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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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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查阅。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672.1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3%;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合计转增61,084,101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85,745,531股。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按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4,661,430股计算。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无机填料和颗粒载体行业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开展功能性无机粉体材料的制造技术、超微粒子的分散技术、超微粒子的填充排列技术以及超微粒子为载体的表面处理技术为基础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应用的研发。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有利用先进研磨技术加工的微米级、亚微米级角形粉体;火焰熔融法加工的微米级球形无机粉体;高温氧化法和液相法加工的亚微米级球形粒子;经过表面处理的各种超微粒子、多种方法制造的功能性颗粒以及为解决粒子分散开发的浆料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芯片封装用环氧塑封材料(EMC)、液态塑封材料(LMC)和底部填充材料(Underfill)、印刷电路基板用覆铜板 (CCL)、积层胶膜、热界面材料(TIM)、太阳能光伏领域用胶黏剂;面向环保节能的建筑用胶黏剂、人造石英板、蜂窝陶瓷载体;以及特高压电工绝缘制品、3D 打印材料、齿科材料等新兴业务。

  3、服务情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粉体材料及应用方案供应商,在“努力成为客户始终信赖的合作伙伴”愿景的指引下,紧紧围绕行业发展趋势,战略性配合国内外行业领先客户。公司产品销售至行业领先的EMC、LMC、UF等封装材料,以及覆铜板、热界面材料、胶黏剂、先进绝缘制品、蜂窝陶瓷、3D打印、齿科材料等领域,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公司不仅在传统产品质量方面赢得国内外领先客户认可,而且微米级和亚微米级球形硅微粉、低放射性球形硅微粉、低放射性高纯度球形氧化铝粉等销售至行业领先客户。

  公司产品除了在中国大陆销售以外,还在日本、韩国、欧美、东南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实现销售,公司和诸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 主要经营模式

  研发模式: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在公司层面设立技术委员会把握公司产品规划和技术方向。技术中心面向新技术、新材料、新应用;工艺部面向新性能、新工艺、新装备。重视自主创新和产学研用合作创新相结合。

  采购模式:公司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决策流程的运用来确保采购目标和效率的实现。在制度上,公司通过以质量管理体系为核心,完善供应商的导入以及持续改善等制度,特别是针对矿业原料行业的特点,质量管控前移,和供应商建立伙伴关系,由采购部对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主要采取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按照客户订单采购原材料,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储备合理库存;公司对供应商执行严格的审核标准,确保采购工作的高效运行。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的规模、供应半径、订单反应时间、供应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环境安全控制能力、资信程序等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对供应商业绩定期评价,建立相关档案。公司认真甄选合格供应商,定期复核采购情况,价格和数量随市场价格和订单而定。

  生产模式:公司围绕“及时提供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并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坚持使用行业一流的设备制造产品、注重现场管理的持续改善、长抓不懈推动员工素养提升、始终保持质量上的高标准,建设了行业一流的智能化生产线,已通过 ISO9001、ISO14001、IATF16949 认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提前对接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根据客户需求规划设计产品,使之适应不同行业甚至不同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性能优异的产品,以此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赖合作关系。

  销售模式: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优化配置资源服务客户。采用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针对不同领域客户的需求,设计、建立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和营销队伍。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营销体系。客户遍布中国大陆、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洲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同时,公司立足长远,建立梯队,通过持续专业化的培训,持续提升各部门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力争让客户第一时间准确了解公司和产品,快速准确识别客户需求并推荐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为后续深度做好市场营销、做强做大公司产品、与客户建立长期信赖的合作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行业的发展阶段

  公司产品属于新材料行业。新材料产业的研发投入大、周期长,关键核心材料对外依存度高,全产业链构建尚不完善,创新发展也面临诸多约束与瓶颈。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和高端制造等的关键保障,是国家之间战略竞争的焦点,“一代材料、一代产业、一代发展”,从公司产品的应用历程可以看出,每一次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都会伴随着新材料行业的蓬勃发展,作为新材料的硅基氧化物和铝基氧化物等功能性粉体材料得到了快速发展。下游应用领域的拓展及应用要求的提升,推动着新材料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和新材料技术的快速提升,持续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产品类别逐渐增多,呈复合多样性发展,属于典型的跨领域、跨专业、跨学科;功能性填料行业整体呈现增长的趋势。加快发展新材料,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1.1半导体封测行业

