地、落实、落细,努力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这不仅是华侨城面对严峻外部形势的主动变革,也是华侨城发展转型升级的必由路径。

  (一)文化旅游业务

  公司以主题公园、自然人文景区为“两核”,以旅游科技、旅游酒店、旅行服务为“三维”,通过打造标杆项目形成全国“多点”布局,持续扩大华侨城旅游品牌影响力。主要产品形态包括:①主题公园(主题游乐类、水公园类、主题文化类、生态田园类、摩天轮类等);②酒店;③文商旅综合体;④自然人文景区及其他;⑤旅行服务等。

  (二)房地产业务

  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体”,以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机组成的文旅项目,以及围绕房地产开发业务而形成的商业、酒店、物管等相关泛地产业务为“两翼”,着力推动投资、运营、服务“三功能”融合发展。主要产品形态包括:①以文旅内涵融入地产开发,文化旅游、酒店、住宅和商业等多业态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社区;②单体住宅社区;③公园式商业街区及写字楼等。同时,公司积极丰富产品结构,对人才房、保障性住房开发进行探索与实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

  ■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905,405,257.13元(单位:人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3,649,210,339.4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2022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廖晓鸿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詹妙灵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谈话措施1次。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信永中和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核信永中和的业务的资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信永中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聘任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审计工作,并在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纪要;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等关联公司2023年与公司拟进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95,024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位关联董事张振高、刘凤喜和王晓雯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因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主营业务: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2、公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彬;注册资本:24.08亿元;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厨卫电器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机顶盒,OTT终端产品,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产)。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营);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处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非金属矿物制品材料生产(开采除外)、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销售,组装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测试、封装与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及进出口。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15-24 层。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销售水电及其他商品

  公司之子公司水电公司、侨城汇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供应水电、销售商品,2023年预计销售水电及其他商品收入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提供代建、租赁、物业、酒店、餐饮、门票等服务

  公司之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华侨城物业、华侨城大酒店、威尼斯酒店、海景酒店等给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代建、租赁、物业管理、酒店餐饮等服务,2023年预计服务收入为人民币25,000万元。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采购商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购买设备,向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购买LED屏幕等视讯产品, 2023年预计采购商品支出为人民币35,000万元。

  2、接受劳务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等与华侨城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OCT”、“华侨城”及“欢乐谷”系列商标的许可使用费以及品牌使用费,接受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的设计、工程、委托管理等服务,2023年预计支出为人民币80,000万元。

  以上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首先按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如政府无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或者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等确定。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六、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相关协议、合同执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2023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事前沟通,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我们一致认可公司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参加会议的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将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我们也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的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的主要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开发产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开发成本,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开发项目的估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公司对存货共计提减值准备1,151,066.85万元。

  (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022年公司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共为119,470.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7,339.10万元,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10,313.11万元,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3,925.43万元,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6,712.74万元,对使用权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939.66万元,其他240.03万元。

