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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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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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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国际形势复杂严峻,世界经济增速放缓;我国经济发展遇到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国家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2022年,受基建和房地产等领域项目开工下降影响,国内工程机械市场需求收缩,销售下滑;海外市场对中国工程机械刚性需求持续增加,出口销售保持高增长。

  公司在“用互联网思维做企业、用极致思维做产品”的理念指导下,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加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加快新兴板块布局,深化拓展海外市场,发展韧性与内生动能持续增强,实现优于行业的经营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31亿元,同比下降37.9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06亿元,同比下降63.22%。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产业梯队成长动能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在“装备制造+互联网”、“产业+金融”总体战略的框架下,加速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智慧农业、中联新材三大板块发展与布局,成长动能持续增强。

  (1)工程机械产品市场地位稳固提升

  ①主导产品市场地位持续领先

  公司在坚持高质量经营战略、严控业务风险的前提下,混凝土机械、工程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三大产品竞争力持续增强,市场地位稳固。

  混凝土机械长臂架泵车、车载泵、搅拌站市场份额仍稳居行业第一,搅拌车市场份额提升至行业第二。

  工程起重机械市场份额保持行业领先,200吨及以上全地面起重机销量位居行业第一,全球最大吨位全地面起重机ZAT24000H实现批量交付。

  建筑起重机械销售规模稳居全球第一,推出极致R代塔机,实现“全域安全、30年寿命、远程管理”三大核心技术突破,确立世界塔机技术标杆。

  ②潜力业务取得实质性突破

  土方机械形成“渭南+长沙”双制造基地布局,长沙挖掘机械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实现全线投产,中大吨位挖掘机产品可靠性、智能技术实现全面升级,整体市场份额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持续向好。国内中大挖销量进入行业前列。

  高空作业机械成为国内型号最全的高空设备厂商,国内销量行业领先,已拥有剪叉、曲臂、直臂、蜘蛛车等80余款产品,实现4-68米全覆盖,ZT68J作业高度为全球行业之首。在加快常规机型的产品升级换代的同时,加速全新品类产品开发,车载式高空作业平台、蜘蛛作业车实现小批量产,伸缩臂叉装车、高空作业机器人等新产品研制下线。市场表现和客户口碑持续提升。

  ③加速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

  公司聚焦感知、交互、控制、传动、车桥、液压、油缸、胶管、高强钢、薄板件等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加大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发,持续深化产业链的纵向打通与横向融合,提升油缸、液压阀、工程桥、减速机等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与自主可控生产能力,提升核心零部件自制率,增强产品竞争力。液压阀智能工厂已建成投产,中高端液压油缸、工程车桥等零部件智能制造工厂产线建设正快速推进。

  (2)农机产业加速转型提质升级

  农业机械贯彻“深蹲夯基、转型提质”的方针,完成长沙、芜湖“双总部”建设,聚焦主粮机械的新产品开发,完善产品型谱,加快产品的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应用。小麦机、烘干机、旋耕机、抛秧机国内市场份额保持行业前列。

  智慧农业打造水稻种植技术的智能决策系统核心技术路线,初步形成“1+3”产品体系,以1个农业大数据平台作为底层技术核心,面向不同的客户群体,构建了智农云APP、 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农业大数据监管中心3个产品系列,在湖南省环洞庭区域进行智慧农业数字化技术服务推广,智慧芜湖大米示范基地扩增到100个,总面积达15万亩。

  (3)干混砂浆业务布局持续提速

  干混砂浆设备业务保持稳定,市场份额稳居国内市场第一梯队。全力打造“智能产线+建筑新材+施工装备+施工工法”全产业链,加速推进干混砂浆设备的标准化、模块化、国产化,完成干混砂浆设备产线标准方案设计,加速推进SE施工设备国产化与SE试验平台搭建进度,持续发力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干混砂浆新材料业务工厂建设和材料研发持续提速。工厂建设快速推进落地,7月30日中联新材湘阴标杆工厂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全国单体最大、自动化程度最高的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7月31日中联重科新材料吉安工业园一期项目开园投产,8月29日中联新材亳州标杆工厂开工建设,8月31日中联新材马鞍山标杆工厂开工建设,产业布局持续提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范围覆盖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有机合成材料三大领域,形成以水泥基高流动性地坪砂浆、机喷型装饰砂浆为核心的系列产品,加速推进产品开发迭代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

