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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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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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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圣农集团

  (1)基本情况:圣农集团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十里铺;法定代表人为傅芬芳。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畜、牧、禽、鱼、鳖养殖,茶果种植,混配合饲料生产,肉鸡宰杀、销售,生产、销售食品塑料包装袋、纸箱,食品加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许可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肥料的批发与零售、货物运输,员工接送服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圣农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43,269,848股,占本公司现有股份总额1,243,639,674股的43.6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圣农集团(母公司)总资产为283,122.52万元,净资产为277,348.89万元,营业收入为19,891.46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日圣食品

  (1)基本情况:日圣食品的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王家际圣农食品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傅芬芳。主营业务为:食用动物油脂(鸡油、牛油)、调味品(液体、半固态、固态、食用调味油)产品的生产、销售。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农集团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日圣食品总资产为23,857.87万元,净资产为10,681.05万元,营业收入为8,890.29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3、圣新环保

  (1)基本情况:圣新环保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浦城县万安乡万新路12-4号;法定代表人为傅芬芳。主营业务为:畜禽粪污处理活动(不含动物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治理;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发电、生物质供热;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灰渣综合利用。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农集团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圣新环保总资产为60,170.25万元,净资产为31,356.43万元,营业收入为14,744.76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4、兴瑞液化气

  (1)基本情况:兴瑞液化气的注册资本为18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崇仁乡茶窠;法定代表人为高文龙。主营业务为:液化石油气销售。液化气灶具、钢瓶销售、液化石油气充装、安装。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农集团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兴瑞液化气总资产为1,048.35万元,净资产为635.93万元,营业收入为1,712.65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5、丰圣农业

  (1)基本情况:丰圣农业的注册资本为4,803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金岭工业园B区;法定代表人为傅露芳。主营业务为:农业信息咨询,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水产、海鲜、肉类、冻品的销售、运输及冷藏;瓜果蔬菜、花卉苗木、农作物的种植加工、销售、运输及冷藏;农产品贸易及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控制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6、圣民公交

  (1)基本情况:圣民公交的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猪母垄;法定代表人为傅长云。主营业务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汽车充电服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农集团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7、华圣房地产

  (1)基本情况:华圣房地产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圣农假日酒店附楼一层;法定代表人为傅露芳。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农集团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华圣房地产总资产为49,469.62万元,净资产为17,879.40 万元,营业收入为10,809.65 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8、银龙食品

  (1)基本情况:银龙食品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荣春路239号3幢1、2层;法定代表人为胡书红。主营业务为:食品生产,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果蔬种植,自有汽车租赁。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农集团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9、百胜中国

  (1)基本情况:百胜中国所涵盖的企业均为Yum China Holdings, Inc.控制企业,主要涉及餐饮服务、企业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等业务。

  (2)与圣农关联关系: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环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已经与百胜中国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0、假日酒店

  (1)基本情况:假日酒店的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东关316国道边;法定代表人为傅长玉。主营业务为:客房、中餐服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1、华圣物业

  (1)基本情况:华圣物业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圣农假日酒店;法定代表人为傅长玉。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护、园林绿化、洗车、道路清扫、保洁、水电安装。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华圣物业总资产为792.38万元,净资产为116.93万元,营业收入为272.57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2、浦城中圣

  (1)基本情况:浦城中圣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浦城县万安乡万新路12号;法定代表人为吴巧玲。主营业务为:饲料生产,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鲜蛋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的孙公司参股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华圣物业总资产为2,159.85万元,净资产为1,632.89万元,营业收入为2,906.68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3、海圣饲料

  (1)基本情况:海圣饲料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和顺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蒋海军。主营业务为:鸡油、鸡内脏粉、水解羽毛粉、鸡肉粉的生产与销售。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海圣饲料(母公司)总资产为12,271.67万元,净资产为8,650.18万元,营业收入为20,402.50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4、浦城海圣

  (1)基本情况:浦城海圣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浦城县万安乡万安村;法定代表人为蒋海军。主营业务为:鸡油、鸡肉粉、鸡内脏粉、水解羽毛粉的生产与销售。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浦城海圣总资产为7,898.78万元,净资产为6,025.55万元,营业收入为15,927.05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5、恒冰物流

  (1)基本情况:恒冰物流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鸾凤乡十里铺村十里铺109号;法定代表人为傅露芳。主营业务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车辆修理;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配送服务;机动车检测服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恒冰物流(母公司)总资产为34,826.28 万元,净资产为19,008.28 万元,营业收入为36,504.60 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6、承天食品

  (1)基本情况:承天食品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平市光泽县崇仁乡金岭工业园10—3号;法定代表人为邱红斌。主营业务为:水果制品、保健食品生产及销售;中药材种植及销售。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的关联人控制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7、圣维生物

  (1)基本情况:圣维生物的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工业园区金岭工业园A02-3区;法定代表人为郭伟。主营业务为: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等。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控制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8、安普尔

  (1)基本情况:安普尔于2013年在新西兰创立,公司主营牛、羊肉屠宰、加工及其可食用副产品加工和销售。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农集团直接控制的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9、至明供应链

