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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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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51,139,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摘要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同。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PCB是以绝缘基板和导体为材料,按预先设计好的电路原理图,设计制成印制线路、印制元件或两者组合的导电图形的成品板,其主要功能是实现电子元器件之间的相互连接和中继传输。公司生产的PCB应用领域广泛,涵盖汽车电子、通信电子、工业控制及储能、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领域,其中尤以汽车电子、通信电子、工业控制及储能为主。

  (2)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下属的“电子电路制造”,行业代码为C398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PCB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是现代电子产品中不可或缺的电子元器件,不可替代性是PCB制造行业得以长久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PCB产业的发展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速度与技术水准。

  经过数十年发展,PCB行业已步入较为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全球产值超过800亿美元,总体呈现逐年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但不同年份,因受宏观经济波动、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传导等因素影响,PCB行业产值增长情况不一。根据Prismark统计,2021年全球PCB行业产值为809.20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24.1%,覆铜板、铜球、铜箔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致使PCB销售价格提升,助推PCB产业产值实现近年以来最大增幅。2022年度,世界政治和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地缘政治局势动荡不安,全球经济发展疲软,国内经济受到极端高温天气等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反复冲击,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持续演化,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度我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1.02万亿元,同比增长3.0%,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美国、欧盟、英国、日本等全球主要经济体2022年度同样面临经济增长乏力的局面。Prismark报告指出,2022年全球电子整机市场需求进一步下降,PC、手机、电视市场及汽车行业需求持续疲软,预测2022年全球PCB行业产值为817.41亿美元,同比增长1.01%;预测2022年中国PCB行业产值为435.53亿美元,同比下降1.35%。

  (3)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根据CPCA发布的《第二十一届(2021)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主要企业榜单》,公司位列2021年度综合PCB百强第48位及内资PCB百强第26位。根据《2021年NTI-100全球百强PCB企业排行榜》,公司位列2021年度全球PCB企业百强第85位。

  PCB产品种类多、应用领域广泛、定制化程度高,各类PCB产品在使用场景、性能、材质、电气特性、功能设计等方面各不相同。公司主要聚焦汽车PCB,较早进入新能源汽车PCB领域并配合产业内龙头企业的需求进行技术研发、品质管控,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品质管控经验,拓展了产业链内较多的优质客户资源,在新能源汽车PCB这一细分应用领域排名靠前、竞争优势较为明显。

  (4)主营业务分析

  2022年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以及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投产十周年之际交出了一份可圈可点的答卷。

  ①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649.28万元,同比增长12.73%;实现净利润14,097.31万元,同比增长40.57%。公司主要出口地区欧洲受俄乌战争、能源危机等影响造成大批工厂关闭、半导体供应短缺、消费者信心下降、市场需求下滑,致使公司境外销售增长乏力,全年实现境外销售57,468.05万元,同比增长4.63%。国内同样受到供应链受阻、消费不足等影响致使消费电子、通信电子等市场需求呈现疲软态势,但新能源汽车行业保持了快速发展,根据中汽协披露的数据,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可谓产销两旺。受此影响,公司全年实现境内主营业务收入86,787.46万元,同比增长17.98%。从产品应用领域来看,2022年汽车PCB收入达到75,426.33万元,同比增长27.32%,系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因。在保持营收增长的同时,公司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多层板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68.45%,同比增加4.76个百分点,多层板相较单/双面板而言附加值更高,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加之覆铜板、铜球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回落,致使公司毛利率趋稳回升、盈利能力向好。2022年度公司毛利率为20.46%,同比增加1.13个百分点。2022年第四季度的毛利率达到24.29%,环比提升2.94个百分点,同比提升5.6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公司向银行融资成本同比降低及上市后向银行融资金额大幅减少,致使公司利息费用同比下降33.50%,加之汇兑收益及上市后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增加,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44,628.21万元,比上年末增长63.55%;公司净资产为168,812.99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17.93%;资产负债率为30.99%,较上年末下降33.51个百分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以明显优化,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②成功上市书写发展新篇

  2022年8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779万股并于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为公司投产十周年画上了圆满的句点,也开启了金禄未来十年的崭新篇章。本次上市募集资金10.16亿元,其中7.85亿元将投入“新能源汽车配套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及“偿还金融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两个募投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扩充公司产能及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超募资金2.31亿元亦为公司后续扩大经营规模储备了资金、增加了底气。

