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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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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6.0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86,095.4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99%。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以呼吸道病原体检测为主,同时覆盖消化道、优生优育、肝炎等多个检测领域。公司针对呼吸道病原体感染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较为相似但治疗方法截然不同的特点,重点发展呼吸道病原体联合检测产品,掌握多种病原体联合检测技术,拥有多个国内独家品种,通过一个产品、一次检测快速准确地鉴别多种病原体,帮助医生尽早确定治疗方法和用药方案,在临床上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呼吸道疾病在儿童中更为高发,且更易造成严重并发症的特点,公司将儿童急门诊作为呼吸道病原体检测产品的切入点。报告期内,公司以全血呼吸五联检测试剂盒、流感抗原三联检测试剂盒、流感抗体三联检测试剂盒、血清呼吸五联检测试剂盒等多个独家联检产品为代表的呼吸道病原体检测产品成功进入了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等在内的众多区域性重点儿童医院,并获得其认可。

  2、公司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以联合检测产品为特色,专注于呼吸道病原体检测领域,并覆盖消化道、优生优育、肝炎等其他领域,方法学涵盖免疫层析法、间接免疫荧光法和酶联免疫法。公司主要境内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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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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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国际市场,公司产品检测领域以呼吸道、消化道、热带病、生殖检测为主,覆盖全球多个国家,以东南亚、拉美、非洲市场为主,正向北美和欧洲市场拓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境外市场拥有102个产品注册证/备案证,其中23个欧盟CE认证,3个美国FDA认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分类及供应商管理

  根据原材料对公司产品性能及安全性的重要程度,公司对物料采购进行分级管理,对检测产品的特异性、灵敏度及稳定性具有重要影响的各类抗原和抗体等主要原材料作为A类原材料管理;塑料背板、硝酸纤维素膜、全血滤膜、干燥剂、标签、说明书等作为B类原材料管理,其余辅料作为C类物料管理;此外,对于检测仪器的整机采购作为商品存货类别进行单独管理。

  为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于新纳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需经过采购部初选,并由采购部、质量管理部、生产部、研发部、财务部等部门从企业资信、合规资质、产品质量、价格水平、交货能力、售后服务等进行全面评估,此外对A类原材料以及存在洁净级别要求的供应商,还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对于已纳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公司每年组织年度综合评价,在保证供应链安全的基础上择优选择供应商,并及时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公司通过上述供应商管理机制推动供应商优化,并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采购流程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各需求部门每年编制年度采购需求规划,并在实际实施时,结合安全库存、实际生产、动态订单等情况,按月向采购部门提交具体采购申请,采购部根据已经审批的采购申请,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并签署采购协议,开展采购。收到采购商品后,由采购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按各类别原材料分别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方可验收入库。

  公司根据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严格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采购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把关,保障原材料质量,优化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在手客户订单、历史销售数据、公司销售计划、经销商/推广商反馈市场数据等对产品需求进行合理预测,并结合实际库存情况、自身的生产能力、生产进度等确定合理库存。在综合考虑需求预测和合理库存要求的基础上形成生产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公司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主要系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生产,销售给终端客户后需要公司进行简单的安装和调试。

  公司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相应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过程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QMS)文件和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相关标准进行管理,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人员、物料、环境、设备、工艺、工序进行有效控制,并设置质量管理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跟踪控制,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以销售自有品牌为主,且存在少量的ODM产品,主要为优生优育系列产品。

  (1)经销模式

  公司在境内和境外销售中均主要采取买断式经销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又分为一般经销模式和配送经销模式。

  一般经销模式下,公司按区域、按产品对经销商进行授权,经销商负责在区域内建立分销网络,承担具体的市场推广和分销职能,公司向经销商提供必要的指导、技术支持及培训。公司建立了经销商评审机制,从资金实力、业务资质、区域市场覆盖能力、专业推广能力等方面对经销商进行综合评审,将通过评审的经销商列入公司经销商名录,签订经销协议。公司与经销商之间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政策,对少数经销商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

