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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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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1.3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赵鹏代为出席并表决。

  1.4本公司2022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根据2023年3月29日董事会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2022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39.32亿元,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9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38.50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1.6 本报告摘要中,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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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3.1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1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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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因本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2021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重述。详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注4。

  2.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款+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以前年度数据同口径调整。

  3.在计算“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4.资产负债比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5.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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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2022年分季度财务数据已经重述。详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注4。除重述影响外,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2.3.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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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3.4 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公司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数据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有关数据并无差异。

  2.3.5 合并财务报表中重要科目及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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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长期借款包括:三年期银行借款3.30亿欧元,到期日为2023年9月8日;五年期银行借款2.75亿英镑,到期日为2024年6月25日;以上均为固定利率银行借款。五年期银行借款9.70亿美元,到期日为2024年9月27日;十八个月期银行借款1.00亿欧元,到期日为2023年9月8日;十五年期银行借款人民币5.19亿元,到期日为2034年6月15日;以上均为浮动利率银行借款。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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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股本及股东情况

  2.4.1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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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2.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添富牛53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托管人以及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4.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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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第三节重要事项

  3.12022年业务概要

  2022年,国内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人身险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和转型期,行业保费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本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保险本源,持续深化供给侧改革,坚持高质量发展,整体经营态势稳中向好,业务规模和业务价值继续引领行业。

  2022年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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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指在考察月前14/26个月生效的保单在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14/26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2.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2022年,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牢守住发展基本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投资资产双双突破5万亿元,其中总资产达5.25万亿元,投资资产达5.06万亿元。本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资产负债联动,总投资收益达1,877.5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82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6.78%、143.59%,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拥有长险有效保单件数达3.25亿份。

  (二)坚持价值引领,核心指标保持稳健

  本报告期内,公司保费收入(保费收入与2022年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保险业务收入口径一致。)达6,151.90亿元,稳居行业首位。新单保费为1,847.67亿元,同比上升5.1%;首年期交保费为964.26亿元,同比下降2.0%,其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418.21亿元,同比上升0.3%,业务结构有所优化。公司一年新业务价值为360.04亿元,内含价值达12,305.19亿元,较2021年底增长2.3%,业务价值继续引领行业;退保率为0.95%,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

  (三)大力推进改革创新,转型成效逐步显现

  公司持续深化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领域推进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持续推进销售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销售队伍优增优育,队伍结构和质态逐步优化,人均期交产能大幅提升。产品创新和供给能力持续增强,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持续丰富新业态、新市民保险产品服务供给。持续深化运营服务创新和集约运营,运营共享作业在保全、核保领域实现全国推广,服务体验明显提升。数字化转型再上新台阶,行业首家获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最高等级,数据管理能力行业领先。

  2022年底,公司启动布局引领未来发展的新经营策略——“八大工程”。“八大工程”聚焦党建引领、机制优化、营销改革、资源整合、管理创新、生态驱动等方面的创新和突破,以“党建引领筑基工程”为统领,以“人才建设固本工程”为支撑,以“销售渠道强体工程”“综合营销聚力工程”“客户经营金山工程”“政企合作民心工程”“健康养老生态工程”为主体,以“金融科技数字化工程”为基础,深入实施基础再造和难点攻关,积极瞄准新客群、新模式、新能力,全面升级公司发展动能,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3.2业务分析

  3.2.1 保险业务收入数据

  1.保险业务收入业务分项数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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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趸交业务包含短期险业务保费收入。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寿险业务总保费4,856.42亿元,同比增长0.9%;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为1,153.29亿元,同比下降4.4%;意外险业务总保费为142.19亿元,同比下降13.3%。

  2.保险业务收入渠道分项数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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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个险板块保费收入包括营销队伍保费收入和收展队伍保费收入。

