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466,874,9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31,248.35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分类代码:C358)。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

  (一)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近年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需求增加以及医保覆盖范围及深度的提升,我国对医疗器械需求持续增加,目前是全球第二大医疗器械市场,市场增速高于全球市场规模增速。在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国家相继出台关于医疗器械的规划、指导措施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

  2021年2月,国家工信部出台《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政策指出到2025年,医疗装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主流医疗装备基本实现有效供给,高端医疗装备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对公共卫生和医疗健康需求的全面支撑能力。

  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 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出重点发展新型医学影像、体外诊断、肿瘤放疗、应急救治、生命支持、可穿戴监测、中医诊疗等领域的医疗器械。并提出要加快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医疗装备领域应用,有利于医疗器械领域未来向高端化、智能化发展。

  2022年9月,国家卫健委发布《拟使用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预计将有超 2,000亿元贴息贷款用于医疗设备更新。从地方投入来看,2020年以来各地方政府陆续发行医疗卫生专项债券投入医疗新基建,2022年初以来广东、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市陆续发布高额专项债支持相关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此次国常会及卫健委提出的财政贴息贷款计划,也将为国内医疗新基建持续贡献充盈动力。全国医疗设备采购将涌现出数千亿级需求。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政策指出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全国多省市公布重点医改项目,医改持续深化,积极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机制,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随着大批一级、二级的县级医院补齐相关医疗设备,推动基层诊疗水平提升,2023年将迎来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的高潮期,相关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加速增长,多因素推动本土械企的技术创新,未来国产替代将成行业主旋律,医疗新基建风口已至。

  国家连续多方面出台关于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着重引导医疗器械未来向高端化转型,有利于促使医疗器械企业加大对相关产业的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加速国产医疗器械产业形成对公共卫生和医疗健康需求的全面支撑能力。

  (二)公司的行业地位

  新华医疗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会长单位,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感染与控制技术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中国放射治疗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

  新华医疗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行业内第一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近年来,新华医疗自觉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强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研制开发了全球第一台过氧乙酸低温灭菌器、国内首台高能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等高精尖产品,建成了国内首个智慧化消毒供应中心等行业创新工程,荣获了中国灭菌设备领域第一张FDA认证证书。感染控制产品种类和规模居世界第一,放射诊疗设备、制药装备的技术水平比肩世界一流。

  (一)主营业务的构成

  新华医疗已形成聚焦医疗器械和制药装备两大核心业务,以医疗商贸、医疗服务为延伸的“2+2”的业务结构。报告期内,医疗器械、制药装备两大核心业务板块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一)医疗器械板块

  公司医疗器械板块涵盖感染控制、放疗及影像、手术器械及骨科、手术室工程及设备等九大产品线,是国内医疗器械行业中综合实力强、产品种类齐全的企业之一。

  1、感染控制产品

  公司智慧化内镜中心解决方案已具雏形,物流机器人系列产品入围中国设计智造大奖总决赛获佳作奖。持续优化产品设计、加工工艺,逐步推进零部件从进口到国产替代,控制系统现已拟定多套国产备选方案,医用透析纸等耗材类进口物料实现国产替代。

  2022年签订4家智慧化消毒供应中心整体项目,同时实现了智慧化内镜中心零的突破。依托达芬奇产品认证,GXP系列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毛利率大幅提升,手卫生耗材销售合同额同比增长79%。

  2、放射诊疗产品

  2022年公司共计开展研发项目56项,其中国家及省部级项目4项,新品部项目4项。年内累计实现新申请专利21项,通过新产品首台套科技成果鉴定1项。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加速器项目顺利完成验收,国家工信部加速器项目已完成两台样机组装,并进入型检注册阶段,军工项目顺利完成技术验收;大孔径CT、诊断3D-DR、动态DR系列化项目均取得关键进展,年内分别实现2个三类与4个二类注册证取证。

  3、手术洁净产品

  (1)手术器械取得无源内窥镜手术器械Ⅱ类产品注册证;开展“医用内窥镜”、“射频及等离子手术设备及耗材”、“动力系统及耗材”等新领域的产品规划和布局。高端吊塔吊桥转产上市;手术行为管理系统成为增长点;输注产品线、高端病床产品线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2)新华手术器械优化销售结构,加大高毛利产品推广力度,综合毛利率、净利率同步提高,净利润同比增长大幅增长;腔镜器械实现五轴自动化加工升级,生产效率提高36.50%。洁净技术完成部件组装流水线一条、工装23项,生产效率提高11.41%。

