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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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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936,478,866.21元(母公司),其中2022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426,960,261.36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登记日在后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认;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512,634,2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317,133.00元(含税),占母公司2022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60.03%,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16%;

  3.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4.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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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 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22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为2386.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乘用车涨幅明显。从全年发展来看,中国汽车产销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乘用车在稳增长、促消费等政策拉动下,实现较快增长,为全年小幅增长贡献重要力量;商用车处于叠加因素的运行低位。

  根据LMC Automotive数据统计,2022年全球轻型车销量为8098万辆,较2021年下降0.6%。中国汽车市场仍位列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美国位列第二,2022年销量1374万辆,销量同比下降7.8%;印度超过日本位列第三,2022年销量476万辆,销量同比增长27%,连续两年实现高增长;金砖国家中巴西2022年销量234万辆,同比增长0.2%、俄罗斯由于受到俄乌战争影响,2022年销量同比下降59%。

  根据Marklines数据统计,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07万辆,同比增长41%,全球新能源车渗透率达19.8%,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继续位列全球第一。2022年中国纯电动汽车销量536.5万辆,同比增长81.6%,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销量为151.8万辆,同比增长150%,纯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市场占有率约为25.6%,整体较去年提升12.1个百分点,超出预期;欧洲纯电动车型销量156.6万辆,同比增长30%,插电式混合动力车销量96.5万辆,同比增长17%,纯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市场占有率17%,整体较去年提升5个百分点;美国纯电动车销量81.2万辆,同比增长66%,插电式混合动力车销量18.6万辆,同比增长6%,纯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市场占有率为7%,整体较去年提升3个百分点。

  2. 发展阶段

  在国内强大的消费市场促进下,我国乘用车市场已经连续八年超过2000万辆;自2020年以来,实现连续正增长。根据中汽协预测,2023年中国汽车市场将继续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呈现3%左右的增长,中国汽车市场处于稳步上升阶段。

  3. 周期性特点

  汽车行业是周期性行业,有一定的周期性特点。根据新浪财经报道,汽车产业周期大概在4年左右,影响汽车产业周期的核心变量与库存和政策相关联,因此经销商库存系数以及购置税优惠措施出台时点和力度成为判断汽车行业景气拐点的有力依据。2022年购置税优惠政策重新出台,标志着新一轮行业周期开启,根据中汽研预测模型,2024年中国汽车市场将进入新一轮繁荣期。

  (二) 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2年,为更好地应对需求收缩、芯片短缺、物流受阻等困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引领、保障、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实施6方面33项措施。其中,涉及放宽汽车限购,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随后,上海、湖北、山东和深圳、沈阳、郑州等省市陆续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和举措。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其中就涉及释放出行消费潜力等系列举措。

  2022年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称,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2022年9月26日,工信部等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22年7月7日,商务部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等6方面共12条具体举措,着眼破除一些长期制约汽车流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巩固汽车消费回稳态势,促进汽车市场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减征购置税、放宽汽车限购、打通二手车市场等系列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有效地提振了市场信心,刺激了新购、换购消费,促进了消费升级,在汽车市场端发挥了强心剂和助推器作用。同时,各项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的“稳链、强链、补链”政策密集出台,不仅推动了重点工业企业稳定生产和复工复产,也推动核心技术突破,打通关键堵点,汽车零部件供应短缺得到有效缓解,汽车生产端风险得到较大程度化解。特别是在汽车芯片领域,建立了供需对接平台、打击囤积居奇、强化自主可控等多项举措,将芯片短缺的影响降到较低水平。

  (三) 公司应对举措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发展,加快混合动力高压燃油系统、电池包壳体和燃料电池储氢系统的推广应用,积极布局热管理系统产品,推动公司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导入市场,获得顾客青睐;同时,努力寻求并购新业务方面的突破。

  1.混合动力高压燃油系统

  公司高压燃油系统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上已得到商业化应用和推广,报告期内项目拓展获得新突破,先后获得比亚迪、金康新能源、合众等多个新能源汽车客户的项目定点。

  2.电池包壳体

  公司自主研发的复合材料动力电池包上盖,轻量化效果显著,降低了电池包整体重量,有利于提升电动车续航里程。报告期内新获得若干项目的定点,部分项目已实现量产。此外,公司正在与某头部电池厂合作开发热塑性电池包上盖,已完成样件试制;正在与某电池厂合作研发多材料融合下托盘,并依托该项目与高校开展保温材料研究,该产品相对铝合金下托盘可减重约 20%,同时可提升保温效果。

  3.储能电池包箱体

  公司正在与某国内储能领域知名厂商合作开发塑料储能电池包箱体,目前已完成工装样件认可和现场小批量审核,完成产线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