  2.其他渠道保费收入主要包括政策性健康险保费收入、网销业务保费收入等。

  3.2.2保险业务

  1.保险业务分析

  2022年,人身险业深度调整仍在持续,发展整体承压。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保险业务稳中有进,市场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坚定推进销售体系建设,全面升级销售队伍管理办法,队伍规模逐步企稳,队伍结构和质态不断优化。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总销售人力约为72.9万人。

  个险板块

  个险板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渠道转型不断深入,业务发展整体稳健。本报告期内,个险板块总保费为4,924.39亿元,同比下降3.3%,其中,续期保费为3,928.49亿元,同比下降3.7%。首年期交保费为815.08亿元,同比保持稳定,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417.96亿元,同比增长0.5%,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为51.28%,同比提升0.73个百分点。2022年,个险板块一年新业务价值为333.33亿元,同比下降22.4%,首年年化保费口径新业务价值率为33.0%,同比下降9.2个百分点。

  公司坚持有效队伍驱动业务发展,坚持“稳中固量、稳中求效”的队伍发展策略,队伍质态不断优化,队伍产能明显提升,2022年月人均首年期交保费同比提升51.7%。本报告期内,公司落地实施一系列重大改革项目,引领个险板块转型升级。积极推广“众鑫计划”专项提优提质项目,加快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转型进程;全面升级实施销售队伍管理办法,聚焦新人、主管和绩优群体,强化业务与服务品质管理,队伍活力有效激发,队伍基础不断夯实。截至本报告期末,个险销售人力为66.8万人,其中,营销队伍规模为43.0万人,收展队伍规模为23.8万人;绩优人群占比保持稳定。

  多元业务板块

  多元业务板块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聚焦专业经营、坚持转型升级、不断提质增效,与个险板块有效协同,积极拓展银保、团险及健康险业务,业务发展质量向优向好。

  银保渠道银保渠道持续深化银行合作,保费规模及业务价值较快增长。本报告期内,银保渠道总保费达634.15亿元,同比增长28.6%。首年期交保费为148.79亿元,同比下降7.6%。业务结构持续优化,5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64.51亿元,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为43.36%,同比提升1.50个百分点。续期保费达362.00亿元,同比增长10.4%,占渠道总保费比重为57.08%。银保渠道持续加强客户经理队伍专业化、科技化能力建设,队伍质态稳步提升。截至本报告期末,银保渠道客户经理达2.1万人,季均实动人力保持稳定,人均产能同比提升9.1%。

  团险渠道团险渠道统筹规模和效益,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费达273.33亿元,同比下降6.3%;其中,短期险保费为240.59亿元,同比下降6.4%。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渠道销售队伍规模约为4.0万人,其中高绩效人力占比较2021年底提升7个百分点。

  其他渠道2022年,其他渠道总保费为320.03亿元,同比增长5.4%。公司积极开展各类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支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办20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近3.5亿人;承办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项目近60个,覆盖2,700多万人;累计落地100余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承保人数超过2,200万。公司积极参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治理,持续承办500多个健康保障委托管理项目,覆盖超过1亿人。

  互联网保险业务

  公司大力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和线上直销方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体验。2022年,公司数字化销售能力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增长,监管口径下总保费(包括公司各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线上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达628.96亿元,同比增长88.3%。公司持续完善集中运营、统一管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触达快、覆盖广、效率高的优势,积极推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发布首款互联网人身险长险产品,建立互联网自营平台“国喜保中国人寿保险商城”,实现中国人寿蚂蚁保营业厅开业。