  (4)产融结合助推产业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要约收购路畅科技,路畅科技是中国较早投身于车载导航、汽车智能驾驶舱及车联网的企业,是百度无人驾驶Apollo计划首批合作伙伴。其主要产品为智能座舱、智能辅助驾驶、车联网的相关产品及其智能化出行解决方案、无人驾驶解决方案。

  公司已公告拟分拆中联高机重组上市,路畅科技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联高机100%股权。交易完成后,中联高机将成为路畅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2.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

  公司借助互联网思维和新技术赋能,围绕企业核心业务场景,持续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加快推进海外业务端对端、智能化财务体系、智能制造数字化管理等系统建设,加速对传统管理模式、业务模式、制造模式进行突破创新,向数据运营的智慧中联迈进。

  公司围绕计划、制造、质量、设备、供应、物流等业务,以制造和供应端对端为重点,打造智能制造系统和敏捷供应系统,数字技术赋能智慧产业城建设,全力推动产业生态、形态、业态的深刻变革,进入全面创新、全面升级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2年成功入选全国首批30个“数字领航”企业名单。

  3.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加速形成

  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发展方向,公司加速推进高端装备生产制造智能化升级,先进智造技术应用研究快速转化,智能园区、智能工厂、智能产线建设相继落地,加速形成行业领先的智能制造产业集群,牢固树立智能制造行业标杆,全面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1)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基本成型。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的“挖掘机械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实现全线投产,包括4条无人化“黑灯”产线,是全球唯一实现全流程挖掘机智能制造的生产基地,其中大型柔性智能备料车间入选“2022中国智能制造十大科技进展”;行业领先的高空作业机械智能工厂实现臂式装配线等9条智能产线建成投产,筑牢行业第一梯队的产业基础;行业领先的混凝土泵送机械智能工厂实现泵车整机装配线等4条智能产线建成;全球领先的中联智慧产业城高强钢备料中心、薄板件中心产线进入安装调试;工程起重机械、基础施工机械、农业机械、工程车桥、中高端液压油缸等主机及零部件智能制造工厂产线建设正有序推进。

  已投产的塔机、搅拌车、关键元器件(液压阀)等智能工厂产能持续释放,其中搅拌车、关键元器件(液压阀)智能工厂继塔机智能工厂获评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后,分别入选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工厂,进一步夯实智能制造行业领先地位,为客户持续制造更加优质的产品,进一步夯实行业领先地位。

  (2)先进智造技术应用研究快速转化。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技术、智能装备,打造智能化、柔性化、绿色化的智能产线;融合智能控制算法与数字化系统,构建高效、协同的业务链条。持续推进150余项行业领先的全流程成套智能制造技术应用研究,实现113项技术在智能产线成功搭载,其中52项为行业首创,加速赋能生产制造智能化升级,推动公司引领智能制造行业发展。

  4.“三化”融合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公司坚持“技术是根、产品是本”的企业发展理念,实施产品“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三化融合创新,打造行业领先技术和高端产品,加速推进新能源技术及产品开发,支撑公司新数字、新材料、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快速发展。

  (1)标杆产品实现新突破,首创智慧施工技术,持续引领行业进步

  2022年,研制下线127款重大新产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330项,“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项目占比近77%。在工程起重机作业安全性、塔机可靠性、泵车臂架操控性、搅拌车轻量化、高机及挖机节能技术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推动了产品竞争力大幅提升。

