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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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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等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3.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审议批准了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6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石磊独立董事因事,书面委托李晓慧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集团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报告期末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742.63亿股为基数,向本行登记在册的A股和H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37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7.00亿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将提请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公司简介

  本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1987年4月1日,本行重新组建后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本行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22年,按一级资本排名,本行居全球银行第十位。

  普通股和优先股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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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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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业务简介

  经银保监会批准,本行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服务渠道,以及境内2,800余家网点、境外23家分(子)行及代表处,为246万公司客户和1.9亿零售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包括存贷款、产业链金融、现金管理、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投资银行、资产托管、财富管理、银行卡、私人银行、资金业务等。本集团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涉足金融租赁、基金、理财、信托、保险、境外证券和债转股等业务领域。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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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计算。

  2. 客户贷款不含相关贷款应收利息,客户存款包含相关存款应付利息。

  3. 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

  4.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5. 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6. 根据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7. 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计算,同期比较数据已根据当期列报口径进行了重述。

  8. 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四、报告期内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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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74,262,726,645股,其中:A股股份39,250,864,015股,占比52.85%;H股股份35,011,862,630股,占比47.15%。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可流通股份。

  1.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55,157户,其中:A股323,957户,H股31,200户。2023年2月28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52,502户,其中:A股321,366户,H股31,136户。

  2.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3.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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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相关数据及信息基于本行备置于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及股东向本行提供的资料。

  2.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汇丰银行持有本行H股股份13,886,417,698股。汇丰银行实益持有股份数量比本行股东名册所记载的股份数量多249,218,915股,该差异系2007年汇丰银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行H股以及此后获得本行送红股、参与本行配股所形成。该部分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3.含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持有的1,970,269,383股本行A股股份。除上表列示的持股情况外,社保基金会还持有本行H股616,795,000股,系通过管理人间接持有(含港股通)。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持有本行A股和H股共计12,155,283,900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6.37%。

  4.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本行H股。持股数量为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已剔除汇丰银行、社保基金会通过该公司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249,218,915股、7,027,777,777股,也未包含上述两家股东直接持有的,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H股股份13,886,417,698股、1,405,555,555股。

  5.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包括上述两家公司在内的7家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公司,均授权委托中国烟草总公司出席本行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行与5%以上股东之间股权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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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优先股

  1.优先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78户。2023年2月28日,优先股股东总数82户。

  2.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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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3.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据本行所知,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与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的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其他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持续推进金融工作“三项任务”,各项工作保持并巩固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聚焦价值创造,盈利能力保持稳定。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921.49亿元,同比增长5.22%;实现营业收入2,729.78亿元,同比增长1.33%。净利息收益率1.48%,平均资产收益率0.7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3%。

  加大资产投放,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2.9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37%。其中客户贷款余额7.30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358亿元,增幅11.22%,同比多增238亿元;债券投资余额3.4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954亿元,增幅13.09%,同比多增1,618亿元。

  筑牢安全底座,夯实风险管理基础。资产质量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35%,较上年末下降0.1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80.68%,较上年末上升14.18个百分点;逾期贷款率1.16%,较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

  (一)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982.15亿元,同比增加42.56亿元,增幅4.53%。利润增长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和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82.44亿元,增幅5.10%,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59.60亿元,降幅8.98%。

  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利润表项目的部分资料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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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699.37亿元,同比增加82.44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62.25%,是本集团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本集团全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民生力度,持续提升客户贷款在生息资产中的比重,同时积极应对存款定期化趋势,通过调整优化负债结构抵消部分负债成本上行压力,推动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挥牌照齐全优势,以打造财富管理品牌特色为切入点,聚焦财富管理、银行卡、托管等重点业务,努力打造利润持续增长的“第二曲线”。但受资本市场持续震荡、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以及减费让利等各因素影响,本集团全年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46.39亿元,同比减少29.34亿元,降幅6.17%。其中理财业务同比减少16.21亿元,降幅13.77%;代理类业务收入同比减少6.84亿元,降幅12.08%;银行卡业务收入同比减少9.95亿元,降幅4.94%。

  3.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768.25亿元,同比增加22.80亿元,增幅3.06%;本集团成本收入比28.14%,同比上升0.47个百分点。如对债券利息等收入免税影响进行还原,成本收入比约为26%。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623.08亿元,同比减少63.83亿元,降幅9.29%,其中贷款信用减值损失581.02亿元,同比减少48.43亿元,降幅7.69%。本集团持续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0号)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及时更新减值模型各项参数以反映外部环境变化对资产信用风险的影响。同时,近年本集团资产质量持续好转,合理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充分覆盖风险预期损失,具有充分的风险抵御和损失吸收能力。