  ③市场营销逆势破冰突围

  2022年度,PCB行业订单吃紧,内需疲软、外需不足,供求失衡导致的“价格战”在消费电子和通信电子等市场日趋激烈,公司市场营销工作面临调整订单结构及抢占市场份额的双重压力。知难而无畏,公司强化市场形势研判,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有的放矢、纲举目张,一方面聚焦新能源,利用先发优势在巩固电池厂商客户订单的同时向产业链纵深延展,积极开发整车企业、电机及电控部件Tier1、智能座舱及ADAS、T-BOX产品EMS工厂等客户资源,成为了国内某汽车头部企业电动汽车业务首家PCB一级供应商,直接或通过间接方式承接的C客户、派能科技、英搏尔、国轩高科、孚能科技等新能源客户的订单保持快速增长,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注入了“强心剂”;另一方面,强化国内市场的拓展,成功导入和而泰、星网锐捷、和晶科技等优质客户,挖掘现有客户的多层板订单潜力,有选择性地放弃部分单/双面板订单,形成国内市场及多层板主导的业务格局。

  ④科技创新卓有成效推进

  2022年度,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7,149.25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78%,同比增加0.45个百分点。全年申请专利57项,其中发明专利48项;获得专利授权28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3项产品获评“2022年度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开展了“高导热性的嵌入式铜基新能源BMS产业化技术开发”、“超大尺寸BMS高压连接器的技术开发”、“高端智能车载充电模组的技术研究”、“高密度互连电路板绝缘树脂塞孔工艺研究”等项目的研发工作。此外,公司还被认定为“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9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48,060,2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32,007,390.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6,052,809.10元。公司全部股份已于2022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新股初始登记,并于2022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9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继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649.28万元,同比增长12.73%;实现净利润14,097.31万元,同比增长40.5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328.89万元,同比增长42.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6,805,027.26元(按母公司数计算,下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80,502.73元,加上202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09,758,505.0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1,883,029.55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及2021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51,139,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569,984元,不送红股及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未超过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14,097.31万元,截至2022年末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51,285.29万元,具备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李继林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叶庆忠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长李继林先生2023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总经理身份领取薪酬。

  9.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叶庆忠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叶庆忠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叶庆忠先生2023年度领取董事薪酬4万元/月(含税)。

  9.3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赵玉梅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赵玉梅女士回避表决。

  董事赵玉梅女士2023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常务副总经理身份领取薪酬。

  9.4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陈龙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陈龙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陈龙先生2023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身份领取薪酬。

  9.5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汤四新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2023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含税)。

  9.6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王龙基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2023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含税)。

  9.7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盛广铭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盛广铭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盛广铭先生2023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含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及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补贴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根据实际考勤情况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按年度进行经营绩效评价并根据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定后发放;补贴(全勤、学历、职称、工龄、通讯补贴等)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发放。

  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标准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10.1 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李继林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叶庆忠先生回避表决。

  总经理李继林先生2023年度领取基本薪酬10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30万元(含税)。

  1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务副总经理赵玉梅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赵玉梅女士回避表决。

  常务副总经理赵玉梅女士2023年度领取基本薪酬7.6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20万元(含税)。

  10.3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伍瑜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伍瑜先生2023年度领取基本薪酬5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10万元(含税)。

  10.4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曾维清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曾维清先生2023年度领取基本薪酬4.3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10.5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胡明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胡明华先生2023年度领取基本薪酬4.3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10.6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李元治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李元治先生2023年度领取基本薪酬4.3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10.7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李增才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叶庆忠先生回避表决。

  副总经理李增才先生2023年度领取基本薪酬4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10.8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陈龙先生回避表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2023年度领取基本薪酬4.3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10.9 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黄琳玲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财务总监黄琳玲女士2023年度领取基本薪酬3.8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的修订情况以及公司新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投资管理制度》中涉及衍生品投资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3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增强外汇套期保值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3年3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78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与履职评价体系,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2023年3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4月20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

  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6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

  1、上述编码为4.00、6.00、8.00及9.00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关联股东应当对上述编码为6.00的子提案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登记要求如下: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11:30,14:30-17:00。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19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接待室。

  4、登记具体要求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登记的,请在现场提交《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及按上述登记具体要求的相关资料;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通过上述方式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连同上述登记具体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并提交至公司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如通过信函方式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龙、黄芬

  电话:0763-3983168

  传真:0763-3698068

  电子邮箱:stock@camelotpcb.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82”,投票简称:“金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持有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通股       万股,现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该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的相关文件。

  1、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时,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并在相应方格中画“√”表示。

  2、若受托人违反上述指示行使表决权将被视为越权行为,本人/本单位将不予以追认。

  3、如果本人/本单位对某一提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4、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时止。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处:

  1、若委托人为法人的,在下方签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公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2、若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在下方签字:

  委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处: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权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1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主席黄权威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监事黄权威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主席黄权威先生2023年度领取监事津贴2,000元/月(含税),另以营销中心经理身份领取薪酬。