  (1)基本情况:至明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353-3号502室E区;法定代表人为沈志明。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仓储业;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等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的关联人参股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0、圣农专卖店

  (1)基本情况:圣农专卖店是傅芬芳女士投资设立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店。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芬芳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1、恒杰生物

  (1)基本情况:恒杰生物的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同义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清荣。主营业务为原料药(硫酸软骨素)、葡萄糖氨、动植物提取物的生产、食品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的关联人参股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2、安心药房

  (1)基本情况:安心药房的注册资本为12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光明大道23号华圣澜山9#1层02#03#04#05#店面;法定代表人为傅群英。主营业务为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药品、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日用品、化妆品、消毒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的关联人控制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3、众兴鼎圣

  (1)基本情况:众兴鼎圣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洪山园创业中心大厦第2层264-52室;法定代表人为杨婷。主营业务为: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农产品初加工活动;食用植物油加工;未列明的禽类屠宰加工;粮油零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快餐服务;其他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肉类、鲜禽类、蛋类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肉、禽、蛋零售;仓储代理服务等。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傅长玉的关联人控制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4、康圣生物

  (1)基本情况:康圣生物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崇仁乡金岭工业园八一路(福建丰圣蔬菜有限公司西侧);法定代表人为傅泽良。主营业务为:食用动植物油研究开发及加工。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的关联人参股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5、百圣生物

  (1)基本情况:百圣生物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万安乡万新路12号;法定代表人为姜子军。主营业务为: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除外);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的关联人参股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6、和鑫福

  (1)基本情况:和鑫福的注册资本为1935.7143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胪东一路8-10号;法定代表人为欧建忠。主营业务为: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蛋零售;鲜肉零售;水产品零售;销售代理。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农集团的参股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7、福宝供应链

  (1)基本情况:百圣生物的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邵武市城郊镇紫金大道16号;法定代表人为邓游洲。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面制品、糕点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等。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的关联人参股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8、启圣商行

  (1)基本情况:启圣商行是陈飞先生投资设立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店。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控制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9、森胜农牧

  (1)基本情况:森胜农牧的注册资本为8,916.5万元,注册地址为杞县付集镇赵村;法定代表人为闫军红。主营业务为:农作物、林木、花卉种植销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畜禽、水产品养殖、加工、冷藏销售;畜禽饲料加工销售;种禽饲养、种蛋孵化。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参股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的交易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1、圣农集团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农集团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熟食及鸡粪(包括种鸡粪、肉鸡粪、水线鸡粪和扫地鸡粪)等产品销售给圣农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圣农集团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农集团于2022年12月签署,圣农集团将坐落于光泽县鸾凤乡中坊村的部分厂房租赁给公司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日圣食品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日圣食品采购鸡汤、鸡油等辅料供生产经营使用,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日圣食品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日圣食品销售冻品及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日圣食品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日圣食品提供蒸汽、用水服务,双方明确服务内容及义务,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6、圣新环保天然气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圣新环保采购天然气、蒸汽等,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7、圣新环保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熟食及肉鸡场、种鸡场生产的鸡粪(包括种鸡粪、肉鸡粪、水线鸡粪和扫地鸡粪)销售给圣新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8、圣新环保生物质硬料处理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2年12月签署,圣新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生物质硬料处理服务,双方明确服务内容及义务,同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9、兴瑞液化气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兴瑞液化气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瑞液化气采购液化气以供生产经营使用,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0、兴瑞液化气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兴瑞液化气于2022年12月签署,兴瑞液化气将一座储气罐出租给公司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1、丰圣农业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丰圣农业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丰圣农业采购果蔬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圣民公交运输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民公交于2022年12月签署,圣民公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接送员工上下班的运输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3、华圣房地产宿舍楼购买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发展与华圣房地产于2022年12月签署,圣农发展拟向华圣房地产购买宿舍楼,双方明确交易项下的宿舍楼面积等内容,并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14、银龙食品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银龙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龙食品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辅料、物料等,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5、银龙食品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银龙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龙食品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6、假日酒店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假日酒店于2022年12月签署,假日酒店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餐饮(如食品、酒水饮料等)、住宿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7、假日酒店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假日酒店于2022年12月签署,假日酒店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8、华圣物业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华圣物业于2022年12月签署,华圣物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及代缴水电费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以及实际代缴情况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9、浦城中圣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2年12月签署,浦城中圣向公司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产品,双方同意价格参考当地市场价格,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0、浦城中圣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浦城中圣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1、浦城中圣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浦城中圣代加工油脂等产品,双方同意价格参考当地市场价格,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2、海圣饲料长期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海圣饲料于2022年12月签署,海圣饲料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海圣饲料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3、海圣饲料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海圣饲料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将坐落于光泽县鸾凤乡中坊村的部分厂房及部分设备租赁给海圣饲料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4、浦城海圣长期购销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2年12月签署,浦城海圣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浦城海圣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5、浦城海圣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浦城海圣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6、浦城海圣租赁协议

