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3-008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审一审判决生效,法院判决公司胜诉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7,050万元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根据本次生效的法院判决结果,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转回2019年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约4,002万元,并相应增加2022年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3,400万元,具体金额及数据以公司2022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就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诉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立微”)侵害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1410204545.4)纠纷一案,重审一审判决情况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2022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4467号】,驳回汇顶的全部诉讼请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诉期已满,汇顶未提出上诉,前述重审一审判决生效。此诉讼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请详见公司前期已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2020-017、2021-018、2022-063号)。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芯”)

  2.诉讼基本情况

  汇顶诉称其于2017年11月24日获得专利号为ZL201410204545.4,名为“基于指纹识别的终端及其待机状态下的登录方法、系统”的发明专利授权,提出思立微和鼎芯未经汇顶许可,制造、销售某款电容指纹芯片,汇顶认为该产品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于2018年9月就该专利纠纷提起诉讼。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汇顶第ZL201410204545.4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

  (2)判令二被告立即销毁侵权产品;

  (3)判令二被告赔偿损失人民币7,000万元,以及汇顶为制止侵权行为而花费的合理费用50万元;

  (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0年2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3民初3258号民事判决,判决原审被告一思立微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汇顶经济损失及合理性支出约4,002万元。思立微不服原审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原审一审判决,已在2019年财务报表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和损益,减少2019年利润总额约4,002万元。

  2021年2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知民终1311号】,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3258号民事判决,发回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4467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案涉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审一审判决如下:

  1.驳回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94,300元,由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诉讼判决生效情况

  根据重审一审判决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4467号】记载:“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该《民事判决书》已于2022年11月15日前分别送达双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顶未在前述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公司胜诉亦未提起上诉,结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4467号】已于2022年11月30日生效,公司胜诉。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本次生效的法院判决结果,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转回2019年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约4,002万元,并相应增加2022年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3,400万元,具体金额及数据以公司2022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