  公司对国内部分终端客户采取配送经销模式销售产品。公司选择拥有资质、符合当地政策及终端客户要求的配送商签订配送合同,配送商主要承担对接终端客户的配送功能。同时,公司从市场推广和售前售后的实际需求出发,根据公司市场类费用管理细则的要求选择第三方服务商开展市场推广、咨询调研等工作。

  (2)直销模式

  公司少部分销售业务采取直销模式。该模式下,公司直接与医院、疾控中心、检验实验室等终端机构签署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呼吸道病原体诊断试剂,属于体外诊断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 制造业”中的“C27医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的体外诊断业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358);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3其他生物医用材料及用品制造”。

  (1)行业发展阶段

  体外诊断,即IVD(In Vitro Diagnosis),从广义上讲,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产品和服务。从狭义上讲,体外诊断主要指体外诊断相关产品,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及体外诊断仪器设备。

  按检测方法区分,体外诊断主要分为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血液和微生物诊断等诊断方法,不同诊断方法的检测原理和技术手段不同,应用领域也存在较大差异。按照检测环境及条件区分,体外诊断主要分为专业实验室诊断(专业实验室主要包括等级医院的检验科、中心实验室以及独立第三方检验中心等)和 POCT(point-of-care testing,简称POCT)诊断(主要应用于急诊科检验、部分临床科室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检测机构等)。公司所处行业为体外诊断行业,从具体类别来看,公司目前已经进入的体外诊断细分市场主要包括免疫诊断、POCT等检测领域。

  体外诊断行业是近年来医疗市场最活跃、发展速度最快的领域之一,在全球范围内已经逐步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成熟产业。根据statista统计数据,2018-2027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将从650.93亿美元增至1,076.59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75%。与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发展相比,我国的体外诊断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2版)》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达1,042亿元,与2016年的430亿元相比,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9.37%。

  POCT领域是目前体外诊断中增速最快的细分领域之一,在国外市场发展已较为成熟。从市场规模来看,根据statista统计数据,2015-2022年全球POCT市场规模将从215亿美元增至40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47%。POCT在我国起步较晚,整体市场规模较小,医院等终端渗透率较低,还处于发展初期快速增长阶段。根据统计,我国POCT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43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7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6.11%,未来预计将继续以超过20%的增速增长,到2024年,行业规模将达到290亿元。我国POCT行业保持高速增长,增速超过全球POCT市场增速,亦超过国内体外诊断市场整体增速。在渗透率方面,以市场规模计算,2019年我国POCT占体外诊断市场比例仅为16%,而同期全球市场POCT占体外诊断市场比例已达到45%。在美国,70%的临床检测均由POCT完成。与全球市场相比,我国POCT快速检测在整个体外诊断行业中的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市场空间广阔。

  (2)基本特点

  体外诊断行业具有技术水平高、知识密集、多学科交叉的特点,是典型的技术导向型行业,对技术升级和新技术应用的要求较高。在POCT领域,现有干化学技术、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彩色乳胶微球免疫层析技术、荧光定量免疫层析技术、化学发光技术等推广应用的同时,生物传感器技术、生物芯片技术、微流控芯片技术等前沿技术的发展,为新的疾病检测方法研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较欧美等发达国家起步较晚,进口品牌发展较早,具有较明显竞争优势,在国内三甲医院等高端医院的市场份额占据主导地位。国内品牌主要占据中低端市场,如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组织等。在技术研发上,中低端技术领域已经实现了大部分的国产化,如酶联免疫技术和临床生化诊断技术,而在中高端技术领域,如化学发光检测和POCT领域依然被外资企业占领多数市场。

  (3)主要技术门槛

  体外诊断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知识领域涉及生物化学、医学检验、免疫学、分析化学、分子生物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学、材料学、生物医学工程等多个学科,行业企业只有具备了多学科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团队,并经过多年的项目实践和经验积累,才能在行业中建立较强的竞争优势。而新进入者一般很难在短期内积累相应的技术,培养成熟的人才团队,在技术和人才方面具有明显壁垒。