  标杆产品实现新突破。研制出的全球最大、国际领先的2400吨全地面起重机,自我刷新世界纪录,已交付用户使用,为我国大型风电工程建设提供装备保障;推出的全新R代塔式起重机,自主研发的圆榫标准节,突破30年寿命设计,风阻小,四向同性,抗风能力更优,同时实现连接、操作、极限、攀爬等全域安全,持续引领行业技术;研制出全球55吨级最长5桥70米泵车,树立了轻量化泵车新标杆,突破了单手操控臂架布料、作业安全监控、数字化运营等多款行业首创新技术;中大吨位挖掘机产品可靠、智能技术全面升级,市占率持续提升;研制的全新首款ZS080V滑移装载机,实现批量出口美洲、澳洲等高端市场;研制的国内首款4LZ-15F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突破切纵流滚筒低损脱粒、双纵轴流滚筒高通量分离等技术,产品打破国外垄断,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行业首创智慧施工技术。公司基于单机智能、人机协同、机群协同的技术积累与实现,行业率先提出智慧施工成套解决方案,首创全流程数字化闭环施工新模式,攻克智能化成套关键技术,打造了行业首个绿色智慧施工工地。

  (2)新能源产品全球首创,实现行业技术引领

  在锂电、电驱、氢能、整机等领域多维度原创出新,全面打通新能源三条技术链,开创绿色新局面。新能源主机实现全品类覆盖,“族群化”发展持续引领工程机械新能源化。

  完成电驱桥集成控制术、平台化电动轮式车辆底盘控制策略等13项新能源核心技术的样机验证,启动18项新能源零部件开发项目,新上市包含汽车起重机、混凝土泵车、高空作业平台等产品类别15款新能源产品,研制出全球首款纯电驱动行走的27米蜘蛛式高空作业平台,其自主研发的永磁同步电机系统和锂离子动力电池,能效、作业性能等各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发布全球首台220吨混合动力全地面起重机、全球首台40吨纯电动越野轮胎起重机、全球首台分布式电驱履带起重机、全球最大125吨氢燃料电池非公路宽体自卸车。

  截至目前,中联重科已累计下线100多款新能源产品,产品类别覆盖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汽车起重机、高空作业平台、挖掘机、矿卡、叉车、应急车辆、农业机械等,新能源化形式包括纯电动、混合动力、氢燃料,全系列新能源化产品基本形成,电动直臂系列高空作业平台产品已形成批量销售,处于行业引领地位。

  (3)高质量专利行业第一、绿色产品标准研制行业第一

  根据第三方统计,2022年中联重科维持10年以上的高质量发明专利数量进入全国企业100强榜单,是工程机械唯一一家入选企业,公司在“三化”技术方面共申请专利1017件,其中绿色化技术专利465件,数字化技术专利115件,智能化技术专利437件。公司主导在研国际标准5项,国家标准16项,行业标准13项,发布国家标准5项;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工地数据交换等领域立项发布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11项,主导制定的国家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数行业第一。

  5. 加速国际化步伐,海外市场强劲增长

  公司持续推进国际化、本土化发展战略,形成了端对端、数字化、本地化的海外业务体系,海外市场经营业绩创新高。

  (1)工程机械产品海外市场持续突破创新高。报告期内,公司海外收入同比增长72.60%,出口收入每季度呈现爬坡式快速增长,重点产品与市场实现有效突破。印尼、印度、阿联酋、沙特、土耳其等重点国家本地化发展战略成效显著,销售业绩同比增长超过100%。工程起重机械出口收入规模超过30亿元,ZAT8000H全地面起重机批量交付,是我国出口海外最大吨位的全地面起重机。高空作业机械产品销售至海外80余个国家和地区, 成功打入欧美高端市场,加拿大、墨西哥、巴西、波兰等国实现中国品牌市占率第一。