  半导体封测是半导体产业链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属于半导体制造的后道工序,直接影响着半导体整体的可靠性、稳定性、一致性。在我国半导体产业景气度不断提升、整体国产化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半导体封装材料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巨大的外资产品替代空间、国家政策与资金的支持、下游需求的增长及技术的持续提升为我国半导体封装材料行业发展注入持续的增长动能。全球半导体封装测试将在传统工艺保持较大比重的同时,继续向着小型化、集成化、低功耗方向发展,在新兴市场和半导体技术发展的带动下,附加值更高的先进封装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封装测试市场有望持续增加。

  根据Yole数据,2020年先进封装全球市场规模304亿美元,在全球封装市场的占比45%;预计2026年先进封装全球市场占比将达到50%,成为全球封测市场贡献主要增量。

  半导体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涵盖了通信设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航空航天等,拉动了覆铜板、叠加封装的芯片、热界面材料等行业的需求增长,进而带动了先进芯片封装材料、液态灌封材料,高频高速覆铜板的增长,进而对于更低CUT点、更加紧密填充、更低的放射性含量的硅微粉、具备特殊电性能如Low Df(低介质损耗)等特性的球形硅微粉和高纯球形氧化铝粉需求的增加。公司依靠核心技术生产的球形功能性陶瓷粉体填料具有行业领先的电性能、低CUT点、高填充率、高纯度等优良特性,精准满足新一代5G通信用高频高速基板以及新一代芯片封装材料的低传输损耗、低传输延时、高耐热、高导热、高可靠性的要求。

  1.1.2环保节能以及光伏行业

  光伏景气推动太阳能电池销量增长,预计2025年市场空间保守达270GW。伴随“双碳”纳入“十四五”规划,新能源发电相关需求持续增长确定性强,其中以太阳能作为发电主要能源的光伏作为新能源发电行业,带动上下游产品生产消费。中国光伏生产能力强,光伏电池产量持续走高。有机硅胶黏剂具有良好的耐候性、密封性、电绝缘性等特点,在电池组件封装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

  受益于国家环保标准的实施,环保型胶黏剂和人造石英板等行业得到较好的发展机遇,应用于桥梁和高层建筑、汽车点火线圈封装、风力发电机等领域的特种胶黏剂得到快速发展。

  1.1.3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和热界面材料

  在双碳政策驱动下,新能源车呈现出强势替代传统能源车的趋势,市场销量逐步扩大。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目前各国发展都比较快,也是减排的重要选择。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的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5.6%,提前完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2025年发展目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预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全面市场拓展期,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下一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车需求增长拉动电池放量,热管理系统为电池性能关键。动力电池是新能源电池的核心,随着新能源车销量增长,国内外动力电池装机量同步增长。胶粘剂有效提升动力电池性能,在动力电池组装中,胶粘剂广泛应用于PACK密封、结构粘接、结构导热、电池灌封等方面,提供安全防护、轻量化设计、热管理等功能,为动力电池实现持久、稳定、高效、安全的运行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新能源车市场景气上行,动力电池需求日益升高,将拉动新能源车动力电池胶粘剂用导热粉体填料需求量快速增长。

  随着5G通信设备、高端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功能日趋复杂且小型化发展趋势,解决电子产品核心部件发热散热问题成为当务之急,带动了能够满足其散热升级需求的热界面材料的发展,催生作为导热填料的球形氧化铝粉不仅在需求量上保持持续增长,而且对于该填料的纯度、粒度多重改性以及放射性要求也提出了更多的需求,导热填料的市场需求及发展前景日趋明显。

  1.1.4新应用领域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发电、输变电和电机行业迅猛发展,推动我国的绝缘材料行业的强劲发展。公司产品长期应用于电工绝缘材料,随着国家电网对于绝缘件的耐气候要求,极端条件下局放标准的提升,除了聚合物要求提升外,功能性填料的作用也愈加明显,经过特殊颗粒设计的填料在解决绝缘件在更加恶劣的气候环境中强度提升、局放降低等方面效果显著。

