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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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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规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交易,公司与财务公司拟再次签订有效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并重新修订《金融服务协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新增部分

  截至目前甲方(财务公司)经核准的营业范围部分,新增“目前,甲方正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规定,向监管机构申请重新核准业务范围,因此将来甲方为乙方(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以重新下发的金融许可证上列示的营业范围为准。”

  2.修订部分:

  (1)修订前:二、金融服务内容:2.信贷服务⑵甲方根据乙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高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融资租赁、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修订后:2.信贷服务⑵甲方根据乙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高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修订前:三、双方的承诺:1.甲方承诺:⑴甲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修订后:三、双方的承诺:1.甲方承诺:⑴甲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截止公告日,开滦集团持有公司48.12%的股权,持有财务公司51%的股权,公司及财务公司均为开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2023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该关联交易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2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人民币5,664,176,542.63元,关联交易均未超出预计金额。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开滦集团100%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开滦集团持有公司48.12%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公告日,开滦集团直接持有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蔚州矿业”)36%的股权,并通过河北蔚州能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州能源”)间接持有蔚州矿业15%的股权,合并持有蔚州矿业51%的股权。开滦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1%的股权,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0%股权,蔚州矿业持有财务公司9%的股权。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   称: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唐山路南区新华东道 70号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586944710B

  法定代表人:邹世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凭《金融许可证》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开滦集团持股51%,公司持股40%,蔚州矿业持股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233,117.82

  万元,负债总额993,598.88万元,所有者权益239,518.94 万元;2021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052.84 万元,利润总额15,085.0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651,163.63万元,负债总额1,406,069.27万元,所有者权益245,094.36万元;2022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702.09万元,利润总额21,880.06万元。

  2.关联人的资信状况

  财务公司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因经营活动有重大违法行为而应被有权机构查封、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根据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60亿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所属单位最高不超过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亦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2.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水平;财务公司最高可为公司提供基础利率(LPR)下浮10%的优惠。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三)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的主要内容

  甲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通过业务合作达到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

  2.乙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甲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甲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3.双方同意建立重要商业合作关系,并在公司高层建立定期的会晤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合作情况。

  (二)金融服务

  甲方根据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⑴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⑵甲方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⑶甲方承诺,乙方在甲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亦不低于甲方向其他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⑷乙方同意在甲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⑸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

  ⑹甲方保障乙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乙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信贷服务

  ⑴经乙方申请,甲方根据自身运营需要有权决定并按另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向乙方提供信贷服务。

  ⑵甲方根据乙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高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⑶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人民银行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水平。甲方最高可为乙方提供基础利率(LPR)下浮10%的优惠。

  3.结算服务

  ⑴甲方根据乙方的指令为乙方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⑵甲方为乙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⑶如出现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乙方在甲方日存款余额超过最高限额时,甲方应在当日通知乙方将超出限额的款项划转至乙方银行账户。

  4.其他金融业务

  ⑴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本着为乙方节约资金成本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资金、信息等优势,为乙方提供代理融资服务;

  ⑵甲方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⑶甲方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甲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6.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双方的承诺

  1.甲方承诺: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如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甲方承诺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⑴甲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⑵甲方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蒙受巨大损失,亏损额已达到甲方注册资本的50%;发生可能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⑶甲方的股东对甲方的负债逾期6个月以上未偿还。

  ⑷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最新监管要求。

  ⑸甲方出现被监管机构严重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的。

  ⑹其他可能对乙方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2.乙方承诺:

  ⑴乙方依照本协议在与甲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乙方使用甲方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⑵乙方同意,在其与甲方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3.本协议有效期满后,除非其中一方有异议提出终止协议要求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议自动展期,每次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

  4.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修改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5.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以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信息、资料、财务数据、产品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上述信息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以及乙方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必须予以披露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并尽一切努力将信息披露程度和范围限制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的限度内。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凡因签订及履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唐山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一裁终局,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管理的专业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和财务费用,防范资金运营风险,进一步规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修订后的《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资质。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当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彭余生先生系开滦集团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议条款明确,交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认可函。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有利于公司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存贷款利率公允合理,服务内容条款明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开滦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2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60亿元, 2022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累计金额5,664,176,542.63元,关联交易均未超出预计金额。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中化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润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

  ●担保金额:自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拟对上述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96,400万元的融资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预计2023年担保概述

  根据公司的子公司融资需求,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拟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96,4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

  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事项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融资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办理担保事宜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3752420382P

  成立时间:2003年06月30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滨河村

  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滨河村

  法定代表人:张玉国

  注册资本:99,240.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炼焦;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硫酸铵、硫氰酸铵、初级煤化工产品制造;余热利用;五金产品、建材、矿山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建筑工程机械零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润滑油脂、生铁、铁合金、铁精矿粉、球团铁矿、烧结铁矿、铁矿石、石灰石、石英石、白云石、炉料、膨润土、焦炭、焦粉、钢坯、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批发、零售;炼焦技术咨询与服务。

  主要股东: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迁安市重点项目投资公司”)