  (2)纵深推进海外业务管理变革。以航空港为业务支点,以地面部队为业务触手,完善本地化人、财、物、软硬件管理能力,完成30个重点国家本地化业务和运营体系建设,打造专业、务实、高效的本土化人才队伍,海外的ERP、CRM、物联网等数字化平台相继上线运行,海外业务端到端管理实现可视化,形成中联特色的海外业务端对端、数字化、本地化的业务管理体系,为海外业务的全球布局与全面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3)持续推进海外生产基地拓展升级。意大利CIFA拓展升级为涵盖混凝土、工起、建起产品的综合型全球化公司;加速与德国威尔伯特公司塔机技术的融合,以威尔伯特为窗口连接全球高端塔机研发技术;加强全球领先的农机具制造商拉贝公司与农业板块的协同。

  6.经营管理质量与效能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风险控制,持续提升供应链、售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全面加强风险控制。健全风控端对端管理体系,筑牢风控防线,利用“有感知、会思考”的风险智能预警平台,主动发现经营风险,牢牢把握风险控制关键点,助力业务稳健增长。

  (2)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多个品类的共性物资集采整合与关键物资战略采购,优化供应链生态,实现降本增效。

  (3)打造极致服务能力。上线运行服务调度中心,持续推进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助推服务精细化管理,实现服务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改善。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激励。秉承“与战略同频、与业务共舞”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聚集重点人才引进,优化员工素质结构,强化关键人才培养,多措并举激活关键人才队伍。报告期内,公司发布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票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调动团队积极性,为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国际化以及新兴业务快速发展增加动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的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2022年5月2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为AAA,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8中联01”、“19中联01”和“20中联0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18中联01”、“19中联01”及“20中联01”上市以来,未发生信用评级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10:00在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科技园第十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詹纯新先生、独立董事赵嵩正先生、杨昌伯先生、刘桂良女士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贺柳先生、赵令欢先生、独立董事黎建强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CEO詹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明华先生、监事何建明先生、职工监事刘小平先生、副总裁杜毅刚女士、董事会秘书杨笃志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CEO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A股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及第七节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A股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5、审议通过了《公司H股2022年年度报告》

  (1)《公司H股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授权董事长对公司H股2022年年度报告作进一步修订及签署,并决定具体公告时间。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H股2022年度初步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为1,014,611,292.27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07,481,323.39元。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拟订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分红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相关业务;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核数师,具体负责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相关业务;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商定报酬原则,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1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所有相关融资文件的议案》

  批准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融资业务,总授信规模不超过1500亿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工程机械按揭、供应链融资、债券投资、信用证、保函等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詹纯新先生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代表本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合同及融资业务相关文件,切分本公司授信额度给下属分、子公司使用等事项。该委托无转委托权。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授权公司继续开展银行按揭和融资租赁销售业务、买方信贷销售业务,并为银行按揭销售、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买方信贷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为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1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经销商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并对外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担保。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管理层代表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签署上述保兑仓业务相关合作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1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为期不超过36个月。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代表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述金融业务相关合作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1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的控股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43家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9亿元的担保。具体实施时,公司可视情况决定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上述43家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予以披露。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四)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五)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1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等投资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持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业务名义本金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 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业务期限。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议案》

  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贷款年限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客户金融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高机公司为客户办理金融业务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授权高机公司管理层代表高机公司签署上述业务相关合作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客户金融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高机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融资业务,总授信规模不超过200亿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按揭、供应链融资、债券投资、信用证、保函等相关业务。授权高机公司董事长代表高机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合同及融资业务相关文件。该委托无转委托权。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并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高机公司增加为客户提供担保的业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为高机公司与设备租赁公司约定的期限。授权高机公司管理层代表高机公司签署上述业务相关合作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并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册统一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债务融资工具(DFI)注册方案内,全权决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DFI)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代理注册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的额度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上述DFI项下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承销机构、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注册统一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增加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 天,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融资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主承销机构、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董事贺柳先生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3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1)提议于2023年6月30日前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授权董事长决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会议时间及披露《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事宜。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2、3、4、5、7、10、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9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明华先生、监事何建明先生、职工监事刘小平先生均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王明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A股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公司H股2022年年度报告》

