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2023—015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拟向其与公司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2,7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4.35%,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宏发电声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时,已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宏发电声有限公司、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宏发电声向前述5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宏发电声以自有资金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2,7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被资助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一般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4.35%,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资助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资助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宏发电声有限公司、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宏发电声向前述5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虽然未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但是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如下:

  1、舟山冠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5-18043室(自贸试验区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亨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投资管理(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项目投资策划、企业管理、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30%股权;持有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持有浙江宏发电声有限公司25%股权;持有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40%股权;持有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9%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担保履约能力:以持有的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30%股权、持有的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持有的持有浙江宏发电声有限公司25%股权、持有的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40%和持有的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9%为财务资助事项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2、厦门锐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兑英路11号1903室

  法定代表人:刘生爱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未构成关联关系

  担保履约能力:将以持有的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为财务资助事项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3、姓名:张亚娟

  性别:女

  常住住址:江苏省常州市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未构成关联关系

  担保履约能力:将以持有的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4、姓名:贺正林

  性别:男

  常住住址:广东省东莞市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未构成关联关系

  担保履约能力:将以持有的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5、韩志春

  性别:男

  住址:江苏省常州市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未构成关联关系

  担保履约能力:将以持有的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法人信息

  1、 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A25JF8C

  成立时间:2017-12-26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港一路99号E幢厂房

  法定代表人:唐启洪

  经营范围:金属及非金属表面处理;金属电镀;电子电镀;表面处理技术研发;精密电子材料加工;金属加工;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机械加工与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35%股权,贺正林持有该公司30%股权,韩志春持有该公司15%股权,关联方舟山冠亨持有该公司20%股权

  2、 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23555755175X

  成立时间:2010-05-19

  注册资本:122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园区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唐启洪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金属零件、塑料零件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张亚娟持有该公司20%股权,厦门锐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关联方舟山冠亨持有该公司9%股权。

  3、 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350427890

  成立时间:2002-02-27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四路西七号;

  法定代表人:郭满金;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低压电器产品、通讯器材(不含国家专项审批)、计算机设备、继电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70%股权,关联方舟山冠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冠亨”)持有该公司30%股权。

  4、浙江宏发电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7BH9ED25

  成立时间:2021-11-03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港一路99号F幢

  法定代表人:郭伟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75%股权,关联方舟山冠亨持有该公司25%股权。

  5、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3XP95H

  成立时间:2019-12-09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亭中心路1158号21幢1502室-2;

  法定代表人:郭晔;

  经营范围:从事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液压气动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及配件、电镀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关联方舟山冠亨持有该公司40%股权。

  (二)、被资助对象的主要财务指标

  ■

  说明:1、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宏发电声持有被资助公司的股权比例。

  2、上述被资助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宏发电声有限公司、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为宏发电声与公司关联人舟山冠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宏发电声向前述5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人基本情况如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郭满金先生、董事郭琳女士分别持有舟山冠亨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冠亨”)60.00%和40.00%股份,舟山冠亨为本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

  舟山冠亨的股权结构如下:

  ■

  (四)、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和与公司的关系见上述“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未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但未损害公司利益,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且公司对资助对象控股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地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共计13,005 万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方式:现金资助。

  ??2、资助期限: 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资助金额及利率: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2,7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在上述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并签署相关协议。借款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不超过4.35%。

  ??4、资金用途:用于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一般流动资金

  5、担保措施: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未损害公司利益。

  ??6、违约责任:违约方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使用财务资助资金。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财务资助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关于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关内部审核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财务资助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九、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22,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不存在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6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000万张,期限6年。截至2021年11月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72,000,000.00元,已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厦门海天支行账号为027900156310603的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含税)为人民币32,583,350.60元,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为人民币30,739,009.99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9,260,990.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 000733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329,050,654.13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差额系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收到其他款项余1,093.46元,非募集资金款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11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天支行、厦门银行海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厦门银行海沧支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海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兴业银行杏林支行、兴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 年 1 月,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开立了 13 个外币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农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天支行账户余额48,070,122.06 元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诉西安文商商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商商贸公司“)、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产生。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陕01 民初 1663 号),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文商商贸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1,100.00万元及利息,其中 2021 年 9 月 20 日之前利息为3621.999221万元,自 2021 年 9 月 21 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以 1,100.0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四之标准计算。2.被告宏发股份在前项债务范围内向原告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连带负担案件受理费 282,151.00元,保全费 5,00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收到上述判决书后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受理, 2022年11月17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陕民终 443 号),裁定如下:续行冻结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027900156310603 账户中的 48,070,122.06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一)所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1 年 11 月,公司以募集资金 44,377.8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11月8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1947 号《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44,377.8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报告期内,宏发股份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年 10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该资金可滚动使用。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该资金可滚动使用。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与募集账户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金额共计人民币277,002,213.02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南华镇老坪村 1、2 社”;《不动产权证书》为“川(2021)中江县不动产权第 0324394 号”。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设备投资3,000万元,增加厂房投资3,000万元,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需要而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认为,宏发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宏发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为了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程序,保证公司依法及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如下:

  ■

  修订后的相关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9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修订后的相关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  号:临2023—020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07日(星期五) 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3月31日(星期五) 至04月0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hongf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07日下午 16:00-17: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07日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满金先生

  董事会秘书:林旦旦先生

  财务总监:刘圳田先生

  独立董事:都红雯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07日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3月31日(星期五)至04月0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b@hongf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章晓琴

  电话:0592-6196768

  邮箱: zqb@hongf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2023—021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30,739,009.99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260,990.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1月3日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3号验证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和2023年3月24日各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共计10,000万元,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披露了归还公告。截止本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加大,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1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

  至2023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 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3年 4月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4、 联系人:章晓琴

  联系电话:0592-6196768

  联系传真:0592-6196768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授权委托书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3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7,351,722.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2,674,2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5,362,730.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上述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广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 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