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射用头孢美唑钠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头孢美唑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g、1.0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4类
受理号:CYHS2000295、CYHS2000296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适应症:用于治疗败血症;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脓胸、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前庭大腺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子宫旁组织炎;颌骨周围蜂窝组织炎、颌炎等感染性疾病。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注射用头孢美唑钠为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其抗菌谱和抗菌作用与其他第二代头孢菌素相仿,用于治疗由对头孢美唑钠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摩氏摩根菌、普罗威登斯菌属、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雷沃菌属(双路普雷沃菌除外)所引起各类感染。本品已列为国家医保乙类品种。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产品获批进一步丰富了海口市制药厂产品线,提升其市场竞争力,由于药品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