  (1)《公司H股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授权董事长对公司H股2022年年度报告作进一步修订及签署,并决定具体公告时间。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H股2022年度初步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为1,014,611,292.27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07,481,323.39元。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拟订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分红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及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22年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授权公司继续开展银行按揭和融资租赁销售业务、买方信贷销售业务,并为银行按揭销售、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买方信贷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为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经销商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并对外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担保。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管理层代表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签署上述保兑仓业务相关合作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1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为期不超过36个月。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代表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述金融业务相关合作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1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的控股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43家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9亿元的担保。具体实施时,公司可视情况决定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上述43家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予以披露。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四)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五)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1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议案》

  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贷款年限一致。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1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客户金融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高机公司为客户办理金融业务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授权高机公司管理层代表高机公司签署上述业务相关合作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及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客户金融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1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并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高机公司增加为客户提供担保的业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为高机公司与设备租赁公司约定的期限。授权高机公司管理层代表高机公司签署上述业务相关合作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并授权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1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册统一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债务融资工具(DFI)注册方案内,全权决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DFI)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代理注册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的额度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上述DFI项下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承销机构、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注册统一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监事王明华先生构成关联监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审议结果: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41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6,000万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1,209,4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8,999,994.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301,886.79元,筹集资金净额为5,145,698,107.84元。

  2021年1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267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33,452.5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453号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信息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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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金额。

  注2、注3: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及搅拌车类产品智能制造升级项目的建设工作已在上表所载日期前基本完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调试工作均已完成,项目均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在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中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及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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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及概况

  1、应收账款,568户,金额49,113,471.03元;

  2、其他应收款,38户,金额1,366,388.03元;

  本次资产核销共计606户,金额合计50,479,859.06元,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的债务人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等,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减少2022年度税前利润7,335,825.52元。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了备查账目并归档作为账销案存资产管理,保留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亦发表了书面意见;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

  因本次资产核销金额合计数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数)的50%,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六、监事会书面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及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七、其他说明

  本次资产核销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资产核销的书面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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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本年度合计计提103,494.06万元,其中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9,342.74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672.9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58,978.58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55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计提580.47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82.22万元。剔除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本年发生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共计103,494.06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款项

  公司本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9,342.74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672.93万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2.22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结合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违约率、损失率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相关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存货

  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978.58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和在产品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对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都会定期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三)发放贷款及垫款

  公司本年度计提发放贷款及垫款信用减值损失580.47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发放贷款及垫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发放贷款及垫款本公司参考行业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逾期天数、违约风险敞口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四)固定资产

  公司本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5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每年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对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预计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22年度税前利润103,494.0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22年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经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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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子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车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加速资金回笼、降低经营风险,结合工业车辆公司2023年度经营规划,公司拟批准工业车辆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并对外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担保,同时授权工业车辆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一、保兑仓业务情况介绍

  保兑仓,是指银行向生产企业(卖方)及其经销商(买方)提供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载体的金融服务。具体操作方式是:银行向经销商(买方)收取一定比例(最低不少于30%)的承兑保证金,银行开出以经销商(买方)为付款人、生产企业(卖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生产企业(卖方)支付货款。经销商(买方)每次提货需先向银行交存货物对应金额的保证金,银行在经销商(买方)存入保证金的额度以内签发发货通知,生产企业(卖方)只能凭银行签发的发货通知确定的发货金额向经销商(买方)发货。经销商(买方)实现销售以后向银行续存保证金,银行再次签发发货通知,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余额达到或超过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承兑汇票到期时,如保证金余额低于承兑汇票金额,则由生产企业(卖方)补足承兑汇票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给银行。

  二、拟开展业务情况概述

  (一)额度及担保额度

  工业车辆公司拟与有关金融机构、经销商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为经销商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依据合同约定。

  (二)保兑仓协议主要内容

  工业车辆公司、经销商与合作银行签订《保兑仓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融资方式

  根据经销商申请及经销商提供工业车辆公司、经销商双方的《购销合同》及业务贸易背景等资料,经合作银行审查通过,合作银行为经销商提供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购买工业车辆公司货物。