  7.2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代表监事刘仁和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监事刘仁和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刘仁和先生2023年度领取监事津贴2,000元/月(含税),另以安环经理身份领取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2023年3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9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2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027.81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38%。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

  (一)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1、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根据上述计提方法,2022年度公司对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93.43万元。

  (二)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的金额。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34.3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减少1,723.64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减少1,723.64万元(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测算),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规定,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禄电子”)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38元,共计募集资金114,806.0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32.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4,273.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2年8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招股说明书制作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68.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605.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633,170,557.6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33,170,557.60元差异300,000,000.00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收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保本收益凭证,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共设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4、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金融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未经审批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该报告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其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国金证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进行了核查,现专项说明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及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远期及期权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外汇远期及期权业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外币。

  此外,根据公司上市前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交易的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董事长有权审查决定。2022年度,公司在上市前发生的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外汇掉期交易已经董事长审批通过。

  二、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2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2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进行了外汇掉期交易,近端卖出200万美元,买入175.03万欧元;远端卖出175.03万欧元,买入203.14万美元,远端交割日期为2023年2月21日。同时以上述近端买入的175.03万欧元作为保证金贷入200万美元,并于2023年2月21日以远端买入的美元进行偿还。该笔衍生品投资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公司根据上述银行提供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市值重估报告确认2022年度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06.57万元人民币,考虑上述外币汇率波动后的2022年度实际收益为14.63万元人民币。

  2、鉴于湖北金禄因购买境外设备以自有美元作全额保证金开具4.5亿日元信用证并须在2023年1月末后支付该等金额的日元,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2022年11月14日,湖北金禄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进行外汇远期业务交易,向上述银行远期买入4.5亿日元同时卖出328.04万美元,并在2023年2月7日至5月31日期间择期交割。该笔衍生品投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根据上述银行提供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市值重估报告确认2022年度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82.44万元人民币,考虑该笔业务相关外币汇率波动后的2022年度实际收益为41.34万元人民币。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前存在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行为。公司上市后已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不得进行与套期保值无关的衍生品交易,对相关行为进行了规范且未再发生该等交易。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已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对外汇远期及期权业务操作原则、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及处置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上市后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董事会审批的范围内,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发生在上市前,上市后已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不得进行与套期保值无关的衍生品交易且未再发生该等交易。公司上市后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专项报告。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8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0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价值在线平台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访问网址https://eseb.cn/13dS8dfcdM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继林先生、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财务总监黄琳玲女士、保荐代表人李勇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将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6日17时30分前通过访问网址https://eseb.cn/13dS8dfcdM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参会及问题征集页面进入小程序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4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

  及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等,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2、上述套期保值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及子公司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占主营业务的比重约四成,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且部分生产设备需要境外采购,当市场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收入或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将选择与主营业务经营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并控制衍生品在种类、规模、方向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

  二、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

  1、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

  2、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等。

  3、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不高于因外汇等特定风险引起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

  4、套期保值预计可实现的效果:公司拟选用的外汇衍生品与上述风险敞口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且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能起到锁定收入或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作用,从而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5、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6、交易金额:根据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将结合对相关外币汇率走势的研判适时适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在经审批的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7、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本次审议通过的年度套期保值计划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其防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若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将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足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定套期保值业务专项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中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5、公司拟在境外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的,应当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公司拟开展场外套期保值交易的,应当评估交易必要性、产品结构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6、公司审计部将按季度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引起的汇率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配备了涵盖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系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套期保值计划金额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有利于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必要性;公司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建立套期保值业务专门的内控制度,有利于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具备可行性;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4、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能力以及包括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省属大型国企、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固定客户5000余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户600余家,新三板挂牌客户近300家。

  天健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均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78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鉴于天健2022年度财务报告尚未经审计,业务收入部分公司按其提供的2021年度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注1:签署深圳华强、天健集团、盛视科技、联赢激光、芯海科技、正和生态、好想你及本公司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签署正和生态及本公司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3:签署福龙马、洁美科技、杭州柯林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78万元(不含税),根据公司的资产、经营规模以及审计人员审计工作量进行预估定价,较上一期年审费用同比增加11.43%。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评估,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以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公司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健具备独立性和相关从业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

  (2)我们同意将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具备独立性、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均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内控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78万元(不含税)。具体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

  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及凯美诺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印制电路板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子公司管理、重大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与费用管理、生产与安全管理、研发与知识产权管理、产品质量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合同与印章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内部审计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二、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7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3〕3-94号);公司独立董事亦对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2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深证上〔2023〕13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制度,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琳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双玲

  证券代码:301282   证券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0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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