  微米级、亚微米级球形硅微粉在3D打印材料、齿科材料等方面,利用合理的粒度分布、低比表面积、高流动性、适宜的光学特性等特点,对于制品的性能有了大幅度地提升。

  1.2基本特点

  公司研发、制造、销售以硅基氧化物填料、铝基氧化物球形填料为核心产品的无机非金属粉体填料,具有技术新、工艺新、应用新、测试条件复杂且更新快等特点,属于新型的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尖端机能材料。产品应用于电子电路基板、芯片封装材料、新型绝缘制品、导热界面材料、胶粘剂、蜂窝陶瓷、3D打印、齿科材料等行业,服务于5G装备、消费电子、汽车工业、航空航天、特高压传输、增材制造、齿科健康等领域。

  公司产品作为一种性能优异的功能性陶瓷粉体填料,具有高纯度、高填充、高耐热、高绝缘、低线性膨胀系数、导热性好、介电损耗(Df)低等优良特性,属于细分赛道产品,但是应用领域广泛,不同的行业对于产品的需求点、关注点存在差异,甚至完全不同。在覆铜板、环氧塑封料、电工绝缘材料、胶粘剂等各主要应用领域都因上述一项或多项优良特性发挥着功能填料的作用,具有相近的功能应用点,但不同应用领域对于粉体填料的性能需求和侧重点仍存在一定的差异,对粉体填料的技术指标也有着不同的要求。同样的结构和化学成份,随着产品粒度、粒形、表面能、比表面积和表面改性体系的变化,其在相类似的聚合物中应用时性能和外观等表现会明显不同。针对于不同的应用,产品需要从原材料开始,设计选择原物料的化学成分,针对性的设计配方、生产装备和生产工艺,才能满足不同领域的应用要求。

  无机非金属粉体填料作为新型复合材料的功能改善、性能提升的关键核心材料,属于新材料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1.3主要技术门槛

  功能性陶瓷粉体填料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其研发生产涉及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燃烧学、流体力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机械力学等学科,属于典型的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的新材料行业,需要大量的复合型研发和工程技术人员;产品技术含量高,依赖于在材料行业的长期技术工艺经验积累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产品性能的优化也要经历持之以恒地探索和反复实验,人才培养需要较长时间。

  下游应用领域广泛,技术迭代快速,研发解决了功能问题,但是只是应用的初级阶段;随着产品的不断迭代,性能的提升需要对于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究持续不断地开展。需要供应链上下游之间深度的信任和融合,共同推动产品的生产和应用技术不断进步。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行业龙头企业,自创建以来,始终专注于先进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领域的研发、制造,拥有功能性陶瓷粉体填料领域近40年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拥有独立自主的系统化知识产权。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被工信部认定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入选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公司承担了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完成多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国家、省级技术革新项目,承担的“火焰法制备球形硅微粉成套技术与产业化开发及在集成电路的应用”突破国外“卡脖子”技术封锁,荣获中国建材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科技进步类一等奖。多项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和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建成并拥有国家特种超细粉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硅微粉产业化基地、江苏省石英粉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无机非金属功能性粉体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和电子封装用石英粉体材料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等称号。

  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带动下,特别是近年来在国家加大关键核心材料自主研发,加强国产替代的推动下,受益于下游行业的蓬勃发展,功能性陶瓷粉体材料产业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公司从事功能性陶瓷粉体材料研发生产的团队伴随行业发展一路成长,积累了近40年的研发和生产管理经验,通过科技创新与技术攻坚,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并掌控了多种类型粉体材料的生产能力,持续推动着我国电子工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稳抓行业发展机遇,抢占市场先机,与国内外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功打破了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技术封锁和市场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产品返销海外。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持续获得海外知名客户认可,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高端产品销售保持增长态势,巩固了公司行业领先的地位,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新材料是是国民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国防安全的物质基础。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的竞争中,材料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开展新材料强国研究,对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科学技术强国和国内经济增长的背景下,“十四五”规划也再次强调科技的关键战略地位,为功能性粉体材料行业的增长提供了保障。

