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俞越蕾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一、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于3月21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俞越蕾女士的告知函: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俞越蕾女士计划在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格致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杏格致13号”)合计转让不超过4,820,404股,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1.4675%。本次转让计划详见公司 2023-011号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转让计划实施情况
俞越蕾女士于2023年3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阿杏格致13号合计转让4,820,000股,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1.4673%。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一)股份转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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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内部股份转让计划实施前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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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部分比例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本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俞越蕾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