  三、本次计提的主要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主要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22年合并净利润1,270,536.92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6,996.9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公司参控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9.81亿元的借款担保。需担保的借款包含在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上述担保额度中,为资产负债率没有超过70%的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4.6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15.15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公告正文所涉及金额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济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三涧大道888号城东工业园创业服务中心五楼506,法定代表人为贺明,注册资本为18?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开发;游乐园服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56.31亿元,负债总额42.3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54亿元,流动负债12.94亿元),资产负债率75.19%,净资产为13.9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91亿元,净利润为-5.92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被担保人青岛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地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泉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宋莉,注册资本为2亿元,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商业、服务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济贸易咨询;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家具、五金交电、照相器材、通讯器材、工艺品、日用品、花卉销售;展览展示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业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儿童游乐服务;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2.22亿元,负债总额 13.19亿元,资产负债率107.98%,净资产为-0.9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9亿元,净利润为-2.62亿元。截止 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被担保人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地为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度假区(天津市东丽湖旅游开发总公司大楼内),法定代表人为邓洋,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园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64.79亿元,负债总额37.9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52亿元,流动负债12.69亿元),资产负债率58.53%,净资产为26.8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38 亿元,净利润为1.24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在邮储银行天津津南支行以土地及在建工程做抵押借款0.52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四)被担保人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林湖路888号、林绿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袁静平,注册资本为4.44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景区管理、景区景点策划及管理的咨询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旅馆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62.17亿元,负债总额55.7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1.18亿元,流动负债32.05亿元),资产负债率89.74%,净资产为6.3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6亿元,净利润为1.06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工商银行的11.18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质物名称:上海佘山欢乐谷旅游度假区项目门票收费权,质押物评估值:35.58亿元,质押期限:2019年1月2日至2028年12月28日。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五)被担保人宁波滨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阳光海湾展示中心,法定代表人为邓连兵,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咨询信息服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9.00亿元,负债总额16.3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5.00亿元,流动负债0.01亿元),资产负债率85.84%,净资产为2.69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87亿元,净利润为0.18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农业银行的2.00亿元银行借款和在中信银行的2.998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9.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六)被担保人南京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地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窑山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等。该公司 2022年末总资产127.21亿元,负债总额103.2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55.34亿元),资产负债率81.13%,净资产为24.0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32亿元,净利润为0.31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8.00亿元保债计划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2022年底存在工程合同纠纷、房屋预售合同纠纷,诉讼涉案金额0.39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七)被担保人杭州兰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丁兰街道临丁路697号1幢207室,法定代表人为陈中辉,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文化创意设计,酒店、公寓管理,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游乐园项目开发,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箱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家具、五金件、旅游用具、工艺品的设计、研发,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停车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养老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箱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家具,五金件,旅游用具,工艺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2.55亿元,负债总额30.5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1.03亿元),资产负债率93.79%,净资产为2.02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8.88亿元,净利润为2.13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八)被担保人无锡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注册地为无锡市梁溪区五星家园258号502室,法定代表人为梁皓,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该公司 2022年末总资产46.61亿元,负债总额45.11亿元,资产负债率96.79%,净资产为1.49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11亿元,净利润-0.27亿元。截止 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九)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房地产)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6年09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2楼,法定代表人为倪明涛,注册资本为10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717.03亿元,负债总额379.7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0.00亿元,流动负债279.81亿元),资产负债率53.00%,净资产为337.2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72亿元,净利润为-3.51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0.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都市娱乐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滨海大道200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洪杰,主营业务为旅游、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7.59亿元,负债总额31.9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96亿元,流动负债31.93亿元),资产负债率67.10%,净资产为15.6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95亿元,净利润为0.45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一)被担保人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注册地广东省鹤山市古劳镇,法定代表人为宋磊,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开发、管理;旅游工艺品生产、销售;景区门票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0.94亿元,负债总额11.7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75亿元,流动负债6.88亿元),资产负债率107.50%,净资产为-0.82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72亿元,净利润为-2.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二)被担保人中山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中山市石歧区,法定代表人为黄健恒,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开办实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公园管理;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3.59亿元,负债总额12.4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4亿元,流动负债10.11亿元),资产负债率52.90%,净资产为11.1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84亿元,净利润为1.1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三)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9号三楼313,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9.36亿元,负债总额30.3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5亿元,流动负债28.94亿元),资产负债率103.50%,净资产为-1.0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0亿元,净利润为-3.04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四)被担保人华侨城粤西(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办海城二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黄英彦,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经营、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主题公园、创意文化园、酒店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0.36亿元,负债总额9.8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67亿元,流动负债6.21亿元),资产负债率48.40%,净资产为10.5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2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五)被担保人东莞华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法定代表人为刘太山,注册资本为4.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7.57亿元,负债总额19.3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9.38亿元),资产负债率110.30%,净资产为-1.8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2.31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3.7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六)被担保人东莞上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法定代表人为刘太山,注册资本为0.0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7.86亿元,负债总额48.0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48.03亿元),资产负债率100.3%,净资产为-0.1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18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6.