  4.燃料电池储氢系统

  公司目前推出的两款储氢系统产品均已通过型式认证,并投入示范运行,市场推广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报告期内新获得奇瑞万达燃料电池公交车项目定点并完成交付,实现在河南省开封市上线运营。公司与宇通客车联合申报的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燃料电池汽车及关键部件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获批立项。公司“开天”系列首款车用氢气减压阀—“开天锏”研发成功,通过了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氢循环试验认证。35MPa减压阀通过型式认证,已配套亚普储氢系统交付客户;35MPa加氢口已通过型式认证。其他关键阀类产品,如瓶口阀、尾阀等正在进行型式认证。

  5.热管理系统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热管理系统产品业务规划,组建了热管理系统业务的专业团队,并成立杭州分公司,主营储能热管理系统和汽车热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市场开拓,将有力推动公司转型发展战略的实施。目前,公司已获得某主机厂电池包热管理系统预研项目的定点。

  6.并购新业务方面

  公司积极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且与公司技术、客户、业务等协同性好的优质标的企业,努力推动公司的业务转型发展。

  (四)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储能系统产品、热管理系统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其中储能系统产品包括燃油系统(含混动汽车高压燃油系统)、电池包壳体、储能电池包箱体、燃料电池储氢系统等,产品主要作用是为汽车和其他储能领域提供各种能量介质(如油、气、电等)的存储载体。现有主要热管理系统产品包括极寒加温系统和风道等,其中极寒加温系统是为纯电动汽车电池在极寒地区提供辅助加热功能,风道产品用于空调风量的输送。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大众、奥迪、通用、奔驰、日产、丰田等国际汽车厂和比亚迪、一汽、长城、长安、上汽、吉利等国内汽车厂以及蔚来、零跑、金康新能源、合众等创新汽车新势力。

  ■

  (五) 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储能系统、热管理系统,拥有覆盖全产业链的研发、采购、制造和销售体系,实施全球化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1.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为全球知名汽车厂,产品直销给客户。公司经过严苛的评审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并成长为其战略合作供应商。公司的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公司根据客户的产品需求设计开发。针对国际客户,公司需要参与全球同步研发。在通过客户的定点并取得销售订单后,公司依据订单组织采购和生产,并完成产品的交付。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物料主要包括高密度聚乙稀等原材料和燃油泵等配套件。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与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合同,按实际供应需求下采购订单。公司与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原材料和配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针对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采用多品种、小批量或单品种、大批量的生产方式,按照标准化的要求组织生产,并保证及时供货。

  4.研发模式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基础,以国家政策为导向,依托公司海内外工程中心的协同布局,实现与全球整车厂的同步设计开发。公司坚持正向研发的发展战略,研究型项目分为调研分析、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方案验证、项目结题和技术推广六个阶段,应用型产品研发分为可行性评估、报价、产品设计与开发、首件阶段、首批阶段和产品批产六个阶段。以上两个流程相互衔接,覆盖了新技术、新产品从无到有的整个研发过程。公司具备吹塑、模压成型、注塑、缠绕四大工艺,可以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六) 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较早聚焦于储能系统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其中:公司位居国内汽车燃油系统市场第一,占国内乘用车市场约37.6%;位居全球汽车市场第三,占全球轻型车市场约12.9%。

  (七) 竞争优势与劣势

  公司竞争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一家国际化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所拥有的“亚普/YAPP”品牌在全球汽车燃料系统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优秀企业”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荣誉,获批“国家新一代技术和制造业融合项目”“河南省重点研发项目”等项目。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与大众、通用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同时在新能源领域突破了比亚迪、金康新能源、合众、蔚来等客户。公司客户实力强、分布全球、产品结构多样,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障了公司市场份额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3.全球化布局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全球建立了25个生产基地(其中海外9个),5个工程技术中心(其中海外4个),上述布局均靠近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地,对于客户提出的要求能够快速响应。

  4.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齐全的实验设施和高水平研发团队,具备与整车厂协同创新和全球同步设计的研发能力,以电控燃油系统项目为载体,建立了汽车机电产品开发、试验能力。同时,积极进行全球化专利布局,有效打破国外同行的专利壁垒。目前已成功研发出混合动力汽车高压燃油系统、轻量化动力电池包壳体、车载氢系统等产品,同时,正在积极推进热管理系统产品的研发。

  5.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VDA6.1、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精细化、数字化和创新发展的质量管理模式,持续改进精益质量管理,推进全球化质量管理标准,系统排放值、系统噪音声、产品首次通过率等关键质量指标同行业全球领先。全球顾客满意度及质量评价得分行业领先,先后获得大众集团“优秀供应商”、东风日产“优秀供应商”和“最佳供应商”、上汽通用“优秀供应商”、长安汽车“质量贡献奖”、一汽大众“质量优秀合作伙伴”、美国通用公司“供应商质量优秀奖”奖等全球顾客各类质量奖项。