  4、体外诊断产品

  (1)长春博迅微柱凝胶技术平台成功研制IgG1和IgG3单克隆抗体;单克隆抗体技术平台获得5株单克隆抗体细胞株,申报6项发明专利;水性胶技术平台的抗人球蛋白检测试剂盒完成注册申报。(2)母公司完成了自动装卸杯血栓弹力图仪的注册检测及全自动仪器的方案设计、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产品研发、荧光免疫层析技术产品研发、糖化血红蛋白平台关键件自主。

  5、实验动物装备

  2022年实验动物新签合同额增长34.22%。全年开展研发项目30项,其中中长期项目3项,公司重点研发项目5项,内部项目22项。全年申报专利26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参与标准起草、修订4项;为降本增效,备案选型测试核心关键部件21项。

  (二)制药装备板块

  以制药科技集团为运营主体的制药装备板块,旗下拥有1个医药设计院,由6个经营单位组成。制药科技集团围绕新华英德设计院全力建设注射剂、生物制药、固体制剂、中药制剂四大工程技术中心;以智能装备为基础,以自动化、信息化为核心,以制药工艺质量需求为导向,提供面向客户的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

  在注射剂业务方面,公司以注射剂工艺研究实验室与上海冻干工艺研究实验室为引领,发展了大容量注射剂产品线、小容量注射剂产品线、BFS产品线、冻干制剂产品线等整体解决方案。引进国外先进的注射剂包装形式,结合自有的工艺设备优势和膜材优势,为客户提供复杂高端注射剂的增值服务;目前给国内多家客户提供了粉液多腔袋、液液多腔袋多套整体解决方案,已经进入量产阶段。

  在生物制药方面,公司以成都英德为核心,利用其设计院的工艺优势和不锈钢生物反应器、一次性生物反应器的模块优势,在血液制品、人用疫苗、兽用疫苗、生物发酵领域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2022年,成都英德联合国内知名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与国外公司签订血液制品生产的设备及技术合同,用以开发生产血液制品产品。在血液制品领域,这是首个国内先进理念及技术对外输出的项目,为成都英德的高质量持续发展,开拓了 “中国技术+中国装备+中国服务”的新方向。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根据公司产品分类不同,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销、商销、授权区域代理、线上和线下等多种模式。公司结合不同区域政策、产品类型、行业特性等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一方面通过公司遍布全国各地的销售网络进行销售,另一方面通过与优质的经销商进行合作,提升公司的产品覆盖范围,提高客户满意度;在积极布局线下销售渠道同时,也积极拓展线上销售,进而丰富公司的营销渠道,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

  公司近年来积极推动数智化发展促营销模式转型。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全周期营销模式。全面推行CRM营销管理系统,通过此系统与17家码头构建线上线下的“CRM+码头”融合互动模式,实现了不受空间和时间限制24小时服务和售前售中售后闭环管理。

  2、采购模式

  公司按照销售计划、销售订单和计划外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和物料采购计划,同时保持一定的安全库存以满足生产所需。公司按照对产品实现过程及输出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料分为主要材料、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制订不同的审核标准,通过对质量、价格、供货速度等因素向合格供应商择优采购,确保所采购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持续满足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要求,保证生产不缺料,仓库物资不积压。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准制定生产计划,属于“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依据销售部历史数据、销售计划预测中长期生产计划,根据销售预测、历史实际销售数据等信息提前采购原材料,并按计划生产成品。产成品需经质量控制部门的严格检查,检验合格的产品收验入库。

  4、研发模式

  新华医疗坚定不移的走技术创新之路,经过多年的探索,建立新华医疗技术创新模式,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的特点,逐步形成了面向市场、着眼未来的三级产品研发体系,一级研发密切联系市场,由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部门直面市场需求,对形成销售的产品进行快速升级换代、工艺改进、技术支持和延伸开发;二级研发由重大专项部、新品部和项目部组成,有针对性的研发二至三年内要上市的重点新产品,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新产品孵化器”,目前已经产出了包括高能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等在内的多项新产品;三级研发是由新华医疗研究院、上海生物医学材料和微创器械研发中心组成,重点开展先进技术研究和中长期战略新产品,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和产品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已在本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详细说明,敬请参阅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玉全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3-014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466,874,98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50元(含税)。

