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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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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67,296,2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

  海普瑞于1998年成立于深圳,是拥有A+H双融资平台的领先跨国制药企业,主要业务覆盖肝素产业链、生物大分子CDMO和创新药物的投资、开发及商业化,致力于为全球患者带去高质量的安全有效药物和服务,护佑健康。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依诺肝素钠制剂、肝素钠和依诺肝素钠原料药,以及大分子药物CDMO服务。

  ●肝素产业链

  在肝素产业链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有依诺肝素钠制剂和肝素原料药、依诺肝素钠原料药、肝素钠注射液。

  肝素是一种从新鲜健康猪小肠提取加工的抗凝血药物,拥有抗凝血、抗血栓等多种功能。肝素钠原料药主要用于生产标准肝素制剂和低分子肝素原料药,进而生产低分子肝素制剂。公司拥有海普瑞和SPL两大肝素钠原料药生产基地,肝素钠原料药除部分供应给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外,主要销售给国外客户,其中包括多家世界知名的跨国医药企业。依诺肝素钠原料药主要客户为海外依诺肝素钠制剂生产企业。由于公司所具有的产品质量优势,主要客户均保持与公司长期且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依诺肝素钠制剂是低分子肝素制剂中的一种,临床应用广泛,主要适应症包括:预防静脉内血栓栓塞性疾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治疗急性冠脉综合征,以及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中,防止血栓形成等。公司旗下依诺肝素钠制剂自2016年通过集中审批程序(CP)在欧洲药品管理局(EMA)获得批准后,2020年在售全部5个规格率先通过国内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和稳定的疗效,公司旗下依诺肝素钠制剂累计出口量稳居国内前列。

  ●大分子CDMO

  在CDMO领域,海普瑞通过旗下两家全资子公司——赛湾生物和SPL共同经营快速增长的CDMO业务。同时借助赛湾近半个世纪的深厚经验积累开发及制造基于创新生物疗法的大分子药品,并支持海普瑞创新管线品种药物的临床研发。

  赛湾生物专门从事开发及生产大分子医药产品,拥有哺乳动物细胞培养、微生物发酵、细胞和基因治疗(病毒和非病毒载体)以及mRNA生物制品的专业知识和研发及生产能力,自成立以来开发约200种不同的分子结构,拥有良好的如期和成功交付记录。

  SPL提供有关开发及生产从动物和植物(如胰腺酶、肝素及肝素类似物)中提取的大分子医药产品方面的服务。SPL在开发天然药物方面拥有长期的业务经验,并在开发复杂及可扩展流程以提取、分离及纯化天然药物方面拥有核心能力。公司为数十家新药开发企业提供CDMO服务,其中包括多家位于全球前十的医药企业,支持超过300个临床试验,拥有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及行业引荐率。

  ●创新药物

  海普瑞以患者临床未满足的需求为始,聚焦差异化创新药物的投资、探索、开发和商业化,拥有高度创新的临床管线。

  截至目前,公司在自主研发一种目前处于临床前阶段的肿瘤领域候选药物,此外通过产业投资及股权投资在不同权益程度下共持有超过20个同类首创(First-in-class)新药品种,覆盖超过30种适应症;已有5个适应症开发进入全球III期临床阶段,多个适应症开发进入全球II期临床阶段;所有持有品种中,海普瑞直接及间接通过控股合资子公司拥有其中10个品种的大中华区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全部权益,包括已处于全球III期临床阶段的3款药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主体的评级为AA+,对“22海普瑞”债券评级为AAA,评级无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重大变化,以及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李坦女士、单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陈俊发、王肇辉、吕川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总经理就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2年业绩公告》、H股《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企业管治报告》、《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H股《2022年业绩公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hepalink.com。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H股《2022年年度报告》及H股《2022年企业管治报告》,同意授权联席公司秘书在审阅完成后,批准H股《2022年年度报告》、H股《2022年度企业管治报告》、H股《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对外披露,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时限刊登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寄发予H股股东。

  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27,077,671.77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85,765,338.02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合计1,223,145,428.41元。

  2、以1,467,296,2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6,729,620.4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2个月内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的分派对象为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列明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A股、H股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李坦、单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8月31日届满,鉴于公司实际情况,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核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锂先生、李坦女士、单宇先生、张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公司任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以及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厘定,包括工资、酌情奖金和法定社会保障福利。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相关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李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李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提名单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提名张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8月31日届满,鉴于公司实际情况,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核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吕川先生、黄鹏先生、易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相关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吕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黄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提名易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黄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吕川先生、黄鹏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易铭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按实际任职月数按月支付。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以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锂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本公司创始人,现任董事长、执行董事。

  李锂先生创立本公司并于1998年4月获委任为董事长。李锂先生亦自2000年5月起担任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自2008年6月起担任乌鲁木齐飞来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自2007年8月起担任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自2010年2月起担任Hepalink Europe AB董事;自2010年11月起担任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董事;自2014年6月起担任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自2013年5月起担任天道医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自2014年4月起担任HepalinkUSA INC董事;自2015年3月起担任深圳市德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年4月起担任深圳市返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年10月起担任赛湾生物董事;自2016年7月起担任深圳昂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自2018年7月起担任深圳市瑞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及自2018年10月起担任HighTide Therapeutics, Inc.董事。