  同时,体外诊断行业与患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其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均受到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严格约束。国内体外诊断企业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产品注册等相关许可才能在国内开展经营活动;对于海外销售而言,则需要按照各个国家地区的要求取得对应的海外准入许可。取得上述市场准入不仅需要满足较高的产品质量要求,投入研发、临床、注册等费用,通常还需要较长的设计和开发、临床实验、注册审评时间,因此该行业对新进入者存在较高的市场准入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呼吸道感染是指病原体感染人体的鼻腔、咽喉、气管和支气管等呼吸系统,分为上呼吸道感染和下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常见的是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指鼻腔、咽喉部急性炎症的概称,多为病毒感染所致,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扩张等,由病毒、细菌、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等微生物引起,其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准确诊断、及时治疗原则,治疗时必须明确引起感染的病原体以选择有效的药物及治疗方法。

  由于多种呼吸道病原体感染的临床症状和体征都较为相似,多表现为发热、咳嗽或头痛等,但其病理病程和治疗方法可能存在显著差异,因此通过呼吸道病原体检测试剂快速、准确地检测和鉴别病原微生物,确定治疗方法和用药方案,在临床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

  呼吸道感染由多种病毒和细菌病原体引起,根据美国卫生计量与评估研究所统计数据,呼吸系统疾病是全球仅次于心血管和癌症的第三大死亡因素。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几乎每年都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新发生的突发急性传染病出现。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突发急性传染病对人类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构成的威胁不断增大。从市场规模来看,根据Global Market Insite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呼吸道病原体诊断市场规模约为101.3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将增至182.3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76%。

  近年来,在分级诊疗体系不断推进、检测范围扩大、早诊早治趋势凸显等因素的驱动下,我国呼吸道病原体检测市场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我国呼吸道病原体检测试剂市场规模由2013年的1.78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2.97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39.24%;我国呼吸道病原体检测试剂需求量由2013年的875万人份增长至2019年的4,942万人份,复合增长率达到33.45%。

  公司自2011年开始聚焦于呼吸道病原体检测领域,后续逐步推出了多款能应用于快速筛查场景的POCT产品,且拥有多款市场独家、能同时检测多种病原体的联合检测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覆盖超过15种呼吸道病原体,境内拥有26项呼吸道系列注册证/产品备案证,境外拥有77项呼吸道系列注册证/产品备案证,是呼吸道病原体快速检测领域的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① 免疫诊断领域的发展情况及发展趋势

  免疫诊断是利用抗原抗体之间的特异性免疫反应来测定免疫状态、检测各类指标的诊断方法。特异性是指一种抗体只能和一种抗原相结合,这种一一对应关系决定了免疫诊断具有很高的专一属性。免疫诊断是近年来我国体外诊断领域规模最大、新增品种多、增长速度快的领域。

  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2版)》,2021年,免疫诊断、生化诊断、分子诊断合计占据我国体外诊断市场74%的市场份额,而其中,免疫诊断市场占有率达到36%,为体外诊断领域最大的细分市场。免疫诊断可以细分为免疫层析(胶体金层析、乳胶层析和荧光层析)、荧光免疫、酶联免疫、化学发光、乳胶比浊、放射免疫等几大类技术,免疫层析(胶体金层析、乳胶层析和荧光层析)、荧光免疫、酶联免疫、化学发光均为行业主流技术。体外诊断行业针对的检测病种覆盖范围广,应用场景多样化,不同的检测方法针对不同的病种和应用场景均存在各自的必要性。

  ② POCT 领域的发展情况及发展趋势

  POCT,又称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是指在采样现场进行的快速得到检验结果的一类诊断方法。POCT包括三个要素:一是“即时”,即快速检测;二是“即地”,可在采样现场进行,省去标本运输和复杂的处理程序;三是“操作者”,即对操作者要求低,甚至患者个人即可进行操作。基于以上要素,POCT与传统实验室检验相比,虽然在精细度和自动化方面不具备优势,但由于其对场地、仪器、操作人员、样本处理等要求低,在便捷性、检测速度、成本等方面优势明显,真正实现了以病人为中心并有效扩大检测范围,有利于对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和精准治疗,不仅可以减轻患者在病情后期医疗过程中的痛苦,也通过早诊早治控制医疗费用。

  POCT便捷、快速、低成本的检测手段,和实验室检测的高端、精细化、高度集成化的检测手段,代表了临床应用中的两种清晰而又截然不同的需求,两种检测手段互补。未来,在社会运转模式不断向高效快节奏发展的城镇化背景下,随着分级诊疗的不断推进,POCT产品的需求将日益凸显。