  此议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在2023年度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89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9万元)。

  此议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中,公司对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美”)的担保包含1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系用于担保上海泰美与其供应商施乐辉医用产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间合同项下的债务。

  此议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玉全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予以相应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全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其中主要包括:

  ■

  所获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贸易融资及内保外(内)贷业务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有关前述业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一切与前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议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新华医疗全资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手术器械”)为充分调动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加速推进在研产品研发进程,激励核心人员努力奋斗,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包括新华手术器械董事、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经新华手术器械执行董事认定的对新华手术器械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科技人才和业务骨干共105人。本次股权激励一次实施到位,不做预留,除本激励方案另有规定的,原则上不新增激励对象。

  本次股权激励将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激励对象认缴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合伙企业持有新华手术器械股权的形式完成。合伙企业对新华手术器械实施增资,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持有新华手术器械不超过10%股权,新华手术器械变更为新华医疗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手术器械本次股权激励系为充分调动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保障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加速推进在研产品研发进程,激励核心人员努力奋斗,并将自身利益与新华手术器械长远发展紧密结合,为新华手术器械创造更大的价值,有利于新华手术器械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6,982.4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为充分调动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加速推进在研产品研发进程,激励核心人员努力奋斗,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将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激励对象认缴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合伙企业持有新华手术器械股权的形式完成。合伙企业对新华手术器械实施增资,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持有新华手术器械不超过10%股权。

  新华手术器械股权激励事项的实施使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此议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 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将以增资、借款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投入到项目实施主体。为确保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提供借款不超过20,872.59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5年,新华手术器械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借款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分批次拨付上述借款。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公司向新华手术器械借出的募集资金存入该等账户。新华手术器械将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转让下属参股公司湖北嘉延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湖北嘉延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嘉延荣”)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资本为246.91万元人民币,其中自然人陈翔先生持股1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4.5506%;自然人刘立强先生持股9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6.4505%;自然人李雅坤先生持股24.6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9996%;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华医疗”)持股22.2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9992%。湖北嘉延荣的主要经营范围为消毒剂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制造、销售等。

  湖北嘉延荣经过多年经营仍未取得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只能提供安装维护服务、设备租赁服务,产品技术含量不高,收入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盈利能力弱。基于湖北嘉延荣的经营情况,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综合考虑投资风险后,决定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湖北新华医疗持有的湖北嘉延荣8.9992%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湖北嘉延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拟转让湖北嘉延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湖北嘉延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1729号),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湖北嘉延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01.70万元。最终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公司后续将履行底价确认程序,根据底价的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嘉延荣8.9992%股权的挂牌依据。

  本次出售资产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转让下属参股公司湘阴莱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湘阴莱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阴莱格”)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资本为1,1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自然人陈翔先生持股47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00%;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华医疗持股23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00%;自然人刘立强先生持股18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6.00%;自然人郭湘林先生持股9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0%;自然人占华先生持股9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0%;自然人陈庆云先生持股9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0%。湘阴莱格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电器产品、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管制器材和卫星地面接受设施)销售等。

  因湘阴莱格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根据新华医疗“调结构、强主业、提效益、防风险”的管理方针,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争取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综合考虑投资风险后,决定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湖北新华医疗持有的湘阴莱格20.00%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湘阴莱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拟转让湘阴莱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湘阴莱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1841号),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湘阴莱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60.00万元。最终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公司后续将履行底价确认程序,根据底价的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湘阴莱格20.00%股权的挂牌依据。

  本次出售资产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欣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海新华欣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欣诺”)成立于201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为新华医疗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受疫情因素影响,新华欣诺业务发展停滞,拓展业务困难,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注销新华欣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第三项“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3-015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牟乐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466,874,98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50元(含税)。

  此议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新华医疗全资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手术器械”)为充分调动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加速推进在研产品研发进程,激励核心人员努力奋斗,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包括新华手术器械董事、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经新华手术器械执行董事认定的对新华手术器械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科技人才和业务骨干共105人。本次股权激励一次实施到位,不做预留,除本激励方案另有规定的,原则上不新增激励对象。