  截至2021年末,迁安中化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2,186.14万元,负债总额202,626.41万元(其中:贷款总额7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1,166.56万元),净资产219,559.7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629,588.05万元,利润总额39,565.01万元,净利润29,250.75万元。截至2022年末,迁安中化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52,917.77万元,负债总额274,819.2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7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2,777.49万元),净资产178,098.5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实现825,381.38万元,利润总额-41,052.47万元,净利润-41,461.19万元。

  2.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迁安中化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9.82%的股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9.82%的股权,迁安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0.36%的股权。迁安中化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94798415853U

  成立时间:2007年01月24日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3号路南

  主要办公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3号路南

  法定代表人:范留记

  注册资本:155,924.75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甲醇、杂醇、液氧、苯、甲苯、二甲苯、重苯、氢气、液化氮的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9月3日);焦炭、硫铵生产销售;钢材、铁精粉的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正餐服务。

  截至2021年末,唐山中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83,452.73万元,负债总额248,672.91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1,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8,251.59万元),净资产234,779.8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694,165.05万元,利润总额27,687.83万元,净利润21,975.17万元。截至2022年末,唐山中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7,895.52万元,负债总额254,771.3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21,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4,351.61万元),净资产183,124.1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实现641,644.05万元,利润总额-19,566.53元,净利润-20,518.04万元。

  主要股东: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唐山中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08%的股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的股权,唐山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0.92%的股权。唐山中润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677220603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2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

  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李顺常

  注册资本:22,011.1024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煤焦油衍生产品(包括轻油、溶剂油【酚油】、工业萘、洗油、蒽油、炭黑油、煤沥青、重油、中性酚钠);煤焦沥青、蒽油乳剂、煤焦油、萘、溶剂油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正餐服务。

  主要股东: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7,053.37万元,负债总额49,881.61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6,4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9,881.61 万元),净资产7,171.7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127,822.71 万元,利润总额1,648.74 万元,净利润1,650.77万元。截至2022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341.32万元,负债总额38,033.78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19,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970.98万元),净资产31,307.5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实现168,593.99万元,利润总额34.48万元,净利润21.13万元。

  2.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72%的股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28%的股权。

  (四)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945576763157

  成立时间:2010年06月17日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主要办公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239,404.25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氢气、硝酸、环己烷、环己烯、甲醛溶液、三聚甲醛(经营至2024年11月19日);1,3—二氧戊环生产(经营至2024年5月14日);聚甲醛、己二酸、二元酸、环己醇、解吸气、氮气、压缩空气、仪表空气、蒸汽、脱盐水、除氧水、中水、塑料粒料及筛板生产、销售及出口;聚甲醛、已二酸的检测;余压利用;聚甲醛工艺技术咨询、服务;己二酸工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引进、生产所需设备原材料进口;安全阀校验。

  主要股东:公司

  截至2021年末,唐山中浩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47,875.18 万元,负债总额200,560.12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10,720.00万元,流动负债144,935.48 万元),净资产247,315.06 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实现257,829.48 万元,利润总额10,499.73 万元,净利润10,701.07 万元。截至2022年末,唐山中浩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8,613.53万元,负债总额146,506.27万元(其中贷款总额35,000.00万元,流动负债141,140.47万元),净资产252,107.2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72,885.57万元,利润总额4,591.36万元,净利润4,792.20万元。

  2.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五)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3567366492K

  成立时间:2011年01月01日

  注册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主要办公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注册资本:77,8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4,132.68 万元,负债总额93,037.9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7,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3,565.20 万元),净资产111,094.75 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99,893.01万元,利润总额27,527.10 万元,净利润20,562.15 万元。截至2022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7,621.69万元,负债总额110,334.7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2,723.44万元),净资产67,286.9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92,128.36万元,利润总额-18,775.91万元,净利润-18,807.81万元。

  2.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为预计担保公告,公司与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在上述批准额度内,公司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将持续披露担保公告。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迁安中化公司、唐山中润公司、炭素化工公司、唐山中浩公司、承德中滦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办理担保事宜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分别持有迁安中化公司49.82%的股权,公司与首钢股份同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迁安中化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唐山中润公司成立时,公司引进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主要考虑可以形成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唐山中润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作为持股94.08%的大股东,为唐山中润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唐山中润公司经营稳定,银行信用良好,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94.72%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唐山中浩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双方股东按照股比提供融资担保,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承德中滦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担保事项,均系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公司能够通过实施有效管理,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授权办理担保事宜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公 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69,8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已使用82,750.00万元,剩余额度 87,050.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 112,75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0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9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阳公司”)、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泓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倡源公司”)。

  ●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财务资助金额: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拟对所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不超过85,100万元,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通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8,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计2023年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根据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公司的运营实际,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拟对所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不超过85,100万元,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拟为其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8,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委托贷款额度内,公司提供的单笔委托贷款事项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委托贷款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办理委托贷款事宜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677220603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2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李顺常

  注册资本:22,011.1024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煤焦油衍生产品(包括轻油、溶剂油【酚油】、工业萘、洗油、蒽油、炭黑油、煤沥青、重油、中性酚钠);煤焦沥青、蒽油乳剂、煤焦油、萘、溶剂油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正餐服务。