  按照应用领域来分,POCT产品可以广泛应用于医院临床检验、基层医疗、院前急救、重大疫情检测、毒品检测和酒精检测等公共卫生领域,也可用于个人健康管理;按照应用场景来分,POCT产品既可供大型医院、基层医院的病房、门诊、急诊、检验科、手术室、监护室使用,也可供社区门诊、体检中心、检验实验室使用。

  根据《中国体外诊断产业发展蓝皮书》,免疫层析法是POCT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以胶体金为代表的免疫层析技术已应用于体外检测多年,在毒品检测、炎症因子检测等领域应用已较为成熟,但在传染病检测领域,尤其是呼吸道传染病检测的应用起步较晚。与毒品检测、炎症因子检测相比,传染病检测涉及病毒、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性质截然不同的病原体,检测病种复杂,不同病原体在偶联标记方法、封闭和复合物保存体系等方面也呈现多样化、差异化的特点,技术难度更高,因此传染病病原体检测试剂通常作为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其技术难度、注册要求等均高于二类医疗器械,属于行业主流技术。

  (2)未来发展趋势

  依照不同检测条件和使用场景,市场终端对体外诊断产品的需求日益呈现向“全自动、高通量、流水线”和“小型、快速、简便”两级分化的趋势。随着分级诊疗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行,医疗需求下沉,对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要求更高,基层医疗机构需要更多能够覆盖传染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的诊断技术手段,POCT产品将会迎来更广泛的应用场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661.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62%;营业总成本29,58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27%;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09%、12.30%、132.00%;实现营业利润16,815.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3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068.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3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4,257.43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14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8,933.6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128.8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04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9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叶逢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会职责,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听取了《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6.0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8.61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99%。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系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整体(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同时公司已认真反思总结,并组织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制度的全面学习。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3.2亿元至7.9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2票,表决通过。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秀杰、张晓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系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关联董事叶逢光、张秀杰、Lin Yi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补选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补选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收取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有3,846,030.41元未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2年6月,公司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增加唐山英诺特为募集资金使用人。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的上级管理行,根据银行管理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进行签署,但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2.13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34-00035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有3,846,030.41元未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经保荐机构督促及公司自查发现,在实际现金管理工作中,由于公司财务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在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资金32,852.29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情况下,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资金理解为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导致2022年9月至今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虽未超出授权使用额度,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现金管理余额的最高额超出授权使用额度29,196.00万元。

  公司上述情况系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整体(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存在超额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观故意,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已认真反思总结,并组织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制度的全面学习,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对公司超额使用29,19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3.2亿元至7.9亿元,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保持与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即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于2023年9月2日全部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432.72万元(含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3,7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作为“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同意新增唐山英诺特作为“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的最高额超出授权使用额度的情形,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除“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除因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导致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超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34-00002号)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集资金总额系指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收取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出于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投入、营销网络建设、供应链建设和产业投资拓展等,为实施长远发展战略提供保障。公司提出此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683,812.3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6,119,549.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6,060,816股,以总股本为基准,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586,095.4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9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683,812.3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6,119,549.6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586,095.4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 制造业”中的“C27医药制造业”;根据行业细分,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

  体外诊断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知识领域涉及生物化学、医学检验、免疫学、分析化学、分子生物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学、材料学、生物医学工程等多个学科,行业企业只有具备了多学科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团队,并经过多年的项目实践和经验积累,才能在行业中建立较强的竞争优势。在研发、销售、生产等方面保持较高的持续投入是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对企业也是巨大的成本挑战。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POCT快速诊断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生物医药企业,以呼吸道病原体检测和多种病原体联合检测为特色,以急门诊作为切入点,致力于打造中国呼吸道病原体快速联合检测领导品牌,成为医疗诊断创新的中坚力量。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技术壁垒与产品竞争力;需进一步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及市场推广力度,提升市场份额;需进一步加大对现有产品生产线和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投入,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增加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亿元,同比增长36.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增长25.31%;全年研发费用投入7,217.91万元,同比增长132.00%。公司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段,在研发投入、营销网络建设、供应链建设、产业投资拓展等方面均有短期与长期目标规划,需要保持较高的持续投入,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投入、营销网络建设、供应链建设和产业投资拓展等,为实施长远发展战略提供保障。公司提出上述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研发投入、营销网络建设、供应链建设和产业投资拓展等方面,保障公司研发项目和国内、国际市场开拓顺利推进。公司将推动6大技术平台的产业化进程,扩展液相免疫平台(化学发光和酶联免疫)、核酸分子(PCR)检测平台的产品项目,拓宽公司在POCT检测领域的技术深度,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在市场方向上,公司将依托于在呼吸道检测领域及儿科检测领域建立的优势,进一步开拓等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市场,并加大国际市场的市场投入。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包含本公司在内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牛良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英诺特IPO申报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岑溯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英诺特IPO申报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宋治忠