  综合金融业务

  公司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综合化经营优势,积极构建“寿险+”综合金融生态圈,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2022年,公司协同销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业务实现保费223.83亿元,保单件数同比增长9.0%,通过财险产品销售丰富客户触点,有效助推公司获客,促进销售队伍举绩、留存以及收入增长;公司协同销售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养老保险子公司”)企业年金业务新增首年到账规模及养老保障业务规模为157.29亿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代理本公司银保首年期交保费收入实现平稳发展;积极探索保险与投资业务协同,深化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合作,在投资项目推介、联合客户开拓等方面紧密联动,创新投资互动新模式。同时,公司从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出发,构建覆盖全客群的一体化经营平台,联合财产险公司、养老保险子公司和广发银行等开展各类客户协同经营活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优质金融保险服务。大健康大养老业务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大健康养老业务发展布局,助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2022年,公司打造总分协同、优质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大健康平台服务项目数量过百,累计注册用户量较2021年底增长超过21%,位居行业前列。公司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周期优势,依托中国人寿集团内专业投资平台持续推进养老产业投资布局和专业化运营,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供给能力。2022年,公司通过出资设立的国寿大养老基金加速整合中国人寿集团内部康养资源,持续推进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区域的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项目的布局。为加快推进中国人寿康养产业布局,公司启动“健康养老生态工程”,努力建设场景丰富、供给多元、管理先进、风险可控的国寿特色康养生态体系,打造新的业务发展动能,促进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2.保险产品分析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开发理念,深入开展市场调研,不断强化产品研发及响应能力,2022年,公司新开发、升级产品88款,覆盖寿险、年金险、健康险、意外险等全产品类别,持续打造产品形态丰富、特点突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公司产品体系。

  公司积极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大力推进疾病、医疗、护理等健康险产品的创新研发,推出“尊享福”“爱意康悦”等健康保险产品,不断丰富健康险产品体系;在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方面,推出老年人专属意外伤害、疾病等适老化保险产品,同时,个人养老金业务扎实起步,“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入选行业首批个人养老金产品名单;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方面,持续完善乡村振兴专属系列产品,为相关人群提供更广泛的保险保障;面向新业态、新市民群体推出专属意外保障产品;公司稳步推进互联网专属保险产品开发,推出“守护星”等保险产品,更好满足年轻客户的保险消费需求。

  (1)保险业务收入前五位的保险产品情况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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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标准保费按照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04﹞102号)及《关于<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5﹞25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

  (2)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新增交费前三位产品情况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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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保险业务收入前五家及其他分公司情况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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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省市。

  4.保险合同准备金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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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剩余边际是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提取的准备金,如果为负数,则置零。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为38,801.60亿元,较2021年底的34,198.99亿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5.赔款及保户利益分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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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退保金同比下降10.7%,主要原因是部分产品退保减少。受寿险和健康险业务赔付支出增加影响,赔付支出同比增长3.1%,其中,寿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3.3%,健康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4.6%,意外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下降11.0%。受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影响,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同比增长3.1%。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下降使得保单红利支出同比下降22.0%。

  6.手续费及佣金、其他支出分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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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内,因队伍规模下降及业务结构变化,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下降16.7%;业务及管理费同比下降1.9%;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增长0.1%。

  3.2.3投资业务

  2022年,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对资本市场持续形成扰动,国内债券收益率处于历史低位,A股市场一度深度调整。随着稳增长政策陆续出台、外部环境改善,年末无风险利率有所上行,A股市场小幅回升。在跌宕起伏的市场环境中,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坚定执行中长期战略资产配置规划,多措并举稳定投资收益。在持续做好市场动态研判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传统固收品种配置安排,努力稳定票息收益水平和资产久期;积极把握权益市场调整过程中的长期配置机遇,推动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向中长期配置中枢靠拢;加大另类投资产品模式创新,通过股权计划、资产支持计划、股权基金等多种形式布局优质另类资产,稳定配置规模,丰富超额收益来源。

  1.投资组合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按投资对象分类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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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债权型金融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2.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含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同业存单等。

  3.基金含权益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为37.39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19.60亿元。

  4.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优先股、股权投资计划等。

  5.现金及其他包括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50,649.80亿元,较2021年底增长7.4%。主要品种中债券配置比例由2021年底的48.20%提升至48.54%,定期存款配置比例由2021年底的11.23%变化至9.59%,债权型金融产品配置比例由2021年底的9.41%变化至8.98%,股票和基金(不包含货币市场基金)配置比例由2021年底的8.75%提升至11.34%。

