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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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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立案受理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涉案本金总额265,367,371.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35,369,594.05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对本案所涉项目已计提部分减值准备。公司依法提起上诉,目前本案处于二审立案受理阶段,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武夷”或“上诉人”)于2022年5月26日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起诉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或“被上诉人”)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合肥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2)皖01民初100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日、2023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2023-015)。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期收到《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公司于3月27日缴纳上诉费用。

  二、有关本案的上诉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1.上诉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上诉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与理由

  1.一审判决曲解“责任平移”的含义,据此认为中国武夷主张东华科技支付工程款的条件不成就,并作出驳回中国武夷诉讼请求的判决,既无法律依据,也无事实根据,因而是错误的,应予纠正。

  2.东华科技抗辩所指的“责任平移”是指“就土建工程内容,中国武夷与其共同向业主履行总包合同义务”,并非一审判决所指的“东华科技的付款以收到业主款项为前提”,且东华科技的这一主张同样没有事实依据。在此情形下,一审判决以“责任平移”为由认定中国武夷主张东华科技支付工程款的条件不成就,明显错误。

  3.一审判决以工程未竣工、合同未解除及款项未经业主批准为由,认定工程款支付条件未成就,没有事实根据,依法不能成立。

  4.中国武夷向东华科技主张赔偿停工所受损失,合同根据具体明确,一审判决错误适用合同条款,无视本案事实不予支持赔偿请求,明显错误。

  (三)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皖01民初1002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中国武夷在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包含本次公司与东华科技的纠纷)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有29起,主要涉及商品房买卖及租赁纠纷、劳动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4,839.42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94%,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二审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除了以前年度已计提的部分减值准备,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上诉状;

  2.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3.上诉费缴纳凭证。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9人,无董事委托出席),5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景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陈建东先生和唐福荣先生离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由于工作变动,拟免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建东先生和唐福荣先生的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建东先生和唐福荣先生拟离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李楠先生和魏绍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和本届董事会一致。李楠先生和魏绍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建东先生和唐福荣先生离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免去陈建东先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唐福荣先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增补李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和本届董事会一致;增补魏绍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和本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需待股东大会通过《关于陈建东先生和唐福荣先生离任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后,本议案表决结果方可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外币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李楠同志和魏绍鹏同志的简历

  李楠,男,1982年6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生。历任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员开发部副部长、中核华辰建设有限公司投融资业务中心主任、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业务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福建建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李楠同志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魏绍鹏,男,1990年11月出生,工学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董事会秘书。

  魏绍鹏同志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武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2:45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提案1和提案2于2023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034、037)。

  3.提案2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提案2选举两名非独立董事,适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诚、黄旭颖、余玄

  电话:0591-88323721、88323722、88323723

  传真:0591-8832381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gzb@chinawuyi.com.cn

  (五)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7”,投票简称为“武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为法人的):

  持股数:

  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号:

  代理人签名:

  股东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年4月13日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表

  ■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特制订本次大会规则:

  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景昌先生主持,按照大会议程进行。

  二、出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告,由大会主持人安排发言。

  三、股东发言名单及发言顺序,由主持人根据其报名先后及持股数(含受托股份数)确定。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并出示有效证明。

  五、讨论议案时,主持人可以在适当期间宣告终结,必要时可以终止讨论。

  六、本规则未规定的事项,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七、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议案一

  关于陈建东先生和唐福荣先生离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议,由于工作变动,拟免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建东先生和唐福荣先生的董事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议案二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工作变动,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建东先生和唐福荣先生拟离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李楠先生和魏绍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楠先生和魏绍鹏先生简历如下:

  李楠,男,1982年6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生。历任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员开发部副部长、中核华辰建设有限公司投融资业务中心主任、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业务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福建建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李楠同志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魏绍鹏,男,1990年11月出生,工学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董事会秘书。

  魏绍鹏同志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议案,请选举表决。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陈建东先生和唐福荣先生离任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由于工作变动,拟免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建东先生和唐福荣先生的董事职务,提名李楠先生和魏绍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和本届董事会一致,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公司董事离任及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武夷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3-035)。

  增补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李楠同志和魏绍鹏同志的简历

  李楠,男,1982年6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生。历任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员开发部副部长、中核华辰建设有限公司投融资业务中心主任、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业务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福建建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李楠同志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魏绍鹏,男,1990年11月出生,工学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董事会秘书。

  魏绍鹏同志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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