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并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并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9日,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由“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百安路北水工业区”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之1”。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股份1,266,000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已于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因此,公司股本总数由153,836,929 股增加至 155,102,92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3,836,929 元增加至 155,102,929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现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4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之1”;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股份已完成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5,102,929元。

  结合上述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4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4日

  至2023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莱尔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六)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七)登记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八)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

  联系电话:0757-66833180

  传真:0757-66833180

  邮编:528300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邮箱:leary.ir@leary.com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