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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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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146244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公司主要业务为紫外消杀、LED照明、汽车照明、锂电池生产设备。

  公司紫外消杀业务具体产品包括:空气消毒机、照明杀菌一体化教室灯、移动/壁挂式消毒机、物流冷链自动消毒机、222nm准分子灯及杀菌模组、水族养殖领域消毒系列、污水净化系列、消毒台灯、消毒支架灯、一体化电子灯、紫外线灯管等。可广泛应用于学校、医院、教室、商场、仓库、机场等空间场所的杀菌消毒,也可应用于消毒柜、净水机、空气净化器、除螨仪、消毒机等小家电、医疗器械设备领域及工业中废水废气的治理。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有能力生产大功率紫外线杀菌灯的企业之一,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功率为2W至800W的低气压紫外杀菌汞灯产品,目前以国内直销为主,海外主要出口美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等。

  公司LED照明业务的具体产品包括:LED室内照明、教室灯、LED户外灯具及智能灯具,该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居照明、教室照明、商业照明领域,公司主要以客户订单需求为中心组织生产,海外主要出口美国、加拿大、印度、巴西、斯里兰卡等,国内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

  公司汽车照明业务的具体产品包括:LED汽车前照灯、汽车氙气前大灯。公司主要以客户订单需求为中心组织生产,目前以国内销售和海外OEM/ODM为主,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车灯前装客户主要包括汽车整车配套商、汽车灯具厂/车灯总成制造商;公司车灯后改客户主要包括汽车4S集团公司、汽车美容店、汽车维修站、汽车改装批发渠道等。公司汽车照明业务收入目前主要来源于国内外后改客户。公司汽车灯主要出口欧洲、中东、美国、日本、韩国等。

  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主要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提供锂电池整条生产工艺链的中后段设备,主要产品包括:方形电池热压机、方形电池极耳焊接机、方形电池卷芯包膜机、方形卷芯入壳机、方形电池(正、负)压氦检测漏机等。公司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生产和服务,并紧跟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目前设备销售均为国内直销,与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6月8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的《预重整申请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2年10月31日,佛山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2022年12月2日,佛山中院批准公司重整计划;2022年12月21日,佛山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重整计划,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票350,552,922.00股。重整完成后,公司净资产由负转正,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柴国生先生变更为戴俊威先生。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江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俊威先生主持,应当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8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何昕佶采取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经董事会确认,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5119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公司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个人工作岗位内容及履职情况,考虑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情况及需要,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戴俊威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戴俊威2023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冼树忠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董事冼树忠2023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柴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董事柴华2023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张桃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桃华2023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李振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董事、总经理李振江2023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何昕佶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董事何昕佶2023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7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王静、曾繁华、张丹丹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以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李振江、张桃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3、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550万元,股份总数将减少550万股。综合上述变化,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14,624,491元变更为1,109,124,491元,总股本将由1,114,624,491股减少为1,109,124,491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3月)、《公司章程》(2023年3月)。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4月19日14:00在本公司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何昕佶董事采取通讯表决,对本次董事会1-10项议案、11.1-11.5议案、12-13项议案均投弃权票,弃权原因为:“个人身体原因,关于董事会某些议案未参与沟通,无法充分获得足够信息。”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3-03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2日

  8、会议出席对象:

  ①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10.00、1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7、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4月1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张桃华

  联系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642

  邮政编码:528225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6”,投票简称为“雪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

  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076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3-03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文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0、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戴文、肖访、周莉回避表决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根据其所担任职务及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金及有关银行账户进行核实,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产生银行利息外,公司在2022年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重整计划于2022年12月执行完毕后,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解除冻结,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办理了销户相关手续,现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何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800万元。截至2018年4月4日,公司向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屈赛平、龚贤杰非公开发行股份15,694,163股,发行价格4.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0.1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09,73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0,253.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209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4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募集资金的实际支付使用,公司均与保荐机构保持沟通,接受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三方监管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产生银行利息外,公司在2022年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不存在节余情况。目前账户内余额系募集资金在专户中产生的银行利息。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年度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2、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209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0.11元,其中7,909,736.84元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即中介机构费用),剩余70,090,253.27元用于支付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

