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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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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2022年度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2022年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符合公司审计委员会实际运作情况,2022年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体现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战略和方式,有效提高了公司非财务信息的信息披露透明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符合公司2022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工作情况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符合公司2022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董事的职位、工作情况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3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合理编制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并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了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和认可《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实际财务状况,公司所作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相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赵新炎先生、冯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解禁和归属条件;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成90分及以上,需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6,596股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8,218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需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2,030股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75,727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审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办理登记工作,向103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28,219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883,265元增加至人民币451,011,484元,总股本由450,883,265股增加至451,011,484股。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修订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2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赠,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1,965,693.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2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450,883,26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166,746.0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10.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的关键材料行业。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驱动锂电池产业迅速扩容,作为锂电池关键材料之一的正极材料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22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中磷酸铁锂电池和高镍三元电池热度愈升,磷酸锰铁锂及钠电正极材料初显锋芒。磷酸铁锂凭借成本低廉、安全性强等特点以及储能市场增长带动,其装车量同比大幅增长;受锂、镍价格制约,高镍渗透率提升速度暂缓,但高密度能量使其作为未来主流技术之一的地位依旧稳固。磷酸锰铁锂综合性能优异,有望替代中低镍三元材料与部分铁锂;钠电正极材料已初步应用于储能和低速动力领域,凭借低成本、高安全性和低温性能优异等特点有望在部分领域替代磷酸铁锂和铅酸电池。据鑫椤资讯统计,2022年国内三元材料累计产量为60.23万吨,同比增长51.3%,国内高镍材料(8系及以上)累计产量为26.94万吨,同比增长76.9%,渗透率达到44.7%。

  长期来看,动力电池发展需兼顾成本与能量密度目标,磷酸锰铁锂和高镍三元为代表的两条技术路径最为明确。磷酸锰铁锂对比磷酸铁锂具有更高密度能量,且保留了磷酸铁锂电芯的安全性及低成本特性。高镍化路线可显著降低材料成本并保证高比容量,得益于更具竞争力的单瓦时成本以及持续涌现的锂电池结构创新技术,作为国内外主机厂高端车型、长续航车型的主流选择,高镍电池市场应用领域长期扩大的趋势毋庸置疑。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新一体化战略转型升级为全市场覆盖的综合正极材料供应商,坚定走好高镍路线的同时,积极布局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材料,应用领域涵盖高中低端动力、小动力、储能以及数码市场,成为转型进度最快的正极材料公司。

  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成高镍产能25万吨,产能全球领先,实现中国正极行业首个海外高镍正极产能项目——韩国基地的建成并投产,推进中国正极产业环节的产能全球化进程。2022年,公司通过收购斯科兰德实现磷酸锰铁锂赛道的快速切入,作为全球唯一一家实现锰铁锂大规模量产的企业,公司现有产品在国内外多家主流客户的开发认证处于领先位置。此外,公司通过自研全面布局了层状氧化物、普鲁士蓝/白及聚阴离子三个技术方向,并已与几十余家下游客户完成送样验证,综合开发能力与量产进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在商业化最快的层状氧化物技术路线上拥有绝对领先优势。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全球新能源市场持续增长,带动下游需求持续旺盛,公司订单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随着公司新建产能逐步释放,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叠加售价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达3,012,299.51万元,同比增长193.62%。公司通过持续加强供应链建设及提升生产运营能力,实现盈利能力提升,归母净利润达到135,322.99万元,同比增长48.54%,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较上年均有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对湖北、贵州、韩国三大正极制造基地以及浙江临山高镍前驱体项目扩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同时,新建成产能的陆续投放和供应链端的管理措施,导致运营资金需求增加。未来,在产能建设方面,公司在进一步强化高镍材料竞争优势的同时,将会加速布局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正极材料,进而增加相应资产支出和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基于新一体化战略转型升级为全市场覆盖的综合正极材料供应商,坚定走好高镍路线的同时,积极布局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材料,并将持续在前沿技术研发、工程装备升级、流程变革与优化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以不断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发展后续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仙桃正极材料制造基地、韩国正极制造基地、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正极材料产能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研发投入和补充运营资金等,综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以上项目的经济效益预计可参考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披露的临时公告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武汉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JAESE Energy Co., Ltd.、仙桃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容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容百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容百锂电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斯科兰德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21,050.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本次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有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预计发生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单位:亿元

  ■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及担保所涉及事项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审批程序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二)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三)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四)JAESE Energy Co., Ltd.

  单位:万元

  ■

  (五)仙桃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六)湖北容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容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无实际经营业务,尚无财务数据。

  (七)湖北容百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容百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尚无实际经营业务,尚无财务数据。

  (八)宁波容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九)宁波容百锂电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十)天津斯科兰德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未签订未经2022年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外的担保协议。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 2023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正常、持续经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21,0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0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3.69%。本次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申请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5.5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1.8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3年度内,拟向关联方Town Mining Resource Co., Ltd.(以下简称TMR株式会社)采购不超过4,950.00万元的原材料(主要为镍钴锰混合液)。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8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百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950.00万元,关联董事刘相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议案中,“TMR株式会社”为“Town Mining Resource Co., Ltd.”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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