  经销商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同时,须按最低不少于票面金额的30%的标准向合作银行交存初始保证金。

  2、提货规则

  经销商每次提取《购销合同》项下的货物时,需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提货申请书》。同时向经销商在合作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存入相当于该次提货金额的保证金。合作银行核对经销商缴存的保证金数额后,向工业车辆公司发出《提货通知书》。

  工业车辆公司收到合作银行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后,向合作银行发出《提货通知书收到确认函》,同时按照合作银行的通知金额向经销商发货。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在每张汇票到期日前10日内,如果合作银行对于经销商的授信融资额度超过其出具的《提货通知书》或发放给经销商的提货权凭证中载明的累计金额,即合作银行出具的《提货通知书》或发放给经销商的提货权凭证中载明的累计金额小于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时,合作银行有权向工业车辆公司发出《退款通知书》。

  工业车辆公司收到《退款通知书》后,应按《退款通知书》的要求将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与《提货通知书》中载明的累计金额的差额退还给合作银行。

  (三)对拟开展保兑仓业务经销商的要求

  为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工业车辆公司对拟开展前述业务的经销商提出如下要求:

  1、依法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经销商及主要负责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非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且无相应的法律纠纷;

  3、无挪用工业车辆公司资金情况,无重大损害工业车辆公司利益的行为;

  4、有一定的资产及措施为工业车辆公司实际担保额提供反担保。

  三、审议事项

  1、批准工业车辆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经销商合作开展上述保兑仓业务,并对外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担保。

  2、授权工业车辆公司管理层代表工业车辆公司签署上述保兑仓业务相关合作协议。

  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工业车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经销商在购买工业车辆公司产品的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能够加速资金回笼、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工业车辆公司拓宽销售渠道,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将严格把控工业车辆公司经销商的资质,要求经销商有一定的资产及措施为工业车辆公司实际担保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批准及授权工业车辆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是为了工业车辆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由公司组织建立金融业务签约前的评审流程,确认已建立可行的风险控制流程及预案,经销商签署合格的反担保协议,相应协议文件通过法务部门合规审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上述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49,294.48万元, 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7%,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六、审批程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联重科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中联重科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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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亳州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吉安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湘阴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唐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湖南中联振湘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常德中联重科液压有限公司、安徽中联重科基础施工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特力液压有限公司、陕西中联西部土方机械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应急装备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履带起重机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站类设备有限公司、中科云谷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中联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新加坡控股公司、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中联重科金融(澳大利亚)公司、中联重科金融(意大利)公司、中联重科金融(俄罗斯)公司、中联重科金融(美国)公司、中联重科俄罗斯有限公司、中联印尼公司、中联重科泰国公司、中联重科越南公司、中联重科海湾公司、中联-Cifa机械工业与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菲律宾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沙特贸易公司、中联重科巴西子公司、中联重科印度公司等子/孙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计划担保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9亿元。具体实施时,公司可视情况决定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上述43家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予以披露。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49,294.48万元, 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7%,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深入推进公司智能制造及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拟对公司的控股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43家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9亿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拟对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外开展的融资授信,含贸易项下票据、信用证类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其他相关业务。

  2、拟对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融资授信,含贸易项下票据、信用证类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其他相关业务。

  3、拟对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亳州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吉安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湘阴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唐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7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保函业务、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其他相关业务。

  4、拟对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开展应收账款的再保理及其他相关业务。

  5、拟对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保函业务、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及其他相关业务。

  6、拟对湖南中联振湘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保函业务、流动资金贷款、境内开展的土地平整开发相关的融资业务。

  7、拟对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常德中联重科液压有限公司、安徽中联重科基础施工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特力液压有限公司、陕西中联西部土方机械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应急装备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履带起重机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站类设备有限公司、中科云谷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中联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4.7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保函业务、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相关业务。

  8、拟对Zoomlion International Trading (H.K.) Co.,Limited(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办理进出口贸易结算、融资、对外担保业务、外汇交易及其他相关业务。

