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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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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3)3200004号《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0,485,880.60元,实收股本为404,599,6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受国内外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企业成本控制压力加剧,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在2021年、2022年产生亏损。

  三、应对措施

  公司在维系现有业务稳定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聚焦主业,促进产供销对接互动取得新突破,推动主城区运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主动跟踪长协煤政策落地情况,积极争取长协煤比重,从根本上解决燃料费成本高企导致的主营业务亏损。

  3.调整优化人员结构,推行运维一体化管理,降低人工成本及外委工程项目支出。

  4.加快东海热电厂资产处置收尾,协助做好净地移交,确保补偿款和拆迁奖励尽快进账,改善资产负债状况,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

  5.探索市场化手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3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2.91%股份的股东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3)3200004号《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0,485,880.60元,实收股本为404,599,6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3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二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1日

  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5:00至2023年5月31日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 1-8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发布于 2023 年 3 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第9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29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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