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年3月13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39号准予注册,于2016年6月20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2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决议,本基金自2023年2月12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2月12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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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39号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6年6月16日起至2016年6月16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200,051,186.12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2016年6月20日至2023年2月11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因为市场环境变化,本基金规模存量较小,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并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公司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事宜进行审议。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22年10月26日向证监会报备,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3年1月10日发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3年2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自2023年2月12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2月11日(最后运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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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23年2月1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99元,基金份额为2,089,177.76份。
注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四、清算情况
自2023年2月12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分配基金剩余财产的手续费等,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费用中的清算审计费、清算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资产清算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02,427.80元,其中含银行活期存款为人民币102,270.02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57.78元。清算期间合计新增银行存款金额为人民币2,010,048.49元,计提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026.19元。截至2023年3月10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113,502.48元,其中含银行活期存款为人民币2,112,318.51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183.97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2.90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0.00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2.90元。清算期间结算备付金无变动。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713.44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结算保证金为人民币711.85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59元。清算期间存出保证金调增人民币11.22元,计提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0.81元。截至2023年3月10日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结算保证金为人民币723.07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2.40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2,032,803.31元,全部为债券投资。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于2023年2月14日全部处置,该款项于2023年2月15日划入托管户。于清算结束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63.89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3月2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2,494.77元,该款项分别已于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4支付。清算期间确认应付赎回款人民币997.43元,该款项于2023年2月15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3,518.99元,其中:
预提中债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4,5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2月24日支付3,000.00元,回冲1,500.00元。
预提上清所账户服务费人民币4,5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2月24日支付3,000.00元,回冲1,500.00元。
预提上清所查询费为人民币3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2月24日支付200.00元,回冲100.00元。
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9,040.90元(全部归属于2022年度),该款项已于2023年3月6日支付。
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5,178.09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3月2日支付。
(四)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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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2023年2月12日至2023年3月10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上交所存出保证金利息。
注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清算期间本基金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注3:投资收益为清算期间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和处置产生的差价收入,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投资收益的金额。
注4:其他费用系回冲多计提的2023年3月份预提上清所账户维护费、预提中债登账户维护费、预提上清所账户查询费。
(五)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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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3年3月1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114,230.85元。自2023年3月11日(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最终支付清算款金额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清算资金分配前对尚未返还的上交所存出保证金、应计活期银行存款利息、应计上交所最低备付金利息、应计上交所存出保证金利息部分予以垫资,垫资的尚未结息部分与实际结息金额的差额由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结束待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除清算划款以及负债清偿产生的银行汇款费从基金资产中支付外,其他与本次清算相关产生的银行汇款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3年2月12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z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67-9908)咨询。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定投及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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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顺延至该对应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顺延至该对应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业务。
目前本基金处于运作封闭期,该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3年4月4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以下简称“本开放期”),本开放期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在本开放期内本基金受理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业务申请。下一个封闭期为本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3个月的期间,即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1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运作封闭期,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业务。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直销中心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和单笔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和单笔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目前对本基金的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和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表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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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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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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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其他销售机构若开展类似费率优惠,请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5 转换业务
5.1 基金转换份额限制
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份,当基金转换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转换。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2 基金转换费用
(1)转换费用的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3)申购费补差: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采取前端收费模式,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转换时,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4)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5.3 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事项
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业务规则详见我公司2016年12月9日公布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电话:021-60350857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郭梦珺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https://www.ijijin.com.cn/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http://www.zlfund.cn及http://www.jjmmw.com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https://lt.toutou.com.cn
(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服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10)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昱
客服电话:400-012-5899
公司网址:https://www.prolinkfund.com
(1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1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1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1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站:www.hgccpb.com/hg/contact
(15)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16)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1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公司网址:https://kenterui.jd.com/kenTeRui.html
(18)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服联系方式:400-0808-8208
网站网址:www.100bbx.com
(19)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2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6、28、30号2幢14层
法定代表人:CHEN ZHENG JAMES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www.xinlande.com.cn
(2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https://www.5irich.com
(2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2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站:fund.sina.com.cn
(2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2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联系方式:025-66046166转849
网站网址:www.huilinbd.com
(2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http://www.hcfunds.com/#/Home
(27)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联系方式:4000-899-100
网站网址:www.yibaijin.com
(2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白涛
电话:95519
公司网站:https://www.e-chinalife.com/
(2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联系方式:400-684-0500
网站网址:www.ifastps.com.cn
(3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一幢二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网站:www.amc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3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3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33)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400-673-7010
网站:www.jianfortune.com
(34)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 沈茹意
电话:021-68889082
网站:www.pyfunds.cn
(35)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层内10层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张虎
电话:400-004-8821
网站:www.taixincf.com
(3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3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http://www.htsc.com.cn/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代销机构)。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净值信息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 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协商一致,自2023年3月30日起,本公司新增兴业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和转换等销售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注:A/C类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后(包括该日)。
5.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7.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构成。
8.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③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⑥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⑦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⑧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
⑨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⑩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公式中的“转出基金申购费”是在本次转换过程中按照转入金额重新计算的费用,仅用于计算补差费用,非转出基金份额在申购时实际支付的费用。
9.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出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转换。
10.各基金的转换申请时间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为准,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15:00以前在销售机构处撤销,超过交易时间的申请作失败或下一日申请处理。
11.基金转出的份额限制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为准,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12.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已载明并获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丰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浙商兴永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能行业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兴稳健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宝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隆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领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经济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食品饮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家居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享稳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z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67-990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