  中国工程院发布的《面向2035的新材料强国战略研究》中指出,要促进新材料行业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现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提升我国新材料自主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以企业为主的新材料自主创新体系,加强新材料研发平台建设,培育与新材料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深耕新材料行业,公司的球形化技术经过20多年的发展,属于典型的自主研发、自主可控的突破“卡脖子”的技术。近年来,公司不断地纵向深化和完善产品布局,打破国外同行等在核心领域的技术封锁和产品市场垄断,成为了国内相关行业的引领者。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快速发展,新兴应用场景对粉体材料在下游领域的应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依托自身核心技术,凭借长期在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创新经验的深厚积累,可以快速、准确、高效配合客户新产品的研发需求和原有产品的升级迭代,与下游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随着5G和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电子等新兴领域需求的不断扩大,行业将迎来高速增长的趋势。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和升级,高端消费类电子和汽车电子产品升级换代也将进一步提速,进而拉动粉体材料的需求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6,195.42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5.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24.05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8.8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5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转增4.9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8,240,500.9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4,030,741.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661,4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720,950.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661,4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61,084,101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5,745,531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权益分派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股本结构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4号)核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瑞新材”)于2019年11月15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93,4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7.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6,339,952.00元,扣减发行费用68,479,21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860,736.34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531,968,258.42元,包括未划转的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4,107,522.0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1月11日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 G17032350569号”《验资报告》。

  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3,368,503.04元(其中部分发行费用8,685,849.06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687,381.69元;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0,826,178.56元(其中部分发行费用5,248,113.22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000,000.00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09,865.95元;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3,972,361.40元(其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000,000.00元 ),结项转出至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024,577.77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05,797.81元;公司 2022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1,948,632.40元(其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9,000,000.00元 ),结项转出至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994,085.65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64,015.7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60,115,675.40元,结项转出至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018,663.4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6,167,061.21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000,980.8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40,980.81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36,96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9年11月13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连云港海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0年10月12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朐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连云港朐阳支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40,980.81元,其中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利息)16,188,274.89 元、累计手续费支出21,213.68元。鉴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7006000013000018695)的注销手续,转出至基本户4,938.13元;同时,公司就该专户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将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户余额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之“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9,181,713.12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948,632.4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详细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以及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资金90,346,325.81元。

  2019年12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9年11月1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90,346,325.81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9]G17032350603号”《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转出49,315,905.36元至自有资金账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剩余41,030,420.45元于2020年1月7日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6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账户余额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3,319.43万元。2019年12月17日及2020年1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69,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9%。2020年1月7日,公司将上述审议通过的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69,0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公司的一般存款账户。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020年12月16日及2021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69,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9%。2021年1月22日,公司将上述审议通过的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69,0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公司的一般存款账户。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021年12月29日及2022年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69,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9%。2022年2月15日,公司将上述审议通过的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69,0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公司的一般存款账户。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022年12月30日及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7,000,954.93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8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7,000,000.00 元。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及2021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1年8月13日及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2年8月25日及2022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办理了“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7006000013000018121)的注销手续,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15,598,302.5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该专户原与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建设银行连云港朐阳支行办理了“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050165503600000529)的注销手续,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8,694,909.67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该专户原与建设银行连云港朐阳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办理了“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99008155810888)的注销手续,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18,731,365.59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该专户原与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在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办理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1548599)的注销手续,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7,994,085.6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该专户原与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为银行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联瑞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17: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时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2023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薪酬,根据《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预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1、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主要财务数据存在差异,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169,089,167.50元修正为149,951,167.89元,修正后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3.64%。

  2、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的2022年第28号《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与会计师沟通后,将此税收优惠影响的所得税金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三、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公告的数据是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审慎确认的结果,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及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以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审慎判断,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华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慧颖,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富彪,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慧颖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富彪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慧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富彪,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人民币70万元,费用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相比均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我们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审查和讨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专业、规范,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主要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10,97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表决,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10,97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2年同类业务实际发生额。

  2、2023年度预计金额未经审计,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3、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10,970万元,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均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会因其订单之间的分配调整导致相应的金额调整。

  4、由于关联交易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为了保证关联交易数据的准确性,故统计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5、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主体是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2年度预计金额未经审计,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公司代码:688300                                                  公司简称:联瑞新材

  (下转B1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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