  9、拟对Zoomlion Singapore Investment Holdings PTE.LTD(中联重科新加坡控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3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的进出口贸易结算、投融资、固定资产购置及其他相关业务。

  10、拟对Zoomlion Capital (H.K.) Co.Limited(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Zoomlion Capital (Australia) Pty Ltd(中联重科金融(澳大利亚)公司)、Zoomlion Capital (Italy) S.p.A.(中联重科金融(意大利)公司)、、LLC Zoomlion Capital (Rus)(中联重科金融(俄罗斯)公司)、Zoomlion Capital (U.S.A.) Corp.(中联重科金融(美国)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4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外部融资、融资租赁保理及投资等其他相关业务。

  11、拟对中联重科俄罗斯有限公司、中联印尼公司、中联重科泰国公司、中联重科越南公司、中联重科海湾公司、中联-Cifa机械工业与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菲律宾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沙特贸易公司、中联重科巴西子公司、ZOOML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中联重科印度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6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的进出口贸易结算、投融资、固定资产购置及其他相关业务。

  具体实施时,公司可视情况决定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上述43家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予以披露。

  (二)表决及生效条件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有关预计担保额度基本情况

  ■

  1、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均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2022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等49家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7亿元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开发区峨溪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熊焰明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陆亿贰仟捌佰伍拾柒万壹仟肆佰贰拾捌元整

  (5)业务性质: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11年6月8日

  (8)信用等级:A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5,278.01 万元,负债总额为302,344.6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32,933.41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 134,531.13万元,净利润为-39,954.45 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5亿元

  2、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

  (3)法定代表人:潘振洋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

  (7)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6日

  (8)信用等级:A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7,042.37 万元,负债总额为56,417.2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0,625.15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6,982.21万元,净利润为2,349.11 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

  3、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宋城路98号

  (3)法定代表人:苏敏

  (4)注册资本:人民币55,3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生产、销售农用机械产品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10年3月26日

  (8)信用等级:BBB+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6,391.70万元,负债总额为81,424.5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4,967.16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12,199.23万元,净利润为-7,447.04 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

  4、湖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湖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株木山街道黄福社区中联大道1号

  (3)法定代表人:王心丹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生产、销售农用机械产品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19年7月2日

  (8)信用等级:BBB+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857.70 万元,负债总额为5,430.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426.98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995.20万元,净利润为-1,434.02 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

  5、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南纬一路2号

  (3)法定代表人:孙昌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叉车、物流设备的生产、销售、租赁、改装、维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中联重科控股60%)

  (7)成立时间:2010年2月24日

  (8)信用等级:无

  (9)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341.00万元,负债总额45,251.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9,089.15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总额为41,842.48万元,净利润为2,923.73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

  6、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路569号湖南奥盛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101三楼

  (3)法定代表人:陈培亮

  (4)注册资本:15316.9014万人民币

  (5)业务性质:干粉砂浆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涂料、新型路桥材料、气力输送设备、机电设备、车辆工程的技术的研发;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胶粘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环保设备、建筑装饰材料、新型路桥材料、干粉砂浆建筑材料的生产;环保设备、新型路桥材料、气力输送设备、工程机械车、机电设备、机械配件、搅拌机、干粉砂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配件开发;高新技术服务;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防水建筑材料、工程机械的制造;气力输送设备安装;气力输送设备维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结构加固补强;建筑物外墙清洗、翻新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古建筑工程服务;工程机械设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的维修及保养服务;机械设备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材料的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19年1月3日

  (8)信用等级:无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9,322.93 万元,负债总额为40,127.0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9,195.92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4,167.28万元,净利润为-4,158.55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亿元

  7、马鞍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马鞍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绿色建材产业园通港路30号

  (3)法定代表人:张鹏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业务性质:新材料技术研发;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9日

  (8)信用等级:无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马鞍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493.59万元,负债总额为1,523.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970.48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9.52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

  8、亳州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亳州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古井大道以东、望州路以西、文帝路以北、藿香路以南