  2.投资收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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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022年,公司实现净投资收益1,903.44亿元,较2021年增加15.74亿元,同比增长0.8%。受市场利率下行的影响,2022年净投资收益率为4.00%,较2021年下降38个基点。受权益市场大幅下跌、权益品种价差收益同比下降影响,2022年实现总投资收益1,877.51亿元,较2021年减少263.06亿元,同比下降12.3%。总投资收益率为3.94%,较2021年下降104个基点。考虑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合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为1.92%,较2021年下降295个基点。

  3.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债以及债权型金融产品,投向主要为银行、交通运输、非银金融、公用事业和能源等领域,融资主体以大型央企、国企为主。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仓信用债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8%;债权型金融产品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9%。总体上看,公司信用类投资产品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理念,依托严谨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和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理机制,投前审慎把控标的信用资质和风险敞口集中度,投后持续跟踪,通过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有效管控信用风险。在信用违约事件频发的市场环境下,2022年公司未发生信用违约事件。

  4.重大投资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达到须予披露标准的重大股权投资和重大非股权投资。

  3.3 专项分析

  3.3.1利润总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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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内,权益市场大幅下跌,投资收益率下降,寿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7.9%;健康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8%,基本保持稳定;意外险业务质量改善,利润总额同比上升34.9%;因部分联营企业利润下降及计提减值,其他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77.3%。

  3.3.2 现金流量分析

  1.流动资金的来源

  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主要来自于保费收入、非保险合同业务收入、利息及红利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回投资。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75.94亿元。此外,本公司绝大部分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4,855.67亿元。

  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对所投资的某一证券的持有量有可能大到影响其市值的程度。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2.流动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认为其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3.合并现金流量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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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3 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保险公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核心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之和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总体资本的充足状况。下表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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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银保监会的要求,本公司自编报2022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起,执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6.7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3.59%,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受权益市场波动、业务增长、投资资产配置、偿付能力准备金评估利率下行等因素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22年二季度末有所下降。

  3.3.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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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科技能力与运营服务

  3.4.1科技能力

  2022年,公司持续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科技能力加速跃升,全方位赋能价值创造,以数字驱动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技术创新再进一程。全面完成核心业务系统架构转型,成功构筑全新自主掌控的分布式数字基座,实现数据处理能力提升2倍,单位空间存储利用率提升3倍,单位空间计算利用率提升266%,降本增效、绿色低碳成效显著,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连续两年行业领先。

  数字能力深化拓展。全面优化数据管理体系,细化数据分类分级管控,强化数据融合驱动,行业首家获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最高等级,数据管理能力实现领跑。人机协同持续突破,智能机器人应用数量同比增长326%,全面赋能销售、服务、运营、风控等各类业务场景。

  数字连接开放延伸。依托数字化平台,以多样化场景为驱动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扩大开放共享的互联网社交生态圈,提供标准化服务组件近1.5万项,合作开展服务与活动超40万项,广泛延伸至线上线下、企业内外,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数字化服务。

  3.4.2运营服务

  2022年,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国家大局,以“体验一流”为运营服务的价值追求,打造“简捷、品质、温暖”的客户服务,持续推动运营服务集约化、数字化、多样化发展,着力提升服务供给和送达能力,健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加速推进智能集约的一体化运营模式落地。

  绿色发展,线上服务大幅增长。着力推广便捷顺畅的线上化服务通道,助力公司节能增效。中国人寿寿险APP注册用户数达1.29亿,月活人数同比增长6.8%。个人业务无纸化投保率超99.9%。进一步推广电子信函、电子保单、线上保全、线上理赔服务,全年累计节约纸张超6,400吨。保全、理赔线上化服务率保持在90%以上高位。

  恪守承诺,坚守“快捷、温暖”的理赔服务初心。持续提供多场景便捷赔付方式,理赔获赔率超99.6%,平均时效0.43天,均位于行业前列。各类便民赔付深受欢迎,“重疾一日赔”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年惠及18.5万名客户。“理赔直付”超670万人次。为11.6万余名有困难客户提供“特殊服务上门赔”服务。