  5.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61.85亿元,同比增加11.65亿元,增幅23.21%。实际税率为6.30%,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持有的国债和地方债等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二)资产负债表分析

  1.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29,924.1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266.62亿元,增幅11.37%,增长主要来自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规模的增长。

  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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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聚焦主责主业,践行稳经济大盘使命担当,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紧密对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度融入区域协调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普惠小微、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涉农等领域信贷投放,实现信贷总量同比多增,结构持续优化。

  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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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余额72,961.5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357.55亿元,增幅11.22%。其中,境内行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68,482.6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867.30亿元、增幅12.98%。

  公司类贷款余额47,113.5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727.71亿元,增幅13.84%,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上升1.49个百分点至64.58%。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289.61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438.10亿元,中长期贷款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提高至44.87%。

  个人贷款余额23,665.0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14.11亿元,增幅3.56%,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下降2.40个百分点至32.43%。其中个人住房贷款较上年末增加231.31亿元,增幅1.55%,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下降1.97个百分点至20.73%;信用卡贷款较上年末减少148.34亿元,降幅3.01%。

  票据贴现较上年末增加815.73亿元,增幅59.66%。

  2.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119,566.7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681.58亿元,增幅11.86%。其中,客户存款较上年末增加9,092.95亿元,增幅12.92%,在负债总额中占比66.48%,较上年末上升0.62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较上年末减少180.47亿元,降幅1.65%,在负债总额中占比9.02%,较上年末下降1.24个百分点。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79,490.7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092.95亿元,增幅12.92%。从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61.36%,较上年末下降3.27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37.18%,较上年末上升3.05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36.16%,较上年末下降5.21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62.38%,较上年末上升4.99个百分点。

  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存款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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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88.03亿元,较上年末净增加544.95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3,682.21亿元,同比多流入4,029.96亿元。主要是吸收存款和向央行借款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2,848.97亿元,同比多流出2,093.49亿元,主要是债券投资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329.75亿元,同比多流出342.81亿元。主要是去年同期发行永续债导致现金流入同比减少。

  (四)分部情况

  1.按地区划分的经营业绩

  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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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损失)、保险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下同。

  2.总行含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下同。

  3.合计含少数股东损益。

  2.按业务板块划分的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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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分部间收入和支出分配考核规则的调整,同期比较数据已根据当期口径进行编制。

  (五)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遵照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相关规定计量资本充足率。自2014年银保监会首次核准使用资本管理高级方法以来,本行按监管要求稳步推进高级方法的实施和深化应用,2018年经银保监会核准,扩大高级方法实施范围并结束并行期。根据2021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要求,本集团附加资本要求为0.75%。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4.97%,一级资本充足率12.1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06%,均满足各项监管资本要求。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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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中国交银保险有限公司和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不纳入并表范围。

  2. 按照银保监会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符合监管核准要求的信用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内部模型法未覆盖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标准法未覆盖的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

  本集团资本计量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以及本行官方网站发布的《交通银行2022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

  (六)杠杆率

  本集团依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根据2021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要求,本集团附加杠杆率要求为0.375%。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7.08%,满足监管要求。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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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资产质量

  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强风险识别,加速风险处置。保持严格的资产质量分类标准,资产质量基础不断夯实,资产质量水平稳中提质。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985.26亿元,不良贷款率1.35%,分别较上年末增加17.30亿元、下降0.13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占比较年初双降。本集团对逾期贷款采取审慎的分类标准,逾期60天以上的对公贷款均已纳入不良贷款,占不良贷款的63%。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占不良贷款的58%。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关注类及逾期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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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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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重要事项

  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有关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变更,请参阅本行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2022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附注三、31.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日    期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3-0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香港、北京、琼海、贵阳召开。本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任德奇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6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石磊独立董事因事,书面委托李晓慧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2年度行长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2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2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2年度报告》。

  (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3-012)。

  (六)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八)关于2022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2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2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

  (九)关于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23-2025)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23-2025)》。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关于内部审计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内部审计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聘用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编号:临2023-013)。

  (十三)关于修订《风险偏好管理办法》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经修订的《风险偏好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2023年度风险偏好与风险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风险偏好与风险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2022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2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2022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2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2023年度境外投资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境外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聘任何兆斌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决议

  会议同意聘任何兆斌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并担任授权代表。何兆斌先生的任职将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何兆斌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A股96,700股,未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申请,就委任何兆斌先生为公司秘书给予为期三年的豁免,豁免本公司严格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的规定。在此期间,何兆斌先生将由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员伍炳光先生辅助,履行其公司秘书职能。联交所已经授予该项豁免。