  6.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优势

  公司规范、透明、国际化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如ERP、PLM、OA、SRM、云文档等),成为企业解决管理突出问题及带动各项工作创新升级的突破口,助推工厂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制造,不断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推动工业互联网全面覆盖,借助数字化技术实现全业务数字透明化等;实现对全链条生产计划的监测与调整能力,实现供应链和制造资源协同等。

  公司竞争劣势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全球化布局与经营管理方面,公司海外生产布局与主要竞争对手仍存在较大差距;国际化管控经验有待进一步加强,海外公司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卡脖子”零件议价能力不足,成本控制亟需进一步加强。

  2. 人才方面,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复合型人才及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人才配置方面需进一步完善以满足公司快速扩张的业务需求。

  (八) 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1. 外部驱动因素

  (1)宏观经济稳定增长

  2022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应对内外部挑战,国民经济顶住压力持续发展,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就业物价总体稳定,人民生活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按不变价格计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0%,总量稳居世界第二。

  (2)产业政策持续推动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 内部驱动因素

  (1)科技创新成果丰硕

  以混动汽车高压燃油系统为代表的新技术产品已进入市场成熟增长阶段,不断获得新项目定点,经济效益逐步显现。在纯电动汽车业务领域,公司开发的轻量化动力电池包壳体产品日渐获得市场认可,部分项目已进入量产阶段。同时,燃料电池储氢系统不断投放市场,市场前景广阔。

  (2)精细化管理全面实施

  本着“寻突破、强能力、控成本”的思路,公司在集团范围内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以智能制造和数字化为抓手,持续开展精益生产和降本增效,持续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

  (3)新市场开拓和新产品开发成效显著

  公司一方面抓好新产品在国内外生产基地的调试工作,确保新产品按计划投产;另一方面,积极拓展新市场,争取新项目。

  (九) 业绩变化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符合行业发展状况并跑赢行业大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正常,实现营业收入844,342.89万元,较上期增长4.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98.27万元,较上期增长0.5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03,931.42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1.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7,718.27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7.5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无委托出席,以通讯方式出席1名),会议由董事长姜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936,478,866.21元(母公司),其中2022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426,960,261.36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512,634,26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317,133.00元(含税),占母公司2022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60.03%,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16%;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左京先生、洪铭君先生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2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

  以上第1、8、9、10、11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不存在重大缺陷。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应急部颁布的文件规定及公司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936,478,866.21元(母公司),其中2022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426,960,261.36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512,634,26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317,133.00元(含税),占母公司2022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60.03%,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16%;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9、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以上第1、4、5、6、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务部、应急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应急部印发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电力生产与供应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22年12月起执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35%提取;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25%提取;

  (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5%提取;

  (4)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5)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2.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自2022年12月起执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要求确认安全生产费及租赁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充分考虑财政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与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应急部颁布的文件规定及公司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亚普股份按照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亚普股份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936,478,866.21元(母公司),其中2022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426,960,261.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登记日在后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512,634,2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317,133.00元(含税),占母公司2022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60.03%,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16%;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9日,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

  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是公司根据现有财务状况,并在对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确定,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

  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基本情况:因公司经营涉及进口业务,以外币结算,为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实际国际业务为背景,2023年度拟新增不超过4,500万美元(含)额度范围内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部分外币结算时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经营的影响。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普通远期产品。

  ●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3月29日,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进口业务,以外币结算,主要币种为美元。为规避汇率风险,公司以实际国际业务为背景,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公司以锁定成本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从而降低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规模

  公司2023年度拟新增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不超过4,500万美元(含)。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概述

  1. 交易品种:普通远期产品。

  2. 交易场所: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3. 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 合约期限:与实际国际业务匹配,不超过一年。

  二、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存续期内存在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导致购汇成本增加的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亚普股份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后续监管和报告等做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

  (二)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并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三)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査。

  (四)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一)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国际业务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已制定了《亚普股份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审批流程、风险把控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金融衍生业务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

  综上,公司开展以锁定成本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定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就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能够有效防范与控制公司实施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有效保障资金安全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032.0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及子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公司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67.71万元,主要为计提落后淘汰及长账龄存货减值准备612.92万元,以及公司子公司客户部分车型停产,子公司所销售的该部分停产车型对应的料架、配件和对应的半成品、产成品难以继续使用和对外销售,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1,518.33万元。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公司2022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16.03万元,因公司子公司根据产能计划,预计2023年存在设备闲置,相关设备扣减预计可收回金额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16.03万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对应收款项根据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调整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48.31万元,主要因公司客户申请破产,应收款回收可能性较小,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82.1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48.31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83.74万元。受此影响,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共减少5,032.05万元。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3013                              公司简称:亚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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