  宋治忠为大信合伙人,大信深圳业务总部质量复核部负责人,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1997年11月至今在大信从事审计相关工作,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担任了英诺特、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国民技术、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永吉股份、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百洋股份等20余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大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表现出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对公司超额使用29,19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3.2亿元至7.9亿元,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保持与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即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于2023年9月2日全部到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收取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公司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前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四、本次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情况

  (一)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保荐机构督促及公司自查发现,在实际现金管理工作中,由于公司财务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在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资金32,852.29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情况下,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资金理解为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导致2022年9月至今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虽未超出授权使用额度,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现金管理余额的最高额超出授权使用额度29,196.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超过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9,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的授权额度

  公司拟对公司超额使用29,19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3.2亿元至7.9亿元,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保持与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系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超额使用29,19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3.2亿元至7.9亿元,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保持与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即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于2023年9月2日全部到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公司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3.2亿元至7.9亿元,授权期限与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3.2亿元至7.9亿元,授权期限与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公司因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存在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采用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式,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安排,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补充审议确认,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2、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对于业务人员加强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培训,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补选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工作。

  一、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赵秀娟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秀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二、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晓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裕恒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何裕恒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号楼1层2层

  邮政编码:100071

  联系电话:010-83682249(分机号8029)

  传真号码:010-83682966

  电子邮箱:ir@innovita.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赵秀娟女士,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00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和棋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4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负责人;2007年6月至2016年9月,任隆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2016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英诺特有限财务经理;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财务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晓刚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协和医学院医学生物技术专业,专科学历。1986年8月至2004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助理实验师、实验师;2004年4月至2008年9月,任北京现代高达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总监;2008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英诺特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何裕恒先生,199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学士,现任公司证券部主管、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9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曦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除公司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补充审议程序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3.2亿元至7.9亿元,授权期限与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

  (九)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系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年;公司董事长领取董事职务津贴12万元(含税)/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其余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综合评定薪酬待遇。

  三、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秀杰、张晓刚回避表决。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9日,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叶逢光、张秀杰、Lin Yi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为5人,不属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实施和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交易,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实施和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3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预计2023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不包括Boston Easy Biotech,Inc.成为公司关联人之前的交易金额。

  注2:2023年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2023年3月28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不包括2022年公司与深圳市世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体外诊断仪器研究开发服务合同涉及金额,具体情况详见《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注3:主要系供暖、制冷、食堂等相关费用。

  注4: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2年的相应数据。

  注5: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上表中所列为子公司的,可向上在其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注6:本次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2023年3月28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均未经审计。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对关联交易的预计,亦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的情形。

  2022年,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2年,公司与深圳市世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体外诊断仪器研究开发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380万,具体情况详见《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目前该合同正常履行中。

  注2:主要系供暖、制冷、食堂等相关费用。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迁安市兴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深圳市世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3、湖南伊鸿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4、杭州博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广州呼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6、Boston Easy Biotech,Inc.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采购产品原料、采购研究开发服务,向关联方购买房屋租赁服务以及物业服务等内容。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资源共享、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号楼2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叶逢光、鹰潭市余江区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鹰潭市余江区英斯信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鹰潭市余江区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至17:0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陈富康

  联系电话:010-83682249-8029

  电子邮箱:ir@innovita.com.cn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253                     公司简称:英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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