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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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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的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以168,000,0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0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的基本情况及所处发展阶段

  饲料行业是连接种植业与养殖业的中轴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饲料行业一方面连接着种植业,每年转化大量玉米、豆粕、棉粕、菜粕等饲料原料;另一方面连接着养殖业,促进我国肉、蛋、奶和水产品产量增长,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饲料工业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经过30余年的高速发展,我国饲料工业已形成完备的产业体系,并进入慢速增长的时期。从1991年起我国饲料总产量跃居世界第二位,到2011年饲料总产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饲料生产大国。近十年来,我国饲料产量总体保持增长,稳居世界第一。

  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1-2021年,我国饲料总产量由1.81亿吨增长至2.93亿吨,CAGR约为5%;其中猪饲料产量由6,830万吨增长至13,077万吨,CAGR约为6.7%;禽饲料产量由8,456万吨增长至12,141万吨,CAGR约为3.7%;水产饲料产量由1,684万吨增长至2,293万吨,CAGR约为3.1%;反刍饲料产量由775万吨增长至1,480万吨,CAGR约为6.7%。2022年度,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30,223.4万吨,比上年增长3.0%,其中,分品种看,猪饲料产量13,597.5万吨,增长4.0%;蛋禽饲料产量3,210.9万吨,下降0.6%;肉禽饲料产量8,925.4万吨,增长0.2%;反刍动物饲料产量1,616.8万吨,增长9.2%;水产饲料产量2,525.7万吨,增长10.2%;宠物饲料产量123.7万吨,增长9.5%;其他饲料产量223.3万吨,下降7.2%。从结构上看,猪饲料和禽饲料是我国饲料产品结构中的主要品种,合计约占我国饲料总产量的85%左右;水产饲料产量仅次于畜禽饲料,占我国饲料总产量的8%左右。

  目前全国范围内,饲料生产厂家以小型企业居多,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我国饲料行业持续淘汰落后产能,饲料加工企业数量不断减少。截至2019年末,我国饲料企业数量由2005年的15,518家下降至5,432家。与此同时,我国饲料行业规模化程度也在不断上升。2019-2021年我国年产10万吨以上的饲料加工企业数量从621家增加至957家,企业产量占比从46.60%增加至60.30%;年产100万吨以上的饲料加工企业数量从31家增加至39家,企业产量占比从50.50%增加至59.70%。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全国年产百万吨以上规模饲料企业集团36家,比上年减少3家,合计饲料产量占全国饲料总产量的57.5%,比上年减少2.2个百分点。有6家企业集团年产量超过1000万吨。全国年产10万吨以上规模饲料生产厂947家,比上年减少10家,合计饲料产量17,381万吨,比上年下降1.8%,在全国饲料总产量中的占比为57.5%,比上年下降2.8个百分点。全国有13家生产厂年产量超过50万吨,比上年减少1家,单厂最大产量127.6万吨。随着饲料产业的日趋成熟,国内饲料市场竞争的深度、广度、激烈程度超过以往,大型饲料企业通过产业联盟、收购兼并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布局,正逐步转化为产业链整合者;同时,由于养殖业行情变化,以商品饲料生产为主的企业逐渐渗透至下游养殖业,部分产能转为自用;随着行业竞争不断加剧,部分企业调整经营战略,不断拓展新业务,力图转型;中小企业面对资金、技术、人才和服务能力等多方面的压力及发展瓶颈,将逐步被大型饲料企业整合并购或退出市场。

  我国饲料行业市场容量巨大,饲料行业下游的生猪、禽蛋和水产品等产销量长期稳居世界第一位。肉类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将会持续不断的推动上游饲料行业的发展。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对肉、蛋、奶等产品的整体需求持续稳步增长以及上游养殖行业规模化程度的提高,工业饲料普及率将会进一步提升,我国饲料行业具有非常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行业的周期性

  养殖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供求关系的影响,饲料加工、动保等养殖上游行业的周期性都与养殖行业的周期性相关。

  我国人口基数巨大且国民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于肉、蛋、奶等动物性食品需求持续稳定增长。饲料行业作为畜牧行业的基础性产业,承担着保障国民肉类食品需求的重要职能。短期内,生猪饲料行业上游主要原材料为玉米、豆粕等大宗商品,下游为生猪养殖行业;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及下游生猪价格、生猪存栏量的周期性波动使得生猪饲料行业亦存在一定的波动周期。一般来说,饲料行业周期会滞后于养殖行业的周期,当养殖量小于消费需求,养殖品种终端价格会上升,养殖利润可观,养殖周期景气度较高,但因养殖量的减少,从而造成饲料需求的减少;当养殖量大于消费需求,养殖品种终端价格会下跌,养殖亏损,养殖周期不景气,但因养殖量较多,对饲料刚性需求反而较大;但同时因为养殖行业的景气度下降,直接影响到养殖户对饲料产品品质的选择、饲料投喂的积极性以及对饲料产品价格的敏感性等等,最终导致饲料行业周期性因素会相互抵消,相对于养殖行业而言,饲料行业为弱周期行业。