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七)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会展湾南岸广场7栋103,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投资兴办实业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0.82亿元,负债总额0.6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08亿元),资产负债率79.6%,净资产为0.1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52亿元,净利润为0.05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4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八)被担保人广东深汕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同心楼首层第2号场地 ,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新型城镇化、产业园区及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土地整理;一二级土地联动开发;园林、花木设计及开发;基础设施与市政建设运营;产业发展服务;从事综合旅游度假区的投资建设及开发经营;投资兴办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商业、观光农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9.62亿元,负债总额11.7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19亿元,流动负债10.58亿元),资产负债率60.00%,净资产为7.8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26亿元,净利润为-0.90亿元。截至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九)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6.82亿元,负债总额17.8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34亿元,流动负债9.87亿元),资产负债率48.40%,净资产为19.0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11亿元,净利润为-1.33亿元。截至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被担保人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31日,注册地为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东部华侨城,法定代表人为罗小龙,注册资本为22亿元,主营业务为:从事生态旅游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经营(包括高尔夫运动中心、生态旅游区)等。该公司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 23.47亿元,负债总额20.9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2亿元、流动负债10.80亿元),资产负债率89.22%,净资产为2.5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净利润为-5.58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其子公司深圳华侨城低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51%股权质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6.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一)被担保人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31日,注册地为中国香港,注册资本为港元110.05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和实业经营结合,业务涉及文化旅游产业以及进出口贸易等领域。该公司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494.00亿元,负债总额308.4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42.21亿元),资产负债率62.44%,净资产为185.5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1.41亿元,净利润为-35.17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二)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11.79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94.74亿元,负债总额121.50亿元(其中非流动负债50.14亿元,流动负债71.36亿元),资产负债率62.39%,净资产为73.2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17亿元,净利润为-4.94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国开行的0.71亿元银行借款,工商银行的1.00亿元银行借款,交银租赁的1.66亿元借款以及与华泰资产管理公司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本金35.00亿元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6.4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三)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滨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19街坊(和平大道1540号)钰龙时代中心17-26层23层办公室A06,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9.72亿元,负债总额43.92亿元(其中非流动负债18.30亿元,流动负债25.62亿元),资产负债率88.33%,净资产为5.8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90亿元,净利润为1.06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交通银行的15.5950亿元和农业银行的8.00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四)被担保人武汉华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540号钰龙时代中心17-26层21楼B035,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70.82亿元,负债总额65.81亿元(其中非流动负债57.83亿元,流动负债7.99亿元),资产负债率92.93%,净资产为5.0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4亿元,净利润为0.004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为该公司16.87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五)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都市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和谐路1号商铺,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6.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对酒店行业的投资及开发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51.71亿元,负债总额39.48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贷款总额30亿元,流动负债9.48亿元),资产负债率76.35%,净资产为12.2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8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的不动产权投资计划的30.00亿元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六)被担保人武汉天创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洪山区武汉火车站东广场综合办公楼(白云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李顺国,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74.25亿元,负债总额产69.8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85亿元,流动负债59.96亿元),资产负债率94.02%,净资产为4.4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0.22亿元,净利润为4.91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中信银行的6.89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在建工程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十七)被担保人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真君路888号,法定代表人为范鹏,注册资本为40亿港币,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景区策划、设计、施工、管理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48.00亿元,负债总额88.6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88.62亿元),资产负债率59.91%,净资产为59.3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0.16亿元,净利润为7.08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6.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八)被担保人郑州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8年3月,注册地为郑州市中原区柳湖街道增晖路1号柳湖街道办事处6楼,法定代表人为赵鹏宇,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游乐设备技术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会展服务;停车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食品、工艺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 2022年末总资产28.75亿元,负债总额22.1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1.80亿元),资产负债率77.14%,净资产为6.5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49亿元。截止 2022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九)被担保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7 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礼仁街 59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洁生,注册资本为10.0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园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05.79亿元,负债总额87.0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9.04亿元,其他金融机构2.80亿元,流动负债53.54亿元),资产负债率82.24%,净资产为18.7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0.68亿元,净利润为1.69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已累计为该公司提供11.8445亿元融资额度担保(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0.24亿元,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7.9045亿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0.90亿元,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80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被担保人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地为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16号,法定代表人为张靖,注册资本为1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策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舞美设计制作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84.84亿元,负债总额170.7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0.46亿元,除银行贷款外流动负债160.00亿元),资产负债率92.37%,净资产为14.1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48亿元,净利润为-32.59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已累计为该公司提供8.16亿元融资额度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为该公司4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一)被担保人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汤池街道,法定代表人为罗小龙,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云南华侨城的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经营;住宿及餐饮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会展服务;水上娱乐及休闲服务等。该公司 2022年末总资产15.73亿元,负债总额23.21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融资3.93亿元,流动负债19.28亿元),资产负债率147.54%,净资产为-7.4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18亿元,净利润为-12.35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国开行1.45亿元、招银租赁2.48亿元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二)被担保人淄博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山大道以东、鲁泰大道以南、中润大道以北,法定代表人为贺明,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开发;游乐园服务等。该公司 2022年末总资产3.81亿元,负债总额1.98亿元(其中长期借款0.50亿元,流动负债1.48亿元),资产负债率52.11%,净资产为1.8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净利润为-0.10亿元。截止 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3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三)被担保人淄博来仪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山大道以东、鲁泰大道以南、中润大道以北,法定代表人为宋华军,注册资本为0.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游乐园开发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5.36亿元,负债总额17.3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77亿元,股东借款3.14亿元,流动负债 9.46亿元),资产负债率113.09%,净资产为-2.0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2.04亿元。