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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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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及/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自2023年4月3日起,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及/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基金代码:017949)。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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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在上述各销售机构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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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30日起,取消对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大额交易限制,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应当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及该销售机构业务情况及规则,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中国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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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种。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参见招募说明书第十三部分),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也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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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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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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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3年4月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2023年4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本基金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间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7、本基金自2023年4月3日起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展申购、定投和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定投及转换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展申购、定投及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 类017949,C类017950)

  二、优惠活动内容

  (一)优惠活动内容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使用以下银行卡支付渠道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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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定投费率优惠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使用以下银行卡支付渠道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享受定投费率优惠。定投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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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转换费率优惠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从本公司旗下货币型基金和无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转出至本基金A类份额时,享受转换费率优惠。申购补差费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1、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级份额和无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转出至本基金A类份额时,申购补差费率实行4折优惠,通过招行直联渠道进行上述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实行2折优惠。

  具体转换转出的开放式基金详见本公司其他相关公告。

  2、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A/B类份额(基金代码:000380(A类)/000381(B类))转换转出至本基金A类份额时,申购补差费率实行0.1折优惠。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A/B类份额(基金代码:000701(A类)/000707 (B类))转换转出至本基金A类份额时,申购补差费率实行1折优惠。

  3、本基金C类份额转换转出至本公司旗下已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转换业务且申购费率不为零的基金时,招行直连渠道申购补差费率实行2折优惠,其他银行申购补差费率实行4折优惠。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3、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广发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3年3月30日起新增委托广发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广发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广发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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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二、通过广发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广发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广发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下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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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广发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广发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广发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广发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广发证券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3月30日起在广发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广发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广发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广发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第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2.开放期及申购及赎回确认原则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3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开放期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3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如果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月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月度对日为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亦不上市交易。

  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3月30日为本基金的第七个封闭期。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为本基金第七个开放期,共20个工作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本次开放期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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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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