  (3)法定代表人:张鹏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业务性质:新材料技术研发;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22年1月4日

  (8)信用等级:无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亳州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70.15万元,负债总额为1,233.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936.3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3.64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

  9、吉安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吉安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滩工业园B区富兴路以北,富豪路以东

  (3)法定代表人:刘毅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业务性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20年6月17日

  (8)信用等级:无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吉安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91.67万元,负债总额为502.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489.42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47万元,净利润为-160.48 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10、湘阴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湘阴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街道乌龙社区湘杨路以西、远大路及湘杨路交汇处

  (3)法定代表人:刘毅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业务性质:新材料技术研发;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22年6月10日

  (8)信用等级:无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湘阴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43.70万元,负债总额为509.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934.22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59.96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

  11、唐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唐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刘毅

  (4)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5)业务性质:新材料技术研发;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22年11月04日

  (8)信用等级:无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唐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

  12、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第二层217场地

  (3)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4)注册资本:壹亿美元

  (5)业务性质:以受让应收账款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孙公司(Zoomlion Capital (H.K.) Co.Limited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14-04-02

  (8)信用等级:无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8,792.07万元,负债总额为10,318.1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8,473.96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532.66万元,净利润为533.91 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

  13、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316室

  (3)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4)注册资本:28000万美元

  (5)业务性质:融资租赁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孙公司(Zoomlion Capital (H.K.) Co.,Limited的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09-02-02

  (8)信用等级:无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36,013.57 万元,负债总额为878,074.2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57,939.31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61,416.56 万元,净利润为9,373.77 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

  14、湖南中联振湘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名称:湖南中联振湘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区开发区麓谷大道677号办公楼三楼(3)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昌军

  (4)注册资本:1亿元

  (5)业务性质:现代农业发展。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51%控股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3日

  (8)信用等级:无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中联振湘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720.66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176.27 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544.39 万元人民币;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598.77 万人民币,净利润为1,290.48 万元人民币。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 亿元。

  15、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灌溪镇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窑路2号

  (3)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4)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整

  (5)业务性质:建筑工程用机械、其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售后技术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18年9月21日

  (8)信用等级:A

  (9)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891,323.27 万元,负债总额1,569,543.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21,780.11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总额为742,748.25 万元,净利润为38,839.39 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

  16、常德中联重科液压有限公司

  (1)名称:常德中联重科液压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崇德居委会六组(青山东路)

  (3)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凯

  (4)注册资本:2163.23万元

  (5)业务性质: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的制造与销售及维修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子公司

  (7)成立时间:1992年7月6日

  (8)信用等级:A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常德中联重科液压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7,818.63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3,404.5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4,414.13万人民币;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1,863.72万人民币,净利润为9.42万人民币。(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

  17、安徽中联重科基础施工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安徽中联重科基础施工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现代产业孵化园6号楼309

  (3)法定代表人:陈刚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5)业务性质: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21年06月23日

  (8)信用等级:未评级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徽中联重科基础施工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185.81万元,负债总额为2,408.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777.18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13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

  18、湖南特力液压有限公司

  (1)名称:湖南特力液压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溪沿社区中联街道(樟树湾派出所右侧100米)

  (3)公司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4)注册资本:24,005.83万元

  (5)业务性质:从事液压油缸、液压阀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热处理电镀来料加工。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04年04月28日

  (8)信用等级:A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特力液压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8,852.31 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73,893.27 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84,959.04 万人民币;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9,632.60 万人民币,净利润为14,293.91万人民币。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19、陕西中联西部土方机械有限公司

  (1)名称:陕西中联西部土方机械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大街西段86号

  (3)董事:申柯

  (4)注册资本:13亿5000万元人民币

  (5)业务性质: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与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20年7月30日

  (8)信用等级:BB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陕西中联西部土方机械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58,653.97 万元,负债总额518,065.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40,588.78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336,261.89 万元、净利润为3,646.57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0、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77号办公楼4015室

  (3)董事:申柯

  (4)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

  (5)业务性质: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与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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