  因公司已于前期通过其他银行账户支付了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账户中实际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合计6,474,800.00元,较原定用途减少了1,434,936.84元。

  为使募集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公司将原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募集资金账户中实际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合计71,546,176.47元,较原定用途增加了1,455,923.20元。

  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8,020,976.47元,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20,986.36元,系因募集资金在账户中产生的银行利息。

  公司重整计划于2022年12月执行完毕后,有效化解了公司历史债务包袱,银行账户已被解除冻结,公司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3年3月8日办理了销户相关手续,剩余资金1,058.71元结转至公司基本账户。

  附件:《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重整计划于2022年12月执行完毕后,有效化解了公司历史债务包袱,银行账户已被解除冻结,公司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3年3月8日办理了销户相关手续,剩余资金1,058.71元结转至公司基本账户。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公司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姓名方建新,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泽楷,202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姓名周珊珊,199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0万股,回购价格为1元/股。激励对象冼树忠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暂时无法办理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本次先将除冼树忠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以外其他10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5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冼树忠先生持有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待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如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施后的股份总数及单价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2月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人数为11人,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4日。

  6、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第二次解锁的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万股,回购价格为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2年5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8、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50万股调整为550万股。该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日期为2022年11月11日。冼树忠先生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无法办理回购注销,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原因说明及数量

  1、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满足设定的当期个人绩效考核及公司层面解锁条件方可解锁对应数额的限制性股票,若当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以激励对象购买价格回购当期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第二次解锁的绩效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依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156,151,068.79元。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353,529,640.20),2022年营业收入对比大幅下降,与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应将激励计划第二期即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1人,名单如下:

  ■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冼树忠先生持有的股限制性股票待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价格

  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以授予价格,即1元/股,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5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550万元。

  2、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注:上表中各明细数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六、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后,不影响后续计划的实施,公司将激励计划作为公司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作为优化企业管理制度的手段,更好的推动公司发展。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指标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年度业绩的要求,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50%部分未达到解锁条件,第二期失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将上述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回购条款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股份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一)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2022年应收票据拟新增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50万元,按照组合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其中光电行业组合拟新增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50万元;公司拟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9.44万元,按照组合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其中锂电池设备组合拟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9.44万元。

  2、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 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2022年应收账款拟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帐准备372.54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5.19万元,转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4.38万元;其他应收款拟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2.76万元。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2)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3)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存货成本及可变现的净值孰低,2022年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6.62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83.12万元。

  2、存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财务担保合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

  (1)财务担保合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为原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022年拟新增计提财务担保合同信用减值损失15.52万元;2022年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拟转销财务担保合同信用减值损失326.44万元。

  (2)财务担保合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依据

  财务担保合同信用减值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五)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将期末应收款中属于质保金的部分划分至合同资产中核算,2022年合同资产拟新增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8.50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六)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

  (1)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2年公司被法院拍卖的亿能国际广场写字楼在本期已完成交付及相关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拟转销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644.89元,本期不存在新增的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七)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

  1、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年度末,公司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不存在新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因固定资产处置及报废拟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2.69万元。

  (2)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本年度末,根据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亿通评报字(2023)第1036号评估报告,公司将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比较,本期需补提商誉减值准备3,896.49万元。

  2、长期资产减值计提依据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减少4,978.30万元,所有者权益减少4,978.3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3-04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3月30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戴俊威,财务负责人汤浩,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桃华,独立董事张丹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雪莱”变更为“*ST雪莱”,股票代码仍为00207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二、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23年3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0098号)、《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2023]005121号)。

  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6,151,068.79元(营业收入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金额为137,749,956.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09,092.4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24,221,986.5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内容如下:(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综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2022年度。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3年3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0098号),并同步出具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2023]005121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5119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070号)。

  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6,151,068.79元(营业收入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金额为137,749,956.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09,092.4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24,221,986.50元。《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3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二)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存在第9.3.1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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