  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2年12月签署,浦城海圣将部分闲置宿舍等租赁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7、恒冰物流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2年12月签署,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8、恒冰物流车辆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将部分冰鲜车租赁给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车辆检测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车辆租赁价格及车辆检测费用,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9、恒冰物流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2年12月签署,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运输及车辆检测、修理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0、恒冰物流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将租赁恒冰物流坐落于武夷新区的仓库,供生产经营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1、承天食品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承天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承天食品采购中草药及水果制品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2、圣维生物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维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圣维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3、圣维生物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维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圣维生物采购药品供生产使用,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4、安普尔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安普尔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安普尔采购牛肉供生产使用,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5、至明供应链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至明供应链于2022年12月签署,至明供应链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6、恒杰生物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恒杰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恒杰生物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下脚料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7、恒杰生物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恒杰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恒杰生物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饲料油、饲料粉等辅料,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8、圣农专卖店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农专卖店于2022年12月签署,圣农专卖店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9、百胜中国鸡肉及熟食产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与百胜中国将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签订鸡肉及熟食产品相关协议。

  40、百胜中国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与百胜中国将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签订仓储及运输服务相关协议。

  41、安心药房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安心药房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安心药房采购药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2、众兴鼎圣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众兴鼎圣于2022年12月签署,众兴鼎圣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3、众兴鼎圣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众兴鼎圣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将坐落于鸾凤乡中坊村的闲置仓库租赁给众兴鼎圣,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4、康圣生物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康圣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康圣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5、丰圣农业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丰圣农业于2022年12月签署,丰圣农业向公司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6、百圣生物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百圣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百圣生物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7、百圣生物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百圣生物提供用水服务及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8、百圣生物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厂房空地租赁给百圣生物供其生产经营使用,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9、启圣商行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启圣商行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启圣商行采购大米、调味品等食材,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0、森胜农牧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森胜农牧于2022年12月签署,森胜农牧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鸡苗、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1、福宝供应链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福宝供应链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福宝供应链提供仓储、运输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2、和鑫福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和鑫福于2022年12月签署,和鑫福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鸡肉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3、百圣生物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百圣生物采购混合油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4、森胜农牧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森胜农牧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森胜农牧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5、承天食品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承天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承天食品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6、圣农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财务资助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农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22年12月签署,2023年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由圣农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双方将根据贷款市场价格约定利率。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时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并严格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债券投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在任一时点上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本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并可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拟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稳定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争取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在任一时点上用于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本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并可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使用公司独立自营账户进行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债券投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事项使用的资金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 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及衍生品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 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 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 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 行操作;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2、公司将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方,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必要时邀请外部专业投资和法律事务服务等机构,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提供科学严谨的投资策略和建议。

  3、公司制定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衍生金融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以自有 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降低公司原料采购价格上升及其所带来生产成本波动性影响,争取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因原料价格上涨对公司成本形成的压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因此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良好,并且制定了完善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进行生产原料的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

  二、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范围: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公司所需原料,即玉米与豆粕。

  2、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开展套期保值的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如投入资金有必要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

  3、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并依据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盈利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期货、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锁定公司饲料原料或其他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成本及费用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公司为进行套期保值而指定的商品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相抵销后,导致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0%且亏损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后,本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且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2022年1至12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896,894.42元,应提取10%盈余公积41,089,689.4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13,217,724.0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5,571,521.17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也没有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未来12个月内也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充分了解与查验,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该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制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因此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5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理财产品,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且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1. 投资目的: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要求选择合适的理财品种,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且在此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 交易对手方:当购买的理财产品存在交易对手方时,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且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4. 投资产品及标的: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等。

  5. 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6. 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7. 实施方式:

  ① 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协议、风险承诺书等),授权期内被授权人对该事项的合规性负责;

  ②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购买。

  2022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19.89亿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未赎回资金5.89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委托理财投资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国债逆回购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2、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进展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有效控制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其他

  本次委托理财和国债逆回购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6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剑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剑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剑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剑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陈剑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剑华先生持有本公司268,000股份,同时陈剑华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后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陈剑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务实进取,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公司董事会对陈剑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廖俊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廖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廖俊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名廖俊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廖俊杰先生简历。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廖俊杰先生简历。

  廖俊杰,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廖俊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廖俊杰先生于2008年进入公司证券部工作,参与了公司上市筹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多项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浦城县圣农伊博蛋白饲料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圣农食品(浦城)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绿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圣农食品(政和)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海圣饲料有限公司董事、浦城县海圣饲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鸥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俊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9,000股股份。廖俊杰先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廖俊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廖俊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7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7,319.59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注1:以上资产减值计提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注2:上表项目损失以“-”号填列。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第三方客户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7,319.59万元,预计将减少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21.25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921.25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22年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查验,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8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其中,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中的“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提前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1年1月1日因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1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950,811.8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2,950,811.81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本公司对2021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范围内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0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廖俊杰先生,财务总监林奇清先生,独立董事何秀荣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3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并提出问题。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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