  客户至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持续提升。构建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制定“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流程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加强客户体验闭环管理,人身险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客户好评度等保持高位。强化增值服务供给,服务总量同比提升3.7%。适老化服务形成特色,全年提供服务超2,559万人次。中国人寿寿险APP成为保险行业首个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无障碍及适老化技术评测的手机应用。

  模式升级,共享作业、智能应用迈上新台阶。实现保全、核保作业任务智能调度,推动全国运营资源统筹利用,服务品质更高,业务处理速度更快,个人保全、核保平均审批时效提升超25%。智能应用能力持续提升,投保、核保、理赔、保全智能审核通过率均保持高位,智能在线服务问题解决率达95.8%。

  3.5 未来展望

  3.5.1行业格局和趋势

  长期来看,我国人身险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高质量发展是行业的主旋律。面对内外部环境的深刻调整,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中国经济加快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国内统一大市场、完备的工业体系等,均为我国经济长期稳健增长持续注入动力,复苏发展曲线将逐步展开,行业高质量发展迎来有利外部环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康中国战略不断深入,长期护理、个人养老金、普惠保险等业务空间正被打开,医疗健康、“银发经济”市场广阔。市场主体加快转型探索,保险科技深度赋能,经营管理链条的数字化、智能化大幅提升,行业内生动力强劲。行业监管持续推动回归本源、规范市场、防范风险,围绕产品、市场、队伍等出台系列新规,监管理念、监管手段不断升级,保险市场运行的规范性将进一步提升。

  3.5.2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2023年,本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重价值、优结构、强队伍、推改革、防风险”的经营策略,坚守保险本源,持续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快推进“八大工程”落地见效,深化营销体系改革,加速产品服务机制创新,推进健康养老生态工程,加强客户经营与数字化建设,努力实现规模、价值、队伍、安全有机统一,全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3.5.3可能面对的风险

  当前国际环境仍在复杂演变,世界经济滞胀风险上升,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给人身险业稳定发展带来挑战。近年来,社会经济环境、人口结构和客户需求都发生较大变化,个人代理人渠道发展面临挑战,营销体制改革迫在眉睫。此外,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和转型期,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面临较大压力。公司将采取多种举措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深入推进变革转型,以客户为中心,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资本市场方面,预计市场利率仍维持历史偏低水平,优质固收类资产供给不足的情况依然严峻,权益市场或将延续高波动的特征,公司面临息类品种收益率持续下行和投资组合总体收益波动加大的双重压力。公司将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持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提高应对经济周期、利率周期、市场波动的能力,有效平衡短期收益稳定与长期价值提升。

  董事长:白涛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3-0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白涛,执行董事赵鹏、利明光,独立董事黄益平、陈洁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赵鹏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白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2022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2022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财务报告、2022年度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等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财务报告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新会计准则相关安排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公司向监管部门申请采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过渡方案,已获同意。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境内,公司将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相关会计准则并延续以往披露,与此同时,将通过增加附注补充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编制的相关财务信息;在境外上市地,公司将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等会计准则编制并披露境外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岗位薪酬标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阅。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2023-2025年度业务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2022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公司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公司2022年声誉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A股)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反洗钱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关于〈公司2022年反洗钱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阅。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关于〈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投资—新赣壹号股权投资计划的议案》

  关联董事白涛、赵鹏、王军辉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关于公司对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该交易构成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白涛、赵鹏、王军辉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关于苏州项目二期增资扩股事宜的议案》

  该交易构成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白涛、赵鹏、王军辉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关于成都锦瑭项目增资扩股事宜的议案》

  该交易构成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白涛、赵鹏、王军辉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审阅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3-0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曹伟清,监事牛凯龙、王晓青、来军、胡志军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伟清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2022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2022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财务报告、2022年度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等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新会计准则相关安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岗位薪酬标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3-2025年度业务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2022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A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22年反洗钱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公司2022年反洗钱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3-01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下预期时间表仅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0.82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393.15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建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9.32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规定,按照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39.32亿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人民币39.32亿元;