截止2022年底,来仪置业将来仪名下土地作为开发贷抵押物,抵押贷款额度5.00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77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四)被担保人华侨城涿州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地为涿州市开发区范阳东路3号开发区管委会5楼506室,法定代表人为贺明,注册资本为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特色小镇项目的开发;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2.71亿元,负债总额13.74亿元(其中长期借款总额5.16亿元,流动负债8.58亿元),资产负债率108.13%,净资产为-1.0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1.25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五)被担保人扬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地为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扬州市长春路1号8,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开发、运营,旅游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纪念品设计、制作、经营;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景观工程、雕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舞美设计、摄影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物业服务、公园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0.69亿元,负债总额34.1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02亿元,流动负债33.64亿元),资产负债率83.94%,净资产为6.5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9.13亿元,净利润为0.75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与扬州万维置业有限公司的合作借款余额6.22亿元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该公司在交通银行的银行借款1.02亿元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9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六)被担保人杭州龙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街道青六中路888号义蓬科创园407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旭忠,注册资本为8.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保洁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商业运营管理。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0.11亿元,负债总额1.5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56亿元),资产负债率15.42%,净资产为8.5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10亿元,净利润为0.09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七)被担保人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7 月,注册地为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155号205室,法定代表人为郝东旭,注册资本为3.50亿元,主营业务为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建设、开发、销售;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7.83亿元,负债总额2.8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87亿元),资产负债率36.77%,净资产为4.9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52亿元,净利润为0.06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70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八)被担保人南京龙西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耿冰,注册资本为0.2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 2022年末总资产3.40亿元,负债总额1.0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07亿元),资产负债率 31.59%,净资产为2.32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0.64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九)被担保人苏州侨仁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4%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地为苏州市姑苏区枣市街80号3幢108室,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亿元,主营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约34.21亿元,负债总额约23.2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5.37亿元,流动负债11.00亿元),资产负债率67.84%,净资产约为11.0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约0.01亿元,净利润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为银行借款7.84亿元提供土地抵押,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7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被担保人南京侨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地为南京市雨花台区龙飞路12号3层330室,法定代表人为张劲,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 2022年末总资产31.30亿元,负债总额21.3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35亿元,流动负债16.10亿元),资产负债率68.05%,净资产为10.0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为银行借款7.35亿元提供0.36亿元在建工程抵押,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银行借款3.56亿元提供流动性支持函。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681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一)被担保人济宁华侨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7.2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B座4层南,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旅游业务,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2.58亿元,负债总额12.6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2.67亿元),资产负债率38.88%,净资产为19.9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240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二)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原恒祥基公司,以下简称:城市更新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鼎新大厦西座4楼,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0.5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85.74亿元,负债总额65.2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5.58亿元,流动负债39.58亿元),资产负债率76.10%,净资产为20.49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16亿元,净利润为-1.03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62亿元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三)被担保人深圳市鸿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留仙大道6008号鼎新大厦东402,法定代表人为区冠明,注册资本为1.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54亿元,负债总额2.4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00亿元,流动负债0.41亿元),资产负债率68.20%,净资产为1.1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9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四)被担保人深圳市协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胜社区龙胜新村五区287号206,法定代表人为区冠明,注册资本为6.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67.61亿元,负债总额61.6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6.24亿元,流动负债25.44亿元),资产负债率91.20%,净资产为5.9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7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7.6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五)被担保人东莞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0.8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地为东莞市黄江镇,法定代表人为胡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50亿元,主营业务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投资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39亿元,负债总额1.0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亿元,流动负债1.03亿元),资产负债率74.30%,净资产为0.3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63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六)被担保人深圳市华侨城新玺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物业租赁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50.31亿元,负债总额118.4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9.40亿元,流动负债66.49亿元),资产负债率78.80%,净资产为31.9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9.87亿元,净利润为9.6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七)被担保人佛山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注册地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乔岸路17号5栋一层121室,法定代表人为黄健恒,注册资本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无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八)被担保人肇庆华侨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9.9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为肇庆市鼎湖区桂城站前大道创客商务中心D单元7室一楼105室,法定代表人为王久浩,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及管理;实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6.28亿元,负债总额13.5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06亿元,流动负债9.60亿元),资产负债率51.70%,净资产为12.7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18亿元,净利润为0.23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197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九)被担保人肇庆华侨城小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9.9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为肇庆市鼎湖区桂城站前大道创客商务中心D单元7室一楼105室,法定代表人为王久浩,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及管理;实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9.54亿元,负债总额29.84亿元(其中银行借款4.38亿元,流动负债24.82亿元),资产负债率75.50%,净资产为9.7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净利润为0.05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596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十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北二街26号之一二层207室,法定代表人为林开升,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咨询服务;养老产业投资、开发;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文化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33亿元,负债总额2.7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9亿元,流动负债2.73亿元),资产负债率82.00%,净资产为0.6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224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一)被担保人东莞松山湖华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注册地为广东省东莞市,法定代表人为刘太山,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0.82亿元,负债总额20.8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20.83亿元),资产负债率100.00%,净资产为0.0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7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