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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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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经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此外,本公司还从事金融资产投资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弘业资本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全资子公司弘业国际金融主要从事境外证券及期货交易服务。业务内容具体如下:

  1、期货经纪业务: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包括为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以及金融期货提供经纪业务服务,并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公司是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能源中心、广期所的全权会员,以及中金所的全面结算会员,可向客户提供国内6家期货交易所全部期货、期权交易品种的代理买卖。同时,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可向客户提供股票期权经纪服务。

  2、资产管理业务:指公司接受单一客户或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根据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发行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产品等。

  3、基金销售业务:弘业期货与各大基金公司合作,签订代销协议成为基金公司的渠道方,依托弘业期货官网、APP等平台将基金销售给客户。客户认购时只需在弘业期货开立一个统一的账户,即可购买所有弘业期货代销的基金产品。

  4、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顾问、专项培训、研究分析报告、设计投资方案、期货交易策略等咨询服务,赚取咨询费及相关收入。

  5、风险管理业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弘业资本开展。弘业资本是经中国期货业协会备案设立的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基差贸易、做市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合作套保及仓单服务等。

  6、境外金融服务业务:公司通过弘业国际金融及其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弘业国际金融于2012年6月29日获发香港证监会核批的第2类牌照-期货合约交易。可从事业务范围包括:为客户提供指数或商品期货的买卖及经纪服务;为客户买入/卖出期货合约。弘业国际金融于2017年1月10日获发香港证监会核批的第1类牌照-证券交易。可从事业务范围包括:为客户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买卖及经纪服务;为客户买卖债券;为客户买入/卖出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弘业国际金融子公司弘业国际资管于2018年8月28日获发香港证监会核批的第4类牌照-就证券提供意见、第9类牌照-提供资产管理。

  7、金融资产投资业务:金融资产投资业务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以获取收益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从事金融投资,以寻求投资回报,投资标的包括股票、基金、债券、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合并

  单位:元

  ■

  母公司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元

  ■

  母公司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3) 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15.28亿元,较上年的16.40亿元下降6.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8.19万元,同比下降84.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791.61万元,同比下降89.91%。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波动较大,主要是受国际形势动荡,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的影响,国内期货市场整体交易活跃度降低,资本市场各主要指数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下滑,金融资产投资出现一定亏损,导致公司整体业绩同比下滑幅度较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04.8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3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22%。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3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81,909.1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6,224,759.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537,412.9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5,708,753.0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基于考虑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仍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给予股东合理回报,本次提出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资金需求等情况后,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全体股东要求和意愿、投资需求、现金流状况、资金成本以及融资环境等因素,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可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从而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基于考虑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基于考虑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4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指母公司,下同)作为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期货公司,2022年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相关指标具体报告如下:

  (1) 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3,600万元。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净资本为91,393.01万元,符合标准。

  (2) 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244%,符合标准。

  (3) 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24%。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净资产)为49%,符合标准。

  (4) 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公司2022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440%,符合标准。

  (5) 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比例(负债/净资产)为20%,符合标准。

  (6) 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目前监管指标为1,200万元。

  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62,285.59万元,符合标准。

  特此报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6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栾永亮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同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同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此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其报酬及委任协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7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总额:2.2万美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8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一般性授权决议获通过当日的已发行A股股份总数的 2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不可以是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人士。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三)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七)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一)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十二)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0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周剑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通讯出席2人(姜琳和单兵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A股)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公告与年度报告(H股)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编制了H股2022年度报告草案和中国证监会下的2022年度报告草案,包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之经审计2022年度业绩公告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3名独立董事分别向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薛炳海、姜琳回避表决。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考虑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每半年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的具体情况,该报告应当经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该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向期货公司全体股东提交或进行信息披露”。据此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其中包括A股和H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首席风险官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指标良好,公司连续第14年获评行业分类监管评级A类A级。首席风险官围绕监督、检查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与风险管理两大核心内容开展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分类监管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报告内容涉及2022年首席风险官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及变化情况、公司制度执行情况、创新业务情况、风险管理状况、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等各方面。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其报酬及委任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预审同意,对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做出确认。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8票。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预审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做出确认。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董事储开荣先生回避表决。

  (十五)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相关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8票。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1年任期制契约化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的议案》。

  根据《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要求,2021年对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契约化考核。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董事储开荣先生回避表决。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联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发行人股份计划的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建议以及上市规则的轻微修订》的内容,其中提及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E.1.2条须修订并要求有关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更新职责。据此,《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出相关修订,经修订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发行人股份计划的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建议以及上市规则的轻微修订》的内容,其中提及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D.3.2条须修订并要求有关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更新职责。据此,《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出相关修订,经修订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授予董事会发行新股的一般性授权(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授权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且不超过该一般性授权决议获通过当日的已发行A股股份数目的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a)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b)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c)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相关决议案赋予董事授权之日(以较早者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附录二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和相关规则编制了《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该报告讨论了公司治理及社会责任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董事会将择机发出公告、会议通知、通函及回条,以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登载及寄发予股东。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1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A股)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公告与年度报告(H股)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编制了H股2022年度报告草案和中国证监会下的2022年度报告草案,包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之经审计2022年度业绩公告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考虑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其中包括A股和H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预审同意,对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做出确认。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九)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监事相关利益,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5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H 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63号)批准,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以每股2.43港元首次公开发行249,7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包括公司提呈发售的227,000,000股H股股票及售股股东提呈发售的22,700,000股销售股份)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认股款以港币现金形式缴足,共计606,771,000港元。认股款总额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及保荐人代垫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得资金总额591,305,030.59港元,按公司收款当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共折合人民币495,117,441.26元。实际募得资金总额扣除应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款项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536,148,277.99元,折合人民币448,933,037.60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分别于2015年12月30日及2016年1月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账号为012-875-1-248258-6银行账户中。该等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600244号《验资报告》。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港币50,000,000.00元,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港币467,094,367.24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前次 H 股募集资金港币517,094,367.2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港币19,053,910.75元。

  (二) A 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35号”文《关于核准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777,778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1.86元/股。截至2022年8月2日止,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777,778股,募集资金合计187,446,667.0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1,354,358.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2NJAA20156《验资报告》。

  本公司募集资金161,354,358.20元已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截至 2022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H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H股募集资金分别于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6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012-875-1-248258-6)。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剩余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12-875-1-248258-6),账户余额为6,676,669.76港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01468121465),账户余额为11,004,487.34港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50868119047),账户余额为2,502,341.7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港元

  ■

  (二)A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工作。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H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H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一。

  附表一:

  单位:港币万元

  ■

  (二)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A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二。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H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原用于“发展及加强现有期货经纪业务”、“发展香港及全球期货业务” 和“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的剩余资金港币1,905.39万元变更为用于“购买 IT设备及软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三。

  附表三

  单位:港币万元

  ■

  (二)A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A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H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況与本公司2015年至2022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使用情況”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2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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