  何兆斌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1。

  (二十)关于聘任林骅先生为业务总监(零售与私人业务)的决议

  会议同意聘任林骅先生为本公司业务总监(零售与私人业务)。林骅先生业务总监(零售与私人业务)的任职将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林骅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A股132,100股,未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林骅先生简历请见附件2。

  (二十一)关于聘任刘建军先生为首席风险官的决议

  会议同意聘任刘建军先生为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刘建军先生的任职将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刘建军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A股220,000股,未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建军先生简历请见附件3。

  (二十二)关于聘任王文进先生为业务总监(公司与机构业务)的决议

  会议同意聘任王文进先生为本公司业务总监(公司与机构业务)。王文进先生的任职将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王文进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A股104,500股,未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文进先生简历请见附件4。

  (二十三)关于聘任曹国鸿先生为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的决议

  会议同意聘任曹国鸿先生为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曹国鸿先生的任职在其辞去其他机构有关职务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曹国鸿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A股、H股股份。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曹国鸿先生简历请见附件5。

  (二十四)关于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设机构关联交易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设机构关联交易的议案》。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设机构拟开展业务符合监管部门有关关联交易公允性、合规性等要求,已履行业务审查审批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关于修订《非中管高管考核分配办法》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非中管高管考核分配办法〉的议案》。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1.何兆斌先生简历

  2.林骅先生简历

  3.刘建军先生简历

  4.王文进先生简历

  5.曹国鸿先生简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何兆斌先生简历

  何兆斌,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何先生2020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副司长级干部(其间在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挂职任副市长)、处长、副处长等职务。何先生1990年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年于北京大学、国家行政学院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附件2:

  林骅先生简历

  林骅,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林先生2021年6月起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2021年8月起兼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内控案防办主任。曾任本公司江苏省分行行长、江西省分行行长、副行长(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上海市分行副行长、高级信贷执行官,上海分行授信部高级经理、授信管理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市场营销部经理助理,上海分行信贷处处长助理等职务。林先生2004年于上海财经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附件3:

  刘建军先生简历

  刘建军,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刘先生2018年9月起任本公司北京市分行行长,2021年6月起任首席专家。曾任本公司北京市分行行长兼北京管理部(集团客户部)总裁,北京管理部(集团客户部)常务副总裁,吉林省分行行长、副行长、高级信贷执行官,长春分行副行长、高级信贷执行官,北京市分行副行长、高级信贷执行官等职务。刘先生1989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金融学学士学位,2003年于北京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

  附件4:

  王文进先生简历

  王文进,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王先生2019年10月起任本公司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20年7月起兼任长三角一体化管理总部副总裁,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兼任养老金融部总经理。曾任本公司福建省分行行长、副行长,湖南省分行副行长、高级信贷执行官,岳阳分行行长,长沙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授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助理等职务。王先生1995年于湖南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8年于湖南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附件5:

  曹国鸿先生简历

  曹国鸿,男,1966年生,中国(香港)籍。曹先生现任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控制官,曾任汇丰派驻本公司风险管理顾问(汇丰集团外派员工),汇丰银行(香港)上海分行行长,汇丰银行(中国)信贷风险培训总监,亚太汇丰商业银行业务部学院总监、亚太汇丰企业银行培训部总监、亚太汇丰高级培训经理(信贷风险)及副部门主管等职务。曹先生1996年于香港城市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3-0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和30日下午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贵阳召开。本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由徐吉明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部分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意见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意见的议案,同意将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意见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意见的议案,同意将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监事会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自我评价意见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自我评价意见的议案,同意将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2年度战略实施评估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战略实施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2年度总行审计监督局考核评价结果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行审计监督局考核评价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2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议案,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会议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3-01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37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742.63亿股为基数。A股、H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均为2023年7月11日,A股派息日为2023年7月12日,H股派息日为2023年8月2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若在2023年7月11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末,本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95.17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报表银行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83.99亿元。

  (二)按照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的原则等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133.99亿元。

  (三)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742.63亿股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37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7.00亿元。本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2.72%(即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四)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会计准则报表银行未分配利润均为人民币2,000.19亿元。

  (五)本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3月30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其中: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确定分红派息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本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3-0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一、毕马威华振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海云,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石海云199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砾,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砾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少东,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陈少东1993 年开始在毕马威执业,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少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199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199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金乃雯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6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3,23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5万元;相关专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94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142万元,同比增加4%。

  二、毕马威香港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于2022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3年3月2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公司6名独立董事已就《关于聘用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续聘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3月30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毕马威华振负责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毕马威香港负责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聘期自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至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其中: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用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公司代码:601328             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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