  2.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7,053.37万元,负债总额49,881.61万元,净资产7,171.7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127,822.71万元,利润总额1,648.74万元,净利润1,650.77万元,资产负债率87.43%。截至2022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341.32万元,负债总额38,033.78万元,净资产31,307.5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实现168,593.99万元,利润总额34.48万元,净利润21.13万元,资产负债率54.85%。截至公告日,炭素化工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炭素化工公司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72%的股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28%的股权。

  5.炭素化工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财务资助。

  6.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为炭素化工公司发放3笔委托贷款,金额共计22,50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3567366492K

  成立时间:2011年01月01日

  注册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注册资本:77,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销售。

  2.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4,132.68万元,负债总额93,037.93万元,净资产111,094.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99,893.01万元,利润总额27,527.10万元,净利润20,562.15万元,资产负债率45.58%。截至2022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7,621.69万元,负债总额110,334.75万元,净资产67,286.9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92,128.36万元,利润总额-18,775.91万元,净利润-18,807.81万元,资产负债率62.12%。截至公告日,承德中滦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承德中滦公司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5.承德中滦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对方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按股比为其提供资金支持。

  6.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为承德中滦公司发放2笔委托贷款,金额共计8,721.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57387774XB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28日

  注册地点(主要办公地点):唐山丰润区任各庄镇任各庄中石化油库南侧

  法定代表人:王仁龙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2.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末,唐山中阳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611.54万元,负债总额13,601.79万元,净资产5,009.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18,263.78万元,利润总额30.06万元,净利润39.38万元,资产负债率73.08%。截至2022年末,唐山中阳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551.25万元,负债总额9,361.93万元,净资产5,189.3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6,299.84万元,利润总额32.76万元,净利润63.76万元,资产负债率64.34%。截至公告日,唐山中阳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唐山中阳公司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唐山中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唐山中阳公司为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2022年11月公司收购了北京金汇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持有的唐山中阳公司20%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唐山中阳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为唐山中阳公司提供全额财务资助。

  6.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为唐山中阳公司发放2笔委托贷款,金额共计7,00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56198453X6

  成立时间:2010年09月20日

  注册地点(主要办公地点):曹妃甸工业区化工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顺常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引进、生产所需设备原材料进口。

  2.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末,唐山中泓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9,204.49万元,负债总额54,897.25万元,净资产4,307.24万元,2021年度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1,150.92万元,净利润-21,150.92万元,资产负债率92.72%。截至2022年末,唐山中泓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9,994.59万元,负债总额58,066.53万元,净资产1,928.06万元,该公司正处于建设期,2022年度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为-2,379.19万元,净利润为-2,379.19万元,资产负债率96.79%。

  3.唐山中泓公司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唐山中泓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钢京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5.唐山中泓公司的其他股东首钢京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股东按照股比为其提供资金支持。

  6.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为唐山中泓公司发放4笔委托贷款,金额共计28,463.75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五)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031831W

  成立时间:1986年03月27日

  注册地点(主要办公地点):介休市连福镇后崖头村

  法定代表人:王双生

  注册资本:16,000.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山西中通公司(山西中通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介休义民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矿用物资采购与销售。

  2.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末,山西倡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2,488.47万元,负债总额43,524.10万元,净资产48,964.3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52,974.68万元,利润总额11,107.00万元,净利润9,557.39万元,资产负债率47.06%。截至2022年末,山西倡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2,352.82万元,负债总额45,111.63万元,净资产67,241.1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实现85,743.20万元,利润总额33,288.50万元,净利润26,086.08万元,资产负债率40.15%。截至公告日,山西倡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山西倡源公司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山西倡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持有山西倡源公司41%的股权。

  5.山西倡源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为山西倡源公司提供全额财务资助,对方股东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借款提供全额担保。

  6.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为山西倡源公司发放1笔委托贷款,金额6,0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为山西倡源公司发放1笔委托贷款,金额2,00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为预计提供财务资助公告,公司与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协议。在上述批准额度内,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将持续披露公告。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94.72%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委托贷款,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双方股东按照股比提供资金支持,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承德中滦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唐山中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阳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唐山中阳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唐山中泓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首钢京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为保证该公司正常运行的资金需求,公司与首钢京唐公司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公司对唐山中泓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持有山西倡源公司41%的股权。山西中通公司拟为山西倡源公司提供全额委托贷款,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山西倡源公司2022年末借款合计28,440万元,其中:公司为其发放委托贷款6,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为其发放委托贷款2,000万元,对方股东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借款20,440万元提供全额担保。公司对山西倡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授权办理委托贷款事宜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委托贷款事项,均系为保障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能够通过实施有效管理,严格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委托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委托贷款事项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授权办理委托贷款事宜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73,173.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6,773.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61%;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7日

  至2023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上述议案,并于 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河北唐山新华东道70号东楼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嘉颖、王文超

  联系电话:(0315)2812013、3026567

  联系传真:(0315)3026507

  电子邮箱:kcc@kailuan.com.cn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以上产品均为对外部市场的销售量。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数据已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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