  (四)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9元(含税)。截至 2022年 12月 31 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总计约人民币138.50亿元(含税)。2022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3%;

  (五)2022年度税后利润进行上述分配后,未分配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3.5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6.78%,本次利润分配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约-4.37个百分点。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3-01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设立的国寿投资—新赣壹号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并拟于2023年9月30日前与国寿投资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江西交投高速公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份额。国寿投资已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江西交投金石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投金石”)(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交投”)和江西交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江西基金”)(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于2022年11月24日订立合伙协议。国寿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金石”)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江西省内的高速公路项目。高速公路为国家政策支持的行业,符合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及推动长江经济带区域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规划。高速公路项目具有运营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特征,与保险资金属性相契合,符合保险资金的投资偏好。江西交投在江西省内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与产业经营方面具有主导地位。依靠显著的区位优势、良好的资源以及丰富的高速公路投建运营经验,江西交投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得以与江西省公路交通领域的龙头企业合作,并获取投资收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并拟于2023年9月30日前与国寿投资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份额。国寿投资已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交投金石(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江西交投和江西基金(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于2022年11月24日订立合伙协议。国寿金石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投资—新赣壹号股权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关联董事白涛先生、赵鹏先生、王军辉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就有关事项咨询了公司管理层人员,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国寿投资的基本情况

  国寿投资为成立于1994年6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0321266,法定代表人为张凤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亿元。2021年,国寿投资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核准颁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寿投资专注于另类投资,投资领域涵盖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特殊机会投资、普惠金融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寿投资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51.10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6.40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8.97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48亿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国寿投资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254.90亿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92.45亿元,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4.64亿元,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70亿元。

  2.国寿金石的基本情况

  国寿金石为成立于2016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广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59G27B1C,法定代表人为康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国寿金石已于2018年4月取得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并于2020年1月获得《保险私募基金注册通知书》,具备保险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国寿金石的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国寿金石是集团公司内特殊机会及普惠金融领域的专业投资管理基金平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寿金石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2,110.9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645.1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19.7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0.3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寿金石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0,657.18万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9,651.1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2,175.17万元,净利润约为人民币61.04万元。

  3.交投金石的基本情况

  交投金石为成立于2022年9月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寿金石持有其70%的股权,江西交投间接持有其30%的股权。交投金石注册地为南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25MAC0R0647P,法定代表人为熊文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及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寿金石为国寿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国寿金石持有交投金石70%的股权,国寿投资、国寿金石、交投金石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受托合同的主要条款

  1.订约方

  (1)委托人:本公司

  (2)受托人:国寿投资

  2.股权投资计划的设立

  股权投资计划由国寿投资设立,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本公司将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股权投资计划的其余份额将由独立第三方投资者认购。本公司的出资额由本公司根据其资产配置需求而定,并将由本公司以内部资源拨付。

  3.投资方向

  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份额。

  4.受托合同的期限

  除非根据受托合同的规定延期,股权投资计划的期限为十三年,其中投资期为十年,退出期为三年。

  5.管理费

  在股权投资计划的期限内,国寿投资基于其对股权投资计划的投资管理服务向本公司收取管理费,费率为每年0.15%。

  上述本公司向国寿投资支付管理费的安排属于本公司与国寿投资订立的《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下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并包含在该协议下的相关年度上限以内。详情请见本公司2021年10月29日及2021年11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6.收益分配

  国寿投资应在股权投资计划收到合伙企业向其分配的收益并扣除股权投资计划的税费及费用后,向本公司及其他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投资计划份额支付该等收益。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

  1.订约方

  (1)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交投金石

  (2)有限合伙人:国寿投资(代表股权投资计划)、江西交投及江西基金

  2.出资额及其支付

  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1亿元。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

  ■

  国寿投资(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应按照管理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分期缴付出资。管理人应提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