610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二)被担保人海南华侨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9.9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注册地为海南省洋浦市,法定代表人为谢建明,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34亿元,负债总额0.0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0.03亿元),资产负债率0.90%,净资产为3.3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7亿元,净利润为0.04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799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三)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会展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桥和路313号A302b,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1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会展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98.32亿元,负债总额81.2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2.50亿元,流动负债48.22亿元),资产负债率82.60%,净资产为17.12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37亿元,净利润为-3.26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四)被担保人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彩生活大厦10层1002-3,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1.00亿元,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需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6.55亿元,负债总额13.27亿元(其中银行借款4.95亿元,流动负债13.27亿元),资产负债率50.00%,净资产为13.2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0亿元,净利润为0.07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五)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低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9年04月23日,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吉祥三路25号401,法定代表人为陈叶龙,注册资本为1.20亿元,主营业务为:产业园区经营管理;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投资;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开发和管理(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文化活动策划;酒店公寓运营管理;会议策划、婚庆礼仪、商务信息咨询;商铺、办公场地租赁;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日用品、服装鞋帽、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购销;展览展示服务;文化活动策划、社会实践活动策划;体育器材健身服务;代售民航客票业务;国内贸易。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0.10亿元,负债总额8.2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86亿元、流动负债3.41亿元),资产负债率81.93%,净资产为1.82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3.06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6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六)被担保人深圳市万霖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08月01日,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发达路云里智能园3栋405室,法定代表人为宋平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及施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新型城镇化项目投资;产业园区项目投资;主题公园投资;产业园区管理;主题公园管理;投资兴办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餐饮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营销策划;礼仪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会所场地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文化用品(除出版物外)、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纺织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服务;经营电子商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文艺表演;休闲会所经营(提供餐饮服务、卡拉OK、保健按摩服务);旅游信息咨询;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5.19亿元,负债总额35.52亿元,资产负债率101%,净资产为-0.3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七)被担保人武汉当代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地为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二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华,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平安银行武汉分行6.06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在建工程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6.0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八)被担保人襄阳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法定代表人为丁未明,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02.23亿元,负债总额74.37亿元(其中长期借款总额28.69亿元,流动负债45.69亿元),资产负债率72.75%,净资产为27.8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76亿元,净利润为0.21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文旅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本金11.00亿元、中国银行4.80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交通银行即期信用证1.03亿元、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93亿元、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00亿元融资租赁,平安银行8.00亿元开发贷(该笔借款提供土地抵押),工商银行3.00亿元开发贷(该笔借款提供土地抵押),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5.00亿元融资租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00亿元保债,以上贷款均按照51%股比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武汉华侨城为该公司在光大银行的10.00亿元开发贷(该笔借款提供土地抵押),中国银行4.60亿元固定资产贷款(该笔借款提供在建工程抵押)按照51%股比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1.47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九)被担保人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三峨街199号23栋附202号,法定代表人为姚明华,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营业性演出;烟草制品零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演出场所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1.82亿元,负债总额38.2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37.71亿元),资产负债率120.23%,净资产为-6.4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5.7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6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被担保人陕西华侨城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5.3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4日,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西街42号2号楼三楼,法定代表人为张靖,注册资本为4.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7.64亿元,负债总额14.0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14.06亿元),资产负债率79.69%,净资产为3.5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1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236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一)被担保人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1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自贸产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常宏伟,注册资本为5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游乐园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资产总额75.63亿元,负债总额24.4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11元,流动负债24.32亿元),资产负债率32.31%,净资产为51.19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净利润-4.74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558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二)被担保人西安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地为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463号华侨城天鹅堡1幢10102室,法定代表人为常宏伟,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主营业务为华侨城曲江项目的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3.25亿元,负债总额13.5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13.52亿元),资产负债率102.02%,净资产为-0.2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为-0.23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9.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三)被担保人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广场西路四号广电中心2307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洁生,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8.74亿元,负债总额20.1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0.18亿元),资产负债率70.22%,净资产为8.5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97亿元,净利润为-2.98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已累计为该公司提供0.00亿元融资额度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4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四)被担保人温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东岸花路1、3、5号瓯海牛山广场2幢910室-2,法定代表人为王政,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8.80亿元,负债总额 28.6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5.80亿元,流动负债22.81亿元),资产负债率99.35%,净资产为0.19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24亿元,净利润为1.05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银行借款2.84亿元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71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五)被担保人杭州龙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街道青六中路888号义蓬科创园408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旭忠,注册资本为8.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7.37亿元,负债总额8.6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8.61亿元),资产负债率49.58%,净资产为8.7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1亿元,净利润为-0.04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六)被担保人苏州华湖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1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地为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185号活力商务广场A幢6层602-B室,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亿元,主营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约84.79亿元,负债总额约54.7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30亿元,流动负债47.49亿元),资产负债率64.62%,净资产约为30.0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约0.04亿元,净利润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为银行借款7.30亿元提供土地抵押,公司为该公司在中国银行5.00亿的履约保函按持股比例提供2.51亿元担保。