  李锂先生于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的成都科技大学(后更名为四川大学),获得理学学士化学系学位,并于2005年2月获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予的高级经营师资格。

  李锂先生持有乐仁科技99%的股本权益及飞来石100%的股本权益。因此,被视为于乐仁科技持有474,029,899股A股及飞来石持有的40,320,000股A股中拥有权益,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06%。

  李锂先生与李坦女士为夫妻关系,李坦女士与单宇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坦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本公司联合创始人、现任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李坦女士共同创立本公司并于1998年4月获委任为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坦女士亦自2007年8月起担任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自2007年8月起担任乌鲁木齐金田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自2014年6月起担任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自2010年11月起担任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董事;自2013年10月起担任HepalinkUSA INC董事;自2015年8月起担任SPLAcquisitionCorp.董事。

  李坦女士于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的成都科技大学(后更名为四川大学),获得理学学士化学系学位,并于2005年2月获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予的高级经营师资格。

  李坦女士(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金田土99%的股本权益。因此,其被视为于金田土持有的408,041,280A股中拥有权益。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81%。

  李坦女士与李锂先生为夫妻关系,李坦女士与单宇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单宇先生,1960年生,中国国籍,本公司联合创始人,现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单宇先生共同创立本公司并于1998年4月获委任为董事兼总经理。单宇先生亦自2000年10月起担任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自2007年8月起担任乌鲁木齐水滴石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自2009年11月起担任成都深瑞畜产品有限公司董事;自2009年12月起担任深圳市北地奥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自2010年7月起担任山东瑞盛董事;自2013年7月起担任深圳市坪山新区海普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及自2014年4月起担任美国海普瑞董事。

  单宇先生于1982年7月毕业于中国的北京大学,获得理学学士技术物理学系学位,并于2005年2月获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予的高级经营师资格。

  单宇先生持有水滴石穿99%的股本权益。因此,其被视为于水滴石穿持有的46,425,600股A股外,单宇先生亦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资产管理人就计划参与者的利益而持有的15,118,035股A股中持有38.88%的权益,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6%。

  单宇先生与李坦女士为兄妹关系,李坦女士与李锂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平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22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全球工业事务高级副总裁。

  张平先生自1988年2月至2002年1月历任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固体车间主任、生产主管、生产部经理等职务,2002年1月至2021年11月但任赛诺菲中国工业事务部中国区负责人,及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担任杭州万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吕川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2019年12月加入本公司并获委任为独立董事。吕川先生自2019年10月起担任欢悦互娱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

  吕川先生自1991年8月至1994年8月担任南京金陵船厂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于1997年7月至2005年8月担任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研究员,并于2005年8月至2018 年11月担任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吕川先生自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担任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担任中国地热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0年6月至2016年7月担任易大宗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自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担任宁夏昊王酒业有限公司董事。

  吕川先生于1991年7月毕业于中国的武汉理工大学,获船舶机械工程系学士学位,于1997年5月毕业于中国的华中理工大学(现为华中科技大学),获工商管理工程硕士学位,以及于2006年12月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吕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鹏先生,1949年生,中国国籍,博士,会计学教授;1988年9月以来,历任苏州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教授、系主任、财税学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新时代企业家研究院院长。同时,2020年5月起担任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起担任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起担任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起担任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易铭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2002年7月取得英国雷丁大学亨利商学院ISMA中心金融学硕士学位,2017年6月取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2003年3月至2012年12月历任中国信达(香港)资产管理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投资部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8年6月担任行健(亚洲)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合伙人。2018年10月至今担任亚太航空租赁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易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周一),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31号兰赫美特酒店二楼宴会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公司刊登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其中第6、7、9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第11、12、13项议案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和非职工监事2名,将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董事、监事候选人相关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23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电子邮箱:stock@hepalink.com

  联系人:钱风奇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

  邮政编码:51805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9”,投票简称为“海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提案1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对累积投票提案,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在相应的意见下填报选举票数。

  2、对于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5、委托人须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郑泽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钱风奇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2年业绩公告》、H股《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企业管治报告》、《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表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H股《2022年业绩公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hepalink.com。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H股《2022年年度报告》及H股《2022年企业管治报告》,同意授权联席公司秘书在审阅完成后,批准H股《2022年年度报告》、H股《2022年度企业管治报告》、H股《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对外披露,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时限刊登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寄发予H股股东。

  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27,077,671.77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85,765,338.02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合计1,223,145,428.41元。

  2、以1,467,296,2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6,729,620.4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2个月内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的分派对象为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列明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A股、H股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

  五、《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各职能部门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天道医药(香港)有限公司、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Hepalink USA Inc.、SPL Acquisition Corp.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均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可以满足公司整体的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前述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提供担保事项。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8月31日届满,鉴于公司实际情况,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郑泽辉先生、唐海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相关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郑泽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唐海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泽辉先生,1970年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先生自2006年10月起亦一直担任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先生于1992年7月毕业于中国的武汉大学,获得生物化学学士学位,并于2011年10月毕业于中国的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唐海均女士,1978年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及GXP文控部经理。唐女士于2001年2月加入本公司,并于2007年12月获委任为监事。

  唐女士于2014年7月毕业于中国的中山大学,获得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

  唐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鹏,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黄鹏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吕川,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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