  3.合伙企业的期限

  除合伙人会议另有决议外,合伙企业的期限自管理人向有限合伙人首次发出缴款通知中列明的付款到期日起算,为期十三年,其中投资期为十年,退出期为三年。

  4.合伙企业的管理

  普通合伙人交投金石将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及投资运作。合伙企业应每年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执行事务费,而该费用由全体有限合伙人分摊。年度执行事务费金额为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的0.11%。

  国寿金石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合伙企业应就该等服务每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而该管理费由全体有限合伙人分摊。年度管理费金额为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的0.11%。

  合伙企业应设投资顾问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各有限合伙人分别有权委派一名成员。投资顾问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涉及潜在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等事项,以及审议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的合规性。投资顾问委员会所审议事项须经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合伙企业应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国寿金石有权提名两名成员,江西交投有权提名三名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及退出事宜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审议事项须经全体成员五分之三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5.投资领域及投资限制

  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对保险资金投资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江西省内的高速公路项目,并重点关注满足如下要求的项目:

  (1)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导向(例如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银保监发〔2022〕8号)),且根据项目进度已通过立项、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程序并获得建设许可以及相关证照文件;

  (2)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良好的社会影响,符合国家和地区发展规划及产业、土地、环保、节能等相关政策;

  (3)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不应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20%;

  (4)除非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合伙企业对单一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50%;

  (5)对投资项目测算的内部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不应低于每年6%;

  (6)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应低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

  6.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益应按年度向各合伙人进行年度收益分配,并在投资项目退出时向各合伙人进行退出收益分配。

  (1)年度收益分配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①首先向国寿投资(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分配,直至其就其实缴出资额获得按照每年6%的收益率计算的收益;

  ②如有余额,分别向江西交投及江西基金分配,直至其各自就其实缴出资额获得按照每年6%的收益率计算的收益;

  ③如有余额,向交投金石分配,直至其就其实缴出资额获得按照每年6%的收益率计算的收益。

  (2)退出收益分配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①首先向国寿投资(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分配,直至其基于其在所退出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额累计获得按照每年6%的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包括国寿投资(代表股权投资计划)根据上文第(1)①段所获得的收益),并收回其在所退出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额;

  ②如有余额,向江西交投及江西基金分配,直至其各自基于其在所退出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额累计获得按照每年6%的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包括江西交投及江西基金根据上文第(1)②段所获得的收益),并收回其各自在所退出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额;

  ③如有余额,向交投金石分配,直至其基于其在所退出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额累计获得按照每年6%的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包括交投金石根据上文第(1)③段所获得的收益),并收回其在所退出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额;

  ④如在最后一个投资项目退出并完成上述分配后仍有余额,对于收益率介于6%至9%之间的收益,在江西交投及江西基金之间按照8∶2的比例分配;对于收益率超过9%的收益,在国寿投资(代表股权投资计划)、江西交投、江西基金及交投金石之间按照4∶3∶1∶2的比例分配。

  7.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但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股权投资计划投资合伙企业,可以优化本公司保险资金运用效率,有利于发挥国寿投资的专业作用,有利于发挥基金组合投资优势。

  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江西省内的高速公路项目。高速公路为国家政策支持的行业,符合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及推动长江经济带区域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规划。高速公路项目具有运营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特征,与保险资金属性相契合,符合保险资金的投资偏好。江西交投在江西省内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与产业经营方面具有主导地位。依靠显著的区位优势、良好的资源以及丰富的高速公路投建运营经验,江西交投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得以与江西省公路交通领域的龙头企业合作,并获取投资收益。

  五、关联交易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风险主要包括: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可能对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的价值的影响;以及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合伙企业财产所产生的运营风险。

  六、上网文件及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受托合同

  (三)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3-01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2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7,589百万元,增加2022年12月31日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6,878百万元,合计减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34,467百万元。

  一、概述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

  二、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上述假设变更增加2022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7,589百万元,增加2022年12月31日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6,878百万元,合计减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34,467百万元。

  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均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本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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