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20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七)被担保人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4%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新岸路32号大院内2号楼4楼,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1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0.51亿元,负债总额25.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98亿元,流动负债25.65亿元),资产负债率63.30%,净资产为14.8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39亿元,净利润为2.42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3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八)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城路1号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行政办公9号楼101,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0.10亿元,主营业务为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及运营管理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73亿元,负债总额4.9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8亿元,流动负债2.73亿元),资产负债率181.60%,净资产为-2.2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0亿元,净利润为-0.59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九)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景路83号会展湾中港广场6栋A座1209,法定代表人为彭以良,注册资本为1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76.66亿元,负债总额163.6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2.36亿元,流动负债98.56亿元),资产负债率92.70%,净资产为12.9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85亿元,净利润为-6.1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6.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会展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景路83号会展湾中港广场6栋A座1208,法定代表人为彭以良,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21.44亿元,负债总额120.4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77亿元,流动负债105.26亿元),资产负债率99.20%,净资产为1.0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一)被担保人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定代表人为李毅,注册资本为1.84亿元,主营业务为景区游览,景点场景复制销售,在风景区内民俗风情表演,礼仪及相关庆典活动的策划,景区景点策划及管理咨询业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76亿元,负债总额1.99亿元,资产负债率52.93%,净资产为1.7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66亿元,净利润为-0.5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二)被担保人深圳华城国际低碳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怡心社区吉祥三路 25号401,法定代表人为武卫,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国土部门核定地块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9.82亿元,负债总额13.3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49亿元,流动负债8.79亿元),资产负债率44.63%,净资产为16.5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18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的3.00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三)被担保人中山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30日,注册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亿元,主营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业用房出租、商业营业用房出租、办公楼出租;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办实业;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建筑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总资产约25.11亿元,负债总额约14.01亿元,资产负债率55.79%,净资产约为11.1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4.46亿元,年度利润约为2.64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市华京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95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四)被担保人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中交锦立方10栋B座1单元20层10号,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材、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具、电力设备批零兼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89.69亿元,负债总额84.9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3.49亿元,流动负债49.42亿元),资产负债率94.67%,净资产为4.7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13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为交通银行和农业银行的银团开发贷款提供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或公司控股公司武汉森亿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五)被担保人湖北交投襄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法定代表人为陈新行,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4.86亿元,负债总额13.73亿元,资产负债率55.22%,净资产为11.13亿元;2022年实现利润总额-0.41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子公司武汉华侨城为该公司在广发银行12.00亿元开发贷(该笔借款提供土地抵押),农业发展银行7.30亿元政策性贷款,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60亿元保债按照49%股比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9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六)被担保人郑州华侨城都市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4%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地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榕江路东南角综合楼22号5楼519,法定代表人为李顺国,注册资本为7.77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52.75亿元,负债总额45.2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4.65亿元,流动负债30.6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5.86%,净资产为7.4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59亿元,净利润为0.83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570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七)被担保人自贡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 年 6 月,注册地为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北环路 88 号东大.川南家居城 2 栋 4-012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洁生,注册资本为 3.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6.03亿元,负债总额13.2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50亿元,流动负债11.75亿元),资产负债率82.65%,净资产为2.7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77亿元,净利润0.59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484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八)被担保人重庆悦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悦融一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潘华斌,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2022年末总资产46.08亿元,负债总额8.2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5元,流动负债7.01亿元),资产负债率17.93%,净资产为37.8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净利润为-0.15亿元。截止2022年底,公司已累计为该公司提供1.1250亿元融资额度担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0.9750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九)被担保人西安华创骐耀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1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镐京大道与昆明七路十字西南角华发长安首府项目营销中心,法定代表人为霍晓鹏,注册资本为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6.30亿元,负债总额31.6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31.64亿元),资产负债率87.15%,净资产为4.6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9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530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被担保人杨凌欢乐田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4.9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8日,注册地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自贸大街西段农业科技小镇C区10栋,法定代表人为曾飘,注册资本为3.00亿元,主营业务为花卉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酒店管理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0.68亿元,负债总额0.1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0.18亿元),资产负债率26.62%,净资产为0.5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999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一)被担保人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94%股份,该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为香港公众持股。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28日,注册地点开曼群岛,注册资本港币2.00亿元,主营从事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策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餐饮娱乐的管理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约222.56亿元,负债总额约120.91亿元,资产负债率54.33%,净资产约为101.6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1.19亿元,年度利润约为-14.52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发行8.00亿美元永续债券。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豪科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控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是基于公司控参股公司中部分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股东提供担保有利于该等公司获取低成本的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下,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用,为控参股公司获取银行借款,用于其建设及运营。董事会对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控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有利于提升项目建设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372,121.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49%。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其他控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022年度公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2024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财务资助事项及授权管理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219.96亿元。2023-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2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9%。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针对高负债率参股公司,公司将在具体的财务资助审批过程中认真评估其还款能力,从严审核,防范风险;原则上不再向资不抵债、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