  本次股权激励将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激励对象认缴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合伙企业持有新华手术器械股权的形式完成。合伙企业对新华手术器械实施增资,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持有新华手术器械不超过10%股权,新华手术器械变更为新华医疗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手术器械本次股权激励系为充分调动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保障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加速推进在研产品研发进程,激励核心人员努力奋斗,并将自身利益与新华手术器械长远发展紧密结合,为新华手术器械创造更大的价值,有利于新华手术器械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监事会认为: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有利于充分调动新华手术器械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新华手术器械业务的发展;股份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6,982.4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为充分调动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加速推进在研产品研发进程,激励核心人员努力奋斗,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将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激励对象认缴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合伙企业持有新华手术器械股权的形式完成。合伙企业对新华手术器械实施增资,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持有新华手术器械不超过10%股权。

  新华手术器械股权激励事项的实施使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此议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及新华手术器械的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将以增资、借款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投入到项目实施主体。为确保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提供借款不超过20,872.59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5年,新华手术器械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借款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分批次拨付上述借款。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转让下属参股公司湖北嘉延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湖北嘉延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嘉延荣”)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资本为246.91万元人民币,其中自然人陈翔先生持股1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4.5506%;自然人刘立强先生持股9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6.4505%;自然人李雅坤先生持股24.6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9996%;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华医疗”)持股22.2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9992%。湖北嘉延荣的主要经营范围为消毒剂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制造、销售等。

  湖北嘉延荣经过多年经营仍未取得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只能提供安装维护服务、设备租赁服务,产品技术含量不高,收入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盈利能力弱。基于湖北嘉延荣的经营情况,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综合考虑投资风险后,决定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湖北新华医疗持有的湖北嘉延荣8.9992%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湖北嘉延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拟转让湖北嘉延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湖北嘉延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1729号),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湖北嘉延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01.70万元。最终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公司后续将履行底价确认程序,根据底价的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嘉延荣8.9992%股权的挂牌依据。

  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避免投资风险,更好的促进公司主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转让下属参股公司湘阴莱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湘阴莱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阴莱格”)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资本为1,1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自然人陈翔先生持股47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00%;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华医疗持股23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00%;自然人刘立强先生持股18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6.00%;自然人郭湘林先生持股9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0%;自然人占华先生持股9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0%;自然人陈庆云先生持股9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0%。湘阴莱格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电器产品、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管制器材和卫星地面接受设施)销售等。

  因湘阴莱格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根据新华医疗“调结构、强主业、提效益、防风险”的管理方针,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争取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综合考虑投资风险后,决定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湖北新华医疗持有的湘阴莱格20.00%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湘阴莱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拟转让湘阴莱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湘阴莱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1841号),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湘阴莱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60.00万元。最终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公司后续将履行底价确认程序,根据底价的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湘阴莱格20.00%股权的挂牌依据。

  本次出售资产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股权可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更好地促进主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第三项“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3-01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特点、外部经营环境、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华医疗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605,761.5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87,605,490.78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新华医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66,874,98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031,248.35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93%。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新华医疗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为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固定资产投入大、工程资金占用时间长等特点。在产品竞争转向综合实力竞争的变化趋势下,企业研发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资本规模对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重大影响。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致力于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与发展高端医疗器械及制药装备的制造能力,公司将贯彻“调结构强主业提效益防风险”工作方针,持续在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管理升级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实现经营业绩和综合实力的“双提升”。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有关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022年度,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但仍远高于同行业数据,留存利润可以优化公司财务状况,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企业信誉和融资能力,保持净资产的稳步增长。同时,鉴于目前公司所处行业集中度提高、产品更新换代周期加速、质量标准提高以及安全及环保标准提高等特点,公司在生产工艺设备、研发投入以及人员储备等方面需不断增加资金投入,才能在设备、技术、市场和人才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可以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战略目标,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从权衡公司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新产品研发投入、产业链延伸、人才团队建设等战略规划项目,保持并推进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集合优质资源及先进技术生产产品。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后的留存部分将用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和发展规划,制订上述现金分红预案,目的是为了提升公司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此利润分配预案满足《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自律监管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3-01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或“公司”)于 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8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8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9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其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状况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能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实施定期轮换,确保独立性。