  公司自 2007 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猪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专注于动物生命与动物营养研究,目前已成功涉足猪料、蛋禽预混料、肉类反刍饲料、兽药销售等产业,是一家为现代化养殖场提供专业化产品的饲料生产企业。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猪预混料、猪浓缩料、猪配合料等。依据多年生产研发经验,公司不断优化饲料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建立了科学精确的营养方案和高效精准的自动化生产系统,产品品质在同类型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培育和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在山东及东北地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并逐步将市场拓展至全国,目前销售区域主要覆盖华东、东北、华北、西南地区。

  目前,公司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55项国家专利,已全面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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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9,16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26%;总负债16,184.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2.31%;资产负债率11.6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2,810.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89.05%。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846.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30.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50%;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9045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基农业”);公司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22,979.50万元)的比例为0.80%;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次审议的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总共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22,979.50万元)的比例为12.20%;。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提供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2023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

  (二)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

  为支持公司客户发展,实现与公司的互惠互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及期限为: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保证担保,如出现客户违约情况,公司将面临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赔偿风险、诉讼风险等造成损失的风险。为了防止或减少前述风险的发生,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如下:

  1、公司已制定了较详细的客户资质评估流程:销售部门收集客户资料、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客户资质、优良资质的客户资料提交给公司审核、审核合格后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业务人员定期走访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变化情况,为每个担保签约客户建立风险跟踪表。经过多年的业务运营经验的积累,公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防范体系,能够严格控制担保的风险。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邦基农业

  名称: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法定代表人:高逢章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12-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兽药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邦基农业主要财务数据:

  ■

  (二)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

  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养殖场(户),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根据2023年度业务和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及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具体担保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并组织实施相关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可较好缓解下游经销商或养殖场(户)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同时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被担保的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22,979.50万元)的比例为0.80%,全部为对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的担保。本次审议的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共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0%。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而承担损失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被担保方逾期承担担保责任金额为1,302.94万元,公司已累计收回代偿金额716.04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6号)文件批复,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9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3,900,000.00元,扣除含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977,175.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922,82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92,660,952.61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96,272,956.19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金额192,782,180.58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490,775.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分别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开发区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县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492,660,952.61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96,272,956.19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全部完成。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情况如下:

  ■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 本公司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投入资金,由于本公司未公开披露各期末时点的承诺投入金额,因此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额列示。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公司亦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银行可能提出的要求,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项下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等),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以其相应资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及与之配套的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运营情况良好。上述授信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同时本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3、独立董事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697,613.0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431,261.89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000,0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9.8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兼顾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门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并只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现金管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由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关联董事朱俊波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由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2年末,中兴华拥有合伙人170名、注册会计师83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3名。

  中兴华2021年度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5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客户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已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江山,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1年,先后为赛轮股份、东软载波等公司提供 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其它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季万里,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先后为渤海汽车(600960)、保立佳(301037)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淑英,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0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4年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0年10月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近三年担任过多家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市场收费行情等,与中兴华公允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会面沟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3年度审计工作,并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资本验证等服务,中兴华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朱俊波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照《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合理预计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淄博彤泰牧工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明珍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具、动植物助长剂、初级农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朱俊波持股70.5%、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二)莱阳市华玮建筑器材租赁处

  法定代表人:褚艳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子公司烟台兴基饲料有限公司40%股权的少数股东直系亲属担任经营者的单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1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1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

  至2023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邦基集团有限公司、王由成、朱俊波、淄博邦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13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7860087

  邮箱:bangjikeji@bangjikeji.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参加会议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山西邦基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邦基”)

  ●增资金额:向全资子公司山西邦基增资5,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西邦基实施增资,用于实施“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2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7.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3,9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977,175.61元(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922,82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量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邦基。本次增资前,山西邦基注册资本为11,500万元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1,5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山西邦基增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的5,000万元全部用于增加山西邦基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山西邦基注册资本将由11,500万元增加至16,5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募集资金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邦基生物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27MA0LACC42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经济开发区景源北路3号

  法定代表人:翟淑科

  注册资本:1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09-29

  经营范围:销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单一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山西邦基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用于实施山西邦基“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生产能力,扩大公司竞争优势,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山西邦基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九、报备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3151                                   公司简称:邦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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