  (二)授权管理概述:

  为支持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其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的经营发展,履行股东职责,保障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2023-2024年度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1.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在“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额度”范围之外,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即人民币137.72亿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68.86亿元;

  5.相关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上述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该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国际会展运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城路1号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行政办公9号楼101,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0.10亿元,主营业务为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及运营管理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73亿元,负债总额4.9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8亿元,流动负债2.73亿元),资产负债率181.60%,净资产为-2.2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0亿元,净利润为-0.59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成都佳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地为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大安路6666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国旌,注册资本为0.3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房屋租赁;酒店管理。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2.14亿元,负债总额16.5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16.51亿元),资产负债率136%,净资产为-4.3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76万元,净利润为-0.58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6.34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成都洛带华侨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姚亚辉,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94亿元,负债总额5.90亿元(其中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5.90亿元),资产负债率119.43%,净资产为-0.9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06亿元,净利润-0.70亿元。截止 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0.10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6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成都锦华悦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林伟生,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房地产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开发、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8.51亿元,负债总额49.2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4.00亿元,流动负债35.28亿元),资产负债率101.59%,净资产为-0.7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10亿元,净利润为-0.51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7.39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2.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五)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宁波华盈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1日,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渡口南路177巷216号二层-79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旭忠,注册资本为0.0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0.12亿元,负债总额30.1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30.12亿元),资产负债率99.99%,净资产15.16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4.71万元,净利润-12.30万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15.04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六)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太原侨君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太原市万柏林区光华街3号焦煤厂办公楼1栋106室,法定代表人为马隽,注册资本为0.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6.51亿元,负债总额16.41亿元,资产负债率99.38%,净资产为0.1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16.41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65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七)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会展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会展置地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景路83号会展湾中港广场6栋A座1208,法定代表人为彭以良,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21.44亿元,负债总额120.4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77亿元,流动负债105.26亿元),资产负债率99.20%,净资产为1.0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39.21亿元,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3.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八)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重庆旭宇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3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苏显金,注册资本为5千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5.99亿元,负债总额33.9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8亿元,流动负债32.27亿元),资产负债率94.33%,净资产为2.0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2亿元,净利润为-0.05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3.88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九)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成立于2016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彭以良,注册资本为1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76.66亿元,负债总额163.6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2.36亿元,流动负债98.56亿元),资产负债率92.70%,净资产为12.9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85亿元,净利润为-6.10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31.44亿元,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4.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成都地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润置业”)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9.40%股份,按公司控股公司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成都融创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洛带博客小镇项目之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地润置业”已建存量部分财务资助由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法定代表人为刘翊,注册资本为4.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道路施工及绿化工程;文化与旅游基础设施与运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4.96亿元,负债总额23.3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23.33亿元),资产负债率93.47%,净资产为1.6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50亿元,净利润-1.07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4.48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6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一)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郑州华侨城都市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4%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地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榕江路东南角综合楼22号5楼519,法定代表人为李顺国,注册资本为7.77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52.75亿元,负债总额45.2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4.65亿元,流动负债30.6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5.86%,净资产为7.4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59亿元,净利润为0.83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2.57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二)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张家口侨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8日,注册地为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梧桐大街5号1#商业楼二层,法定代表人为谭笑,注册资本为0.8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业务咨询、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等。该公司2022年末资产总额2.21亿元,负债总额1.88亿元(其中外方股东借款0.68亿元,华侨城方股东借款0.70亿元,流动负债0.50亿元),资产负债率85.29%,净资产为0.33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0.16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0.70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自2022年8月以来,因无法及时支付服务成果完成后的款项,该公司已与北京正道联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博思韦耳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晨亚阳光广告有限公司、中国十治集团有限公司、时美蓝图图文设计(北京) 有限公司和常州创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相继产生合同诉讼,上述诉讼标的额总计已超过1500万元。另外,原本应于 2021年6月30日缴纳的1.50亿元二期地块上地款,至今未付,预计将产生行政处罚和诉讼风险。此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03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三)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自贡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1%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地为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北环路88号东大.川南家居城 2 栋 4-012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洁生,注册资本为3.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6.03亿元,负债总额13.2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1.50亿元,流动负债11.75亿元),资产负债率82.65%,净资产为2.7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77亿元,净利润0.59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2.35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867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四)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宜宾叙华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注册地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二二四(上锦美域)1-3-5 ,法定代表人为马涛,注册资本为5.00亿元,主营业务为地产开发与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5.73亿元,负债总额11.65亿元(其中预售账款10.22亿元,应付利息0.97亿元),资产负债率74%,净资产为4.09亿元;项目处于建设期,2022年暂未结转营业收入,净利润-0.17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五)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成都坤禹升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8%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朱克亮,注册资本为1.35亿元,主营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46亿元,负债总额2.24亿元(其中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2.18亿元),资产负债率64.70%,净资产为1.22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11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0.88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六)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重庆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郑圆圆,注册资本为15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对重庆市北部新区礼嘉组团B标准分区B20-4/04、B20-5/04号宗地进行普通住宅及配套商业设施进行开发(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建设、经营、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执业);配套停车场(库)的经营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4.59亿元,负债总额7.57亿元(其中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7.57亿元),资产负债率51.88%,净资产为7.02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34亿元,净利润为1.7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华侨城港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华侨城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3.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七)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湖北交投襄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法定代表人为陈新行,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24.86亿元,负债总额13.73亿元,资产负债率55.22%,净资产为11.13亿元;2022年实现利润总额-0.41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3.04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4.71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助。