  我们通过考察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做的各项审计工作的人员配置、时间安排和审计质量等因素,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部分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担保总额合计130,700万元,主要用途不限于项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业务等,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具体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中,公司对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美”)的担保包含1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系用于担保上海泰美与其供应商施乐辉医用产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间合同项下的债务。

  本次担保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此议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秉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秉程”)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71号301室。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玉全

  成立日期:2013年7月30日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详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批发、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在生物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秉程的总资产为4,812.73万元,总负债为2,408.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05%。2022年度,上海秉程实现营业收入21,906.97万元,净利润181.53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上海秉程68.53%的股权。

  2、被担保人名称: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德生物”)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六路669号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春阳

  成立日期:2005年8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英德生物的总资产为73,999.73万元,总负债为67,033.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59%。2022年度,英德生物实现营业收入33,664.45万元,净利润2,712.25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英德生物100%股权。

  3、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浙远”)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科灵路7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复广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苏州浙远总资产为11,351.48万元,总负债为12,564.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0.69%。2022年度,苏州浙远实现营业收入4,917.98万元,净利润-1,098.39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苏州浙远80%的股权。

  4、被担保人名称:淄博昌国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国医院”)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西路59号

  注册资本:481.5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新升

  成立日期:2015年6月3日

  业务范围:综合医院。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昌国医院的总资产为6,491.25万元,总负债为5,387.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00%。2022年度,昌国医院实现营业收入10,517.70万元,净利润-10.68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昌国医院100%的股权。

  5、被担保人名称:成都康福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康福”)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15号

  注册资本:1,513.2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明霞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2日

  经营范围:内科、普通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科专业、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病专业、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血液透析室、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成都康福的总资产为6,664.83万元,总负债为4,690.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37%。2022年度,成都康福实现营业收入7,099.24万元,净利润108.6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成都康福60%的股权。

  6、被担保人名称:合肥东南骨科医院(以下简称“东南骨科”)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合肥胜利路五洲商城D区9栋

  开办资金: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玲玲

  业务范围:骨科专业、康复医学科、普通外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中医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东南骨科的总资产为5,314.75万元,总负债为3,998.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24%。2022年度,东南骨科实现营业收入1,974.38万元,净利润-276.81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骨科55%的股权。

  7、被担保人名称: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众生”)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7266号

  注册资本:2,71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亚科

  成立日期:1994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精神药品(限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限中药)、罂粟壳、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初级农产品、土产杂品、鞋帽、乳制品、散装食品、Ⅱ、Ⅲ类医疗器械产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玻璃仪器(不含医疗器械)、医药化学原料(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计划生育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洗涤用品、消杀用品、环境监测设备、五金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销售;内科、中医科(以上两项限分支机构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场地、房屋租赁;国内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医药信息资讯、会议会展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医疗器械安装、维修、租赁服务;普通货物运输。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淄博众生的总资产为70,165.53万元,总负债为65,260.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01%。2022年度,淄博众生实现营业收入121,051.07万元,净利润1,014.48万元。(已合并子公司报表数据)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淄博众生60%的股权。

  8、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美”)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23号5楼501-5室

  注册资本:5,172.974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玉全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体育用品、眼镜、日用百货、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维修,自有设备租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泰美资产总额98,487.21万元,负债总额88,956.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32%。2022年度,上海泰美实现营业收入107,696.79万元,净利润1,228.94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上海泰美100%的股权。

  9、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新华宜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宜生”)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淮上大道中恒大厦8层807

  注册资本:2,3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萍萍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8日

  经营范围: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软件的销售;医疗器械的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维修服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华宜生 总资产4,251.13万元,总负债为754.41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17.75%。2022年度,新华宜生实现营业收入4,064.09万元,净利润372.38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新华宜生51%的股权。

  10、被担保人名称:武汉莱格创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莱格创捷”)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888号岱家山科技创业城10号楼9楼01室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占婷

  成立日期:2004年8月5日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销售;汽车配件、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电器设备、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棉织品、五金交电的销售;机械电器设备维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武汉莱格创捷总资产为5,657.21万元,总负债为2,165.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27%。2022年度,武汉莱格创捷实现营业收入7,295.82万元,净利润358.43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武汉莱格创捷80%股权。

  1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威泰科”)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26号院22号楼-1至6层2201内6层601室、602室 。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雷

  公司代码:600587                          公司简称:新华医疗

  (下转B145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