  (十八)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杭州龙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街道青六中路888号义蓬科创园408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旭忠,注册资本为8.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17.37亿元,负债总额8.6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8.61亿元),资产负债率49.58%,净资产为8.7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1亿元,净利润为-0.04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0.35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控股公司杭州龙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6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九)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5月,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定代表人为冯刚,注册资本为295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景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旅游景区的策划、设计,景区配套商品销售,文艺演出,舞美设计、制作,旅游业务咨询,世界之窗停车场、旅馆经营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7.26亿元,负债总额3.36亿元(其中股东借款总额0.51亿元,租赁负债1.38亿元,流动负债1.47亿元),资产负债率46.27%,净资产为3.9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净利润为-0.65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定代表人为李毅,注册资本为1.84亿元,主营业务为景区游览,景点场景复制销售,在风景区内民俗风情表演,礼仪及相关庆典活动的策划,景区景点策划及管理咨询业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76亿元,负债总额1.99亿元,资产负债率52.93%,净资产为1.7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66亿元,净利润为-0.50亿元。截止2022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0.49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一)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杨凌欢乐田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4.9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8日,注册地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自贸大街西段农业科技小镇C区10栋,法定代表人为曾飘,注册资本为3.00亿元,主营业务为花卉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酒店管理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0.68亿元,负债总额0.1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18亿元),资产负债率26.62%,净资产为0.5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0.1299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二)2023-2024年度被资助方重庆悦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潘华斌,注册资本为2千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46.08亿元,负债总额8.2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5亿元,流动负债7.01亿元),资产负债率17.93%,净资产为37.8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净利润为-0.15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研究并一致决议:为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职责,同意2023-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2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9%。以上财务资助不存在不可控风险。

  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授权要求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调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下,2023-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2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9%。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的资金短缺需求。以上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事项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219.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94%。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六、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及风险控制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被资助对象的财务情况良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

  (一)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二)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3-2024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申请不超过40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以下简称“借款事项”)。

  (二)关联关系:由于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由于华侨城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借款行为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借款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振高、刘凤喜、王晓雯回避了表决。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除特别注明外,本公告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华侨城集团于1987年12月07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段先念。其经营范围: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二)历史沿革

  作为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自1987年至今,华侨城集团坚持市场导向,已成为一个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培育了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电子及配套包装产品制造等三项国内领先的主营业务。自2009年11月华侨城主营业务实现整体上市以来,多年来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得到稳健成长。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华侨城集团资产总额超5,956亿元,净资产超1,659亿元;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超1,192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借款额度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借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金额

  该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本年度需要支付的利息总额预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五、定价政策和依据

  按照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该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融资平台,合理控制资金成本,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由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该项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能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且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因此,我们一致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注意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下,公司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是为了充分利用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的融资平台。此项关联交易可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2024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2024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19

  (下转B188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